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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信: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发挥监督作用,以保证公司经营的正常进行,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财务运行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了公司发展。

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会议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4、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8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

5、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8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发表意见的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列席八次董事会会议,审核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半年度报告。参加了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两次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根据董事会及经营层提供的相关数据,认为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3、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对公司财务检查,2018年度公司未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说明内容,报告期内,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内控制度的实际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且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5、公司建立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并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针对公司定期报告、非公开发行事项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按规定报送,有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未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展望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董事及高管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尽快改善经营状况,防范业务风险,加强内控制度管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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