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定于2019年5月1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9-002)已于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
二、新增临时提案内容
2019年5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安徽汇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76%的股份)提交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下列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二)》
1、议案内容:2019年我司相关客户为抵消货款,预计抵账给公司价值1000万元的汽车。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规避经营风险需求,公司委托安徽车之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销售,预计发生1,000万元。定价按照客户同安徽车之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协议价格。
2、董事会表决结果:
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公告编号:2019-01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董事陈王保、陈方明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董事会审议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提出时间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19年5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汇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76%,公司董事会认为安徽汇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具备提交临时议案的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关于增加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