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农开发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阿拉尔湿地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项目(EPC模式)合同文件》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8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9-047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阿拉尔湿地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

项目(EPC模式)合同文件》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与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阿拉尔湿地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项目(EPC模式)合同文件》(以下简称“该项目”)

● 合同类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 合同金额:不超过1.49亿元,实际工程总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工程竣工结算审定额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 合同期限:2019年12月31日。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项目投资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采用政府方同意的招投标方式,项目的建成和运营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同时,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可能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该项目经2019年4月4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就项目相关事宜进行授权。请详见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13日、2019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034、2019-036、

2019-045)。

二、合同标的和承包方基本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项目名称:阿拉尔湿地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项目

(2)项目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团荒漠戈壁地区,处于阿拉尔市东北方向,距离阿拉尔市区约21公里,占地面积约14平方公里,现有水域面积约5~6平方公里。

(3)项目范围:对项目区域内的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等一体化总承包。

(二) 承包方、出包方基本情况

1、承包方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张黎明

(4)注册资本:17,000.00万元

(5)经营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

(6)经营范围:工程勘察、城市规划编制、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勘测,工程咨询,工程测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二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对外承包工程;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建材、计算机及耗材、通讯器材(二手手机除外)、不锈钢制品、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防腐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管材、阀门、钢材、玻璃制品、电线电缆、卫生洁具、消防设备、机电产品、环保设备、五金交电,检测技术服务。

2、出包方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2)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谭路平

(4)注册资本:49,198.65万元

(5)经营地址:新疆阿拉尔市玉阿新公路44公里处,西支渠以西(6)经营范围:棉浆粕、粘胶短丝、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的收购、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三、合同主要条款1.投资金额:不超过1.49亿元,实际工程总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工程竣工结算审定额为准。

2.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3.合同期限:2019年12月31日。4.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违约的,发包人可根据具体情形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每日5000元的违约金,另发包人有权另行增派人手进场施工或要求承包人限期赶工以保证工程进度,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承包人的责任导致不能在约定期限内验收完工,承包人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包人收到监理人签证的进度付款证书后须在5日内审批并支付给承包人。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违约金并加付给承包人。超过10日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5.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优先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在无法协商一致时,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采用政府方同意的招投标方式,项目的建成和运营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项目的风险分析

合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同时,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可能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的风险。

后续,公司将本项目有关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8日

报备文件

(一)《阿拉尔湿地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项目(EPC模式)合同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