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对公司总资产和
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2017年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于施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了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1)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115,635,783.97元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115,635,783.97元 | |
(2)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10,000,000元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2,097,845,654.4元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2,971,176,695.44元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969,799,703.7元 | |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1,120,520,842.92元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21,028,609.28元 | |
归属母公司留存收益:增加1,185,960,896.30元 | |
(3)非交易性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632,874,106.54元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632,874,106.54元 | |
(4)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少233,689.65元 |
其他应收款:减少1,149,445.44元 | |
发放贷款和垫款(短期):减少2,344,200.00元 | |
发放贷款和垫款(长期):减少20,000元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864,332.01元 | |
归属于母公司留存收益:减少2,779,318.47元 | |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03,684.61元 |
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对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