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二楼223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兵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查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查通过了《关于审查二○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查通过了《关于审查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上
述规定,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审查通过以下事项:
1、同意及确认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财政部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