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 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 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年度工作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孙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018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7项议案。
2018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9项议案。
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等4项议案。
2018年9月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一次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一次修订)的议案》。
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8年12月1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安盛船务收购广西长荣100%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进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公司的内控制尚存在不足,我们将进一 步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对公司内部管控环节的制度建设,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勤勉尽职,未发现违 反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并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能够贯彻国家有关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果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2018年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汇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广西长荣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行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内幕交易,亦不存在无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 ,加强公司内幕信息
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等,保护了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 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董 事会关于内部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不存在异议。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存在着重大缺陷,针对上述事项,我们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争取尽 快完成整改以消除影响,同时督促公司管理层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优化 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列席 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核查,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和培训,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