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2019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单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洋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李玉周 | 独立董事 | 年度报告的信息内容有遗漏和错误,无法发表意见 |
黄雅虹 | 独立董事 | 年度报告的信息内容有遗漏和错误,无法发表意见 |
王良成 | 独立董事 | 年度报告的信息内容有遗漏和错误,无法发表意见 |
声明
王良成先生、黄雅虹女士、李玉周先生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说明理由,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黄雅虹 | 独立董事 | 出差 | 王良成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1、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江昌政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公司名义代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或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且未履行及时披露义务,表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公司内部控制之上,公司在印章管理、内部信息与沟通的控制、内部监督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尚未在报告期内完成上述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
2、公司重要子公司陕西公司,由少数股东陕西绿源委派的管理团队(以下简称陕西公司经营层)进行经营,陕西公司经营层在报告期内涉嫌通过延长经销商信用期,签订无商业实质合同转移资金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表明公司对子公司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尚未在报告期内完成上述存在重大缺陷
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
3、公司的募集资金被违规使用且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表明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内部信息与沟通的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尚未在报告期内完成上述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公司管理层已识别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
对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的风险提示:
1、公司在2019年可能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资产减值的风险、财务风险、债务逾期风险、法律诉讼风险等。
2、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由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若相关因素未能及时消除,公司将面临暂停上市及退市的风险。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1、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的核心资产(两条年产20万吨LNG生产线)经两次司法拍卖并流拍,若人民法院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抵债,升达林业将丧失该资产并导致缺少经营资产、缺少收入和利润来源,导致升达林业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可收回风险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升达林业的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违规占用资金116,634.58万元。其中:因升达林业违规担保被扣划资金65,793.20万元形成资金占用、因以升达林业名义进行民间借款承担偿债义务33,239.48万元形成资金占用、因违规从升达林业账户划出资金17,401.79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形成资金占用。
3、陕西子公司经营层经营期间形成债权以及陕西绿源欠款的可收回风险升达林业于2015年11月4日与陕西绿源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升达林业以现金28,770.35万元收购陕西公司51%的股权。因陕西绿源对陕西公司2015年度~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负有补偿义务,在业绩承诺期内,陕西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由陕西绿源委派的管理团队(以下简称陕西公司经营层)负责。
2016年3月,陕西公司与艾恩吉斯签订《液化气天然气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陕西公司向艾恩吉斯供应液化天然气并给予3个月的信用期,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2018年合同到期后,陕西公司与艾恩吉斯续签了合同,并将信用期延长至6个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陕西公司应收艾恩吉斯货款45,790.88万元,其中24,891.92万元已逾期,陕西公司按账龄分析计提2,289.54万元坏账准备。
2017年7月,陕西公司与延安海舜签订维修工程施工合同,陕西公司向延安海舜预付工程款850万元,因延安海舜未提供维修服务也未退还该款项,陕西公司将其转入其他应收账款列报,并按账龄分析计提85万元坏账准备。
2017年12月11日,升达林业与陕西公司及陕西绿源签订《关于收购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和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49%的股权框架协议》,升达林业拟以不超过6.3亿元价格收购陕西绿源持股的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和榆林物流49%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升达林业持有陕西公司100%的股权。升达林业按协议约定向陕西绿源支付定金6,300万元。因升达林业和陕西绿源就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导致股权收购终止,陕西绿源应退还定金。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陕西绿源尚未退还该款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陕西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陕西绿源款项6,300万元,升达林业按账龄分析计提630万元坏账准备。
对陕西公司经营层经营期间形成的债权,陕西绿源负有收回义务,经升达林业催讨,陕西绿源于报告期内相继转入陕西公司资金10,036.31万元,并于2019年1月5日签订三方协议,明确上述资金用于归还艾恩吉斯欠款。升达林业管理层将继续向陕西绿源追讨剩余债权。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7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11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13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第五节重要事项...... 84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90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90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91
第九节公司治理...... 97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107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108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232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升达林业 | 指 |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升达集团 | 指 |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升达环保 | 指 | 成都市青白江区升达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升达温江 | 指 | 成都市温江区升达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升达上海 | 指 | 上海升达林产有限公司 |
升达广元 | 指 | 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中海 | 指 | 四川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 |
贵州中弘达 | 指 | 贵州中弘达能源有限公司 |
升达装饰 | 指 | 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博通公司、内蒙古博通、博通中海 | 指 | 内蒙古中海博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
陕西绿源 | 指 | 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榆林公司、榆林金源 | 指 | 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米脂公司、米脂绿源 | 指 | 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榆林物流、金源物流 | 指 | 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 |
圣明源公司 | 指 | 陕西圣明源能源有限公司 |
圣明达能源 | 指 | 陕西圣明达能源有限公司 |
胜大天然气公司 | 指 | 神木县胜大天然气加气有限公司 |
山西乾润、乾润能源 | 指 | 山西乾润能源有限公司 |
艾恩吉斯 | 指 | 陕西艾恩吉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华融金租 | 指 |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国投保理 | 指 | 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陕西公司 | 指 | 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 |
延安海舜 | 指 | 延安海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焦作保和堂 | 指 | 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 |
升达集团温江人造板分公司 | 指 |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温江人造板分公司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ST升达 | 股票代码 | 002259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升达林业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ICHUANSHENGDAFORESTRYINDUSTR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HENGDAFORESTRY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单洋 |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42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016 | ||
办公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42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016 | ||
公司网址 | www.shengdawood.com | ||
电子信箱 | mail@shengdawood.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德智 | 易津禾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26楼 | 四川省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26楼 |
电话 | 028-86783590 | 028-86783590 |
传真 | 028-86755286 | 028-86755286 |
电子信箱 | sd86783590@163.com | yjhsdgf@163.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42号26楼公司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000621605256E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自上市以来公司主营为地板、纤维板、门柜等家居产品,2015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由家居和清洁能源两大业务构成。2016年底,公司向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整体出售家具业务后,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18号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兰、周平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6年 | |
营业收入(元) | 960,246,763.97 | 1,177,742,766.51 | -18.47% | 1,555,401,032.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8,125,812.00 | 13,716,541.91 | -1,398.62% | 71,382,701.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7,474,557.47 | -18,288,837.22 | -870.40% | 10,533,304.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1,765,657.24 | 16,369,263.39 | -355.15% | 95,911,211.2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7 | 0.018 | -1,416.67% | 0.10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7 | 0.018 | -1,416.67% | 0.1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26% | 0.81% | -12.07% | 5.40%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6年末 | |
总资产(元) | 3,069,953,593.85 | 2,937,610,106.74 | 4.51% | 3,696,634,807.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93,980,104.29 | 1,669,363,949.24 | -10.51% | 1,664,810,512.78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85,066,199.51 | 311,883,810.79 | 243,001,929.49 | 220,294,824.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779,231.79 | -21,827,719.85 | -7,967,239.44 | -137,551,620.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562,999.65 | -21,585,735.48 | -7,834,328.94 | -136,491,493.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40,540.01 | -234,398,984.82 | -544,109,458.08 | 723,902,245.6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35,392.66 | 78,488.92 | 70,433,153.8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3,650.71 | 1,081,703.41 | 4,395,624.3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018,184.04 | 3,406,417.8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8,533.30 | 48,080,882.04 | 3,054,618.9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1,617.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860.59 | 7,167,336.56 | 18,928,543.5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0,160.13 | 20,086,542.72 | 1,450,257.48 | |
合计 | -651,254.53 | 32,005,379.13 | 60,849,396.9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业绩驱动等因素2016年底,公司向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整体出售家居业务后,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公司自2013年切入清洁能源行业以来,通过并购、自建等方式快速布局清洁能源业务板块,现已拥有多家涉及LNG业务的子公司,其主要经营业务为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和销售、城镇燃气、加气站等。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从上游天然气生产和销售企业购买气源后,通过LNG工厂加工销售,或通过自身城镇燃气管网系统以及CNG/LNG加气站,销售给居民、商业、工业等终端用户并提供相关输配服务;同时,公司为城镇燃气新用户提供燃气安装服务,现已初步形成“液化天然气生产与销售——天然气管道——液化天然气运输——城镇燃气(管道输配)——加气站与调峰站”的产业链格局。
公司目前的业绩主要来源于液化天然气销售业务。公司利润的增长主要取决于天然气供应能力、气源成本、气价管控、环保政策和公司管理成本控制等多方面因素。2018年,中国天然气行业有所回暖,工商业以及城镇燃气的需求逐步增加。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等
天然气是世界公认的绿色能源,洁净、无毒、燃烧污染物极少,因此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行业政策以推动天然气行业的发展,提高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以期显著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和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对于优化我国能源结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环境治理的不断加强,国内天然气行业整体向上,需求量逐步增加,特别是2018年国内天然气需求旺盛。未来随着LNG汽车、LNG船舶、城市燃气和城镇燃气的需求也将逐步增长。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因债务违约,公司持有的榆林金源、米脂绿源、金源物流股权被冻结 |
固定资产 | 因债务违约,公司大部分固定资产被冻结 |
无形资产 | 因债务违约,公司大部分无形资产被冻结,同时因彭山中海LNG项目建设中止,土地将被收回,公司计提了坏账准备 |
在建工程 | 因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未来战略定位亦发生变化,且项目用地将被收回,公司全额计提彭山中海LNG项目在建工程坏账准备 |
货币资金 | 因债务违约,公司货币资金16,990.68万元被冻结 |
投资性房地产 | 因债务违约,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被冻结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9年公司将主要围绕解决占用、化解债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追讨货款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状况恶化的因素,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8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60,246,763.9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8.47%;实现利润-178,125,812.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98.62%。
2018年是公司困难的一年,2018年度公司核心经营资产陕西子公司公司业绩未能实现,其原因如下:
1、受原料气供应影响,榆林金源、米脂绿源一直未能满负荷运行,产销量下降,导致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下降;2、原料气价格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上涨,产量下降,导致产品单位成本分摊的折旧费用等上涨,二者共同影响,使得公司产品成本大幅上涨,降低了公司营利能力;3、LNG产品整体售价虽较上年同期有所上涨,但涨幅小于原材料的上涨;4、陕西公司经营层延长了对艾恩吉斯信用期,且在过程中存在超信发货的情形,应收账款增加,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对华融金租、国投保理重要债务违约,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较高的违约金及罚息,本年度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2018年是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的一年,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在治理、资金、管理出现了重大问题,主要以下主要问题:
1、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债务息107,963.37万元,上述债务绝大部分已逾期或触发违约条款,公司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在内的银行存款大部分被扣划,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核心资产(两条年产20万吨LNG生产线)经两次司法拍卖并流拍,若人民法院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抵债,公司将丧失该资产并导致缺少经营资产、缺少收入和利润来源,导致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可收回风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违规占用资金116,492.46万元。其中:因公司违规担保被扣划资金65,793.20万元形成资金占用、因以公司名义进行民间借款承担偿债义务33,239.48万元形成资金占用、因违规从公司账户划出资金17,401.79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形成资金占用。
3、因陕西公司少数股东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形成债权的可收回风险
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与陕西绿源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28,770.35万元收购陕西公司51%的股权。因陕西绿源对陕西公司2015年度~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
负有补偿义务,在业绩承诺期内,陕西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由陕西绿源委派的管理团队(以下简称陕西公司经营层)负责。
2016年3月,陕西公司与艾恩吉斯签订《液化气天然气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陕西公司向艾恩吉斯供应液化天然气并给予3个月的信用期,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2018年合同到期后,陕西公司与艾恩吉斯续签了合同,并将信用期延长至6个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陕西公司应收艾恩吉斯货款45,790.88万元,其中24,891.92万元已逾期。
2017年7月,陕西公司与延安海舜签订维修工程本工合同,陕西公司向延安海舜预付工程款850万元,因延安海舜未提供维修服务也未退还该款项,陕西公司将其转入其他应收账款列报。
2017年12月11日,公司与陕西公司及陕西绿源签订《关于收购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和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49%的股权框架协议》,公司拟以不超过6.3亿元价格收购陕西绿源持股的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和榆林物流49%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陕西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按协议约定向陕西绿源支付定金6300万元。因公司和陕西绿源就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导致股权收购终止,陕西绿源应退还定金。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陕西绿源尚未退还该款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陕西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陕西绿源款项6300万元。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财务报告被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也被出具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960,246,763.97 | 100% | 1,177,742,766.51 | 100% | -18.47% |
分行业 | |||||
燃气行业 | 959,640,064.28 | 99.94% | 1,171,598,677.06 | 99.48% | -18.09% |
其他业务 | 606,699.69 | 0.06% | 6,144,089.45 | 0.52% | -90.13% |
分产品 | |||||
LNG | 606,699.69 | 0.06% | 6,144,089.45 | 0.52% | -90.13% |
其他 | 959,640,064.28 | 99.94% | 1,171,598,677.06 | 99.48% | -18.09% |
分地区 | |||||
国内销售 | 960,246,763.97 | 100.00% | 1,177,742,766.51 | 100.00% | -18.47% |
国外销售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燃气行业 | 959,640,064.28 | 835,169,014.57 | 12.97% | -18.09% | -7.27% | -10.16% |
分产品 | ||||||
LNG | 959,640,064.28 | 835,169,014.57 | 12.97% | -18.09% | -7.27% | -10.16% |
分地区 | ||||||
国内销售 | 960,246,763.97 | 835,410,970.81 | 13.00% | -18.47% | -7.86% | -10.0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LNG | 销售量 | 万吨 | 26.08 | 38.41 | -32.10% |
生产量 | 万吨 | 25.95 | 37.92 | -31.57% | |
库存量 | 万吨 | 0.11 | 0.21 | -47.6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由于国家天然气政策的调整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对LNG工厂严重供给不足,榆林金源、米脂绿源一直处于半负荷运行造成产销量下降。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LNG | 直接材料 | 709,058,493.37 | 84.90% | 756,287,609.45 | 83.97% | -6.24% |
LNG | 人工及福利费 | 7,182,453.53 | 0.86% | 6,394,714.81 | 0.71% | 12.32% |
LNG | 其他制造费用 | 118,928,067.67 | 14.24% | 137,981,733.68 | 15.32% | -13.81% |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因陕西圣明达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存在分歧,公司于2018年向陕西省黄陵县人民法院提请解散陕西圣明达能源有限公司,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圣明达能源本期不纳入合并范围。(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842,339,291.6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87.7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
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陕西艾恩吉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87,802,512.68 | 61.21% |
2 | 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126,475,386.36 | 13.17% |
3 | 东方能源(平原)燃气有限公司 | 112,014,513.64 | 11.67% |
4 | 华恒能源有限公司 | 11,517,630.82 | 1.20% |
5 | 清涧县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4,529,248.18 | 0.47% |
合计 | -- | 842,339,291.68 | 87.72%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867,085,898.5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98.9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85%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 | 730,816,577.39 | 83.42% |
2 | 榆林供电局 | 66,258,744.00 | 7.56% |
3 | 陕西圣地佰诚石化有限公司 | 31,438,133.81 | 3.59% |
4 | 汉中海源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 31,108,078.40 | 3.55% |
5 | 陕西绿源石化运输有限公司 | 7,464,364.97 | 0.85% |
合计 | -- | 867,085,898.57 | 98.98%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396,400.66 | 9,350,665.79 | -20.90% | 主要系物流费、职工薪酬及其他费用减少所致。 |
管理费用 | 67,408,686.96 | 54,154,885.80 | 24.47% | 主要系停工损失及中介机构费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22,139,609.64 | 88,931,520.40 | 37.34% | 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增加及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9,837,417.80 | 1,124,155,734.57 | -14.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1,603,075.04 | 1,107,786,471.18 | -9.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65,657.24 | 16,369,263.39 | -355.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47,604,464.49 | -1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4,986,439.96 | 1,156,198,532.00 | -80.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4,986,439.96 | 1,091,405,932.49 | -120.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5,265,624.35 | 853,747,237.43 | -43.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8,786,449.44 | 1,614,863,865.29 | -3.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3,520,825.09 | -761,116,627.86 | -41.0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40,272,922.29 | 346,658,568.02 | -486.6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收入减少及应收账款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减少主要系上期收回投资及收到处置子公司款项,本期没有该项目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减少主要系上期购买产品金额较大,以及支付股权投资预付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上期收回投资及收到处置子公司款项,本期没有该项目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减少主要系取得贷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主要系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74,760,022.76 | 5.69% | 1,382,940,741.91 | 47.08% | -41.39% | 主要系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应收账款 | 448,875,290.19 | 14.62% | 312,889,763.80 | 10.65% | 3.97% | 主要系应收陕西艾恩吉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13,072,639.59 | 0.43% | 17,029,209.30 | 0.58% | -0.15% | |
投资性房地产 | 4,925,221.33 | 0.16% | 5,127,291.13 | 0.17% | -0.01% | |
长期股权投资 | 6,906,092.46 | 0.22% | 10,598,221.02 | 0.36% | -0.14% | |
固定资产 | 792,797,665.15 | 25.82% | 816,691,184.16 | 27.80% | -1.98% | |
在建工程 | 26,873,199.94 | 0.88% | 69,936,513.51 | 2.38% | -1.50% | 主要系本期转入固定资产及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所致 |
短期借款 | 324,353,253.81 | 10.57% | 425,990,000.00 | 14.50% | -3.93% | 主要系本期偿还所致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0 | 0.65% | 37,000,000.00 | 1.26% | -0.61% | |
其他应收款 | 1,243,144,680.00 | 40.49% | 28,651,557.66 | 0.98% | 39.51% | 主要系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所致及将部分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22,497,565.10 | 7.25% | 3,640,082.06 | 0.12% | 7.13% | 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还未到期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69,906,770.64 | 债务违约被司法冻结 |
固定资产 | 635,028,454.33 | 债务违约被司法冻结 |
无形资产 | 21,561,656.70 | 债务违约被司法冻结 |
投资性房地产 | 4,925,221.33 | 债务违约被司法冻结 |
合计 | 831,422,103.00 | --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6年 | 非公开 | 74,533.1 | 31,560.8 | 36,148.6 | 38,384.4 | 募集资 |
发行股票 | 4 | 9 | 5 | 9 | 金账户和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被司法冻结 | |||||
合计 | -- | 74,533.14 | 31,560.89 | 36,148.65 | 0 | 0 | 0.00% | 38,384.49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由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江昌政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公司名义代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或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因升达集团资金链断裂难以偿还相关债务,公司被迫代为清偿债务。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上的资金以及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被债权人直接扣划或者通过法院强行扣划,造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 | 否 | 77,997.81 | 77,997.81 | 0 | 5,691.32 | 7.30% | 0 | 否 | 是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7,997.81 | 77,997.81 | 0 | 5,691.32 | -- | --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否 | |||||||||
合计 | -- | 77,997.81 | 77,997.81 | 0 | 5,691.32 | -- | --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项目建设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建设长期处于停滞状态,项目主管部门拟收回土地使用权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16)219号);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56,913,162.70元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于2016年6月17日完成。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18年6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银行共计22,000.00万元的“‘名利双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被扣划31,702.01万元,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募集资金被扣划17,527.8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被扣划5,527.86万元、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被扣划12,0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2、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3、本公司募集资金承诺全部用于“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和LNG行业状况,公司的募投项目一直处于停顿状态。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榆林金源 | 子公司 | LNG生产及销售 | 132,653,061.22 | 800,874,563.22 | 268,902,453.79 | 391,355,795.76 | -35,156,552.03 | -34,899,961.97 |
米脂绿源 | 子公司 | LNG生产及销售 | 61,224,490.00 | 752,601,961.74 | 263,868,907.38 | 499,567,546.29 | 19,646,479.98 | 17,677,662.18 |
彭山中海 | 子公司 | 清洁能源、燃气具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000.00 | 27,551,086.40 | -44,397,245.31 | 0.00 | -25,268,835.09 | -25,644,685.0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陕西圣明达能源有限公司 | 向法院提请解散公司 | 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一、榆林金源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91,355,795.76元,同比下降26.2%,净利润-34,899,961.97元,同比下降165.58%二、米脂绿源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99,567,546.29元,同比下降15.06%,净利润17,677,662.18元,同比下降86.81%上述公司业绩下降的原因如下:1、受原料气供应影响,榆林金源、米脂绿源一直未能满负荷运行,产销量下降,导致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下降;2、原料气价格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上涨,产量下降,导致产品单位成本分摊的折旧费用等上涨,二者共同影响,使得公司产品成本大幅上涨,降低了公司营利能力;3、LNG产品整体售价虽较上年同期有所上涨,但涨幅小于原材料的上涨;4、陕西公司经营层延长了对艾恩吉斯信用期,且在过程中存在超信发货的情形,应收账款增加,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对华融资产、深圳国投公司重要债务违约,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较高的违约金及罚息,本年度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19年,公司对于目前存在的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改进:
1、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充分保障董事、监事、高管特别是独立董事对于公司重大信息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约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规范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2、强化印章管理与使用
为加强印章管理工作,公司公章交由专人管理,并和印章保管员共同保管,明确两位保管人员同时操作才能加盖印章,且明确携带外出用印,必须两位保管人员随从。坚决落实“双人保管、先审后用、用必登记”的用章规范。后续董事会、审计部将对印章管理的监督持续化、常态化。
3、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公司将大力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建设,完善实时内部监督流程、防范内部控制的执行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除了至少每季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外,还应出具内部控制执行监督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一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为防止再次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审计部及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细,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分析。对发生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要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责任追究
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核查结果,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5、完善控股子公司管理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加强力度,从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资金使用等方面全方位增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措施,及时了解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与陕西绿源继续进行沟通协商,必要时候付诸法律,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尽最大可能减少公司的投资损失。
6、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协调重组方尽快解决占用问题,消除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不利因素。同时加强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要求控股子公司积极回收货款,偿还偿还对外欠款,解决解决公司的持续持续经营能力问题,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成本,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
