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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8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日期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2、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该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规定,公司将于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自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和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

1)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修订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232,864,186.1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758,392,834.47
应收账款525,528,648.35
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123,720,124.57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23,720,124.57
固定资产1,798,846,340.08固定资产1,798,846,340.08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610,378,116.78在建工程610,378,116.78
工程物资
应付票据324,891,052.94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286,217,044.47
应付账款961,325,991.53
应付利息3,189,443.37其他应付款344,975,484.81
应付股利805,205.48
其他应付款340,980,835.96
长期应付款57,917,386.80长期应付款57,917,386.80
专项应付款
管理费用243,453,851.39管理费用138,305,234.52
研发费用105,148,616.8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注]194,963,024.4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5,173,024.4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注]29,649,926.3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9,439,926.36

(二)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1、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列示的,依据新金融

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且分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列示,公司按成本计量,变动不影响权益,不影响损益。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具体根据账龄确认不同的减值计提比例,随着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余额和账龄的变动,预期信用损失每期均随之波动变化。采用新的减值模型后,公司的信用损失准备较原准则不会发生变化,参照财会〔2018〕15号文,公司当期信用损失列示为“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当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追溯调整。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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