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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7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年7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于2018年8月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693,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1%,最高成交价为6.3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3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6,010,428.76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亦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8年9月20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2,574,936股。《实施细则》施行后公司未实施回购,公司

后续实施回购,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应不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143,734股。

3、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等相关要求,以及市场情况、资金安排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五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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