公司将积极做好了上面各项措施,力争在2019年12月31日前消除造成被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方面,夯实管理基础,努力实现业绩增长,切实回报全体股东和投资者。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8年01月0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控股股东及其自然人股东起诉焦作市保和堂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1月0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控股股东及其自然人股东起诉焦作市保和堂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1月0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1月1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深圳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1月2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董事会决议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1月23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董事会决议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2月0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2月0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控股股东及其自然人股东起诉焦作市保和堂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2月1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2月2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2月2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2月2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一季度业绩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3月0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3月0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3月1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3月2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3月2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4月0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公司2017年的一季报,年报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4月1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公司2017年的年报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4月1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公司2017年的年报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4月1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公司2017年的年报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4月2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公司2017年的年报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4月2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一季报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5月1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控股股东及其自然人股东与焦作市保和堂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和解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5月2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5月3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6月0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6月0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6月1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董事会决议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6月2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6月2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6月2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7月0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关于深圳交易所对公司的关注涵回复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7月13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7月1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事宜。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8月0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董事会决议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8月0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8月0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8月1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半年报进展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8月1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半年报进展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8月1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董事会决议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8月2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半年报进展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8月2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半年报进展情况。公司未向其提 |
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
2018年08月2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半年报进展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8月2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半年报进展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9月0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9月0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9月1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9月1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9月1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9月2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9月2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9月2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09月2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0月1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起诉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0月13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0月1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0月1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0月1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三季报进展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0月2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三季报进展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0月23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三季报进展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1月0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股权质押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1月0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1月0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1月0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1月1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控股股东股权发生变更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1月2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1月2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权益变动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1月2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权益变动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1月23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权益变动相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1月2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诉讼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1月3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诉讼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2月0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关于新增诉讼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2月1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董事会决议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2月13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董事会决议有关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2月1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2月1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所持公司股 |
份解除冻结事项。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
2018年12月2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资金占用解决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2月2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资金占用解决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2月2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资金占用解决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2月2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资金占用解决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2月27日 | 实地调研 | 个人 | 了解资金占用解决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2月3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资金占用解决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2018年12月3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资金占用解决进展。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近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6年度:2017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5月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的《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还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2,328,2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14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532,595.74元。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6日。
2、2017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赠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年 | 0.00 | -178,125,812.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7年 | 0.00 | 13,716,541.9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6年 | 10,532,595.74 | 71,382,701.93 | 14.76% | 0.00 | 0.00% | 10,532,595.74 | 14.76%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单洋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2、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 | 2018年11月14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兼职及领取报酬。(六)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 | 2018年11月14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上市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上市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
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单洋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受让方将采取如下措施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1)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 2018年11月14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3)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4)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昌政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将依法行使有关权利和履行有关义务,充分尊重升达林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升达林业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将严格按照《中华 | 2016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升达林业造成损失,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江昌政承诺将向升达林业作出赔偿。 | |||||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昌政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升达林业(包括升达林业控制的企业,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升达林业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升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不包括升达林业控制的企业,下同)不从事或参与与升达林业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 | 2016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务。如升达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升达林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书面通知升达林业,如在书面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升达林业书面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升达林业。如违反以上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江昌政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升达林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 | 其他承诺 | (一)人员独立1.保 | 2018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有限公司、江昌政 | 证升达林业(包括升达林业控制的企业,下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升达林业专职工作,不在升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江昌政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升达林业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关联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升达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领薪。2.保证升达林业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升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升达林业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升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 |
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升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间不发生机构混同的情形。(六)保证升达林业在其他方面与升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保持独立。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升达林业造成经济损失,升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将向升达林业进行赔偿。 | |||||
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承诺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合 | 2015年11月15日 | 2018年12月31日 | 若目标公司(榆林金源、米脂绿源、榆林物流)在业绩承诺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额低于承诺净利润,陕西绿源应承担补偿责任,具体补偿方式 |
计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400.00万元;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3,520.00万元。其中净利润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榆林金源、米脂绿源、榆林物流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 | 如下:1、业绩承诺期内,于目标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确认并通知乙方是否需要实施业绩补偿,如需补偿,乙方先应以现金方式向标公司进行补偿,并于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支付现金补偿。2、具体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现金补偿金额=当年承诺净利润数-当年实现净利润数。3、如届时乙方所拥有的现金不足以实施上述第1项现金补偿的,则差额部分,乙方应以其 |
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榆林公司、米脂公司、榆林物流公司的股权;除本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质押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就其上述股权设置其他质押权或权利限制。 | |||||
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马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实际制人马龙,以及陕西绿源及其实际控制人马龙的关联公司、关联人,不得从事与标的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活动,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在其他与标的公司有 | 2016年04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竞争关系的公司、实体内持股、任职或为他人经营与标的公司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如违反上述承诺,陕西绿源及其实际控制人马龙承诺将赔偿因此给升达林业、标的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 |||||
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马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陕西绿源、陕西绿源的实际控制人马龙及其关联方,与标的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升达林业及其股东 | 2016年04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陕西绿源及其实际控制人马龙承诺将赔偿因此给升达林业、标的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 |||||
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标的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承诺1、自升达林业收购标的公司的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实施完毕之日起,在标的公司持续任职不少于36个月。2、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不得从事或投资与标的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也不得在与标的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其他盈利性经济组 | 2016年04月16日 | 2019年4月16日 | 履行中 |
织任职、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无条件向标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董静涛;江昌政;江山;向中华;张昌林 | 股份限售承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江昌政、董静涛、向中华、江山、张昌林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07年10月01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江昌政;江山;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股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本人/本公司在升达林业中的股东地位或作 | 2007年10月01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为升达林业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升达林业必须与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本人/本公司承诺,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遵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升达林业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 |||||
江昌政;江山;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人/本公司(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 | 2007年10月01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活动。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柬埔寨林业项目,升达集团承诺:1、承诺柬埔寨林业项目(本项目含建设年产5万立方米实木坯板生产线工程及2.26万公顷橡胶种植工程,其中橡胶种植工程实施林行间种木薯过渡型种植业务。)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升达林业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且不与升达林业发生任何不公允的关联交易,且升达林业每年向本项目采购相关原材料产生的关联交易额占公司当年同类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不高于30%。2、保证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 2012年04月24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的独立性。3、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的资金。4、保证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或促使公司为升达集团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 ||||||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07年11月1日,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署950万借款合同,同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针对上述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承诺: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如造成升达林业的损失,其全部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升达集团予以承担。 | 2008年01月22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榆林金源、米脂绿源、榆林物流重大资产重组 | 2018年01月0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8,618.46 | -2,295.53 | 1、受原料气供应影响,榆林金源、米脂绿源一直未能满负荷运行,产销量下降,导致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下降;2、原料气价格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上涨,产量下降,导致产品单位成本分摊的折旧费用等上涨,二者共同影响,使得公司产品成本大幅上涨,降低了公司营利能力;3、LNG产品整体售价虽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但涨幅小于原材料的上涨;4、陕西公司经营层延长了对艾恩吉斯信用期,且在过程中存在超 | 2015年11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版)》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适用□不适用
若目标公司(榆林金源、米脂绿源、榆林物流)在业绩承诺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额低于承诺净利润,陕西绿源应承担补偿责任,具体补偿方式如下:1、业绩承诺期内,
于目标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确认并通知乙方是否需要实施业绩补偿,如需补
偿,乙方先应以现金方式向标公司进行补偿,并于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支付现金补偿。2、具体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现金补偿金额=当年承诺净利润数-当年实现净利润数。
3、如届时乙方所拥有的现金不足以实施上述第1项现金补偿的,则差额部分,乙方应以其所持有的榆林公
司、术脂公司、榆林物流公司的一家或多家公司的股权以0对价转让给甲方的形式进行补偿,具体以甲方选择为准。业绩承诺期内,如现金补偿不足而触发股权补偿的,上述补偿的股权所对应的一家或多家公司的股权对应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应不低于现金补偿不足部分的差额。为确保升达林业能够实施上
述补偿,未经升达林业书面同意,陕西绿源在本协议约定的补偿期内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二方转让其
所持有的榆林公司、米脂公司、榆林物流公司的股权;除本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质押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就其上述股权设置其他质押权或权利限制。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1、资产组的确认:本公司商誉产生于2015年收购榆林金源、米脂绿源51%的股权以及2014年收购博通中海77%的股权。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各自拥有一条年产20万吨LNG生产线及附属房产土地等资产,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本公司将其分别作为一个资产组。博通中海拥有在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行政区域内独家
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燃气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博通中海能够独立的产生现金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个资产组。公司资产组的划分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2、减值测试过程:公司收购榆林金源、米脂绿源时,收购价格按照评估价值确定,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958号、中企华评报字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962号”评估报告。榆林金源、米脂绿源股权价值以其盈利预测为基础的现金流量现值进行确认,收购时所依据的盈利预测金额及实际完成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1.评估时预测的净利润 | 2016年盈利预测数据 | 2017年盈利预测数据 | 2018年盈利预测数据 | 2019年盈利预测数据 |
榆林金源 | 760.95 | 2,072.28 | 3,992.62 | 4,369.97 |
米脂绿源 | 1,017.93 | 2,453.89 | 4,625.84 | 5,481.73 |
合计 | 1,778.88 | 4,526.17 | 8,618.46 | 9,851.70 |
2.实际完成净利润 | 3,147.30 | 14,699.64 | -2,295.53 |
榆林金源、米脂绿源由于受原料气限气、原料气采购价格上涨以及营运资产困难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出现亏损,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对外债务违约,其核心资产(两条年产20万吨LNG生产线)被法院冻结查封且于期后被司法拍卖并流拍,若人民法院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抵债,公司将丧失该资产并导致无经营资产和收入来源。公司综合判断后全额计提商誉准备。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18年 |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江昌政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用公司款项偿还升达 | 116,634.56 | 116,634.56 | 现金清偿 | 116,634.56 | 2019年6月30日前 |
集团债务或以公司名义代升达林产工业集团对外借款或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因升达集团资金链断裂难以偿还相关债务,公司被迫代为清偿债务。 | ||||||||
合计 | 0 | 116,634.56 | 0 | 116,634.56 | -- | 116,634.56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78.07% | |||||||
相关决策程序 | 公司形成的所有占用均未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 | |||||||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江昌政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情况下,用公司款项偿还升达集团债务直接占用公司资金,或以公司名义代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或以公司名义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因升达集团资金链断裂难以偿还相关债务,公司被迫代为清偿债务而形成的占用。公司董事会与2018年8月28日拟定了下列措施防范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发生,同时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1、公司将继续采取自查自纠自改,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相关事项进行梳理整改。2、加强印章和银行密钥的管理,为加强监管增加独立董事审批环节。3、保护公司权益,要求控股股东归还占款,解除担保,积极采取法律措施对控股股东的资产进行查封、冻结。4、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进行重组,控股股东已同意在重组中有限安排资金优先解决其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和担保问题。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公司正在积极向升达集团追讨占用资金,同时也积极与重组方海南保和堂商议尽快解决占用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30日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 | 巨潮资讯网《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揭示了公司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董事会尊重、理解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高度重视上述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消除上述风险因素,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作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建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关应对措施,尽快消除本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影响。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监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建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关应对措施,尽快消除本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影响。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
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2017年受影响的重要财务报表项目和金额列示如下:
原列报项目 | 新列报项目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应收票据 | 4,750,000.00 |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 317,639,763.80 |
应收账款 | 312,889,763.80 | ||
应收利息 | 562,212.20 | 其他应收款 | 28,651,557.66 |
其他应收款 | 28,651,557.66 | ||
应付票据 | 20,000,000.00 |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 62,339,277.01 |
应付账款 | 42,339,277.01 | ||
应付利息 | 72,420.00 | 其他应付款 | 9,768,014.78 |
其他应付款 | 9,695,594.78 |
(2)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无。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因陕西圣明达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存在分歧,公司于2018年5月向陕西省黄陵县人民法院提请解散陕西圣明达能源有限公司,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圣明达能源本期不纳入合并范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兰、周平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年、5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广州亿鼎电器技术有限公司诉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月以前升达集团温江人造板分公司的母公司) | 256.7 | 否 | 民事调解结案 | 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 审理已完结 | 2018年10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顾民昌诉升达林业、赵毅明、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公司 | 1,143.33 | 是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2018年10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蔡远远诉升达集团、升达林业、董静涛、江昌政 | 9,565.38 | 是 | 已裁定,执行中 | 已裁定,执行中 | 已保全、执行中 | 2018年10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 |
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
唐兴岭诉升达林业、升达集团、升达集团温江人造板分公司 | 11.83 | 否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2018年10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ST升达: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122) |
唐常彬诉升达林业、升达集团、升达集团温江人造板分公司 | 8.39 | 否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2018年10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ST升达: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122) |
刘凤诉升达集团、升达集团温江人造板分公司、升达林业 | 57.78 | 是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尚未执行。升达集团、升达股份共同承担责任。 | 已判决,执行中 | 2018年10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秦栋梁诉升达集团、升达林业 | 1,167 | 是 | 已开庭,未执行。 | 已开庭,未执行。 | 已开庭,未执行。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拉萨经济技术开 | 2,656.25 | 否 | 已裁定, | 已裁定,尚未 | 已裁定,尚未 | 2018年04 | 巨潮资讯 |
发区恒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诉升达林业、升达集团 | 尚未执行 | 执行 | 执行 | 月09日 | 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升达林业、升达集团 | 2,871.61 | 是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支行诉升达集团、升达林业 | 928.49 | 否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升达林业、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陈德珍、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升达林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300 | 否 | 已裁定,尚未执行 | 已裁定,尚未执行 | 已裁定,尚未执行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升达林业、升达集团 | 9,860.78 | 是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2018-103) |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升达林业、四川升达造林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升达集团、陈德珍、江昌政 | 3,663.63 | 是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姜兰诉升达集团、升达林业 | 2,000 | 是 | 已裁定,尚未执行 | 已裁定,尚未执行 | 已裁定,尚未执行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杨陈诉升达集团、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升达林业、成都市青白江区升达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升达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升达林产有限公司、江山、刘东斌 | 14,067 | 是 | 已达成调解 | 已达成调解 | 已达成调解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诉升达林业、升达集团、江昌政、陈德珍 | 13,956.37 | 是 | 尚未执行完毕 | 尚未执行完毕 | 尚未执行完毕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 |
3) | |||||||
华融金租诉米脂绿源、升达林业、陕西绿源、升达集团 | 8,212.98 | 是 | 尚未执行完毕 | 尚未执行完毕 | 尚未执行完毕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华融金租诉榆林金源、升达林业、陕西绿源、升达集团 | 7,469.8 | 是 | 尚未执行完毕 | 尚未执行完毕 | 尚未执行完毕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熊昕诉升达林业、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 | 4,332.3 | 否 | 达成《民事调解书》且已执行完毕 | 达成《民事调解书》且已执行完毕 | 达成《民事调解书》且已执行完毕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胡静谊诉升达股份、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 | 1,161.02 | 否 | 已执行完毕 | 已执行完毕 | 已执行完毕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诉升达林业、升达集团 | 6,123.37 | 是 | 已裁定,尚未执行完毕 | 已裁定,尚未执行完毕 | 已裁定,尚未执行完毕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 |
的公告》(2018-103) | |||||||
刘立强诉升达股份、江山、薛英、刘东斌、李雷激、眉山市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 | 5,323.18 | 否 | 已执行完毕 | 已执行完毕 | 已执行完毕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国投保理诉榆林金源、升达林业 | 2,500 | 否 | 执行中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巴塘县砂西矿业有限公司诉升达林业 | 0 | 否 | 待开庭 | 待开庭 | 待开庭 | 2018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升达林业: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103) |
张国芝诉升达林业、升达集团、升达集团温江人造板分公司 | 15.25 | 是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2018年11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ST升达: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122) |
旷志全诉升达集团、升达集团温江人造板分公司、升达林业 | 26.59 | 是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2018年11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ST升达:关于诉讼事项进 |
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122) | |||||||
周莉诉升达集团、升达集团温江人造板分公司、升达林业 | 7.67 | 是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已判决,执行中 | 2018年11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ST升达: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122) |
陈光贵诉升达集团、升达集团温江人造板分公司、升达林业 | 43.33 | 否 | 已撤诉 | 已撤诉 | 已撤诉 | 2018年11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ST升达: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131) |
黄国江诉升达集团、升达集团温江人造板分公司、升达林业 | 6.16 | 否 | 已撤诉 | 已撤诉 | 已撤诉 | 2018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ST升达: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131) |
赵木琴诉升达集团、升达集团温江人造板分公司、升达林业 | 15.55 | 否 | 已撤诉 | 已撤诉 | 已撤诉 | 2018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ST升达: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131) |
黄巧莲诉升达集团、升达集团温江人造板分公司、升达林业 | 9.06 | 否 | 已撤诉 | 已撤诉 | 已撤诉 | 2018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ST升达: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 |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被多家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升达集团负债约43亿元。
2、公司债务到期未清偿及诉讼情况
(1)控股子公司部分
