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30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760000股,每10股转增5.15000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0.064898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085102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如有)实际每10股派0.31549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369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845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0,300,6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0,028,254股。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5月1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16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
公告编号:2019-023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5月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转让日为2019年5月1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送股(或转增) | 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流通股 | 15,403,018 | 30.62 | 9,103,183 | 24,506,201 | 30.62 |
无限售流通股 | 34,897,582 | 69.38 | 20,624,471 | 55,522,053 | 69.38 |
总股本 | 50,300,600 | 100.00 | 29,727,654 | 80,028,254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80,028,254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444元。
八、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青华东路288号 联系人:胡在洪电话:028-83603558 传真:028-83604467
九、备查文件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