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1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方银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慧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694,748,484.71 | 1,582,358,641.10 | 7.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3,843,542.83 | 40,637,762.63 | 7.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0,779,842.95 | 48,693,210.61 | -16.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3,446,008.08 | -70,515,698.87 | -360.1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35 | 0.0963 | 7.4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35 | 0.0963 | 7.4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2% | 1.87% | 0.0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940,710,965.14 | 7,011,060,261.76 | -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315,345,144.35 | 2,267,062,353.68 | 2.1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9,657.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0,5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4,791.2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1,055.9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598,314.8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9,449.4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41,170.01 |
合计 | 3,063,699.8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36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53% | 70,000,000 | 70,000,000 | 质押 | 50,820,000 |
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38% | 35,503,000 | 0 | 质押 | 21,000,000 |
方银军 | 境内自然人 | 6.80% | 28,801,840 | 21,601,380 | 质押 | 28,565,840 |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6.33% | 26,800,000 | 26,800,000 | ||
洪树鹏 | 境内自然人 | 3.49% | 14,792,680 | 14,792,680 | ||
陆伟娟 | 境内自然人 | 2.87% | 12,145,528 | 0 | ||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信信托·工信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88% | 7,975,000 | 0 | ||
邹欢金 | 境内自然人 | 1.83% | 7,760,272 | 5,820,204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鼎01号 | 其他 | 1.81% | 7,652,000 | 0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74% | 7,356,2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50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503,000 | |||
陆伟娟 | 12,145,5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45,528 | |||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信信托·工信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7,9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75,00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鼎01号 | 7,65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52,0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35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56,200 | |||
方银军 | 7,200,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00,460 | |||
苏建华 | 3,74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44,600 | |||
陈兰 | 2,9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0,000 | |||
郦旦亮 | 2,81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17,3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63,937 | 人民币普通股 | 2,663,93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河南嵩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43%的财产份额。2、除以上股东关联关系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比例 | 主要原因分析 |
预付款项 | 128,419,416.08 | 79,016,985.74 | 62.52% | 采购在途原材料及预付货款相应增加 |
预收款项 | 87,909,813.56 | 159,793,370.10 | -44.99% | 本期及时销售出库开票结算 |
应付职工薪酬 | 4,186,368.71 | 27,885,696.58 | -84.99% | 2019年年终奖金在2019年1季度已支付完毕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比例 | 主要原因分析 |
财务费用 | 12,801,710.42 | 41,242,255.88 | -68.96% | 因美元较去年同期下降导致的应付信用证汇兑支出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3,764,171.43 | 6,535,084.03 | -157.60% | 本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下降所致 |
投资收益 | 2,489,133.84 | -13,331,566.00 | -118.67% | 因去年同期远期购汇合约损失较大,本期基本无损失 |
少数股东损益 | 7,945,034.27 | 12,760,830.57 | -37.74% | 控股子公司利润完成较同期下降所致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比例 | 主要原因分析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13,185.47 | -147,004,591.47 | 86.11% | 本期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经营性现金流明显改善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074,785.25 | -7,009,921.56 | -856.86% | 控股子公司投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资金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631,711.57 | 146,633,463.23 | -41.60% | 本期银行融资减少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张惠琪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赞宇科技的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地位或以其他身份进行损害赞宇科技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与赞宇科技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原则进行,在赞宇科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己方利益的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觉回避。2、本人目前除持有赞宇科技股份外,未投 | 2018年07月24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遵守承诺 |
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竞争性同类业务时,本人及可控制的企业自愿放弃同赞宇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竞争;本人及可控制的企业不向其他在业务上与赞宇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和在公司任职期间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惠琪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如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 | 2018年07月24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遵守承诺 |
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1)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公司;(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采取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 |||||
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惠琪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承诺不利用自身对赞宇科技的控制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赞宇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本企业投资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赞宇科技 | 2018年07月24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遵守承诺 |
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受本人/本企业控制的直接持股方将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5、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承诺正商发展将依照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次交易完成后,除非本人/本企业不再为对上市公司具有控制权,本承诺将始终有效。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一切损失将由本人/本企业承担。” | |||||
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 | 关于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一)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 | 2018年07月24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遵守承诺 |
司;张惠琪 |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 |
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六)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赞宇科技的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地位或以其他身份进行损害赞宇科技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与赞宇科技之间无法避免 | 2011年11月2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遵守承诺 |
道、客户信息等支持;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和在公司任职期间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