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议案》,同意由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运”)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于收到公司增资的募集资金后,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51,344,083.11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7)。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19年4月29日,中远海运集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结构性存款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人民币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2019年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四期产品445 | 90,000 | 2019年4月29日 | 2019年5月30日 | 3.65% |
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人民币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2019年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四期产品446 | 200,000 | 2019年4月29日 | 2019年6月4日 | 3.6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2019年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四期产品447 | 200,000 | 2019年4月29日 | 2019年6月10日 | 3.6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2019年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四期产品440 | 105,100 | 2019年4月29日 | 2019年6月17日 | 3.68% |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为控制风险,中远海运集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
求、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产品。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及中远海运集运拟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一)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现金管理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中远海运集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595,1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