公司控股子公司榆林金源、米脂绿源被华融金租和深圳国投保理申请法院执行,执行金额2.2亿元。
(2)与违规担保和共同借款相关的部分
因公司向控股股东违规提供担保和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导致公司被违规担保的债权人提起诉讼,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负债107,963.37万元。公司被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和温江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升达集团 | 控股股东 | 违规借款和违规占用形成的资金占用 | 是 | 0 | 116,634.56 | 0 | 0.00% | 0 | 116,634.56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因违规对升达集团提供担保和违规以公司名义签订借款合同,升达集团占用公司资金,导致公司资金紧张,债务违约集中爆发,诉讼费、借款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大幅增加,影响公司业绩。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陕西绿源 | 陕西公司少数股东 | 日常往来 | 205 | 9,831.31 | 0 | 0.00% | 0 | 10,036.31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无重大影响 |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榆林金源 | 2016年04月26日 | 20,000 | 2016年04月27日 | 20,000 | 一般保证 | 4年 | 否 | 否 |
米脂绿源 | 2016年04月26日 | 18,000 | 2016年04月27日 | 18,000 | 一般保证 | 4年 | 否 | 否 |
榆林金源 | 2017年06月19日 | 15,000 | 2017年06月19日 | 10,000 | 一般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53,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8,0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胜大天然气公司 | 2,000 | 2018年09月21日 | 2,000 | 质押 | 2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2,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2,00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53,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50,0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3.47%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违规担保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预计解除方式 | 预计解除金额 | 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
升达集团 | 控股股东 | 30,000 | 20.08% | 质押担保 | 1年 | 0 | 0.00% | 已被扣划形成升达集团的资 | 已被扣划形成升达集团的资 |
金占用 | 金占用 | |||||||||
升达环保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20,000 | 13.39% | 质押担保 | 1年 | 0 | 0.00% | 已被扣划形成升达集团的资金占用 | 已被扣划形成升达集团的资金占用 | |
升达集团 | 控股股东 | 980 | 0.66% | 保证担保 | 1个月 | 0 | 0.00% | 已被扣划形成升达集团的资金占用 | 已被扣划形成升达集团的资金占用 | |
升达集团 | 控股股东 | 1,760 | 1.18% | 保证担保 | 4年 | 0 | 0.00% | 已被扣划形成升达集团的资金占用 | 已被扣划形成升达集团的资金占用 | |
升达集团 | 控股股东 | 11,000 | 7.36% | 保证担保 | 1年 | 0 | 0.00% | 已被扣划形成升达集团的资金占用 | 已被扣划形成升达集团的资金占用 | |
升达集团 | 控股股东 | 580 | 0.39% | 保证担保 | 1年 | 580 | 0.39% | 公司将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公司权益 | 2019年6月30日前 | |
升达集团 | 控股股东 | 2,500 | 1.67% | 保证担保 | 3个月 | 2,500 | 1.67% | 公司将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公司权益 | 2019年6月30日前 | |
升达集团、升达广元 |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10,585 | 7.09% | 保证担保 | 1年 | 10,585 | 7.09% | 公司将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公司权益 | 2019年6月30日前 | |
升达集团 | 控股股东 | 9,750 | 6.53% | 保证担保 | 42个月 | 9,750 | 6.53% | 公司将通过诉讼等方 | 2019年6月30日前 |
式维护公司权益 | |||||||||
合计 | 87,155 | 58.35% | -- | -- | 23,415 | 15.68% | -- | -- | -- |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22,000 | 22,000 | 0 |
合计 | 22,000 | 22,00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不适用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不适用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8.社会扶贫 | —— | —— |
9.其他项目 | ——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不适用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否不适用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实质控制人变更
(1)2018年11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的股东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与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和堂(海南)”)签署了《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与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将其分别持有的升达集团53.46%、28.88%、11.72%、5.63%、0.32%的股权转让给保和堂,转让完毕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控股股东升达集团的股权结构变更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江昌政先生变更为单洋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升达集团,未发生变化
2、持续经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债务本息107,963.37万元,上述债务绝大部分已逾期或触发违约条款,公司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在内的银行存款大部分被扣划,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如本节“七.35”所述,由于未能偿还华融金租的借款,核心资产(两条年产20万吨LNG生产线)经两次司法拍卖并流拍,若人民法院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抵债,公司将丧失该资产并导致缺少经营资产、缺少收入和经营现金来源,导致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并寻求其他融资来源,采取措施保障核心资产不丢失,与控股股东协商及债权人协商,推动海南保和堂履行承诺,归还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积极同陕西绿源及其委派的经营团队进行沟通,催收其经营期形成的债权,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资金,确保公司经营不受重大影响。
3、控股股东占用资金
(1)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具本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 占用金额 | 备注 |
违规从公司账户划出资金形成占用 | 174,017,865.40 | |
违规对升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 657,931,960.96 | |
以公司名义进行民间借款承担偿债义务形成资金占用 | 332,394,811.68 | |
其他形式形成的占用 | 2,000,939.07 | |
小计 | 1,166,345,577.11 |
①违规对升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内控之上,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公司名义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形成资金占用,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名称 | 担保余额 |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形成的资金占用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贵州中弘达 | 升达集团 |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 | 30,000.00 | 30,400.99 | 2017-7-17 | 2018-7-17 | 是【注1】 |
贵州中弘达 | 升达环保 |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 | 20,000.00 | 20,269.31 | 2017-7-17 | 2018-7-17 | 是【注2】 |
本公司 | 升达集团 | 秦栋梁 | 980.00 | 1,167.00 | 2018-2-6 | 2018-3-5 | 是【注3】 |
本公司 | 升达集团 | 姜兰 | 1,760.00 | 1,955.89 | 2016/8/31 | 2020/8/30 | 是【注4】 |
本公司 | 升达集团 | 杨陈 | 11,000.00 | 12,000.00 | 2017-12-15 | 2018-12-15 | 是【注5】 |
小计 | 63,740.00 | 65,793.20 |
注1:2017年7月17日,升达集团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由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向升达集团授信3亿元,有效期为2017年7月17日起至2018年7月17日止。贵州中弘达以存放于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处的定期存单及相应存款利息为该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升达集团未按期偿还借款,厦门国际银行于2018年7月18日扣划贵州中弘达在该行的存款,实际扣划金额30,400.99万元。
注2:2017年7月17日,升达环保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由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向升达环保授信2亿元,有效期为2017年7月17日起至2018年7月17日止。贵州中弘达以存放于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处的定期存单及相应存款利息为该授信提供质押担保。由于升达环保未按期偿还借款,厦门国际银行禾祥支行于2018年7月18日扣划贵州中弘达在该行的存款,实际扣划金额20,269.31万元。
注3:2018年2月6日,升达集团与秦栋梁签署书面《借款合同》(编号:SDJK20180206),升达集团向秦栋梁借款1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30日。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升达集团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2018年10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本公司银行存款,实际扣划金额1,167.00万元。
注4:姜兰与升达集团于2016年8月31日和2016年10月26日分别签定了《资金使用合同》,升达集团向姜兰借款2,565.00万元,本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双方在2018年3月20日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确认,截止2018年2月28日,升达集团尚未归还借款本金为人民币2,010.00万元。本公司代升达集团偿还借款本金250万元,升达集团尚余1,760.00万元借款未归还。姜兰提请钦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根据钦州仲裁委员会(2018)钦仲案字第516号仲裁决定,2018年9月2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本公司银行存款,实际扣划金额1,955.89万元。
注5:2017年12月15日,升达集团与杨陈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4亿元,公司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因升达集团未按时偿付本息,公司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于期后被扣划,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四”所述。
②以上市公司名义进行民间借款承担偿债义务形成资金占用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内控之上,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公司名义代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或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形成资金占用,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债权人 | 借款日期 | 借款本金余额 | 占用金额 | 实际扣划金额 | 备注 |
胡静谊 | 2018/4/12 | 10,600,000.00 | 55,122,901.67 | 55,122,901.67 | 注1 |
熊昕 | 2018/4/12 | 40,000,000.00 | |||
刘立强 | 2017/12/11 | 25,000,000.00 | 53,231,827.00 | 53,231,827.00 | 注2 |
2018/1/25 | 20,000,000.00 |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2017/7/5 | 25,000,000.00 | 28,442,636.99 | 26,562,500.00 | 注3 |
顾民昌 | 2018/1/22 | 10,000,000.00 | 12,564,258.90 | 注4 | |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16/9/12 | 28,620,937.50 | 31,492,289.44 | 28,716,058.50 | 注5 |
蔡远远 | 2018/1/29 | 80,000,000.00 | 102,123,914.99 | 注6 | |
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6/7/29 | 21,798,167.00 | 25,942,883.49 | 注7 |
王俊浩 | 2018/6/5 | 16,985,600.00 | 23,474,099.20 | 注8 | |
合计 | 278,004,704.50 | 332,394,811.68 | 163,633,287.17 |
注1:2018年4月12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胡静谊、熊昕签订借款暨担保合同,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作为保证人,约定借款本金1,060万、4,000万元,年利率36%,借款期间为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5月2日,借款直接划入升达集团账户。2018年5月14日,因未按时偿付本金及利息,公司被债权人起诉。2018年8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划扣55,122,901.67元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注2:2017年12月11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刘立强签订借款合同,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薛英、刘东斌作为保证人,合同约定借款本金5,000万元,月利率5%,借款期限自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3月10日;2018年1月25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刘立强签订借款合同,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薛英、刘东斌、陈德珍、彭山中海、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合同约定借款本金2,000万元,借款期限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3月10日,借款利息为每日0.2%。截至起诉前尚有4,500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未偿付。2018年5月3日,上述两笔借款尚有4,500万元本金未偿还,公司被债权人起诉。2018年6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53,231,827.00元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注3:2017年7月5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资金使用合同》,借款本金2500万元,年利率15%,借款期限自2017年7月10日至2018年5月31日,升达集团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2018年6月26日,因未按时偿付本金和利息,公司被起诉。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于期后被扣划,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五.4”所述。
注4:2018年1月22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顾民昌签订《资金使用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期限一个月,顾民昌当日履行了出借义务,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2018年8月28日,因未按时偿付本息,公司被起诉。根据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川114民初6863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应归还顾民昌借款本金1000万元,并支付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以未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日利率2%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同时公司应向顾民昌支付律师代理费300,000.00元、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用11,433.30元。同时,法院以11,433,300.00元冻结了公司银行账户,并查封了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42号1单元B1楼A5和B2号(权0610744)、26-27楼(权0610738)、成国用(2006)第854号、成国用(2006)第1271号房产和土地。
注5:2016年9月12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同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本金6,000万元,租赁期3年,利率6.175%,升达集团为该笔融资提供担保。因未按约偿付剩余本息,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被诉。2018年10月1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皖01民初951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应支付中安融资租赁租金28,620,937.50元、迟延利息19,121.00元(暂计算至2018年6月20日,之后迟延利息仍按此方法计算至款清之日止),还应支付中安融资租赁留购价款1,000.00元,并支付律师费75,000.00元,案件的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等由公司、升达集团承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于期后被扣划,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五.4”所述。
注6:2017年12月,本公司、升达集团、董静涛、江昌政作为共同借款人与蔡远远签订《借款合同》,实际借款本金5,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2月21日止,款项直接转入升达集团账户;2018年1月,本公司、升达集团、董静涛、江昌政作为共同借款人与蔡远远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本金3,000.00万元,月利率2%,借款期限分别为自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12日止,款项转入公司账户。上述两份借款合同约定共同借款人为该项合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升达集团、董静涛、江昌政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2018年9月17日,蔡远远起诉各方,要求各方偿还借款本金8,000万元,以及自2018年1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注7:2016年7月29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本金5000万元,概算总租金55017187.00元,租赁期36个月,名义货价1000元,升达集团、江昌政为该
笔融资提供担保。因未支付剩余租金21,798,167.00元,公司于2018年9月4日被起诉。2018年7月31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在2,500万元范围内冻结公司财产。2018年11月9日,公司以法院管辖权不符合规定为由提请上诉,2018年12月3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注8:2018年6月5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原告王俊浩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为25,000万元,实际借款本金16,985,600.00元,因未支付利息,被原告解除借款合同,且王俊浩已将债权转让给杭州展夏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收到对方解除借款合同通知书,被要求偿还本金16,985,600.00元,以及利息3,244,249.60元。
③其他形式形成的占用
刘凤向公司原分公司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温江人造板分公司(已注销)出售杂木、木片,分公司尚未支付货款575,009.00元而被起诉。2018年10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划扣580,000.00元用于支付该笔货款。
2018年3月22日,升达集团通过龙泉驿区龙泉街办沈记建材营业部自新奥能源借款27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2018年7月,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新奥能源30%的股权以作价1,420,939.07元转让给宁波皓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于升达集团欠付新奥能源借款未归还,以升达集团欠款冲抵公司应收股权转让款,形成资金占用1,420,939.07元。
(2)解决方案及进展
2019年1月25日,公司收到升达集团出具的《回复函》,升达集团承诺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升达林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巴塘县砂西玉山矿业有限公司67%股权在可以办理过户情况下(目前被法院冻结无法过户),用于抵偿对升达林业的违规资金占用。
海南保和堂承诺在2019年6月30日前解决所有升达集团对升达林业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2019年3月15日,焦作保和堂股东签订《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简称《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投资者向焦作保和堂增资100,000万元,增资资金用途为海南保和堂解决升达林业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于2019年4月10日出具的《财产证明书》,海南保和堂股东郝靖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具的银行账户现有人民币活期储蓄余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2019年4月10日,郝靖伟出具说明,在升达林业解决了账户资金安全问题后,其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储蓄账户中的4亿元将用于升达集团偿还对升达林业的违规资金占用。
(3)财务影响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前述情况判断,升达集团违规占用资金收回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对升达集团违规占用资金形成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4、陕西公司少数股东涉嫌损害公司利益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与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以现金29,227.35万元收购陕西公司51%的股权。同时陕西绿源承诺,陕西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数额合计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8,000.00万元、人民币10,400.00万元、人民币13,520.00万元。因陕西绿源对陕西公司2015年度~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负有补偿义务,在业绩承诺期内,陕西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由陕西绿源委派的管理团队(以下简称陕西公司经营层)负责。
2016年3月,陕西公司与艾恩吉斯签订《液化气天然气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陕西公司向艾恩吉斯供应液化天然气并给予3个月的信用期,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2018年合同到期
后,陕西公司与艾恩吉斯续签了合同,并将信用期延长至6个月。2018年末应收艾恩吉斯货款45,790.88万元,其中货款24,891.92万元已逾期。
2017年7月,陕西公司与延安海舜签订维修工程施工合同,陕西公司向延安海舜预付工程款850万元,延安海舜未提供维修服务也未退还该款项。
2017年12月11日,升达林业与陕西公司及陕西绿源签订《关于收购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和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49%的股权框架协议》,升达林业拟以不超过6.3亿元价格收购陕西绿源持股的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和榆林物流49%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升达林业持有陕西公司100%的股权。升达林业按协议约定向陕西绿源支付定金6300万元。因升达林业和陕西绿源就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导致股权收购终止,陕西绿源应退还定金。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陕西绿源尚未退还该款项。
陕西公司经营层涉嫌延长经销商信用期,签订无商业实质合同转移资金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经升达林业催讨,陕西绿源于报告期内相继转入陕西公司资金10,036.31万元,并于2019年1月5日签订三方协议,明确上述资金用于归还艾恩吉斯欠款。升达林业管理层将继续向陕西绿源及相关债务人追讨剩余债权,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前述情况判断,对陕西公司少数股东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形成债权暂按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
5、陕西公司经营层改组
如前所述,因陕西绿源对陕西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负有补偿义务,在业绩承诺期内,陕西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由陕西绿源委派的管理团队负责。业绩承诺期结束后陕西绿源应将陕西公司的经营权移交给本公司,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尚未能改组陕西公司经营层。
6、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9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
成稽调查通字2019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
7、陕西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陕西公司2015、2016、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期间 | 承诺业绩 | 扣非后利润 | 业绩完成率 | 应当补偿金额 | 实际收到金额 | 到账时间 |
2015年度 | 5,000.00 | 4,759.95 | 95.20% | 240.05 | 306.51 | 2016年8月 |
2016年度 | 8,000.00 | 3,147.30 | 39.34% | 4,852.70 | 4,852.70 | 2017年7-10月 |
2017年度 | 10,400.00 | 14,699.64 | 141.34% | |||
2018年度 | 13,520.00 | -2,295.53 | -14.51% | 15,815.53 |
根据协议约定,由于陕西公司2018年未完成承诺业绩,陕西绿源需要向公司补偿15,815.53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公司尚未收到业绩补偿款。
8、收购陕西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2017年12月11日,本公司与米脂绿源、榆林金源、金源物流及陕西绿源签订的《关于收购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和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49%的股权框架协议》,本公司拟收购陕西绿源持股的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和榆林物流49%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上述三家公司10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金额拟不超过6.3亿元。
因升达林业和陕西绿源就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导致股权收购终止。
9、股份回购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8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公司未实施相关股份回购。
10、收购伟力达公司股权
2018年11月9日,公司与袁凯、施云昆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收购上述二人持有的云南伟力达地球物理勘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日,该项交易尚在协商中。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公司及陕西绿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榆林金源、米脂绿源于2016年4月15日分别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分别融资2亿元和1.8亿元,合计融资3.8亿元,租赁期限48个月。公司、升达集团和陕西绿源共同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8亿元。因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已被起诉,核心资产(两条年产20万吨LNG生产线)经两次司法拍卖并流拍,若人民法院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抵债,公司将丧失该资产并导致缺少经营资产、缺少收入和经营现金来源,导致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664,102 | 3.81% | -50,450 | -50,450 | 28,613,652 | 3.80%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8,664,102 | 3.81% | -50,450 | -50,450 | 28,613,652 | 3.8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8,664,102 | 3.81% | -50,450 | -50,450 | 28,613,652 | 3.80%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23,664,165 | 96.19% | 50,450 | 50,450 | 723,714,615 | 96.2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23,664,165 | 96.19% | 50,450 | 50,450 | 723,714,615 | 96.2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752,328,267 | 100.00% | 0 | 0 | 752,328,267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离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峻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过锁定期,解锁股份45,600股;离任董事、副总经理岳振锁先生因购买公司股票,已过锁定期,解锁股份4850股,总计50,450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公司已依据报告期普通股加权平均数重新计算列示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方峻 | 45,600 | 45,600 | 0 | 0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股份解限 |
岳振锁 | 4,850 | 4,850 | 0 | 0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股份解限 |
合计 | 50,450 | 50,450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1,21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5,44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52% | 184,438,823 | 0 | 0 | 184,438,823 | 质押 | 184,438,823 | |||||||
冻结 | |||||||||||||||
江昌政 | 境内自然人 | 3.81% | 28,676,702 | 0 | 21,507,526 | 7,169,176 | 质押 | 28,676,702 | |||||||
冻结 | |||||||||||||||
诺安资产-工商银行-诺安资管舜耕天禾2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90% | 14,306,232 | -7,505,000 | 0 | 14,306,232 | |||||||||
孙惠良 | 境内自然人 | 1.06% | 8,000,000 | 8,000,000 | 0 | 8,000,000 | |||||||||
赵毅明 | 境内自然人 | 0.86% | 6,503,013 | 2,181,000 | 0 | 6,503,013 | |||||||||
向中华 | 境内自然人 | 0.82% | 6,191,157 | 0 | 4,643,368 | 1,547,789 | |||||||||
赵玉玲 | 境内自然人 | 0.70% | 5,268,500 | 3,452,700 | 0 | 5,268,500 |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股票增持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52% | 3,900,760 | 3,900,760 | 0 | 3,900,760 | |||||||||
南通恒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1% | 3,806,863 | 3,573,763 | 0 | 3,806,863 |
张辉 | 境内自然人 | 0.51% | 3,806,210 | 3,806,210 | 0 | 3,806,21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江昌政、向中华及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同时江昌政为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向中华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和董事。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情况未知。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184,438,8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438,823 | |||||
诺安资产-工商银行-诺安资管舜耕天禾2号资产管理计划 | 14,306,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06,232 | |||||
孙惠良 | 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0 | |||||
江昌政 | 7,169,176 | 人民币普通股 | 7,169,176 | |||||
赵毅明 | 6,503,013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3,013 | |||||
赵玉玲 | 5,26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68,500 |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股票增持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900,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00,760 | |||||
南通恒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806,863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6,863 | |||||
张辉 | 3,806,21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6,210 | |||||
周淑芳 | 3,716,435 | 人民币普通股 | 3,716,435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中,江昌政、向中华及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同时江昌政为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向中华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和董事。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情况未知。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单洋 | 2003年01月27日 | 91510113202757853K | 生产销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单洋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单洋 |
变更日期 | 2018年11月16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巨潮资讯网(2018-124)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18年11月17日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江昌政 |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65 | 2012年05月17日 | 2018年04月10日 | 28,676,702 | 28,676,702 | |||
江山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男 | 39 | 2013年04月22日 | 2018年04月10日 | 504,000 | 504,000 | |||
向中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6 | 2012年05月17日 | 2018年04月10日 | 6,191,157 | 6,191,157 | |||
张昌林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7 | 2016年06月03日 | 2018年04月10日 | 2,779,678 | 2,779,678 | |||
黄雅虹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6 | 2015年04月10日 | 2018年04月10日 | |||||
李玉周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5 | 2017年08月29日 | 2018年04月10日 | |||||
王良成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0 | 2018年02月05日 | 2019年04月10日 | |||||
杨云海 | 监事主席 | 现任 | 男 | 53 | 2015年04月10日 | 2018年04月10日 | |||||
李卫东 | 监事 | 现任 | 男 | 64 | 2012年05月17日 | 2018年04月10日 | |||||
陈涛 | 监事 | 现任 | 女 | 52 | 2013年05月14日 | 2018年04月10日 |
江昌浩 | 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49 | 2016年06月03日 | 2018年04月10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38,151,537 | 0 | 0 | 0 | 38,151,537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龙何平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18年06月21日 | 公司分工调整的原因。 |
蔡春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02月05日 | 个人原因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江昌政:男,中国国籍,1954年7月生,公司主要创始人。先后毕业于四川省林业学校林业专业,西南林学院经济管理专科,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班,高级工程师,中国林业产业协会及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副会长。曾担任四川省林业厅厅长助理,资源处处长。曾出版《林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等专著。获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杰出人物奖”、“中国品牌建设十大杰出企业家”、“中国林产工业终身荣誉奖”等。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持有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53.46%的股份。
江山:男,中国国籍,1980年12月生,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国际商业与经济专业硕士毕业。2007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营销副总监、华中事业部总监,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8.88%的股份。
向中华:男,中国国籍,1963年9月生,公司创始人之一。东北林业大学林业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毕业,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担任四川省东风木材厂细木工板分厂副厂长,四川省九龙林产品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昌林:男,中国国籍,1961年9月生,公司创始人之一。西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西南财经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90年代曾在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博茨瓦纳等作访问学者和专家,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
黄雅虹:女,中国国籍,1963年2月生,经济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2014年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新生命干细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李玉周:男,中国国籍,1964年6月生,管理学博士,目前担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成都市卫生局高级咨询专家;四川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委员会咨询专家,四川省
市场品牌咨询专家库专家,四川二滩水电集团评标专家,教育部教师教学比赛评委专家组成员。
王良成:男,中国国籍,汉族,1979年2月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在CityUniversityofHongKong和KonkukUniversity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现为四川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目前兼任长城动漫(000835)、恒康医疗(002219)及成都路桥(002628)独立董事。
2、监事主要工作经历
杨云海:男,中国国籍,1966年6月生,四川省林业学校林学专业毕业、四川大学管理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MBA,高级工程师。先后工作于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省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办公室、四川省林木种苗站,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卫东:男,中国国籍,1955年生,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博士。曾任国营南通第二印染厂会计主管,中美合资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四川恩威集团财务顾问,升达集团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为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成都东软学院教授,公司监事。
陈涛:女,中国国籍,1967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财务会计专业,国际注册高级内部审计师、会计师。2003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担任重庆升达林产有限公司和河南升达林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4月调入公司监察审计部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现任内部审计部部长、职工监事。
3、高管主要工作经历
