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水星家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9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9-029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上海水星家用纺织

品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98,776,2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4.540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裕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沈义贵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

托董事黄均祥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孙霈、潘敏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张佩华代为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忠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孙子刚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8,774,28099.99892,0000.00110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8,773,48099.99852,8000.00150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8,773,48099.99852,0000.00108000.0005

4、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8,773,48099.99852,8000.001500.0000

5、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8,775,78099.99975000.0003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8,773,48099.99852,8000.00150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124,667,520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65,510,320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8,597,94099.99415000.005900.0000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3,90088.636350011.363700.0000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8,594,040100.000000.00000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8,084,14099.99875000.001300.0000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8,081,84099.99262,8000.007400.000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家军、严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