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金钰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9

债券简称:17金钰债 债券代码:143040.SH

湖北省鄂州市武昌大道298号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2019年4月

声 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说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编制,长江保荐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3号文核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于2017年3月17日成功发行了本次债券(“17金钰债”)。发行规模7.5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票面利率为7.00%。

截至目前,发行人尚未支付“17金钰债”2018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17日期间的利息,总金额为人民币5,250万元,本次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19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结果的公告》,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19年5月1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关于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

东方金钰于2019年4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文件《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424-04号)、《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粤0391执保658号之

五),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根据通知,兴龙实业所持公司(股票代码:600086,股票简称:

东方金钰)股票383,48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轮候冻结,上述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4月24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孽息(指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经核实,截至该公告日,兴龙实业合计持有公司383,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1%,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为383,48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兴龙实业合计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为383,48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2、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影响

发行人称上述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但因控股股东兴龙实业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票被质押、冻结和多次轮候冻结,如处置质押股票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有重大影响,或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

份被司法划转结果

1、股份被司法划转的执行结果

-3-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扣划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扣划日期扣划 方式执行 情况扣划后持股数量(股)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

-4-例

持股比例
兴龙 实业27,152,9422.01%2019/4/11股权司 法划转已完成383,480,00028.41%

注:上表中比例系保留两位小数取整所得,存在尾差

2、本次股份被司法划转执行后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2019年4月11日,兴龙实业持有的公司27,152,942股股票已通过股权司法划转方式被扣划至深圳中睿泰信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开立的证券账户,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1%,本次司法划转已经执行完毕,兴龙实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3、本次股份被司法划转执行后对公司的影响

发行人称,兴龙实业本次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2019年4月29日,东方金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2019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称拟对翡翠成品、发放贷款和客户欠款计提减值4.14 亿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鉴于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钰珠宝)的翡翠成品出现减值迹象,经外部专家评估,公司管理层拟对深圳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的30.78亿元翡翠成品按照4%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1.23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金钰珠宝翡翠成品的前20名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协议和利益安排、采购时间、前期采购总额和期末余额;(2)金钰珠宝翡翠成品的减值迹象,外部评估专家的具体评估过程;(3)截至目前,金钰珠宝翡翠成品的质押和冻结状态,是否处于正常销售状态。

二、公告披露,鉴于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钰小贷)发放的贷款出现逾期,经公司对贷款人还款能力的调查以及外部专家对抵押品可回收金额的评估,公司对发放的8.71亿元贷款余额按照25%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2.1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金钰小贷发放贷款的前50名客户名称、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协议和利益安排、贷款金额、发放时间、具体抵质押物及账面价值;(2)公司对贷款人还款能力的具体调查情况,外部专家对抵押品可回收金额的具体评估过程;(3)对发放贷款按照25%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依据,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发放贷款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转移资金的情形。

三、公告披露,瑞丽市姐告宏宁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姐告宏宁”)部分客户因欠款时间较长,预计无法收回,拟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7334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姐告宏宁自成

立以来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包括经营模式、主营产品和上下游情况;(2)姐告宏宁近3年的主要经营数据,包括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期间费用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姐告宏宁近3年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情况,包括前20名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类别、采购金额,以及前20名客户和销售产品类别、销售金额,并说明上述供应商和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4)姐告宏宁上述7334万元客户欠款的具体欠款客户名称,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欠款原因、欠款时间,相关客户与公司历年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审慎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你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 8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四)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定期报

告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2019年4月30日,东方金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568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监管工作函》全文公告如下:

“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中存在较多披露错误。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明确工作要求如下。

一、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发行的“17金钰债”及公司的信用评级被连续下调,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资产被司法冻结,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较大影响。请公司核实并披露,截至目前,公司银行账户及冻结情况,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年报声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会计师实际对公司年报出具了与持续经营能力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年报中未披露会计师审计意见段,且未对“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进行说明。公司年报披露的审计意见与会计师意见明显不符,存在明显错误,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且存在重大遗漏。请公司核实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和责任人,同时自查相关公告披露是否存在其他错误并予以更正。

三、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责履行方面不勤勉尽责等问题,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秉持对上市公司和全体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认真落实上述要求,如实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充分揭示公司重大风险,避免对投资者造成重大误导。对于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勤勉尽责

等问题,我部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严肃追责。

请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并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1日披露本工作函,并于2019年5月8日之前披露对本工作函的回复。”

长江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江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关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