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先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 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2)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