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各项具体规范的要求和经营管理需要,对相关的内控制度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同时也将继续不断优化内控流程和内控工具,广泛宣传内控制度,提高广大员工的内控意识,促使其在经营管理及日常工作中贯彻,并且不断加强内控体系实施过程中的检查、考评和整改措施,保证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有效的执行。
2.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各项具体规范的要求和经营管理需要,对相关的内控制度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同时也将继续不断优化内控流程和内控工具,广泛宣传内控制度,提高广大员工的内控意识,促使其在经营管理及日常工作中贯彻,并且不断加强内控体系实施过程中的检查、考评和整改措施,保证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有效的执行。
3.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是? 否□
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后,公司积极进行相关补救和整改工作,努力提升规范运作、合规运营意识,确保公司相关制度、流程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4.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未聘请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鉴证。
5.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未聘请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鉴证。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苏州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北京飞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KYEN RESOURCES PTE. LTD.(恺恩资源有限公司)(2018年1-9月)、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2018年1-8月)、飞马大宗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上海银钧实业有限公司、新安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平富乔新能源有限公司、高平市富乔新能源有限公司、宜阳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及付款管理、销售及收款管理、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是□ 否?7. 其他说明事项适用□ 不适用?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资产、负债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 | 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0.5%<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 | 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0.5% |
营业收入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1% | 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0.5%<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1% | 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0.5%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5% | 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错报 ≤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5% | 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②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B、未建立或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帐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E、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F、控制环境无效;
G、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的纠正。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直接财务损失金额 | 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5% | 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错报≤净利润总额5% | 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 |
重大负面影响 |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主要情况如下:
①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治理方面和资本市场认识不足,导致公司部分业务管理,特别是能源资源供应链业务管理不严,供应商、客户信用管理以及业务资金管理执行不到位。
②对境外子公司(恺恩资源)的控制管理,特别是业务风险的控制、资金的管理控制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子公司经营失误、业务失控导致经营亏损,并引起多起诉讼事项。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主要情况如下:
①公司经营管理层对经济大环境判断失误,未能及时调整经营方针,导致公司业务开展不畅,经营效率逐步下降。上游供应商未能及时供货、下游客户未能及时回款导致公司资金链紧张,出现流动性紧张的局面。
②公司用章的日常管理不规范,印章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3、 整改情况
针对前述情况,公司积极进行补救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①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刻反思检讨,进一步划分职责、明确责任,同时切实重视总经理工作会议等民主决策机制的组织实施,努力提升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②实施更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和客户遴选制度,切实提高公司合同管理、客商信用管理水平。
③严格执行子公司负责人定期报告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控制管理,增加对重要子公司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频次并提高检查的不可预见性,形成对子公司管理控制高压。
④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相关制度,全面梳理公司印章、资金活动管理内控要求和审批决策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人,规范审批环节,完善工作记录,并针对当前出现的情况建立专门制衡监督工作机制,严格保障公司财产、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
⑤严格按 “三会 ”相关制度加强对公司的管理, 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第五届董/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新一届董/监事会成员并聘任了新的经营管理层。
⑥积极加强涉及部门、人员的专项培训,努力提升内控意识,确保今后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得到严格有效执行。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费益昭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