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定于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9年5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凯迪”)的提案函,提出增加《关于聘请股票恢复上市及股份挂牌转让服务机构相关事宜的提案》(内容详见附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阳光凯迪现持有公司 29.08%的股份,其《关于聘请股票恢复上市及股份挂牌转让服务机构相关事宜的提案》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程序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拟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关于聘请股票恢复上市及股份挂牌转让服务机构
相关事宜的提案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迪生态”、“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凯迪生态股票将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
提请凯迪生态股东大会决议:(一)公司将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下称“长城国瑞”)签订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聘请长城国瑞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保荐人;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长城国瑞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二)公司将与结算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
如果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结算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三)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其股份进入股份转
让系统中转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