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职人员酬金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等任职人员需由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除外)。
本着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在参考同行业及其他上市公司的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等任职人员酬金如下: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四名非独立董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合计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合计不超过24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三名监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合计不超过24万元人民币(含税)。
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任职期间,参会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任职董事、监事的年度酬金具体的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每年经营目标考核完成情况及董事、监事诚信、规范履职情况等进行拟定,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由于目前在职董事丁跃先生、李云女士、倪苏俏女士等3人分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存在关联关系,在审议本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