江昌浩:男,中国国籍,1969年9月生,四川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历任公司地板事业部财务总监,家居事业部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江昌政 | 升达广元 | 董事 | 2007年12月12日 | 否 | |
向中华 | 升达广元 | 董事 | 否 | ||
江山 | 山南大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2年11月08日 | 否 | |
江山 | 成都蜀锦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江山 | 巴塘县沙溪玉山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12月02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江昌政 | 彭山中海 | 执行董事 | 2014年01月 | 否 |
21日 | |||||
李卫东 | 西南财经大学 | 教授 | 是 | ||
陈涛 | 彭山中海 | 监事 | 否 | ||
黄雅虹 | 西南财经大学 | 教授 | 是 | ||
黄雅虹 | 四川新生命干细胞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黄雅虹 | 梁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李玉周 | 西南财经大学 | 教授 | 是 | ||
王良成 |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06月02日 | 是 | |
王良成 | 四川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年11月12日 | 是 | |
王良成 |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05月21日 | 是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批准;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确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依据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绩效考核指标来确定。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江昌政 |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 男 | 65 | 现任 | 38.4 | 否 |
江山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39 | 现任 | 38.4 | 否 |
向中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6 | 现任 | 38.4 | 否 |
张昌林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7 | 现任 | 36 | 否 |
黄雅虹 | 独立董事 | 女 | 56 | 现任 | 6 | 否 |
李玉周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现任 | 6 | 否 |
王良成 | 独立董事 | 男 | 40 | 现任 | 6 | 否 |
杨云海 | 监事主席 | 男 | 53 | 现任 | 36 | 否 |
李卫东 | 监事 | 男 | 64 | 现任 | 0 | 否 |
陈涛 | 监事 | 女 | 52 | 现任 | 18 | 否 |
江昌浩 | 财务总监 | 男 | 49 | 现任 | 36 | 否 |
龙何平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31 | 离任 | 36 | 否 |
合计 | -- | -- | -- | -- | 295.2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9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437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43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19 |
销售人员 | 51 |
技术人员 | 49 |
财务人员 | 48 |
行政人员 | 70 |
合计 | 43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9 |
大学本科 | 109 |
其他 | 309 |
合计 | 437 |
2、薪酬政策
为完善薪酬分配体系,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的科学、公平、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公司薪酬制度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管理方式,以业绩为导向,公司的薪酬结构由薪资及福利两部分构成。同时参照所在公司地方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结合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建立和实施员工工资调整机制,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以此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充分发挥其激励和导向作用,为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保证。3、培训计划
公司创办了升达学院员工组织各类培训,为员工提供了从企业文化、专业技能到管理等综合能力的丰富、灵活多样的培训课程,同时,不断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到公司授课,极大的挖掘了员工的潜能,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此外,为了全面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公司每年均推出大量的名额,全额或部分出资输送员工到著名高校进行本专科、研究生学历教育,或专业培训机构进行技能学习,以及制定内部人才学习激励制度,以激发和引导每个员工把自觉学习和参与培训作为履行岗位职
责、提升专业能力的第一需要。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未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虽然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没有得到认真贯彻和执行。目前公司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正在执行的各项制度名称及公开信息披露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制度名称 | 最新披露时间 |
1 | 公司章程 | 2016年6月 |
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2015年3月20日 |
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15年3月20日 |
4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2015年3月20日 |
5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上市前通过 |
6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 上市前通过 |
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 上市前通过 |
8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 上市前通过 |
9 | 独立董事制度 | 上市前通过 |
1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2012年9月28日 |
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上市前通过 |
12 | 关联交易制度 | 上市前通过 |
13 |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 上市前通过 |
1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上市前通过 |
1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 2008年7月29日 |
16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 2015年12月4日 |
17 | 内部审计制度 | 2008年7月29日 |
1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2008年10月29日 |
19 | 对外担保制度 | 2008年10月29日 |
20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 2008年10月29日 |
21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 2009年10月29日 |
22 | 资产损失确认与核销管理制度 | 2010年1月29日 |
23 | 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 2010年1月29日 |
2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2010年1月29日 |
2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 2010年1月29日 |
2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 2010年1月29日 |
27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 2010年1月29日 |
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2012年1月13日 |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
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能够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出席董事会,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产生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董事和经理的履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
5、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正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经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关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力求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8、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一直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为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明确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
9、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自公司上市以来,严格对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结构、经营运作、内部控制情况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剖析。公司经过对照自查和整改落实,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其四川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不断强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贯彻,在实际运作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存在重大差异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
1、关于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问题
经董事会调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江昌政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公司名义代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或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因履行代为偿债义务造成募集资金被相关债权人直接或通过法院扣划,且未履行及时披露义务。
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上述缺陷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知悉此事后,对公司代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或连带担保责任以及募集资金进行清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需由公司承担还款义务的债务逐一甄别后进行确认,同时确认为升达集团的资金占用。升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制定解决违规占用资金占用及升达林业对升达集团的违规担保问题的具体措施及安排。该事项已
经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如实反映。
2、关于子公司少数股东涉损害占上市公司利益问题
升达林业重要子公司陕西公司,由少数股东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派的管理团队进行经营,公司调查发现,陕西公司经营层在报告期内涉嫌通过延长经销商信用期,签订无商业实质合同转移资金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
2、人员:公司人员、劳动、人事及工资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和领取报酬。
3、资产: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4、机构: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5、财务:公司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48% | 2018年02月05日 | 2018年02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14)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8.55% | 2018年04月19日 | 2018年04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 |
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35) |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0.04% | 2018年05月18日 | 2018年05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2)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17% | 2018年07月17日 | 2018年07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1) |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14% | 2018年09月03日 | 2018年09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6)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黄雅虹 | 12 | 7 | 5 | 0 | 0 | 否 | 5 |
李玉周 | 12 | 8 | 4 | 0 | 0 | 否 | 5 |
王良成 | 9 | 5 | 3 | 1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权,发挥专业知识,在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生产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方向和战略选择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尽职尽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风险,通过深入分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对未来发展形势的研判,同意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拓展清洁能源业务产业链。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定期报告、提名内审部门负责人、内审部门日常审计和专项审计等事项。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2018年内审工作报告及2019年内审工作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有效指导和监督。系统指导2018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组织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相关部门召开年度报告协调会就总体审计计划、审计小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进行了沟通,并要求审计机构密切关注监管部门最新监管政策要求,确保审计质量。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负责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评议和审查,对促进公司治理及完善管理层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报告期内,委员会审查了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对内部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薪酬事项予以审核。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与工作绩效挂钩的考评机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业绩、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根据工作绩效情况决定薪酬。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研究改进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标准、程序和相关激励与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考评和激励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与工作绩效挂钩的考评机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了绩效考评。为充分发挥和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绩效考核机制。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关于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问题
经董事会调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江昌政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公司名义代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或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因履行代为偿债义务造成募集资金被相关债权人直接或通过法院扣划,且未履行及时披露义务。
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上述缺陷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知悉此事后,对公司代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或连带担保责任以及募集资金进行清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需由公司承担还款义务的债务逐一甄别后进行确认,同时确认为升达集团的资金占用。升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制定解决违规占用资金占用及升达林业对升达集团的违规担保问题的具体措施及安排。该事项已经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如实反映。
2、关于子公司少数股东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问题
升达林业重要子公司榆林金源、米脂绿源、金源物流,由少数股东陕西绿源委派的管理团队进行经营,公司调查发现,陕西公司经营层在报告期内涉嫌通过延长经销商信用期,签订无商业实质合同转移资金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上述缺陷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催促陕西绿源对经营陕西公司期间形成的债权履行还款义务,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该事项已经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如实反映。
、关于募集资金违规扣划
公司的募集资金被违规使用且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内部信息与沟通的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4、整改情况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尚未在报告期内完成上述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升达林业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公司已识别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30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包括: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一、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三、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存在迹象包括:①决策程序存在缺陷,可能导致一般失误;②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存在迹象包括: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定量标准 | 一、重大缺陷: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10%;资产总额潜在错报:直接损失≥资产总额的0.5%。二、重要缺陷: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 | 一、重大缺陷: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10%;资产总额潜在错报:直接损失≥资产总额的0.5%。二、重要缺陷: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利润总额 |
≤错报<利润总额的10%;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2%≤错报<资产总额的0.5%。三、一般缺陷: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2%。 |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2%≤错报<资产总额的0.5%。三、一般缺陷: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2%。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3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本鉴证报告仅供升达林业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升达林业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三、管理层的责任升达林业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8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我们认为,由于上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升达林业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会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否定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升达林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1、升达林业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江昌政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升达林业名义代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或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且未履行及时披露义务,表明升达林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升达林业内部控制之上,升达林业在印章管理、内部信息与沟通的控制、内部监督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升达林业尚未在报告期内完成上述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
2、升达林业重要子公司榆林金源、米脂绿源、榆林金源,由少数股东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派的管理团队(陕西公司经营层)进行经营,陕西公司经营层在报告期内涉嫌通过延长经销商信用期,签订无商业实质合同转移资金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表明升达林业对子公司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升达林业尚未在报告期内完成上述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
3、升达林业的募集资金被违规使用且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表明升达林业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内部信息与沟通的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升达林业尚未在报告期内完成上述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升达林业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升达林业管理层已识别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无法表示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19年04月2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川华信审(2019)030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兰、周平 |
审计报告正文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升达林业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无法确定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8”之“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升达林业的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违规占用资金116,634.58万元。其中:升达林业违规担保被扣划资金65,793.20万元、升达集团以升达林业名义进行民间借款承担偿债义务33,239.48万元、升达集团违规从升达林业账户划出资金17,401.79万元。
2019年1月25日,升达林业收到升达集团出具的《回复函》,升达集团承诺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升达林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巴塘县砂西玉山矿业有限公司67%股权在可以办理过户情况下(目前被法院冻结无法过户),用于抵偿对升达林业的违规资金占用。
升达集团的新股东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保和堂)承诺在2019年6月30日前解决所有升达集团对升达林业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2019年3月15日,焦作保和堂股东签订《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简称《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投资者向焦作保和堂增资100,000万元,增资资金用途为海南保和堂解决升达林业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于2019年4月10日出具的《财产证明书》,海南保和堂股东郝靖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具的银行账户现有人民币活期储蓄余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2019年4月10日,郝靖伟出具说明,在升达林业解决了账户资金安全问题后,其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储蓄账户中的4亿元将用于升达集团偿还对升达林业的违规资金占用。
升达林业管理层结合前述情况判断,升达集团违规占用资金收回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对该部分其他应
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鉴于上海升达林产有限公司和巴塘县砂西玉山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尚因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无法用于偿还债务,海南保和堂以及焦作保和堂的偿债资金能否足额转入升达林业控制的账户具有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就升达林业应收升达集团违规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陕西公司经营层经营期间形成债权46,640.88万元以及陕西绿源欠款6,300万元的可回收性无法确定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述,升达林业于2015年11月4日与陕西绿源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升达林业以现金28,770.35万元收购陕西公司51%的股权。因陕西绿源对陕西公司2015年度~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负有补偿义务,在业绩承诺期内,陕西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由陕西绿源委派的管理团队(以下简称陕西公司经营层)负责。
2016年3月,陕西公司与艾恩吉斯签订《液化气天然气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陕西公司向艾恩吉斯供应液化天然气并给予3个月的信用期,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2018年合同到期后,陕西公司与艾恩吉斯续签了合同,并将信用期延长至6个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陕西公司应收艾恩吉斯货款45,790.88万元,其中24,891.92万元已逾期,陕西公司按账龄分析计提2,289.54万元坏账准备。
2017年7月,陕西公司与延安海舜签订维修工程施工合同,陕西公司向延安海舜预付工程款850万元,因延安海舜未提供维修服务也未退还该款项,陕西公司将其转入其他应收账款列报,并按账龄分析计提85万元坏账准备。
2017年12月11日,升达林业与陕西公司及陕西绿源签订《关于收购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和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49%的股权框架协议》,升达林业拟以不超过6.3亿元价格收购陕西绿源持股的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和榆林物流49%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升达林业持有陕西公司100%的股权。升达林业按协议约定向陕西绿源支付定金6,300万元。因升达林业和陕西绿源就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导致股权收购终止,陕西绿源应退还定金。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陕西绿源尚未退还该款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陕西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陕西绿源款项6,300万元,升达林业按账龄分析计提630万元坏账准备。
我们未能就前述款项的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升达林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适当性
1、巨额逾期债务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8”之“持续经营”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升达林业有息债务本息107,963.37万元,上述债务绝大部分已逾期或触发违约条款。
2、核心经营资产被拍卖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8”之“持续经营”所述,核心经营资产(两条年产20万吨LNG生产线)经两次司法拍卖均流拍,若人民法院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抵债,升达林业将丧失该经营资产,即丧失经营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
3、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被冻结、募集资金被扣划
升达林业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16,990.68万元,占整个银行存款的97.22%,同时公司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2.2亿元全部被冻结。
综上所述,升达林业存在巨额逾期债务的同时,占资产总额21.23%的核心经营资产(公司主要收入、
利润来源的经营性资产)被拍卖,后续是否能正常经营无法确定;多个银行账户和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被冻结;占资产总额55.23%债权的可回收性无法确定。我们未能就评估升达林业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指标(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资源支持等)取得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升达林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三、强调事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升达林业向升达集团违规担保未被起诉或已被起诉但尚未裁定的共4笔,担保总额为23,415.00万元。升达林业认为上述担保均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江昌政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升达林业名义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升达林业管理层结合类似法院判例认为公司无需承担担保付款责任。上述案件法院尚未正式判决,如果法院最终裁定升达林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将对升达林业财务报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8”之“陕西公司少数股东涉嫌损害公司利益”所述,因陕西绿源对陕西公司2015年度~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负有补偿义务,在业绩承诺期内,陕西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由陕西绿源委派的管理团队负责。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应改组陕西公司经营层,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升达林业尚未能改组陕西公司经营层。
3、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8”之“陕西公司少数股东涉嫌损害公司利益”所述,陕西公司经营层涉嫌延长经销商信用期,签订无商业实质合同转移资金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升达林业管理层将继续向相关债务人追讨剩余债权,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4、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8”之“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所述,2019年1月24日,升达林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2019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
上述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升达林业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升达林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升达林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升达林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升达林业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升达林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兰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成都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平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4,760,022.76 | 1,382,940,741.9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48,875,290.19 | 317,639,763.80 |
其中:应收票据 | 4,750,000.00 | |
应收账款 | 448,875,290.19 | 312,889,763.80 |
预付款项 | 21,085,616.81 | 18,409,089.5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243,144,679.75 | 28,651,557.66 |
其中:应收利息 | 562,212.20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3,072,639.59 | 17,029,209.3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2,497,565.14 | 3,640,082.06 |
流动资产合计 | 2,123,435,814.24 | 1,768,310,444.2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906,092.46 | 10,598,221.02 |
投资性房地产 | 4,925,221.33 | 5,127,291.13 |
固定资产 | 792,797,665.15 | 816,691,184.16 |
在建工程 | 26,873,199.94 | 69,936,513.5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69,079,570.53 | 78,931,559.2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5,314,838.11 | 54,284,543.09 |
长期待摊费用 | 139,333.34 | 11,368,080.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46,944.14 | 6,806,726.2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34,914.61 | 100,555,544.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46,517,779.61 | 1,169,299,662.48 |
资产总计 | 3,069,953,593.85 | 2,937,610,106.7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4,353,253.81 | 425,99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4,867,949.72 | 62,339,277.01 |
预收款项 | 29,107,455.92 | 17,927,360.2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5,408,615.33 | 3,373,154.95 |
应交税费 | 24,116,339.92 | 32,718,387.76 |
其他应付款 | 396,167,085.19 | 9,768,014.78 |
其中:应付利息 | 67,163,302.65 | 72,420.00 |
应付股利 |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8,466,494.12 | 272,220,606.21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42,487,194.01 | 824,336,800.9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0 | 37,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112,132,235.43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29,307,000.00 | |
递延收益 | 2,244,666.69 | 2,364,916.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874,400.26 | 7,339,935.2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8,426,066.95 | 158,837,087.37 |
负债合计 | 1,300,913,260.96 | 983,173,888.3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52,328,267.00 | 752,328,26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18,858,076.09 | 718,858,076.09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4,778,477.95 | 2,036,510.90 |
盈余公积 | 30,864,384.62 | 30,864,384.6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2,849,101.37 | 165,276,710.6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93,980,104.29 | 1,669,363,949.24 |
少数股东权益 | 275,060,228.60 | 285,072,269.1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69,040,332.89 | 1,954,436,218.4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069,953,593.85 | 2,937,610,106.74 |
法定代表人:单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洋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洋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5,974,872.36 | 781,784,794.4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1,677,880,826.63 | 998,130,346.7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0,600,000.00 | |
存货 | 70,739.67 | 51,637.2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1,183,851.68 | 613,063.42 |
流动资产合计 | 2,065,110,290.34 | 1,780,579,841.92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33,347,483.85 | 328,201,612.41 |
投资性房地产 | 4,925,221.33 | 5,127,291.13 |
固定资产 | 5,620,239.29 | 6,782,208.8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7,017.23 | 153,889.8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205,645.1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51,619.50 | 274,164.8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2,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2,361,581.20 | 436,744,812.32 |
资产总计 | 2,427,471,871.54 | 2,217,324,654.2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0,520,000.00 | 325,99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80,093.72 | 1,065,966.83 |
应交税费 | 10,758,167.54 | 37,310.15 |
其他应付款 | 261,807,192.41 | 3,234,463.47 |
其中:应付利息 | 49,665,622.27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9,636,313.12 | 169,886,834.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714,901,766.79 | 500,214,574.4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7,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14,771,098.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29,307,000.00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9,307,000.00 | 51,771,098.00 |
负债合计 | 844,208,766.79 | 551,985,672.4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52,328,267.00 | 752,328,26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18,858,076.09 | 718,858,076.0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0,864,384.62 | 30,864,384.62 |
未分配利润 | 81,212,377.04 | 163,288,254.0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83,263,104.75 | 1,665,338,981.7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427,471,871.54 | 2,217,324,654.2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960,246,763.97 | 1,177,742,766.51 |
其中:营业收入 | 960,246,763.97 | 1,177,742,766.5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48,076,675.97 | 1,097,643,873.51 |
其中:营业成本 | 835,410,970.81 | 906,723,386.9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4,386,523.53 | 16,240,414.74 |
销售费用 | 7,396,400.66 | 9,350,665.79 |
