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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汽车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9,307,362.31元,期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902,992,606.17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50,515,5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257,732.7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七、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九、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银行信用良好,具有随时归还、到期按时归还募集资金的能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对资金的使用需求及募投项目进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滨州轻量化年产25万套汽车发动机缸体、缸盖、曲轴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四、审议通过《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已委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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