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话、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4、会议由监事长骆文明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局编制和审议《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公司对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因此,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表示认可,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6、审议通过了《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书面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局编制和审议《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