管理费用 | 67,408,686.96 | 54,154,885.80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22,139,609.64 | 88,931,520.40 |
其中:利息费用 | 68,494,125.65 | 53,017,437.62 |
利息收入 | 3,081,670.84 | 21,560,165.50 |
资产减值损失 | 101,334,484.37 | 22,242,999.85 |
加:其他收益 | 343,650.71 | 40,083.3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71,189.49 | 1,768,162.7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71,063.02 | -1,231,837.24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5,392.6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0,192,843.44 | 81,907,139.09 |
加:营业外收入 | 18,205.40 | 49,831,317.77 |
减:营业外支出 | 876,738.70 | 708,815.6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1,051,376.74 | 131,029,641.21 |
减:所得税费用 | -95,338.40 | 27,483,877.7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0,956,038.34 | 103,545,763.5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0,956,038.34 | 103,545,763.5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8,125,812.00 | 13,716,541.91 |
少数股东损益 | -12,830,226.34 | 89,829,221.5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90,956,038.34 | 103,545,763.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8,125,812.00 | 13,716,541.9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830,226.34 | 89,829,221.5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37 | 0.01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37 | 0.01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元。法定代表人:单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洋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洋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565,995.08 | 5,958,746.43 |
减:营业成本 | 202,069.80 | 5,879,735.15 |
税金及附加 | 10,567,437.04 | 12,059,918.05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6,720,132.94 | 22,478,330.12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3,236,686.93 | 30,473,538.22 |
其中:利息费用 | 41,441,080.16 | 22,748,703.09 |
利息收入 | 33,284,566.85 | 18,690,852.82 |
资产减值损失 | 12,309,818.66 | 362,104.04 |
加:其他收益 | 23,400.7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71,189.49 | 32,368,162.7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71,063.02 | -1,231,837.24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5,392.6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5,153,331.71 | -32,926,716.39 |
加:营业外收入 | 1,031,640.45 | |
减:营业外支出 | 29,456.6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5,153,331.71 | -31,924,532.59 |
减:所得税费用 | -3,077,454.67 | -2,087,450.6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075,877.04 | -29,837,081.9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075,877.04 | -29,837,081.9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2,075,877.04 | -29,837,081.9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55,780,379.44 | 1,119,821,619.5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
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57,038.36 | 4,334,115.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9,837,417.80 | 1,124,155,734.5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20,069,828.63 | 992,495,012.5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494,193.54 | 26,144,008.9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952,588.24 | 50,586,472.8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86,464.63 | 38,560,976.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1,603,075.04 | 1,107,786,471.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65,657.24 | 16,369,263.3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4,015,068.4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1,578.6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25,889,834.9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457,982.3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47,604,464.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709,249.47 | 32,198,532.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0,000,000.00 | 1,052,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7,190.49 | 72,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4,986,439.96 | 1,156,198,532.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4,986,439.96 | 1,091,405,932.4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0,520,000.00 | 655,99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4,745,624.35 | 197,757,237.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5,265,624.35 | 853,747,237.4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61,133,994.75 | 1,101,981,466.7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913,055.23 | 80,190,446.8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9,4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6,739,399.46 | 432,691,951.7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8,786,449.44 | 1,614,863,865.2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3,520,825.09 | -761,116,627.8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40,272,922.29 | 346,658,568.0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 1,345,126,174.41 | 998,467,606.39 |
额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53,252.12 | 1,345,126,174.4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971,733.3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839,758.35 | 3,942,374.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839,758.35 | 10,914,107.6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879,290.13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570,198.29 | 6,975,971.8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2,390.34 | 22,031,413.6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898,499.67 | 21,721,853.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551,088.30 | 57,608,528.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88,670.05 | -46,694,421.2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4,015,068.4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1,578.6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25,889,834.9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52,982.3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45,199,464.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00.00 | 174,467.8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0,000,000.00 | 1,052,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2,512,566.9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0,002,300.00 | 1,884,687,034.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002,300.00 | 360,512,429.7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0,520,000.00 | 565,99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882,134.60 | 9,565,252.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6,402,134.60 | 575,555,252.3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49,382,229.56 | 887,636,313.1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921,887.80 | 49,007,940.2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4,660,960.91 | 32,905,700.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2,965,078.27 | 969,549,953.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6,562,943.67 | -393,994,701.1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63,276,573.62 | -80,176,692.7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3,770,362.89 | 843,947,055.5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3,789.27 | 763,770,362.8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 | 752, | 718,8 | 2,036 | 30,86 | 165,2 | 285,0 | 1,954 |
额 | 328,267.00 | 58,076.09 | ,510.90 | 4,384.62 | 76,710.63 | 72,269.19 | ,436,218.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2,328,267.00 | 718,858,076.09 | 2,036,510.90 | 30,864,384.62 | 165,276,710.63 | 285,072,269.19 | 1,954,436,218.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41,967.05 | -178,125,812.00 | -10,012,040.59 | -185,395,885.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8,125,812.00 | -12,830,226.34 | -190,956,038.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741,967.05 | 2,818,185.75 | 5,560,152.80 | |||||||
1.本期提取 | 5,852,659.06 | 5,623,143.01 | 11,475,802.07 | |||||||
2.本期使用 | 3,110,692.01 | 2,804,957.26 | 5,915,649.2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2,328,267.00 | 718,858,076.09 | 4,778,477.95 | 30,864,384.62 | -12,849,101.37 | 275,060,228.60 | 1,769,040,332.8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2,328, | 718,858,07 | 669,976.52 | 30,864,384 | 162,089,80 | 223,026,03 | 1,887,836, |
267.00 | 6.09 | .62 | 8.55 | 0.42 | 543.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2,328,267.00 | 718,858,076.09 | 669,976.52 | 30,864,384.62 | 162,089,808.55 | 223,026,030.42 | 1,887,836,543.2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66,534.38 | 3,186,902.08 | 62,046,238.77 | 66,599,675.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716,541.91 | 89,829,221.59 | 103,545,763.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529,639.83 | -29,400,000.00 | -39,929,639.8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 | -10,529,63 | -29,400,00 | -39,929,63 |
股东)的分配 | 9.83 | 0.00 | 9.8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66,534.38 | 1,617,017.18 | 2,983,551.56 | |||||||
1.本期提取 | 5,276,030.18 | 5,735,223.94 | 11,011,254.12 | |||||||
2.本期使用 | 3,909,495.80 | 4,118,206.77 | 8,027,702.5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2,328,267.00 | 718,858,076.09 | 2,036,510.90 | 30,864,384.62 | 165,276,710.63 | 285,072,269.19 | 1,954,436,218.4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2,328,267.00 | 718,858,076.09 | 30,864,384.62 | 163,288,254.08 | 1,665,338,981.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2,328,267.00 | 718,858,076.09 | 30,864,384.62 | 163,288,254.08 | 1,665,338,981.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075,877.04 | -82,075,877.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2,075,877.04 | -82,075,877.0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2,328,267.00 | 718,858,076.09 | 30,864,384.62 | 81,212,377.04 | 1,583,263,104.7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2,328,267.00 | 718,858,076.09 | 30,864,384.62 | 203,654,975.81 | 1,705,705,703.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2,328,267.00 | 718,858,076.09 | 30,864,384.62 | 203,654,975.81 | 1,705,705,703.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366,721.73 | -40,366,721.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837,08 | -29,837,081.90 |
1.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529,639.83 | -10,529,639.8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529,639.83 | -10,529,639.8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2,328,267.00 | 718,858,076.09 | 30,864,384.62 | 163,288,254.08 | 1,665,338,981.79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2005年12月16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四川升达林产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川府函[2005]249号)批准,四川升达林产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5,188,599.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总股本12,518.8599万股。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830号文)核准,于2008年7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56元,募股资金总额人民币250,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808,098.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1,991,901.77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55,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76,991,901.77元。注册资本变更为215,000,000.00元。
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5元(含税),每10股转增4股”,2010年6月该项分配实施完毕,本公司股本变更为301,000,000.00元。
2010年12月21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69号文)核准,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7元,募集资金合计319,78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3,012,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6,775,6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56,4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250,375,60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本公司的股本变更为357,400,000.00元。
2011年9月14日,本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2011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57,4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85,920,000.00元,转增后本公司股本增加到643,320,000.00元。
2016年1月13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38号文)核准,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9,008,2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元,募集资金合计761,967,786.3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6,636,353.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45,331,433.0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09,008,267.00元,增加资本公积636,323,166.0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本公司的股本变更为752,328,267.00元。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升达集团。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21605256E;公司住所: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42号;注册资本:
752,328,267.00元;法定代表人:单洋。【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诀议选取单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单洋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手续尚在进行中。】
(二)行业性质和经营范围
公司所处的行业:液化天然气行业。
经营范围:林木种植;木竹材经营加工;生产、加工、批发、销售胶合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细木工板、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
地板、竹地板、实木地板;进出口业。(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LNG的生产和销售。本公司财务报表于2019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对外公布。本公司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包括以下9家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贵州中弘达能源有限公司 | 贵州中弘达 |
眉山市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 | 彭山中海 |
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榆林金源 |
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米脂绿源 |
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 | 金源物流 |
陕西圣明源能源有限公司 | 圣明源公司 |
神木县胜大天然气加气有限公司 | 胜大天然气公司 |
山西乾润能源有限公司 | 乾润能源 |
内蒙古博通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 | 博通中海 |
注:合并范围变动详见本节“八.5”所述。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2、持续经营
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六.8”之“持续经营”所述。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进行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3、营业周期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4、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业已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于对比报表期初已经存在,从对比报表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原账面价值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①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②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A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B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股东权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股东权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
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工具分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
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当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权益工具,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股东权益。
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将单项金额超过100.00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20.00% | 20.00% |
3年以上 | 50.00% | 50.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应收款项中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的分类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产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价。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枉、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为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其可变现净值为该存货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其可变现净值为所生产的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③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的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过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②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3、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资产确认标准
公司已就处置该项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且该项转让很可能在一年内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
(2)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持有待售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如果处置组是一组资产组,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这种资产组中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的商誉。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进行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14、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股东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公司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屋、土地,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照直线法(扣除净残值率5%)计提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6、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40 | 5.00% | 2.375-6.33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2-20 | 5.00% | 4.75-7.92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00% | 19.00-11.875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分为自营建造工程、出包建造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造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建造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
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3)暂停资本化期间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9、生物资产
不适用
20、油气资产
不适用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无法预见该项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核算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22、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等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下述信息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①固定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②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固定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
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本公司计算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④有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⑤固定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⑥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固定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固定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⑦其他表明固定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项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单项固定资产或者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下述信息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①在建工程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②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在建工程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④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⑤在建工程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⑥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在建工程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在建工程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⑦其他表明在建工程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项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单项在建工程或者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下述信息判断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①无形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②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无形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本公司计算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④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⑤无形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⑥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无形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⑦其他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系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预计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计受益计划。
设计提存计划指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成计划条件的,应当设定提存计划相同的原则进行处理。此外,企业应当适用关于设定收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和净资产。在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25、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26、股份支付
不适用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28、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销售液化天然气(LNG)区分客户自提和公司运送,客户自提以公司装车法兰片为交接点,公司装车过磅完毕即确认收入;公司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的,以公司运输车的法兰片为交接点,卸载完成即确认收入。
公司销售燃气,燃气收入于客户使用燃气时确认,每个会计期末,公司同客户确认燃气实际用量,根据实际用量和销售单价确认收入。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具体确认方法: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②使用
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依据:
①、劳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
②、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本公司提供的入户管道安装工程,按照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用户收取安装费。安装工程完成且具备通气条件时,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收入。29、政府补助
(1)类型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政策政府补助在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企业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应当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②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③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
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
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安全生产费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相关规定计提安全费用,其中危险品生产与仓储企业依据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平均逐月提取。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1)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2017年受影响的重要财务报表项目和金额列示如下:
原列报项目 | 新列报项目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应收票据 | 4,750,000.00 |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 317,639,763.80 |
应收账款 | 312,889,763.80 | ||
应收利息 | 562,212.20 | 其他应收款 | 28,651,557.66 |
其他应收款 | 28,651,557.66 | ||
应付票据 | 20,000,000.00 |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 62,339,277.01 |
应付账款 | 42,339,277.01 | ||
应付利息 | 72,420.00 | 其他应付款 | 9,768,014.78 |
其他应付款 | 9,695,594.78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7%、16%、11%、10%、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榆林金源 | 15% |
米脂绿源 | 15% |
内蒙古博通 | 15% |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税〔2011〕58号文件规定,榆林金源经子洲县国家税务局备案核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根据米脂国税通[2017]645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米脂绿源符合《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条要求,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税〔2011〕58号文件规定,经扎鲁特旗国家税务局备案核准,博通中海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3、其他
注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18年4月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中相关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注2:其他税种依据有关规定计征。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81,809.43 | 566,889.43 |
银行存款 | 173,412,844.92 | 771,988,863.73 |
其他货币资金 | 965,368.41 | 610,384,988.75 |
合计 | 174,760,022.76 | 1,382,940,741.91 |
其他说明
注1:由于公司债务逾期或触发违约条款,被债权人起诉,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冻结账户涉及的银行存款余额169,906,770.64元,该部分银行存款无法正常使用。
注2: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95.00万元系新华信托贷款保证金。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750,000.00 | |
应收账款 | 448,875,290.19 | 312,889,763.80 |
合计 | 448,875,290.19 | 317,639,763.80 |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750,000.00 | |
合计 | 4,750,00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1,150,000.00 | |
合计 | 31,150,000.00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74,522,567.79 | 99.81% | 25,647,277.60 | 5.40% | 448,875,290.19 | 330,744,240.04 | 99.73% | 17,854,476.24 | 5.40% | 312,889,763.8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14,085.86 | 0.19% | 914,085.86 | 100.00% | 899,441.45 | 0.27% | 899,441.45 | 100.00% | 0.00 | |
合计 | 475,436,653.65 | 100.00% | 26,561,363.46 | 5.59% | 448,875,290.19 | 331,643,681.49 | 100.00% | 18,753,917.69 | 5.65% | 312,889,763.8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小计 | 463,815,446.13 | 23,190,772.30 | 5.00% |
1至2年 | 1,857,300.70 | 185,730.07 | 10.00% |
2至3年 | 7,180,450.82 | 1,436,090.16 | 20.00% |
3年以上 | 1,669,370.14 | 834,685.07 | 50.00% |
合计 | 474,522,567.79 | 25,647,277.60 | 5.4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807,445.77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目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陕西艾恩吉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 | 457,908,845.79 | 96.31 | 22,895,442.29 |
扎鲁特旗住建局 | 6,147,600.00 | 1.29 | 1,229,520.00 |
陕西绿源石化运输有限公司 | 1,539,508.70 | 0.32 | 76,975.44 |
炮台山花园小区 | 890,400.00 | 0.19 | 44,520.00 |
梅林园小区 | 588,000.00 | 0.12 | 29,400.00 |
合计 | 467,074,354.49 | 98.24 | 24,275,857.73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注: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六.8”之“陕西公司少数股东涉嫌损害公司利益”所述。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9,028,955.58 | 90.25% | 17,602,656.19 | 95.62% |
1至2年 | 1,354,903.55 | 6.43% | 452,190.28 | 2.46% |
2至3年 | 448,399.18 | 2.12% | 132,829.06 | 0.72% |
3年以上 | 253,358.50 | 1.20% | 221,414.00 | 1.20% |
合计 | 21,085,616.81 | -- | 18,409,089.53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项目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西部分公司 | 11,998,330.91 | 56.90 |
榆林供电局 | 3,141,652.88 | 14.90 |
沈阳远大压缩机有限公司 | 862,437.47 | 4.09 |
栾玉辉 | 756,428.00 | 3.59 |
陕西华泰威商贸有限公司 | 208,000.00 | 0.99 |
合计 | 16,966,849.26 | 80.47 |
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562,212.20 | |
其他应收款 | 1,243,144,679.75 | 28,089,345.46 |
合计 | 1,243,144,679.75 | 28,651,557.66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562,212.20 | |
合计 | 562,212.20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0,000,000.00 | 0.79% | 10,000,000.00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259,904,197.66 | 99.21% | 16,759,517.91 | 1.33% | 1,243,144,679.75 | 31,515,185.45 | 99.74% | 3,425,839.99 | 10.87% | 28,089,345.46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82,643.90 | 0.26% | 82,643.90 | 100.00% | 0.00 | |||||
合计 | 1,269,904,197. | 100.00% | 26,759,517.91 | 2.11% | 1,243,144,679. | 31,597,829 | 100.00% | 3,508,483.89 | 11.10% | 28,089,345.46 |
