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0年3月10日、3月24日发出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新增临时提案通知(会议通知公告、新增临时提案公告已分别于2010 年3月10日、3月24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决定于2010年4月9日上午9:3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路78号香格里拉饭店东楼二楼茉莉厅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5,211,4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6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黄文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85,211,43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85,211,43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85,211,43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85,211,43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5、以85,211,43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
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以85,211,43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7、以85,211,43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8、以85,211,43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管理层激励预案》。
9、以85,211,43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另外,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陈共荣先生、任磊先生、彭世尼先生分别进行述职报告,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9年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和保护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曹蓉、刘燕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