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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众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变更日期

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依据相关文件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其余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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