66 | 75 | .35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成眉石化园区管理委员会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00.00% | 项目建设终止,保证金预计不会退回 |
自贡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100.00% | 注1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168,220,887.11 | 93,765.50 | 0.01% |
1至2年 | 72,576,597.00 | 7,257,659.70 | 10.00% |
2至3年 | 484,213.55 | 96,842.71 | 20.00% |
3年以上 | 18,622,500.00 | 9,311,250.00 | 50.00% |
合计 | 1,259,904,197.66 | 16,759,517.91 | 1.3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3,251,034.02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控股股东违规资金占用 | 1,166,345,577.11 | |
应收往来款项 | 99,576,236.05 | 13,177,500.00 |
保证金 | 3,150,000.00 | 9,679,000.00 |
备用金、周转金 | 307,503.02 | 8,030,763.23 |
代垫款 | 524,881.48 | 710,566.12 |
合计 | 1,269,904,197.66 | 31,597,829.35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升达集团【注2】 | 控股股东违规资金占用 | 1,166,345,577.11 | 1年以内 | 91.85% | |
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注3】 | 股权收购预付款 | 63,000,000.00 | 1-2年 | 4.96% | 6,300,000.00 |
镇远县人民政府【注4】 | 土地拆迁预付款 | 15,000,000.00 | 3年以上 | 1.18% | 7,500,000.00 |
延安海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3】 | 无实质性合同的预付款 | 8,500,000.00 | 1-2年 | 0.67% | 850,000.00 |
自贡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股权收购预付款 | 7,000,000.00 | 2-3年 | 0.55% | 7,000,000.00 |
合计 | -- | 1,259,845,577.11 | -- | 99.21% | 21,650,000.00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注1:系自贡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应退还公司的股权增资定金,公司已于2018年9月17日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退还。因自贡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多起债务违约被起诉,资金周转困难,公司预计款项收回困难,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2: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六.8”之“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所述。注3: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六.8”之“陕西公司少数股东涉嫌损害公司利益”所述。注4:2013年10月,贵州中弘达与镇远县人民政府签订《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合同书》,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支付1500万元土地拆迁预付款(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后,该款项转为土地出让价款),项目建设已终止。公司正与镇远县人民政府就土地拆迁预付款进行协商,拟通过退回或者获取等值土地等方式收回上述款项。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103,257.76 | 9,103,257.76 | 7,960,222.64 | 7,960,222.64 | ||
库存商品 | 3,733,764.86 | 3,733,764.86 | 6,875,855.23 | 6,875,855.23 | ||
周转材料 | 214,496.28 | 214,496.28 | 186,294.50 | 186,294.50 | ||
工程施工[注] | 21,120.69 | 21,120.69 | 2,006,836.93 | 2,006,836.93 | ||
合计 | 13,072,639.59 | 13,072,639.59 | 17,029,209.30 | 17,029,209.30 |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其他说明:
注:工程施工系博通中海未具备通气条件的燃气初装业务发生的成本。8、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待抵扣金额 | 2,497,565.14 | 3,640,082.06 |
理财产品 | 220,000,000.00 | |
合计 | 222,497,565.14 | 3,640,082.06 |
其他说明:
注1:期末理财产品系购买的广发银行“名利双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公司无提前赎回的权利,期末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到期日 |
名利双收XJXCKJ2963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19年7月8日 |
名利双收XJXCKJ2964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19年7月5日 |
名利双收XJXCKJ2965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19年7月4日 |
名利双收XJXCKJ2966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19年7月3日 |
名利双收XJXCKJ2968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19年7月1日 |
合计 | 220,000,000.00 |
注2:本公司理财产品期后被法院冻结和扣划,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五.4”所述。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按成本计量的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合计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合计 |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深圳大麦理财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4.76% | |||||||
成都亚商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8.33% | |||||||
合计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合计 |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项目 | 投资成本 | 期末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 | 持续下跌时间(个月) | 已计提减值金额 | 未计提减值原因 |
其他说明
12、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元
债券项目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说明
13、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4、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升达新奥清洁能源 | 1,421,065.53 | 1,421,065.53 | |||||||||
四川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 | 9,177,155.49 | -2,271,063.02 | 6,906,092.46 | ||||||||
小计 | 10,598,221.02 | 1,421,065.53 | -2,271,063.02 | 6,906,092.46 | |||||||
合计 | 10,598,221.02 | 1,421,065.53 | -2,271,063.02 | 6,906,092.46 |
其他说明
15、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8,419,572.88 | 8,419,572.88 | ||
1.期初余额 | 8,419,572.88 | 8,419,572.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8,419,572.88 | 8,419,572.8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292,281.75 | 3,292,281.7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2,069.80 | 202,069.80 | |
(1)计提或摊销 | 202,069.80 | 202,069.8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3,494,351.55 | 3,494,351.5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25,221.33 | 4,925,221.3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27,291.13 | 5,127,291.13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注:因与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存在纠纷,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被司法冻结。16、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92,797,665.15 | 816,691,184.16 |
合计 | 792,797,665.15 | 816,691,184.16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0,041,121.69 | 628,772,677.93 | 9,915,762.16 | 7,036,133.44 | 995,765,695.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979,270.24 | 952,991.50 | 112,071.35 | 34,044,333.09 | |
(1)购置 | 147,098.55 | 952,991.50 | 112,071.35 | 1,212,161.4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2,832,171.69 | 32,832,171.6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63,243.39 | 3,820,228.65 | 94,161.32 | 1,441,759.78 | 7,719,393.14 |
(1)处置或报废 | 662,280.98 | 433,867.91 | 68,167.00 | 1,401,281.78 | 2,565,597.67 |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 1,700,962.41 | 3,386,360.74 | 25,994.32 | 40,478.00 | 5,153,795.47 |
4.期末余额 | 380,657,148.54 | 625,905,440.78 | 9,933,672.19 | 5,594,373.66 | 1,022,090,635.1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612,412.19 | 142,076,866.67 | 6,877,607.57 | 3,507,624.63 | 179,074,511.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11,631,896.01 | 39,061,863.47 | 226,350.27 | 911,462.43 | 51,831,572.18 |
3.本期减少金 | 514,837.64 | 333,210.38 | 73,508.56 | 691,556.64 | 1,613,113.22 |
额 | |||||
(1)处置或报废 | 51,806.88 | 665,889.12 | 717,696.00 | ||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 514,837.64 | 333,210.38 | 21,701.68 | 25,667.52 | 895,417.22 |
4.期末余额 | 37,729,470.56 | 180,805,519.76 | 7,030,449.28 | 3,727,530.42 | 229,292,970.0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2,927,677.98 | 445,099,921.02 | 2,903,222.91 | 1,866,843.24 | 792,797,665.15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3,428,709.50 | 486,695,811.26 | 3,038,154.59 | 3,528,508.81 | 816,691,184.16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无 |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注:期末固定资产中有账面原值为26,633.79万元的房屋建筑物以及账面价值为36,909.46万元的机器设备为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在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相关固定资产已被查封冻结。17、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6,873,199.94 | 69,936,513.51 |
合计 | 26,873,199.94 | 69,936,513.51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彭山LNG项目 | 13,385,071.92 | 13,385,071.92 | 13,385,071.92 | 13,385,071.92 | ||
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供气工程 | 2,699,926.21 | 2,699,926.21 | 31,994,203.03 | 31,994,203.03 | ||
子洲天然气综合利用存储调峰液化项目配套物流工程 | 24,173,273.73 | 24,173,273.73 | 24,173,273.73 | 24,173,273.73 | ||
河腰村LNG加气站 | 383,964.83 | 383,964.83 | ||||
镇远年产40万 | 8,248,115.32 | 8,248,115.32 | 8,248,115.32 | 8,248,115.32 |
吨LNG清洁能源项目 | ||||||
合计 | 48,506,387.18 | 21,633,187.24 | 26,873,199.94 | 78,184,628.83 | 8,248,115.32 | 69,936,513.5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彭山LNG项目【注1】 | 779,978,100.00 | 13,385,071.92 | 13,385,071.92 | 1.72% | 919,540.19 | 募股资金 | ||||||
镇远年产40万吨LNG清洁能源项目 | 800,000,000.00 | 8,248,115.32 | 8,248,115.32 | 0.76% | 金融机构贷款 | |||||||
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供气工程 | 80,000,000.00 | 31,994,203.03 | 3,537,894.87 | 32,832,171.69 | 2,699,926.21 | 44.42% | 金融机构贷款 | |||||
子洲天然气综合利用存储调峰液化项目配 | 150,000,000.00 | 24,173,273.73 | 24,173,273.73 | 16.12% | 金融机构贷款 |
套物流工程 | |||||||||||
河腰村LNG加气站【注2】 | 12,020,000.00 | 383,964.83 | 383,964.83 | 3.19% | 金融机构贷款 | ||||||
合计 | 1,821,998,100.00 | 78,184,628.83 | 3,537,894.87 | 32,832,171.69 | 383,964.83 | 48,506,387.18 | -- | -- | 919,540.19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彭山LNG项目 | 13,385,071.92 | 项目基本终止且公司拟逐步剥离现有的LNG业务,不再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 |
合计 | 13,385,071.92 | -- |
其他说明
注1:彭山LNG项目系公司募投项目,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和LNG行业状况,公司的募投项目一直处于停顿状态,公司未来的战略定位为先进制造及新材料产业为主,其他产业为辅的技术驱动型上市公司,公司将逐步剥离现有的LNG业务,不再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拟收回募集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目前已基本终止。根据《成眉石化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协议》的第七条违约现任的约定“公司主动放弃违设该项目,主管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按照公司剩余年期的土地出让金,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具备资质中介机构评估的建筑成本进行补偿”,公司据此评估项目可收回金额,按照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13,385,071.92元,地使用权计提减值准备9,566,213.36元。
注2:该项目减少主要系陕西圣明达能源有限公司本期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18、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19、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5,140,416.64 | 3,073,167.72 | 88,213,584.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2,237.74 | 95,277.46 | 1,147,515.20 | ||
(1)购置 | 1,052,237.74 | 95,277.46 | 1,147,515.2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86,192,654.38 | 3,168,445.18 | 89,361,099.5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427,429.79 | 2,854,595.35 | 9,282,025.1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96,417.87 | 36,872.66 | 1,433,290.53 | |
(1)计提 | 1,396,417.87 | 36,872.66 | 1,433,290.5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7,823,847.66 | 2,891,468.01 | 10,715,315.6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566,213.36 | 9,566,213.36 | ||
(1)计提 | 9,566,213.36 | 9,566,213.3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9,566,213.36 | 9,566,213.3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8,802,593.36 | 276,977.17 | 69,079,570.5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712,986.85 | 218,572.37 | 78,931,559.2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注1:本期计提土地使用权减值准备956.6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17”所述。注2:因与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存在纠纷,榆林金源、米脂绿源账面价值2,156.17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被司法冻结。21、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22、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榆林金源 | 14,515,550.51 | 14,515,550.51 | |||
米脂绿源 | 33,292,154.47 | 33,292,154.47 | |||
博通中海 | 6,476,838.11 | 8,838,000.00 | 15,314,838.11 | ||
合计 | 54,284,543.09 | 8,838,000.00 | 63,122,543.09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榆林金源 | 14,515,550.51 | 14,515,550.51 | |||
米脂绿源 | 33,292,154.47 | 33,292,154.47 | |||
合计 | 47,807,704.98 | 47,807,704.98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本公司商誉产生于2015年收购榆林金源、米脂绿源51%的股权以及2014年收购博通中海77%的股权。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各自拥有一条年产20万吨LNG生产线及附属房产土地等资产,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本公司将其分别作为一个资产组。博通中海拥有在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行政区域内独家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燃气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博通中海能够独立的产生现金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个资产组。公司资产组的划分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①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商誉减值测试
公司收购榆林金源、米脂绿源时,收购价格按照评估价值确定,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958号、中企华评报字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962号”评估报告。榆林金源、米脂绿源股权价值以其盈利预测为基础的现金流量现值进行确认,收购时所依据的盈利预测金额及实际完成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1.评估时预测的净利润 | 2016年盈利预测数据 | 2017年盈利预测数据 | 2018年盈利预测数据 | 2019年盈利预测数据 |
榆林金源 | 760.95 | 2,072.28 | 3,992.62 | 4,369.97 |
米脂绿源 | 1,017.93 | 2,453.89 | 4,625.84 | 5,481.73 |
合计 | 1,778.88 | 4,526.17 | 8,618.46 | 9,851.70 |
2.实际完成净利润 | 3,147.30 | 14,699.64 | -2,295.53 |
榆林金源、米脂绿源由于受原料气限气、原料气采购价格上涨以及营运资产困难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出现亏损,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对外债务违约,其核心资产(两条年产20万吨LNG生产线)被法院冻结查封且于期后被司法拍卖并流拍,若人民法院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抵债,公司将丧失该资产并导致无经营资产和收入来源。公司综合判断后全额计提商誉准备。
②博通中海商誉减值测试
本公司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利用了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9)第【10187】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7,509.24万元,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7,583.53万元。经测试,本期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确定。首先采用收益法测算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当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低于资产组账面价值时,表明商誉没有减值,就不再测算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当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资产组账面价值时,再测算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确定其可回收价值(或可收回金额),当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也低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时,根据孰高原则确定资产组可回收价值(或可收回金额),本次评估选用税前现金流折现模型,与以往年度的评估方法保持一致。计算现值的折现率为15.87%。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融资服务费 | 8,801,637.21 | 8,801,637.21 | |||
办公室装修费 | 673,429.63 | 534,096.29 | 139,333.34 | ||
LNG加气站土地租赁费 | 1,893,013.28 | 1,893,013.28 | |||
合计 | 11,368,080.12 | 9,335,733.50 | 1,893,013.28 | 139,333.34 |
其他说明
注:LNG加气站土地租赁费为圣明达公司发生的场站土地租赁支出,本期减少系圣明达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1,107,381.17 | 7,770,478.01 | 22,262,401.58 | 3,603,644.06 |
可抵扣亏损 | 4,992,582.88 | 1,047,388.06 | 5,705,398.88 | 1,426,349.72 |
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异 | 6,116,312.28 | 1,529,078.07 | 7,106,929.80 | 1,776,732.45 |
合计 | 52,216,276.33 | 10,346,944.14 | 35,074,730.26 | 6,806,726.2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46,944.14 | 6,806,726.2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874,400.26 | 7,339,935.27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04,627,083.57 | 8,248,115.32 |
可抵扣亏损 | 243,262,553.34 | 87,117,485.55 |
合计 | 347,889,636.91 | 95,365,600.87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9年到期 | 2,387,953.36 | 2,387,953.36 | |
2020年到期 | 8,191,862.30 | 8,191,862.30 | |
2021年到期 | 14,056,947.26 | 14,056,947.26 | |
2022年到期 | 69,316,549.03 | 70,728,837.95 | |
2023年到期 | 149,309,241.39 |
合计 | 243,262,553.34 | 95,365,600.87 | -- |
其他说明:
2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与购置土地资产相关的款项 | 15,100,000.00 | |
预付与对外收购股权相关的款项 | 72,000,000.00 | |
预付与购建固定资产相关的款项 | 13,455,544.00 | |
待注销子公司资产【注】 | 5,134,914.61 | |
合计 | 5,134,914.61 | 100,555,544.00 |
其他说明:
注:主要系圣明达公司清算待处置的房屋及构筑物、LNG加气设备。26、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324,353,253.81 | 425,990,000.00 |
合计 | 324,353,253.81 | 425,99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324,353,253.81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35,520,000.00 | 4.35% | 2018年07月09日 | 4.35%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8.35% | 2018年06月20日 | 8.35% |
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93,833,253.81 | 2018年06月18日 | ||
合计 | 324,353,253.81 | -- | -- | -- |
其他说明:
注1:2018年7月4日,公司与浙商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编号为(20408000)浙商银借字(2018)第00107号借款合同,借款本金135,520,000.00元,年利率4.35%,借款期限自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12月3日止,升达集团、江昌政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2018年7月9日因触发违约条款,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被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起诉。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财保66号,公司财产在1.36亿元范围内被司法冻结。
注2:2018年3月6日,公司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借款本金9500万元,年利率8.35%,按季付息,借款期限自2018年3月9日至2019年3月9日,升达集团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由于未按期支付利息,触发违约条款,该笔借款已提前到期,被债权人起诉。2018年7月11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8)川18民初8号,公司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500.00万元、截止至2018年7月10日的利息2,423,820.00元,以及从2018年7月11日起按未还清借款本金按照年利率8.35%的150%计算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同时,公司应承担律师费114万元,案件受理费534,839.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公司和升达集团共同承担。公司银行账户在98,607,800.00元限额内被司法冻结。
注3:2017年6月9日,榆林金源与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国投保理业务合同》,榆林金源取得借款1亿元,公司对该笔借款进行担保。2018年6月25日,由于榆林金源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公司、榆林金源被起诉,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110,881,416.00元,2018年11月5日,公司募集资金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6,166,746.19元。
注4: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7130077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本金6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10月30日至2018年10月25日。2018年7月6日,公司因违约被债权人起诉。2018年7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广发银行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6100万元用于偿还该笔借款本金和利息。
注5:2017年5月16日,公司与工商银行成都盐市口支行签订《流动资产借款合同》,约定融资金额2100万元,期限1年,工行成都盐市口支行于2107年6月6日投放了该笔贷款。公司由于未按合同约定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被起诉。2018年11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广发银行被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划扣9,397,306.00元用于偿还该笔借款本息和利息。
注6:2017年8月,公司与广发银行成都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其借款1亿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20日,江昌政、升达集团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2018年6月12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在未经公司同意情况下自行扣划10,029.24万元用于抵偿公司对其债务。
2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8、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29、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2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34,867,949.72 | 42,339,277.01 |
合计 | 34,867,949.72 | 62,339,277.01 |
(1)应付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2)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6,982,130.63 | 12,754,731.66 |
1-2年 | 8,531,215.80 | 18,289,749.52 |
2-3年 | 12,750,122.26 | 8,407,903.48 |
3年以上 | 6,604,481.03 | 2,886,892.35 |
合计 | 34,867,949.72 | 42,339,277.01 |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成都五环新锐化工有限公司 | 3,956,696.80 | 未结算 |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 3,632,531.54 | 未结算 |
山东绿能燃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900,000.00 | 未结算 |
沈阳远大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 2,340,000.00 | 未结算 |
李振荣 | 1,465,000.00 | 未结算 |
陕西邦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322,000.00 | 未结算 |
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1,050,000.00 | 未结算 |
陕西华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未结算 |
合计 | 16,666,228.34 | -- |
其他说明:
30、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款 | 29,107,455.92 | 17,927,360.23 |
合计 | 29,107,455.92 | 17,927,360.2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其他说明:
3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090,630.19 | 25,533,913.81 | 23,602,389.07 | 5,022,154.9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82,524.76 | 3,981,258.49 | 3,877,322.85 | 386,460.40 |
合计 | 3,373,154.95 | 29,515,172.30 | 27,479,711.92 | 5,408,615.33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326,866.86 | 22,344,893.71 | 20,723,995.75 | 3,947,764.82 |
2、职工福利费 | 117,613.40 | 1,322,667.00 | 1,413,122.59 | 27,157.81 |
3、社会保险费 | 108,121.99 | 923,199.78 | 882,644.89 | 148,676.8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4,278.63 | 762,576.67 | 721,627.77 | 135,227.53 |
工伤保险费 | 9,688.50 | 122,516.76 | 124,955.23 | 7,250.03 |
生育保险费 | 4,154.86 | 38,106.35 | 36,061.89 | 6,199.32 |
4、住房公积金 | 144,704.70 | 571,537.60 | 437,720.00 | 278,522.3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90,867.24 | 361,435.13 | 144,545.84 | 607,756.53 |
6、短期带薪缺勤 | 2,456.00 | 10,180.59 | 360.00 | 12,276.59 |
合计 | 3,090,630.19 | 25,533,913.81 | 23,602,389.07 | 5,022,154.9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9,781.91 | 3,908,055.30 | 3,806,449.75 | 371,387.46 |
2、失业保险费 | 12,742.85 | 73,203.19 | 70,873.10 | 15,072.94 |
合计 | 282,524.76 | 3,981,258.49 | 3,877,322.85 | 386,460.40 |
其他说明:
32、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605,910.23 | 7,530,270.92 |
企业所得税 | 3,759,914.65 | 24,435,431.82 |
个人所得税 | 312,055.32 | 75,437.9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4,177.36 | 81,329.50 |
土地使用税 | 129,487.30 | 160,010.05 |
印花税 | 25,411.59 | 26,719.57 |
教育附加 | 169,960.81 | 51,295.58 |
副调基金 | 16,402.46 | 30,593.28 |
地方教育附加 | 66,540.97 | 34,197.06 |
房产税 | 388,412.88 | 262,374.39 |
其他 | 80,461.99 | 30,727.69 |
土地增值税【注】 | 10,417,604.36 | |
合计 | 24,116,339.92 | 32,718,387.76 |
其他说明:
注:土地增值税系公司在办理林业资产整体转让所涉及的青白江区域土地和房屋权属变更手续时,根据青白江税务窗口指导要求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暂未交纳。
3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67,163,302.65 | 72,420.00 |
其他应付款 | 329,003,782.54 | 9,695,594.78 |
合计 | 396,167,085.19 | 9,768,014.78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72,420.00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72,420.00 | |
逾期借款利息 | 67,090,882.65 | |
合计 | 67,163,302.65 | 72,420.00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 14,494,185.67 | 资金紧张,无力支付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8,096,100.82 | 资金紧张,无力支付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5,098,220.01 | 资金紧张,无力支付 |
恒丰银行 | 1,753,235.56 | 资金紧张,无力支付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077,450.30 | 资金紧张,无力支付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1,880,136.99 | 资金紧张,无力支付 |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776,230.94 | 资金紧张,无力支付 |
顾民昌 | 1,130,958.90 | 资金紧张,无力支付 |
王俊浩 | 3,244,249.60 | 资金紧张,无力支付 |
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644,716.49 | 资金紧张,无力支付 |
蔡远远 | 6,470,136.99 | 资金紧张,无力支付 |
王平章 | 866,666.67 | 资金紧张,无力支付 |
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11,334,433.71 | 资金紧张,无力支付 |
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224,160.00 | 资金紧张,无力支付 |
合计 | 67,090,882.65 | --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68,400.00 | 52,000.00 |
违规借款形成的应付款【注1】 | 206,893,653.10 | |
往来款【注2】 | 107,434,598.78 | 7,077,509.03 |
个人借款【注3】 | 10,000,000.00 | |
咨询服务费用 | 2,480,000.00 | |
其他 | 2,127,130.66 | 2,566,085.75 |
合计 | 329,003,782.54 | 9,695,594.78 |
2)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注1: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六.8”之“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所述。注2:往来款主要系应付给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往来款100,363,089.75元。注3:2018年8月24日,米脂绿源与王平章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1000万元,年利率24%,借款期限自2018年8月24日至2019年2月23日,榆林金源以自身LNG货权提供担保。34、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73,000,000.00 | 137,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55,466,494.12 | 135,220,606.21 |
合计 | 328,466,494.12 | 272,220,606.21 |
其他说明: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借款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注1】 | 135,000,000.00 | 135,000,000.00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注2】 | 38,000,000.00 | 20,000,000.00 |
合计 | 173,000,000.00 | 137,000,000.00 |
注1:2016年8月27日,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对公司原向德阳银行成都分行的1.5亿借款进行重组,重组金额1.5亿元,期限为3年,从2016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1日,利息按照未偿还债务重组本金的11.3%/年计算,逾期罚息率按15%/年计算。
2018年8月7日,因未按时偿付本息,公司被债权人根据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诉金额139,587,800.57元,目前尚未执行完毕,本期公司将该笔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非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列报。
注2:2017年5月18日,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实际借款本金38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5月18日至2019年5月17日,升达集团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因触发借款合同条款,公司构成违约,2018年10月31日,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2018)川成蜀证执字第886号,要求公司支付借款本金3800万元,及截止2018年8月21日利息583,060.51元、复息4,470.39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结清之日,目前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该笔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列报。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融资租赁出租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6,636,313.12 | |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18,830,181.00 | |
合计 | 155,466,494.12 |
注1:2016年4月15日,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其LNG生产线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本金为20,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016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10日,共48个月。租金总额为22,428.45万元,租金按季支付,月租息率为0.39583%,风险金1,200.00万元,名义货价300.00万元。第1期至第4期每期租赁本金为125.00万元,第5期至第16期每期租赁本金为1,625.00万元。华融公司以2亿元1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上述租赁本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应付融资租赁余额66,880,000.00??
因未按时偿付租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公司支付案款人民币74,556,000.00元,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延迟履行金,同时支付执行申请费141,956.00元。目前该案正在强制执行,榆林金源房屋、土地、LNG生产线等资产被法院挂网拍卖,两次拍卖均流拍。
公司将该笔长期应付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列报。
注2:2016年4月15日,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
同约定租赁本金为18,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016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15日,共48个月。租金总额为20,198.31万元,租金按季支付,月租息率为0.39583%,风险金1,080.00万元,名义货价270.00万元。第1期至第4期每期租赁本金为110.34万元,第5期至第16期每期租赁本金为1,463.22万元。华融公司以1.8亿元1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上述租赁本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应付融资租赁款余额为51,950,181.00??
