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薛爽 杨一川 吴春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