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临时公告2019-063),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告中有关数据表述有误,现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中 第八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前:
公司拟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
更正后:
公司拟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
除以上内容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与沟通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