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今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通知:杨志茂先生于2019年4月29日办理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01%)的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份数(股) | 质押开始日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杨志茂 | 是 | 27,000,000 | 2018-11-19 | 2019-4-29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 40.72% |
合计 | — | 27,000,000 | — | — | — | 40.72%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杨志茂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6,30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40%;杨志茂先生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合共3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35%。
3.其他说明
杨志茂先生上述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其对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杨志茂先生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备查文件
相关的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