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787
2019年5月
资料目录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三: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9
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
议案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 ..21议案七: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议案八: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 23
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5
议案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7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9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资料,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代表人、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4、有提问或质询需求的发言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后,即可发言。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份额,股东发言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有直接联系,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有损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及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5、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请进入会场人员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录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止。6、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崇舜先生
3、会议时间:2019年5月17日14:00
4、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公司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议程:
1、股东及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介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3、宣读并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7)《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独立董事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5、现场投票表决及股东发言;
6、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结果,中场休会待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7、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8、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9、现场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10、签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11、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年,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董事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加强核心技术创新、大力推进服务营销”的三大核心思想指导下,面对复杂多变的行业环境,严格执行以迅速提升市场份额为目的的经营方针,通过加快优化经销渠道结构、努力巩固原有直销渠道优势、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及时建立以业绩为中心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实现了业务规模的良性增长。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5,049.87万元,同比增长13.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65.44万元,同比增加21.0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89,965.61万元,较期初减少0.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365.81万元,较期初增长7.37%。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下列几个方面的工作:
1、整合内外部销售资源,着力提高规模效应
报告期内,管理层依据公司制订的区域市场增长目标,结合竞争形势的变化,着力推进销售职能前移,加快市场响应速度,改善区域销售通路效率,促进渠道结构调整战略落实。一方面,通过引入资金雄厚的规模客户,整合部分区域的小型经销商资源,提高乡镇分销渠道下沉拓展能力,实现规模客户累计销量同比增长24%。另一方面,结合用户消费习惯变化的趋势,积极展开与苏宁、国美、天猫、京东线上线下的跨界营销合作,着力拓展区域中心城市市场和新兴渠道市场,在智能物联配送、线上零售合作、新兴KA渠道拓展、服务体验门店建设等方面采取合作创新策略,在丰富公司销售渠道的同时,为后期渠道转型构建基础。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已实现进驻苏宁渠道网点100余家、国美渠道网点90余家。
2、迅速调整新产品布局,有效应对市场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产品布局调整工作,在推出造型设计新颖、品质性能出众的新产品的同时,快速应对国家法规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公司推出的新日太子一号电动两轮车荣获江苏省工业设计产品奖银奖、第七届太湖奖二等奖,MIKUMAX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外观设计银奖,新日水晶荣获电动摩托车时尚车型奖。另一方面,公司是行业内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起草组成员之一,主动落实适应2019年新国标正式实施的准备工作,分别在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三个细分领域开展产品强制性CCC认证工作,报告期内已有近70款产品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新业务领域发展提速,促进业务良性扩张
新业务的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是公司后期持续成长的重要补充。报告期内,公司团购订制、电商业务均呈现可喜的增长势头,公司先后与顺丰物流、美团、中国人保等知名企业达成车辆采购合作,全年团购订制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达到70%;另一方面,电商业务继续发力,开发苏宁易购等线上交易平台,实现电商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2%。在国外市场,公司积极引导海外客户建立新日品牌专卖店,快速优化产品结构,大幅降低海外产品种类,实施海外市场拳头产品销售聚焦策略,以MIKU MAX、晶致、猎鹰为代表的售价较高的中高端产品在海外市场的销量呈现上升势头。
4、坚持以业绩为导向,深化内部管理变革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在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的基础上,公司已制定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完成首批激励对象的授予工作。为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公司适时引入SAP软件系统,并于2018年末实现系统上线,业务流程正常运作。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新日总部大厦的议案》。
2、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8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开展保兑仓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18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及《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6、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积极履行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其他重大事项,对提报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积极讨论,为公司经营发展献言献策。
(二)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1、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2、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开展保兑仓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3、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全面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整体发展战略围绕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加强核心技术创新、大力推进服务营销”的三大核心思想,秉承“有阳光的地方就有新日”的经营发展理念,以渠道为基础、以品牌为灵魂、以创新为动力、以产品为保证、不断加强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建设,利用公司已有的资源和行业领先地位,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契机,升级和优化营销网络、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及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公司的品牌优势、渠道优势、研发优势等,持续满足人们对电动交通工具产品多层次的需求,在继续保持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基础上,将公司逐步打造成国际知名的电动交通工具研发制造企业。
(二)经营计划围绕“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加强核心技术创新、大力推进服务营销”的三大核心思想,公司明确了以产品领先驱动价值营销,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着力改善渠道结构,优化产能布局,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并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流程创新、管理创新,提高企业运营效率,持续满足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电动交通工具创领者。
1、持续整合渠道资源,提升渠道运作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推进渠道网络拓展、终端建设、促销、推广、售后服务等销售职能前移,以提高市场响应速度;进一步加大优质经销商的开发力度,通过引入资金雄厚的规模客户,改善渠道通路效率,促进市场空白、零散网络有效聚合;同时将继续加强分销渠道建设,鼓励和促进大力拓展乡镇分销网络。另外,公司将坚持跨界合作营销思路,重点促进单品销售、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智能物联配送增效、服务体验感受改善等创新策略有效落实。
