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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众和: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本次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但存在未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修订》第7.6.3条规定于2017年度结束两个月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的要求。同意将本次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计提2018年度预计负债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预计负债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计提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将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针对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担保可能承担的担保损失,公司和管理层应继续督促君合集团尽可能地履行债务,若被强制执行承担了担保责任,公司应采取法律等必要手段进行追偿,尽力减少公司损失,保护公司利益。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9)审字E-008号)。

经审核董事会拟定的《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认为,

福建华兴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现况,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改善工作,健全公司内控,提升经营管理,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五、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专项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说明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03,057,176.15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48,907,050.48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0元。

基于《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条款等的相关规定,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应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各项工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关于相关事项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任成发 于子桓 陈侢春

2019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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