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股东蓝水生先生、刘冬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蓝水生先生的函告,于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5月6日期间,蓝水生先生及其配偶刘冬梅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出售本公司股份共计3,990,0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所减持股份来源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取得,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持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归还股权质押融资款项,降低股东股权质押比例及其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减持的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蓝水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年2月12日—2019年3月4日 | 13.67 | 2,141,725 | 0.540% |
刘冬梅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年1月25日—2019年5月6日 | 14.49 | 1,848,300 | 0.466% |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蓝水生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141,725 | 0.540% | 0 | 0.000% |
刘冬梅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148,007 | 1.297% | 3,299,707 | 0.832% |
合计 | 7,289,732 | 1.837% | 3,299,707 | 0.832% |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前蓝水生先生及其配偶刘冬梅女士直接持有7,289,732股,通过樟树市牛曼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67,370,532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4,660,2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17%;本次减持后,蓝水生先生及其配偶刘冬梅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0,670,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11%,樟树市牛曼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蓝水生先生及其配偶刘冬梅女士此次减持的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买入,无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预减持计划。此次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3、蓝水生先生及其配偶刘冬梅女士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