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计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审事前沟通会、事中沟通会、事后沟通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并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同意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并建议董事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经事前沟通会,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经事中沟通会,督促公司审计计划的实施;经事后沟通会,评估审计工作的结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并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年审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所有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通过持续完善确保内部控制得以有效执行;会计师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推进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18年履职报告签署页)委员签署:
刘志远 刘 坚 代慧忠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