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就2019年1-4月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净资产为107.02亿元,借款余额为25.64亿元。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借款余额为55.40亿元,2019年1-4月累计新增借款金额29.76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7.81%,超过2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情况
(一)银行贷款
不适用。
(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债券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0.29亿元,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0.27%。
(三)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不适用。
(四)其他借款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其他借款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29.47亿元,
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7.54%,主要是:收益凭证累计新增借款金额25.76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4.07%;两融收益权转让累计新增借款金额3.01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82%;同业拆借累计新增借款金额0.7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65%。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公司上述新增借款的筹集和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异常情况,对未来公司的偿债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上述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除2018年末相关数据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