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提交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说明后,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公司提交的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交易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