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出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已授予股票期权已经注销完成,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出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情况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王刚、高彭年、孙君、张俞、方友松共5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以上原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合计2,560,000份进行注销。
鉴于2018年度公司实现经审计的此次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2017年度增长率未达到5%。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所涉2,140,000份股票期权不予行权并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依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对上述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所涉共计4,700,000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变为3,210,00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出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4,700,0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5月8日办理完毕。
二、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情况
鉴于2018年度公司实现经审计的此次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2017年度增长率未达到5%。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所涉10,320,000份股票期权不予行权并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依据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对上述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所涉共计10,320,000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变为15,480,00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0,320,0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5月8日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