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98号”《关于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深交所要求公司在2019年5月6日前将《年报问询函》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共同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
由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尚需补充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同时部分内容需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因此,公司无法在2019年5月6日前完成回复并对外披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公司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公司将于5月14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