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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9-026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属2019年第2次定期会议(2019年度总第3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19年4月24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执行董事章献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委托执行董事周孟波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李长进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期初数据衔接方法选择第二种,即对剩余租金按承租人实际借款利率进行折现,采用折现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选择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并结合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下半年-2020上半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股份公司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总额12,920,862.87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8,201,000万元,对非全

资控股子公司担保3,683,900万元,对外部单位和参股单位担保1,035,962.87万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拟核定的担保额度是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开展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情况进行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少量合作外部单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2.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在总预算内可以内部调剂使用,对有明确担保对象的项目从严进行控制,并在公司总部预留了部分额度以便在实际需要时调剂使用。公司对外部单位和参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对“表外”公司进行担保,风险相对较大,公司坚持按照“同股同责”原则实施对外担保,强调风险共担,确保资产安全,避免担保损失。公司对外部单位和参股子公司担保预算从严控制,仅对已实施的项目安排担保预算,并实行清单管理,不预留额度,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3.公司融资性担保主要是公司或二级企业为子公司或投资项目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风险相对较高,对该类担保原则上“维持存量、严控增量”,担保金额不突破融资预算批复,除对特定具体单位和项目外,原则上不给各单位预留额度,在实际需要时再内部调剂解决。非融资性担保主要是公司或二级企业为子公司开具银行保函、银行票据等银行中间业务提供的担保。虽然此类担保风险相对较低,但是公司近年来鼓励各二级企业采取“集团授信”模式,逐步压缩三级企业在银行授信额度,旨在加大二级企业对金融资源集中管控力度。对二级企业实行总量控制,内部灵活配置使用。

4.公司按照相关审议程序审议该议案,符合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同时也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做好股东大会的筹备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国中铁匈牙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中国中铁匈牙利有限责任公司(以实际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按当地法律的最低注册资金标准 300 万匈牙利福林(按现行汇率约折合人民币 7.44 万元),注册地为匈牙利布达佩斯,授权卢勃和臧健飞在各自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国中铁以色列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中国中铁以色列分公司(以实际注册名称为准),注册地为以色列特拉维夫市,授权高亮负责以色列分公司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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