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银行账户冻结基本情况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农业银行深圳分行41015900****8883账户,因深圳市合泰亨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深圳市众合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等案,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涉及诉讼和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7)。
二、 冻结账户的基本信息
户名: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深圳后海支行
账号:4101 5900 **** *888 3
冻结金额:累计通知被冻结金额为4,864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为607.96万元,可用余额为0元。
三、 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情况
通过各方积极努力协调沟通下,2018年10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终审裁定书:驳回深圳市合泰亨投资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解除对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故针对深圳市合泰亨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所导致冻结的600万元已于2019年4月16日予以解封。
截至本公告日,除去上述已解除冻结的部分,公司现累计通知被冻结金额为4,264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为607.96万元,可用余额为0元。
公司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