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4),2019年4月13日披露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6)、《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7)、《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8)及《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由于统计原因,回购股份数量及相关数据具体更正如下:
一、《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正如下:
更正前: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938,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23%,成交的最高价为4.49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2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670,240.90元(不含交易费用)。
更正后: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938,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23%,成交的最高价为4.49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2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670,240.9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562,413,222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6,938,327股,即555,474,89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109,497.9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更正后:
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562,413,222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6,938,326股,即555,474,89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109,497.92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18年年度报告》更正如下:
更正前:
1、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 (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年 | 0 | 0.2 | 0 | 11,109,497.90 | 18,270,878.74 | 60.80 |
2017年 | 0 | 0 | 0 | 0 | -474,993,175.83 | 不适用 |
2016年 | 0 | 1.0 | 0 | 56,241,322.20 | 84,551,362.41 | 66.52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1,109,497.9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1,109,497.90 |
更正后:
1、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 (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年 | 0 | 0.2 | 0 | 11,109,497.92 | 18,270,878.74 | 60.80 |
2017年 | 0 | 0 | 0 | 0 | -474,993,175.83 | 不适用 |
2016年 | 0 | 1.0 | 0 | 56,241,322.20 | 84,551,362.41 | 66.52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1,109,497.92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1,109,497.92 |
除以上更正内容,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