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发表说明如下: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