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42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公告信息。
公司接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由于问询函中一些问题的回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最迟于2019年5月17日之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