2、开拓新业务领域,实现全渠道覆盖
继续扶持现有国贸出口、电商、团购订制等业务快速发展,并持续优化自营平台建设,完善物联网、手机APP平台,深耕细作新零售网络,优化KA选址,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同时将继续实施聚焦拳头产品销售策略,大力拓展海外市场,扩大海外专营店建设,提升品牌海外影响力。
3、优化产能布局,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
近年来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稳步提升,公司现有生产基地产能瓶颈凸显,制造体系智能化水平较低,无法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市场竞争形势的变化,公司计划在三年内逐步对现有生产制造体系进行优化升级,一是投入建设无锡智能化生产车间改扩建项目,形成年产各类电动两轮车200万辆的生产规模;二是投入建设天津工厂智能化改扩建项目,形成年产各类电动两轮车150万辆的生产规模;三是投资建设温州工厂项目,新增年产各类电动两轮车50万辆的生产规模。在投资建设过程中,公司着重提升各个工厂生产制造的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精益制造、智能制造水平。在2021年末,公司各生产基地合计达到年生产500万辆的产能规模,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生产制造基础。
4、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
随着新国标正式实施,同时市场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个性化,休闲酷玩、快递物
流、同城配送、政企定制等消费趋势正在兴起,公司现有的产品阵列将无法满足此类需求。公司将在严格执行新国标的基础上,在智能中控、高续航动力电池、材料轻量化等领域实施技术创新,并在中高端车型研制、大众车型研制、特殊需求定制等方面快速进行开发、调整,努力打造引领行业发展的产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17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成员,报告期内,我们严格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同时我们列席了公司3次股东大会和6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对外投资、股权激励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就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多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和《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2018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保兑仓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3、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
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4、2018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5、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相关工作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列席了公司3次股东大会和6次董事会会议。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工作履职情况,未发现他们在履职时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依法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该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出具了
专项意见。我们认为: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5、监事会对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进行了讨论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我们 认为: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是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本次对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6、监事会对公司拟开展保兑仓业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拟开展保兑仓业务并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部分经销商及相关银行开展保兑仓业务并提供担保事项,其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未发生此部分的担保额度。
7、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了讨论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8、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讨论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我们 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9、监事会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我们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我们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所涉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18年8月21日作为首次权益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授予640万份股票期权。
三、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生产经营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吸收和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5月17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百分比(%) |
总资产 | 1,899,656,126.52 | 1,911,645,776.88 | -0.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43,658,111.37 | 878,875,003.98 | 7.37% |
营业收入 | 3,050,498,705.15 | 2,696,170,158.60 | 13.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8,654,407.39 | 73,251,493.66 | 21.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0,351,793.12 | 41,502,541.58 | 21.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399,088.49 | 138,861,047.51 | 20.5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3 | 0.39 | 10.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60% | 9.75% | 减少0.15个百分点 |
三、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90,487,855.70 | 31.08 | 572,011,936.77 | 29.92 | 3.23 | |
应收票据 | 192,018,489.59 | 10.11 | 2,625,167.59 | 0.14 | 7,214.52 | 本期票据结算比例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59,687,542.01 | 3.14 | 76,966,177.25 | 4.03 | -22.45 | |
预付款项 | 12,586,494.48 | 0.66 | 4,778,135.20 | 0.25 | 163.42 | 期末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5,914,707.66 | 0.31 | 6,049,137.12 | 0.32 | -2.22 | |
存货 | 171,559,201.12 | 9.03 | 148,340,391.53 | 7.76 | 15.65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3,655,489.65 | 15.98 | 682,820,056.58 | 35.72 | -55.53 | 理财同比减少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20,214,051.78 | 1.06 | 2,156,886.20 | 0.11 | 837.19 | 本期新增股权投资所致 |
固定资产 | 352,784,524.01 | 18.57 | 282,985,372.15 | 14.80 | 24.67 | |
在建工程 | 8,741,890.88 | 0.46 | 2,106,624.54 | 0.11 | 314.97 | 本期新增消防及环保改造工程所致 |
无形资产 | 158,523,043.76 | 8.34 | 112,617,289.29 | 5.89 | 40.76 | 本期新购置土地使用权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284,174.56 | 0.07 | 840,364.81 | 0.04 | 52.81 | 本期新增展厅装修费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42,451.19 | 0.43 | 13,495,729.62 | 0.71 | -39.67 | 本期盈利、可弥补亏损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056,210.13 | 0.74 | 3,852,508.23 | 0.20 | 264.86 | 本期新增SAP系统工程所致 |
应付票据 | 140,963,000.00 | 7.42 | 508,923,855.00 | 26.62 | -72.30 | 本期收到票据并背书情况增加,自办票据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361,426,169.02 | 19.03 | 333,396,659.02 | 17.44 | 8.41 | |
预收款项 | 237,854,630.58 | 12.52 | 23,704,433.18 | 1.24 | 903.42 | 本期新增规模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1,598,747.12 | 1.66 | 24,122,909.40 | 1.26 | 30.99 | 本期产销量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5,586,745.29 | 0.29 | 11,646,373.13 | 0.61 | -52.03 | 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36,331,361.81 | 7.18 | 87,511,707.40 | 4.58 | 55.79 | 主要系本期锂享出行租车押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6,145,543.13 | 0.85 | 13,197,838.73 | 0.69 | 22.33 | |
递延收益 | 26,091,818.20 | 1.37 | 30,266,997.04 | 1.58 | -13.79 | |
股本 | 204,000,000.00 | 10.74 | 204,000,000.00 | 10.67 | 0.00 | |
资本公积 | 222,298,700.00 | 11.70 | 221,690,000.00 | 11.60 | 0.27 | |
盈余公积 | 55,899,486.54 | 2.94 | 48,212,039.66 | 2.52 | 15.95 | |
未分配利润 | 461,459,924.83 | 24.29 | 404,972,964.32 | 21.18 | 13.95 |
