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7日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监事审阅。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之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能够有效激励管理层和核心骨干,进而实现管理层和核心员工与股东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长期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4、临2019-045)。三、报备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