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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号、2019-015号)。

一、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的要求,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具体影响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3、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

四、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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