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27 |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 编号:临2019-042 |
可转债代码:113008 |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5月6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三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向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经过认真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9年5月6日为授予日。同意向2235名激励对象授予136,500,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03元/股。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黄瓯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