因未按时偿付租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公司支付案款人民币81,980,400.00元,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延迟履行金,同时支付执行申请费149,380.00元。目前该案正在强制执行,榆林金源房屋、土地、LNG生产线等资产被法院挂网拍卖,两次拍卖均流拍。
公司将该笔长期应付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列报。
注3:2016年4月20日,本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本金为10,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016年4月20日起至2019年4月19日止,共36个月。租金总额为10,990.89万元,租金按季支付,租赁年利率为5.94%,每期租金为915.91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应付融资租赁款余额33,636,313.12元。2018年8月10日,因未按时偿付租金,公司被债权人起诉,2018年11月29日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债权人租金33,636,313.12元,并以为基数,支付自2018年7月16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违约金,相关担保人和抵押资产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公司将该笔长期应付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列报。3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3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0,000,000.00 | 37,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0 | 37,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银行名称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币种 | 利率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国家开发银行 | 2006/9/26 | 2018/9/25 | 人民币 | 4.90% |
国家开发银行 | 2006/10/12 | 2018/10/11 | 人民币 | 4.90%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 | 2016/9/1 | 分期还款 | 人民币 | 11.3%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 | 2015/12/31 | 分期还款 | 人民币 | 11.3% | 135,000,000.00 | 135,000,000.00 |
恒丰银行 | 2017/6/9 | 2019/6/8 | 人民币 | 6.37% | 38,000,000.00 | 39,000,000.00 |
神木农村商业银行 | 2018/9/21 | 2020/9/20 | 人民币 | 7.92% | 20,000,000.00 | |
合计 | 193,000,000.00 | 174,000,000.00 |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73,000,000.00 | 137,000,000.00 |
38、应付债券(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39、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12,132,235.43 |
合计 | 112,132,235.43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276,369,630.32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9,016,788.68 | |
长期应付款净额 | 247,352,841.64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35,220,606.21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41、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120,000,000.00 | ||
未决诉讼 | 9,307,000.00 | ||
合计 | 129,307,000.0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六.8”之“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所述。4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364,916.67 | 120,249.98 | 2,244,666.69 | 企业扶持资金 | |
合计 | 2,364,916.67 | 120,249.98 | 2,244,666.69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企业扶持资金 | 2,364,916.67 | 120,249.98 | 2,244,666.6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364,916.67 | 120,249.98 | 2,244,666.69 |
其他说明:
43、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52,328,267. | 752,328,267. |
00 | 00 |
其他说明:
注: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持有的无限售人民币普通股184,438,823.00股,以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江昌政持有的无限售人民币普通股7,169,176.00股、限售人民币普通股21,507,526.00股被司法冻结。45、其他权益工具(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46、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18,806,956.38 | 718,806,956.38 | ||
其他资本公积 | 51,119.71 | 51,119.71 | ||
合计 | 718,858,076.09 | 718,858,076.0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7、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8、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49、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036,510.90 | 5,852,659.06 | 3,110,692.01 | 4,778,477.95 |
合计 | 2,036,510.90 | 5,852,659.06 | 3,110,692.01 | 4,778,477.9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并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本公司之子公司榆林金源、金源物流、米脂绿源、圣明源公司、圣明达公司、胜大天然气公司、乾润能源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所规定的办法及比例计提安全生产基金。50、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864,384.62 | 30,864,384.62 | ||
合计 | 30,864,384.62 | 30,864,384.6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1、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5,276,710.63 | 162,089,808.5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8,125,812.00 | 13,716,541.91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529,639.83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849,101.37 | 165,276,710.6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59,640,064.28 | 835,169,014.57 | 1,171,598,677.06 | 900,664,057.94 |
其他业务 | 606,699.69 | 241,956.24 | 6,144,089.45 | 6,059,328.99 |
合计 | 960,246,763.97 | 835,410,970.81 | 1,177,742,766.51 | 906,723,386.93 |
53、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62,926.19 | 511,513.89 |
教育费附加 | 452,702.82 | 375,768.03 |
房产税 | 1,124,457.71 | 281,156.27 |
土地使用税 | 669,145.28 | 1,749,050.55 |
印花税 | 323,563.39 | 1,007,378.7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17,707.31 | 172,837.67 |
土地增值税 | 10,417,604.36 | 10,577,990.24 |
其他税金 | 618,416.47 | 1,564,719.34 |
合计 | 14,386,523.53 | 16,240,414.74 |
其他说明:
5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物流费 | 1,972,093.38 | 3,569,722.14 |
折旧费 | 2,304,717.81 | 1,916,032.21 |
职工薪酬 | 719,391.29 | 1,240,216.05 |
差旅费 | 52,812.30 | 85,921.25 |
广告费 | 20,246.22 | 10,340.00 |
业务宣传费 | 239,800.82 | 37,063.10 |
其他费用 | 2,087,338.84 | 2,491,371.04 |
合计 | 7,396,400.66 | 9,350,665.79 |
其他说明:
55、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700,151.23 | 15,074,016.59 |
停工损失 | 17,846,302.39 | 7,896,939.63 |
中介机构费 | 7,140,587.69 | 7,318,983.43 |
折旧费 | 3,486,141.01 | 4,261,711.62 |
业务招待费 | 1,899,591.02 | 2,561,732.94 |
差旅费 | 1,526,028.54 | 1,734,427.69 |
无形资产摊销费 | 1,368,597.55 | 1,344,590.88 |
车辆费 | 1,233,054.11 | 1,301,656.69 |
诉讼费、律师费 | 11,237,112.06 | 584,905.66 |
其他费用 | 5,971,121.36 | 12,075,920.67 |
合计 | 67,408,686.96 | 54,154,885.80 |
其他说明:
注:停工损失主要系榆林金源、米脂绿源由于限气、安全检修等原因停产,停产期间发生的折旧费、人工费。本期停工损失较上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天然气供应不足,公司两个LNG工厂停工时间较长所致。56、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57、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8,494,125.65 | 53,017,437.62 |
减:利息收入 | 3,081,670.84 | 21,560,165.50 |
汇兑损益 | ||
其他【注】 | 56,727,154.83 | 57,474,248.27 |
合计 | 122,139,609.64 | 88,931,520.40 |
其他说明:
注:其他主要系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支付担保公司的担保费以及银行的手续费等。
5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30,575,494.11 | 13,994,884.53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3,385,071.92 | 8,248,115.32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9,566,213.36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47,807,704.98 | |
合计 | 101,334,484.37 | 22,242,999.85 |
其他说明:
59、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343,650.71 | 40,083.33 |
6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71,063.02 | -1,231,837.2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6.47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000,000.00 | |
合计 | -2,271,189.49 | 1,768,162.76 |
其他说明:
6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435,392.66 |
合计 | -435,392.66 |
6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041,400.00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78,488.92 | ||
业绩补偿款 | 48,527,016.58 | ||
其他 | 18,205.40 | 184,412.27 | |
合计 | 18,205.40 | 49,831,317.7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电子销售专项基金 | 成都市青白江区经信局 | 补助 | 是 | 否 | 941,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 | 成都市青白江区经信局 | 补助 | 是 | 否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041,400.00 |
其他说明:
6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7,120.00 | 7,120.00 | |
罚款支出 | 210,000.00 | 210,000.00 | |
其他 | 659,618.70 | 708,815.65 | 659,618.70 |
合计 | 876,738.70 | 708,815.65 | 876,738.70 |
其他说明:
6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197,362.23 | 25,105,221.4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292,700.63 | 2,378,656.29 |
合计 | -95,338.40 | 27,483,877.7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91,051,376.7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7,762,844.1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10,788.9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94,674.4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91,149.4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6,492,470.92 |
所得税费用 | -95,338.40 |
其他说明
6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6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43,650.71 | 1,041,400.00 |
保证金及单位往来款 | 52,000.00 | |
利息收入及其他 | 3,089,387.65 | 2,928,715.01 |
房屋租金 | 624,000.00 | 312,000.00 |
合计 | 4,057,038.36 | 4,334,115.0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告费 | 20,246.22 | 10,340.00 |
物流费 | 1,972,093.38 | 3,569,722.14 |
差旅费 | 1,578,840.84 | 85,921.25 |
中介机构费 | 2,525,970.63 | 6,514,843.09 |
会务费 | 4,716.98 | |
车辆费 | 1,233,054.11 | 1,301,656.69 |
业务招待费 | 2,139,391.84 | 1,273,872.66 |
维修费 | 143,098.83 | 155,194.32 |
其他费用及往来款 | 6,473,768.78 | 25,644,709.81 |
合计 | 16,086,464.63 | 38,560,976.9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405,000.00 | |
收回前期支付的股权收购款 | 1,000,000.00 | |
收到升达集团支付的资产重组过程中未确认的债务履行保证金 | 1,034,798.33 | |
升达集团林业资产欠付款利息 | 10,018,184.04 | |
合计 | 14,457,982.37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及其他股权收购款 | 72,000,000.00 | |
合并范围变动减少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77,190.49 |
合计 | 277,190.49 | 72,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未到期票据贴现款及保证金存款 | 147,180,220.85 | |
收到的业绩补偿款 | 48,527,016.58 | |
收到外部单位款项 | 1,050,400.00 | 2,050,000.00 |
陕西绿源转款 | 97,813,089.75 | |
与升达集团往来款 | 95,882,134.60 | |
合计 | 194,745,624.35 | 197,757,237.43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票据保证金及到期承兑款 | 281,586,251.48 | |
归还外部拆借款 | 133,700,000.00 | |
支付信用证手续费、担保费其他筹资手续费 | 5,050,000.00 | 17,405,700.23 |
升达集团资金占用 | 911,782,628.82 | |
被司法冻结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69,906,770.64 | |
合计 | 1,086,739,399.46 | 432,691,951.7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190,956,038.34 | 103,545,763.5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1,334,484.37 | 22,242,999.8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 | 50,420,528.76 | 52,480,457.39 |
生物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1,732,150.99 | 1,846,166.8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335,733.50 | 10,463,877.4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5,392.66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618.70 | -78,488.9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8,447,648.78 | 90,309,089.8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71,135.25 | -1,768,162.7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40,217.91 | -2,233,713.9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65,535.01 | 4,612,370.2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56,569.71 | -2,572,631.4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2,675,131.64 | -258,777,914.8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7,878,002.94 | 44,826,466.70 |
其他 | -48,527,016.5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65,657.24 | 16,369,263.3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853,252.12 | 772,555,753.1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45,126,174.41 | 998,467,606.3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572,570,421.25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40,272,922.29 | 346,658,568.0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853,252.12 | 1,345,126,174.41 |
其中:库存现金 | 381,809.43 | 566,889.4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471,442.69 | 771,988,863.73 |
三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 572,570,421.25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53,252.12 | 1,345,126,174.41 |
其他说明:
6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69,906,770.64 | 债务违约,被司法冻结 |
固定资产 | 412,261,736.83 | 债务违约,被司法冻结 |
无形资产 | 30,241,992.84 | 债务违约,被司法冻结 |
投资性房地产 | 4,925,221.33 | 债务违约,被司法冻结 |
合计 | 617,335,721.64 | -- |
其他说明:
7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4.21 | 6.9357 | 98.56 |
欧元 | 115.23 | 7.8991 | 910.21 |
港币 |
应收账款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长期借款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72、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7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企业扶持资金 | 120,249.98 | 其他收益 | 120,249.98 |
稳岗补贴 | 23,400.73 | 其他收益 | 23,400.73 |
财政奖励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工业局产值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子洲县统计局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合计 | 343,650.71 | 343,650.71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74、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合并成本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6)其他说明
因陕西圣明达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存在分歧,公司于2018年向陕西省黄陵县人民法院提请解散陕西圣明达能源有限公司,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圣明达能源本期不纳入合并范围。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成本合并日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因陕西圣明达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存在分歧,公司于2018年5月向陕西省黄陵县人民法院提请解散陕西圣明达能源有限公司,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圣明达能源本期不纳入合并范围。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贵州中弘达 | 贵州镇远县 | 贵州镇远县 | 燃气生产及供应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彭山中海 | 彭山县 | 彭山县 | 燃气生产及供应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博通中海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燃气生产及供应 | 77.00% | 股权收购 | |
榆林金源 | 陕西榆林 | 陕西榆林 | 燃气生产及供应 | 51.00% | 股权收购 | |
米脂绿源 | 陕西米脂 | 陕西米脂 | 燃气生产及供应 | 51.00% | 股权收购 | |
金源物流 | 陕西榆林 | 陕西榆林 | 运输业 | 51.00% | 股权收购 | |
圣明源公司 | 陕西汉中 | 陕西汉中 | 燃气供应 | 60.00% | 股权收购 | |
胜大天然气公 | 陕西神木 | 陕西神木 | 燃气供应 | 100.00% | 股权收购 |
司 | ||||||
乾润能源 | 山西乾润 | 山西乾润 | 燃气供应 | 80.00% | 股权收购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注1:贵州中弘达成立于2013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1,0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注2:彭山中海成立于2014年1月23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注3:博通中海成立于2011年8月,设立时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4:榆林金源由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和陕西金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1日共同组建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1,500.00万元。2015年11月4日,本公司与陕西绿源签订《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之协议书》,同意本公司向榆林金源增加注册资本67,653,062.00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本公司以货币资金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榆林金源51.00%的股权。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榆林金源注册资本为13,265.31万元。
注5:米脂绿源由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和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共同组建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3,000.00万元。2015年11月4日,本公司与陕西绿源签订《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之协议书》,同意本公司向米脂绿源增加注册资本31,224,490.00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本公司以货币资金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米脂绿源51.00%的股权。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米脂绿源注册资本为6,122.45万元。
注6:金源物流由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榆林金源于2012年11月共同出资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500.00万元。2015年11月,本公司与陕西绿源签订协议,同意本公司向金源物流增加注册资本3,782,304.28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本公司以货币资金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金源物流51.00%的股权。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金源物流注册资本为878.23万元。
注7:圣明源公司由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陕西明达西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汉中海源汽贸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出资设立,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50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圣明源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
注8:胜大天然气公司由自然人马生存、白搁于2014年8月出资设立,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30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胜大天然气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注9:乾润能源公司由自然人贺小峰、刘青俊、薛龙元于2014年3月出资设立,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乾润能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榆林金源 | 49.00% | -17,100,981.37 | 131,762,202.36 | |
米脂绿源 | 49.00% | 8,662,054.47 | 129,295,764.61 | |
金源物流 | 49.00% | -2,758,819.55 | 6,193,277.12 | |
博通中海 | 23.00% | -532,392.70 | 2,556,546.4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榆林金源 | 533,787,537.99 | 267,087,025.23 | 800,874,563.22 | 531,972,109.43 | 531,972,109.43 | 520,368,874.34 | 294,546,896.76 | 814,915,771.10 | 459,102,565.24 | 48,573,035.59 | 507,675,600.83 | |
米脂绿源 | 279,525,152.97 | 473,076,808.77 | 752,601,961.74 | 481,858,654.10 | 6,874,400.26 | 488,733,054.36 | 203,587,664.18 | 499,812,070.46 | 703,399,734.64 | 402,174,996.42 | 56,128,037.11 | 458,303,033.53 |
金源物流 | 261,628,986.51 | 72,230,559.59 | 333,859,546.10 | 301,220,205.03 | 20,000,000.00 | 321,220,205.03 | 240,352,355.40 | 76,733,435.35 | 317,085,790.75 | 299,923,610.65 | 299,923,610.65 | |
博通中海 | 14,629,896.57 | 55,716,696.57 | 70,346,593.14 | 56,986,506.97 | 2,244,666.69 | 59,231,173.66 | 19,165,871.58 | 53,837,620.30 | 73,003,491.88 | 57,208,404.87 | 2,364,916.67 | 59,573,321.54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榆林金源 | 391,355,795.76 | -34,899,961.97 | -34,899,961.97 | -25,789,538.22 | 530,315,884.95 | 51,185,077.38 | 51,185,077.38 | 61,423,320.30 |
米脂绿源 | 499,567,546.29 | 17,677,662.18 | 17,677,662.18 | 14,953,623.46 | 588,167,863.43 | 133,915,043.32 | 133,915,043.32 | 17,264,962.63 |
金源物流 | 110,357,074.37 | -5,630,243.97 | -5,630,243.97 | -20,084,691.90 | 81,964,691.62 | -2,796,062.20 | -2,796,062.20 | -4,436,933.53 |
博通中海 | 5,933,192.83 | -2,314,750.86 | -2,314,750.86 | 1,451,241.74 | 9,561,469.49 | -1,032,147.67 | -1,032,147.67 | 2,833,064.79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四川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 | 四川省青白江 | 四川省青白江 | 天然气行业 | 16.7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 7,378,626.20 | 4,096,144.83 |
非流动资产 | 23,094,806.28 | 29,248,756.98 |
资产合计 | 30,473,432.48 | 33,344,901.81 |
流动负债 | 3,532,495.57 | 5,519,799.43 |
负债合计 | 3,532,495.57 | 5,519,799.4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5,734,563.51 | 26,618,728.9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297,672.11 | 9,460,534.81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906,092.46 | 9,177,155.48 |
营业收入 | 1,042,295.97 | 411,825.92 |
净利润 | -5,089,799.91 | -3,630,952.72 |
综合收益总额 | -5,089,799.91 | -3,630,952.72 |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对方违约而导致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上述每项资产的账面金额。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大量逾期未归还债务。
(三)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公司很少有外汇销售的情况。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借款主要是固定利率的借款,较少有浮动利率的情况。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升达集团 |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东路12号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生产销售 | 62,000.00万元 | 24.52% | 24.5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单洋。其他说明:
江昌政及其一致行动人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为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现实际控制人为单洋。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及其一致行动人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等与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保和堂)签署了《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与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合计持有升达集团100%的股权转让给海南保和堂。由于江昌政、江山持有升达集团的股权无法过户至海南保和堂名下,江昌政、江山、升达集团和海南保和堂于2018年12月11日签署了《关于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江昌政、江山将其享有的升达集团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权、表决权、参加股东会、分红权等)授权委托海南保和堂及其指定人员单洋行使,江昌政、江山不再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亦不再干涉保和堂的任何事宜,对外不得以升达集团及其股东名义签署任何协议或实施任何有损升达集团和海南保和堂利益的行为。
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江昌政、江山持有的升达集团股权尚未过户至海南保和堂,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单洋。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四川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陈德珍 | 与原主要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员 |
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马静 | 对重要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
陕西绿源石化运输有限公司 | 对重要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企业 |
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对重要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企业 |
圣地佰诚青县明亮加气站 | 对重要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陕西绿源石化运输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972,093.38 | 20,000,000.00 | 否 | 3,568,222.14 |
陕西绿源石化运输有限公司 | 采购LNG | 3,926,424.00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升达集团、江昌政、陈德珍 | 150,000,000.00 | 2016年09月01日 | 2021年08月30日 | 否 |
升达集团、江昌政 | 21,000,000.00 | 2017年05月16日 | 2018年05月15日 | 否 |
升达集团、江昌政、陈德珍、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四川四川升达造林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2016年04月19日 | 2019年04月18日 | 否 |
江昌政、陈德珍 | 100,000,000.00 | 2017年08月24日 | 2018年08月20日 | 是 |
陕西绿源、升达集团 | 200,000,000.00 | 2016年04月27日 | 2019年09月22日 | 否 |
陕西绿源、升达集团 | 180,000,000.00 | 2016年04月27日 | 2019年09月22日 | 否 |
马静 | 20,000,000.00 | 2018年09月21日 | 2020年09月20日 | 否 |
升达集团 | 60,000,000.00 | 2017年10月27日 | 2018年10月25日 | 是 |
升达集团 | 95,000,000.00 | 2018年03月09日 | 2019年03月09日 | 否 |
升达集团、江昌政 | 135,520,000.00 | 2018年07月04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否 |
升达集团 | 50,000,000.00 | 2017年05月18日 | 2019年05月17日 | 否 |
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 | 10,600,000.00 | 2018年04月13日 | 2018年05月02日 | 是 |
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 | 40,000,000.00 | 2018年04月13日 | 2018年05月02日 | 是 |
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薛英、刘东斌 | 50,000,000.00 | 2017年12月11日 | 2018年03月10日 | 是 |
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薛英、刘东斌、陈德珍、青白江升达家居 | 20,000,000.00 | 2018年01月25日 | 2018年03月10日 | 是 |
升达集团 | 25,000,000.00 | 2017年07月10日 | 2018年05月31日 | 否 |
青白江升达家居 | 10,000,000.00 | 2018年01月22日 | 2018年02月22日 | 否 |
升达集团 | 60,000,000.00 | 2016年08月18日 | 2019年08月18日 | 是 |
升达集团、江昌政、董静涛 | 80,000,000.00 | 2018年01月29日 | 2018年02月12日 | 否 |
升达集团、江昌政 | 50,000,000.00 | 2016年07月29日 | 2019年07月29日 | 否 |
升达集团、江昌政 | 250,000,000.00 | 2018年06月01日 | 2020年05月31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①母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及其他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
注1:升达集团、江昌政、陈德珍为本公司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的1.5亿元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2:升达集团、江昌政、陈德珍为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支行的21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该笔借款本金已偿还。
注3: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以其柜体、木门生产设备,四川四川升达造林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自有林权为本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亿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升达集团、江昌政、陈德珍为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4:江昌政为本公司在广发银行成都分行的1亿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因公司触发违约条款,该笔借款已于2018年6月27日被广发银行使用募集资金偿还。
注5:陕西绿源、升达集团为榆林金源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亿元融资租赁提供保证担保。
注6:陕西绿源、升达集团为米脂绿源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亿元融资租赁提供保证担保。
注7:马静为神木胜大天然气公司与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8:升达集团为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注9:升达集团为公司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9,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注10:升达集团、江昌政为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3,552.00万元提供担保。
注11:升达集团为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3,800万借款提供担保。
注12:其他担保事项详见本节“十六.8”之“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十四”所述。
②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A.本公司为榆林金源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亿元融资租赁提供保证担保;
B.本公司为米脂绿源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亿元融资租赁提供保证担保;
