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董事会换届推荐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现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届董事会向新一届董事会提名推荐9名董事候选人,分别为柯少彬、柯少芳、余祥、宋秀清、胡清光、陈佶、王桂华、聂织锦、刘力,其中王桂华、聂织锦、刘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9位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均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通过后就任。
(下页无正文,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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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小琴 王桂华 全泽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