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今日接到董事长朱凤廉女士通知:朱凤廉女士于2019年5月7日办理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68%)的解除质押手续,办理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79%)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份数(股) | 质押开始日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朱凤廉 | 是 | 33,000,000 | 2018-12-21 | 2019-5-7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 24.98% |
合计 | — | 33,000,000 | — | — | — | 24.98% |
2.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股) | 质押 开始日期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朱凤廉 | 是 | 25,000,000 | 2019-5-7 | 2020-5-15 |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 18.92% | 质押担保 |
合计 | — | 25,000,000 | — | — | — | 18.92%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朱凤廉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2,110,5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4.74%;朱凤廉女士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合共12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3.62%。
4.其他说明朱凤廉女士上述解除质押及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朱凤廉女士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备查文件
相关的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