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9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王燕惠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 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上述全部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均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 日
●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