四、费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分析 |
销售费用 | 254,244,486.58 | 235,621,618.63 | 7.90% | |
管理费用 | 89,491,903.63 | 83,609,457.65 | 7.04% | |
财务费用 | -6,126,139.06 | -8,728,077.01 | -29.81% |
五、现金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8 年 | 2017 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分析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399,088.49 | 138,861,047.51 | 20.5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091,579.81 | -689,901,900.58 | -79.55% | 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和新增投资金投国泰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80,000.00 | 272,690,000.00 | -108.98% | 主要系公司2017年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17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8,654,407.39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76,874,468.84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87,446.88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6,065,378.81元。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51,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17日
议案五、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监事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具体明细如下: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张崇舜 | 董事长 | 65.94 |
赵学忠 | 董事、总经理 | 65.90 |
陈玉英 | 董事 | 30.36 |
林筱诚 | 董事、副总经理 | 41.71 |
李青 | 董事 | 65.43 |
王晨阳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57.58 |
章炎 | 独立董事 | 5 |
吴新科 | 独立董事 | 5 |
邓嵘 | 独立董事 | 5 |
潘胜利 | 监事会主席 | 48.30 |
冯安平 | 监事 | 28.02 |
成科 | 监事 | 22.76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17日
议案七、
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17日
议案八、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2号)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5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900,0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69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5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万元) |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项目备案情况 |
1 |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 18,377.26 | 16,039.26 | 锡商备【2015】5号 |
2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9,230.00 | 9,230.00 | 锡商备【2015】6号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000.00 | 2,000.00 | - |
合计 | 39,607.26 | 27,269.00 | -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444,401.48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8,801,087.21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5,337.77元,持有的尚未到期收回的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15,041,347.96元。
二、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营销网络升级项目按照原定计划,实施期限即将到期。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营销网
络升级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一年。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主要原因为:自2018年以来,公司对销售渠道进行了结构调整,一方面引入了资金雄厚的规模客户,整合了部分区域的小型经销商资源;另一方面,大力推进与苏宁、国美等连锁卖场的合作,弥补公司传统销售渠道的不足,为避免公司资源的重复投入,公司优化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布局,且暂缓了部分投入。
三、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长,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进行的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19年6月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组织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仍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张崇舜先生、赵学忠先生、陈玉英女士、张晶晶女士、李青先生、王晨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将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3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17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崇舜 先生:男,1969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任中国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副理事长、锡山电动车协会会长、无锡市锡山区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担任无锡市人大代表。曾荣获“2003年度无锡市劳动模范”、“2006年度无锡市十佳青年企业家”、“2008年度无锡市优秀民营企业家”、“上海世博会‘世博城市之星’”等称号。
赵学忠 先生:男,1969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学位。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在陕西电信集团宝鸡分公司工作,曾任北京新日总经理。
陈玉英 女士:女,1969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曾任北京新日副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晶晶 女士:女,1992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锂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青 先生:男,197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工业设计中心总监,曾任农业银行宝鸡分行助理经济师、北京新日研发部设计总监、新日股份工程技术中心副总经理。设计了风雅系列、云燕系列等多款电动自行车及四轮多功能巡逻车。
王晨阳 先生:男,1979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申达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任秘书、申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
议案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于2019年6月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组织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仍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章炎先生、吴新科先生、邓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且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将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6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17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章 炎 先生:男,1962年8月生,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无锡梁溪分公司总经理。
吴新科 先生:男,1978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至今在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任教,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电力电子系统中心访问学者(2010年11月至2012年4月)。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中达青年学者。曾获中国电源学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自然科学类)、浙江省科学技术二等奖(科技进步类),中国电源学会青年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邓 嵘 先生:男,1976年5月生,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1998年至今在江南大学设计学院工业设计系任教。2012年光华龙腾奖中国工业设计十佳设计师评选入选;获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十年优秀论文论文奖。主持多项横向课题研究与创新产品开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于
2019年6月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组织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潘胜利先生、石清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成科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17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潘胜利先生:男,1981年11月生,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IT高级经理,监事会主席。曾任陕西省宝鸡市社会福利厂办公室主任。石清平先生:男,197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运营总监,曾任武汉李时珍药业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副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