C.本公司为榆林金源在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亿元的保理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D.金源物流以其持有的胜大天然气公司100%的股权为胜大天然气公司在神木农村商业银行2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③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共计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的债务金额87,155.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六.8”之“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十四”所述。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100,363,089.75 | 小股东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转入榆林 |
金源、米脂绿源无息往来款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2,952,000.00 | 2,839,787.41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圣地佰诚青县明亮加气站 | 184,556.10 | 92,278.05 | 184,556.10 | 18,455.61 |
预付款项 | 陕西绿源石化运输有限公司 | 674,292.20 | |||
其他应收款 | 升达集团 | 1,166,345,577.11 | |||
其他应收款 | 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63,000,000.00 | 6,300,0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陕西绿源石化运输有限公司 | 961,770.87 | 139,332.48 |
其他应付款 | 升达集团 | 1,034,798.33 | 1,034,798.33 |
其他应付款 | 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100,363,089.75 | 2,050,000.00 |
7、关联方承诺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升达集团及其母公司海南保和堂承诺解决所有升达集团对升达林业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海南保和堂承诺在2019年6月30日前解决所有升达集团对升达林业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①2019年3月15日,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保和堂)股东签订《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简称《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投资者向焦作保和堂增资100,000万元,增资资金用途为海南保和堂解决升达林业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
②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于2019年4月10日出具的《财产证明书》,海南保和堂股东郝靖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具的银行账户现有人民币活期储蓄余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
③2019年4月10日,郝靖伟出具说明,在升达林业解决了账户资金安全问题后,其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储蓄账户中的4亿元将用于升达集团偿还对升达林业的违规资金占用。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违规提供担保未被起诉或已被起诉但尚未裁定事项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升达违规提供担保未被起诉或已被起诉但尚未裁定事项共计4笔,涉及违规担保金额23,415.00万元,本公司认为上述担保均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
原法定代表人江昌政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上市公司名义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本公司管理层结合类似法院判例认为公司无需承担担保付款责任。上述案件法院尚未正式判决且涉及金额巨大,如果法院最终裁定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可能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债权人 | 借款人 | 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 | 备注 |
成都市高新区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升达集团 | 5,800,000.00 | 注1 |
马太平 | 升达集团 | 25,000,000.00 | 注2 |
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升达集团、升达广元 | 105,850,000.00 | 注3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升达集团 | 97,500,000.00 | 注4 |
合计 | 234,150,000.00 |
注1:2018年3月,升达集团与成都市高新区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本金580万,年利率14%,借款期限至2019年4月7日。公司违规对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因升达集团未按时支付本息,该笔借款已违约。2018年9月29日,公司收到律师函,要求对升达集团欠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的担保责任。成都市高新区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尚未起诉本公司。
注2:2017年11月,升达集团与马太平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本金3000万元,借款期限2017年11月2日至2018年2月1日。升达集团尚欠付本金2500万元,2018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律师函,要求公司承担升达集团欠付马太平本金及逾期利息的连带责任。马太平尚未起诉本公司。
注3:2017年6月,升达集团、升达广元与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升达集团、升达广元向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2亿元,2018年7月,升达集团、升达广元未按时归还到期借款,出现违约,公司违规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1日下发的执行通知书,升达集团、升达广元欠付的借款本金为10,585.00万元。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尚未起诉本公司。
注4:2014年9月,升达集团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升达集团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借款38700万元,升达林业以回购广元升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升达集团未能按期偿还剩余借款本金9750万元,公司作为担保方一并被起诉,该案件尚未判决。
2)因公司原分支机构升达集团温江人造板分公司与供应商纠纷,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尚未裁定的诉讼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温江人造板分公司与供应产纠纷,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尚未裁定的诉讼事项列示如下:
起诉单位或自然人名称 | 诉讼金额 | 公司所处位置 | 案件进展 |
广州亿鼎电器技术有限公司 | 2,567,026.97 | 共同被告 | 审理过程中 |
赵莎 | 35,825.00 | 共同被告 | 审理过程中 |
徐玉全 | 385,664.00 | 共同被告 | 审理过程中 |
杨永艳、雷廷春、钱安英、贾晓琴 | 945,909.00 | 共同被告 | 审理过程中 |
闵刚 | 83,368.00 | 共同被告 | 审理过程中 |
蒋莉 | 402,359.00 | 共同被告 | 审理过程中 |
合计 | 4,420,151.97 |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期后设立子公司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成立北京保和瑞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设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调查;基础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榆林金源、米脂绿源主要资产司法拍卖
由于榆林金源、米脂绿源未能按期偿还华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华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提请杭州中院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2019年4月8日进行司法拍卖,经两次拍卖,因未有竞价人出价,均流拍。
(3)期后募集资金因违规担保和违规借款被扣划
如本节“十六.8”之“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所述:
①本公司因违规替升达集团借款被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起诉。2019年1月24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26,562,500.00元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②本公司因违规向升达集团担保被杨陈起诉。2019年2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本公司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120,000,000.00元。
③本公司因债务纠纷被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起诉。2019年2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28,716,058.50元。
(4)应付陕西绿源往来款冲抵艾恩吉斯货款
2019年1月5日,小股东陕西绿源和艾恩吉斯,分别与榆林金源、米脂绿源签订三方协议,由于陕西绿源对榆林金源、米脂绿源的经营负有相关管理责任,对榆林金源、米脂绿源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
款也有监督及催收义务,各方同意以榆林金源和米脂绿源应付陕西绿源的往来款100,363,089.75元,冲抵应收艾恩吉斯的LNG货款。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本公司主要从事LNG的生产和销售,只有一个燃气业务板块,无报告分部。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持续经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债务本息107,963.37万元,上述债务绝大部分已逾期或触发违约条款,公司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在内的银行存款大部分被扣划,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如本节“七.35”所述,由于未能偿还华融金租借款,核心资产(两条年产20万吨LNG生产线)经两次司法拍卖并流拍,若人民法院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抵债,公司将丧失该资产并导致缺少经营资产、缺少收入和经营现金来源,导致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并寻求其他融资来源,采取措施保障核心资产不丢失,与控股股东协商及债权人协商,推动海南保和堂履行承诺,归还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积极同陕西绿源及其委派的经营团队进行沟通,催收其经营期形成的债权,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资金,确保公司经营不受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占用资金
(1)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具本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 占用金额 | 备注 |
违规从公司账户划出资金形成占用 | 174,017,865.40 | |
违规对升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 657,931,960.96 | |
以公司名义进行民间借款承担偿债义务形成资金占用 | 332,394,811.68 | |
其他形式形成的占用 | 2,000,939.07 | |
小计 | 1,166,345,577.11 |
①违规对升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内控之上,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公司名义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形成资金占用,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名称 | 担保余额 |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形成的资金占用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贵州中弘达 | 升达集团 |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 | 30,000.00 | 30,400.99 | 2017-7-17 | 2018-7-17 | 是【注1】 |
贵州中弘达 | 升达环保 |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 | 20,000.00 | 20,269.31 | 2017-7-17 | 2018-7-17 | 是【注2】 |
本公司 | 升达集团 | 秦栋梁 | 980.00 | 1,167.00 | 2018-2-6 | 2018-3-5 | 是【注3】 |
本公司 | 升达集团 | 姜兰 | 1,760.00 | 1,955.89 | 2016/8/31 | 2020/8/30 | 是【注4】 |
本公司 | 升达集团 | 杨陈 | 11,000.00 | 12,000.00 | 2017-12-15 | 2018-12-15 | 是【注5】 |
小计 | 63,740.00 | 65,793.20 |
注1:2017年7月17日,升达集团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由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向升达集团授信3亿元,有效期为2017年7月17日起至2018年7月17日止。贵州中弘达以存放于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处的定期存单及相应存款利息为该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升达集团未按期偿还借款,厦门国际银行于2018年7月18日扣划贵州中弘达在该行的存款,实际扣划金额30,400.99万元。
注2:2017年7月17日,升达环保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由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向升达环保授信2亿元,有效期为2017年7月17日起至2018年7月17日止。贵州中弘达以存放于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处的定期存单及相应存款利息为该授信提供质押担保。由于升达环保未按期偿还借款,厦门国际银行禾祥支行于2018年7月18日扣划贵州中弘达在该行的存款,实际扣划金额20,269.31万元。
注3:2018年2月6日,升达集团与秦栋梁签署书面《借款合同》(编号:SDJK20180206),升达集团向秦栋梁借款1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30日。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升达集团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2018年10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本公司银行存款,实际扣划金额1,167.00万元。
注4:姜兰与升达集团于2016年8月31日和2016年10月26日分别签定了《资金使用合同》,升达集团向姜兰借款2,565.00万元,本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双方在2018年3月20日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确认,截止2018年2月28日,升达集团尚未归还借款本金为人民币2,010.00万元。本公司代升达集团偿还借款本金250万元,升达集团尚余1,760.00万元借款未归还。姜兰提请钦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根据钦州仲裁委员会(2018)钦仲案字第516号仲裁决定,2018年9月2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本公司银行存款,实际扣划金额1,955.89万元。
注5:2017年12月15日,升达集团与杨陈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4亿元,公司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因升达集团未按时偿付本息,公司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于期后被扣划,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四”所述。
②以上市公司名义进行民间借款承担偿债义务形成资金占用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内控之上,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公司名义代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或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形成资金占用,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债权人 | 借款日期 | 借款本金余额 | 占用金额 | 实际扣划金额 | 备注 |
胡静谊 | 2018/4/12 | 10,600,000.00 | 55,122,901.67 | 55,122,901.67 | 注1 |
熊昕 | 2018/4/12 | 40,000,000.00 | |||
刘立强 | 2017/12/11 | 25,000,000.00 | 53,231,827.00 | 53,231,827.00 | 注2 |
2018/1/25 | 20,000,000.00 |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2017/7/5 | 25,000,000.00 | 28,442,636.99 | 26,562,500.00 | 注3 |
顾民昌 | 2018/1/22 | 10,000,000.00 | 12,564,258.90 | 注4 |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16/9/12 | 28,620,937.50 | 31,492,289.44 | 28,716,058.50 | 注5 |
蔡远远 | 2018/1/29 | 80,000,000.00 | 102,123,914.99 | 注6 | |
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6/7/29 | 21,798,167.00 | 25,942,883.49 | 注7 | |
王俊浩 | 2018/6/5 | 16,985,600.00 | 23,474,099.20 | 注8 | |
合计 | 278,004,704.50 | 332,394,811.68 | 163,633,287.17 |
注1:2018年4月12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胡静谊、熊昕签订借款暨担保合同,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作为保证人,约定借款本金1,060万、4,000万元,年利率36%,借款期间为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5月2日,借款直接划入升达集团账户。2018年5月14日,因未按时偿付本金及利息,公司被债权人起诉。2018年8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划扣55,122,901.67元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注2:2017年12月11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刘立强签订借款合同,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薛英、刘东斌作为保证人,合同约定借款本金5,000万元,月利率5%,借款期限自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3月10日;2018年1月25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刘立强签订借款合同,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薛英、刘东斌、陈德珍、彭山中海、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合同约定借款本金2,000万元,借款期限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3月10日,借款利息为每日0.2%。截至起诉前尚有4,500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未偿付。2018年5月3日,上述两笔借款尚有4,500万元本金未偿还,公司被债权人起诉。2018年6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53,231,827.00元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注3:2017年7月5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资金使用合同》,借款本金2500万元,年利率15%,借款期限自2017年7月10日至2018年5月31日,升达集团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2018年6月26日,因未按时偿付本金和利息,公司被起诉。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于期后被扣划,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五.4”所述。
注4:2018年1月22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顾民昌签订《资金使用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期限一个月,顾民昌当日履行了出借义务,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2018年8月28日,因未按时偿付本息,公司被起诉。根据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川114民初6863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应归还顾民昌借款本金1000万元,并支付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以未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日利率2%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同时公司应向顾民昌支付律师代理费300,000.00元、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用11,433.30元。同时,法院以11,433,300.00元冻结了公司银行账户,并查封了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42号1单元B1楼A5和B2号(权0610744)、26-27楼(权0610738)、成国用(2006)第854号、成国用(2006)第1271号房产和土地。
注5:2016年9月12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同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本金6,000万元,租赁期3年,利率6.175%,升达集团为该笔融资提供担保。因未按约偿付剩余本息,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被诉。2018年10月1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皖01民初951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应支付中安融资租赁租金28,620,937.50元、迟延利息19,121.00元(暂计算至2018年6月20日,之后迟延利息仍按此方法计算至款清之日止),还应支付中安融资租赁留购价款1,000.00元,并支付律师费75,000.00元,案件的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等由公司、升达集团承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于期后被扣划,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五.4”所述。
注6:2017年12月,本公司、升达集团、董静涛、江昌政作为共同借款人与蔡远远签订《借款合同》,实际借款本金5,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2月21日止,款项直接转入升达集团账户;2018年1月,本公司、升达集团、董静涛、江昌政作为共同借款人与蔡远远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本金3,000.00万元,月利率2%,借款期限分别为自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12日止,款项转入公司账户。上述两份借款合同约定共同借款人为该项合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升达集团、董静涛、江昌政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2018年9月17日,蔡远远起诉各方,要求各方偿还借款本金8,000万元,以及自2018年1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注7:2016年7月29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本金5000万元,概算总租金55017187.00元,租赁期36个月,名义货价1000元,升达集团、江昌政为该笔融资提供担保。因未支付剩余租金21,798,167.00元,公司于2018年9月4日被起诉。2018年7月31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在2,500万元范围内冻结公司财产。2018年11月9日,公司以法院管辖权不符合规定为由提请上诉,2018年12月3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注8:2018年6月5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原告王俊浩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为25,000万元,实际借款本金16,985,600.00元,因未支付利息,被原告解除借款合同,且王俊浩已将债权转让给杭州展夏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收到对方解除借款合同通知书,被要求偿还本金16,985,600.00元,以及利息3,244,249.60元。
③其他形式形成的占用
刘凤向公司原分公司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温江人造板分公司(已注销)出售杂木、木片,分公司尚未支付货款575,009.00元而被起诉。2018年10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划扣580,000.00元用于支付该笔货款。
2018年3月22日,升达集团通过龙泉驿区龙泉街办沈记建材营业部自新奥能源借款27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2018年7月,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新奥能源30%的股权以作价1,420,939.07元转让给宁波皓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于升达集团欠付新奥能源借款未归还,以升达集团欠款冲抵公司应收股权转让款,形成资金占用1,420,939.07元。
(2)解决方案及进展
2019年1月25日,公司收到升达集团出具的《回复函》,升达集团承诺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升达林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巴塘县砂西玉山矿业有限公司67%股权在可以办理过户情况下(目前被法院冻结无法过户),用于抵偿对升达林业的违规资金占用。
海南保和堂承诺在2019年6月30日前解决所有升达集团对升达林业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2019年3月15日,焦作保和堂股东签订《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简称《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投资者向焦作保和堂增资100,000万元,增资资金用途为海南保和堂解决升达林业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于2019年4月10日出具的《财产证明书》,海南保和堂股东郝靖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具的银行账户现有人民币活期储蓄余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2019年4月10日,郝靖伟出具说明,在升达林业解决了账户资金安全问题后,其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储蓄账户中的4亿元将用于升达集团偿还对升达林业的违规资金占用。
(3)财务影响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前述情况判断,升达集团违规占用资金收回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对升达集团违规占用资金形成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3、陕西公司少数股东涉嫌损害公司利益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与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以现金29,227.35万元收购陕西公司51%的股权。同时陕西绿源承诺,陕西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数额合计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8,000.00万元、人民币10,400.00万元、人民币13,520.00万元。因陕西绿源对陕西公司2015年度~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负有补偿义务,在业绩承诺期内,陕西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由陕西绿源委派的管理团队(以下简称陕西公司经营层)负责。
2016年3月,陕西公司与艾恩吉斯签订《液化气天然气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陕西公司向艾恩吉斯供
应液化天然气并给予3个月的信用期,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2018年合同到期后,陕西公司与艾恩吉斯续签了合同,并将信用期延长至6个月。2018年末应收艾恩吉斯货款45,790.88万元,其中货款24,891.92万元已逾期。
2017年7月,陕西公司与延安海舜签订维修工程施工合同,陕西公司向延安海舜预付工程款850万元,延安海舜未提供维修服务也未退还该款项。
2017年12月11日,升达林业与陕西公司及陕西绿源签订《关于收购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和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49%的股权框架协议》,升达林业拟以不超过6.3亿元价格收购陕西绿源持股的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和榆林物流49%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升达林业持有陕西公司100%的股权。升达林业按协议约定向陕西绿源支付定金6300万元。因升达林业和陕西绿源就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导致股权收购终止,陕西绿源应退还定金。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陕西绿源尚未退还该款项。
陕西公司经营层涉嫌延长经销商信用期,签订无商业实质合同转移资金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经升达林业催讨,陕西绿源于报告期内相继转入陕西公司资金10,036.31万元,并于2019年1月5日签订三方协议,明确上述资金用于归还艾恩吉斯欠款。升达林业管理层将继续向陕西绿源及相关债务人追讨剩余债权,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前述情况判断,对陕西公司少数股东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形成债权暂按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
4、陕西公司经营层改组
如前所述,因陕西绿源对陕西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负有补偿义务,在业绩承诺期内,陕西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由陕西绿源委派的管理团队负责。业绩承诺期结束后陕西绿源应将陕西公司的经营权移交给本公司,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尚未能改组陕西公司经营层。
5、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9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
成稽调查通字2019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
6、陕西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陕西公司2015、2016、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期间 | 承诺业绩 | 扣非后利润 | 业绩完成率 | 应当补偿金额 | 实际收到金额 | 到账时间 |
2015年度 | 5,000.00 | 4,759.95 | 95.20% | 240.05 | 306.51 | 2016年8月 |
2016年度 | 8,000.00 | 3,147.30 | 39.34% | 4,852.70 | 4,852.70 | 2017年7-10月 |
2017年度 | 10,400.00 | 14,699.64 | 141.34% | |||
2018年度 | 13,520.00 | -2,295.53 | -14.51% | 15,815.53 |
根据协议约定,由于陕西公司2018年未完成承诺业绩,陕西绿源需要向公司补偿15,815.53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公司尚未收到业绩补偿款。
7、收购陕西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2017年12月11日,本公司与米脂绿源、榆林金源、金源物流及陕西绿源签订的《关于收购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和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49%的股权框架协议》,本公司拟收
购陕西绿源持股的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和榆林物流49%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上述三家公司10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金额拟不超过6.3亿元。
因升达林业和陕西绿源就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导致股权收购终止。8、股份回购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8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公司未实施相关股份回购。
9、收购伟力达公司股权
2018年11月9日,公司与袁凯、施云昆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收购上述二人持有的云南伟力达地球物理勘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日,该项交易尚在协商中。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0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30,6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677,880,826.63 | 967,530,346.75 |
合计 | 1,677,880,826.63 | 998,130,346.75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15,300,000.00 | |
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15,300,000.00 | |
合计 | 30,6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000,000.00 | 0.41% | 7,000,000.00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684,287,304.62 | 99.59% | 6,406,477.99 | 0.38% | 1,677,880,826.63 | 968,627,006.08 | 100.00% | 1,096,659.33 | 0.11% | 967,530,346.75 |
合计 | 1,691,287,304.62 | 100.00% | 13,406,477.99 | 0.79% | 1,677,880,826.63 | 968,627,006.08 | 100.00% | 1,096,659.33 | 0.11% | 967,530,346.75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自贡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100.00% | 项目建设终止,保证金预计不会退回。 |
合计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其中:未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关联单位款项 | 1,253,653,179.62 | ||
其他款项 | 747,831.37 | 37,391.57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254,401,010.99 | 37,391.57 | 0.00% |
1至2年 | 357,043,502.15 | 6,302,288.82 | 1.77% |
2至3年 | 71,437,274.04 | 56,797.60 | 0.08% |
3年以上 | 1,405,517.44 | 10,000.00 | 0.71% |
合计 | 1,684,287,304.62 | 6,406,477.99 | 0.3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2,309,818.6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周转金 | 1,049,718.27 | 6,275,998.90 |
应收非关联方款项 | 7,000,000.00 | 7,463,000.00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1,683,237,586.35 | 954,888,007.18 |
合计 | 1,691,287,304.62 | 968,627,006.08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违规资金占用 | 1,166,345,577.11 | 1年以内 | 68.96% | |
榆林金源天燃气有限公司 | 经营性往来款 | 253,145,125.53 | 3年以上 | 14.97% | |
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 | 经营性往来款 | 71,854,402.15 | 3年以上 | 4.25% | |
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经营性往来款 | 63,154,943.00 | 3年以上 | 3.73% | |
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股权收购预付款 | 63,000,000.00 | 1-2年 | 3.72% | 6,300,000.00 |
合计 | -- | 1,617,500,047.79 | -- | 95.64% | 6,300,000.00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26,441,391.39 | 326,441,391.39 | 317,603,391.39 | 317,603,391.39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906,092.46 | 6,906,092.46 | 10,598,221.02 | 10,598,221.02 | ||
合计 | 333,347,483.85 | 333,347,483.85 | 328,201,612.41 | 328,201,612.41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贵州中弘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彭山中海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金源物流 | 3,782,305.00 | 3,782,305.00 | ||||
米脂绿源 | 95,677,068.03 | 95,677,068.03 | ||||
榆林金源 | 188,244,018.36 | 188,244,018.36 | ||||
内蒙博通 | 9,900,000.00 | 8,838,000.00 | 18,738,000.00 | |||
合计 | 317,603,391.39 | 8,838,000.00 | 326,441,391.39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升达新奥清洁能源产业投资 | 1,421,065.53 | 1,421,065.53 |
基金管理(宿迁)有限公司 | ||||||
四川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 | 9,177,155.49 | -2,271,063.02 | 6,906,092.46 | |||
小计 | 10,598,221.02 | 1,421,065.53 | -2,271,063.02 | 6,906,092.46 | ||
合计 | 10,598,221.02 | 1,421,065.53 | -2,271,063.02 | 6,906,092.46 |
(3)其他说明注:本公司持有的榆林金源51%的股权、米脂绿源51%的股权、金源物流51%的股权被冻结。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其他业务 | 565,995.08 | 202,069.80 | 5,958,746.43 | 5,879,735.15 |
合计 | 565,995.08 | 202,069.80 | 5,958,746.43 | 5,879,735.15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6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71,063.02 | -1,231,837.2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6.47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000,000.00 | |
合计 | -2,271,189.49 | 32,368,162.76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35,392.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3,650.7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8,533.3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860.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70,160.13 | |
合计 | -651,254.5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26% | -0.237 | -0.2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22% | -0.236 | -0.23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4、其他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单洋先生、财务负责人单洋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洋先生,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