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严俊旭先生提议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提议人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提议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严俊旭先生,提议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严俊旭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后,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为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3、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提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提议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元的条件下,假设用全额5,000万元以6元的股价进行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833.3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股的0.4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 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提议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五、 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提议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 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已就上述提议制定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