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2019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立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秋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飞鹏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的“(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730,250,11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4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3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6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7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87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9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9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42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东旭集团 | 指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宝石集团 | 指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东旭光电、公司、本公司 | 指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东旭(营口) | 指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旭虹光电 | 指 |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芜湖光电 | 指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芜湖装备 | 指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旭飞光电 | 指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旭新光电 | 指 |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吉星 | 指 |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
深圳新盈通 | 指 | 深圳市新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东旭(昆山) | 指 |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重庆京华腾 | 指 | 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东旭亿泰 | 指 | 江苏东旭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湖南东旭德来 | 指 | 湖南东旭德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东旭建设 | 指 |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福州旭福 | 指 |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光电 | 指 | 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东旭财务公司 | 指 |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上海碳源汇谷 | 指 |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旭碳新材 | 指 | 北京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明朔科技 | 指 | 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腾达光学 | 指 | 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申龙客车 | 指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广西申龙 | 指 |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原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三宝创新 | 指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京东方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星光电 | 指 |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深天马 | 指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TFT-LCD | 指 |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hin Film Transist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的英文缩写 |
OLED | 指 | 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OLED)又称为有机电激光显示、有机发光半导体。 |
玻璃基板 | 指 | 一种表面极其平整的薄玻璃片,是构成液晶显示器件的一个基本部件,是平板显示产业的关键基础材料之一,玻璃基板可以按照尺寸划分为不同世代,世代越高,尺寸越大。 |
G5玻璃基板 | 指 | 第5代玻璃基板,尺寸为1100 mm×1300 mm |
G6玻璃基板 | 指 | 第6代玻璃基板,尺寸为1500 mm×1850 mm |
G8.5玻璃基板 | 指 | 第8.5代玻璃基板,尺寸为2200 mm×2500 mm |
光学膜片 | 指 | 泛指扩散、反射、棱镜、复合棱镜等光学类膜片的统称,主要应用于TFT LCD背光源 |
彩色滤光片 | 指 | 液晶面板实现彩色化显示的关键原材料,英文"Color Filter",简称"彩膜"、"CF" |
石墨烯材料 | 指 | 泛指与石墨烯相关的、不多于10个碳原子层的二维碳材料 |
盖板玻璃 | 指 | 加之于手机、平板电脑等显示屏外,用于对触摸屏的触控模组、显示屏和非触摸屏的显示屏进行保护的透明玻璃镜片 |
新能源客车 | 指 | 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和燃料电池客车等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东旭光电、东旭B | 股票代码 | 000413、200413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东旭光电、东旭B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东旭光电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Tunghsu Opto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Tunghsu Optoelectroni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立鹏 |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050035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53 | ||
公司网址 | www:dongxuguangdian.com.cn | ||
电子信箱 | dxgd@dong-xu.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龚昕 | 王青飞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 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
电话 | 010-63541061 | 010-63541061 |
传真 | 010-63541061 | 010-63541061 |
电子信箱 | gongxin_dx@126.com | wangqingfei@dong-xu.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无变更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写字楼A座24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齐正华、孟晓光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 陈东阳、张瑾 | 2017.10.26-2018.12.31 |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6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28,211,700,021.12 | 17,336,364,158.13 | 17,276,969,039.03 | 63.29% | 7,632,049,549.25 | 7,631,092,002.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63,607,505.39 | 1,743,666,827.25 | 1,730,174,564.57 | 25.05% | 1,303,685,863.90 | 1,301,466,332.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045,875,472.28 | 1,539,583,478.72 | 1,534,569,793.43 | 33.32% | 961,311,896.60 | 961,311,896.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88,252,004.52 | 1,265,773,428.34 | 1,253,178,511.31 | -69.02% | 748,957,164.24 | 741,861,295.4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33 | 0.32 | 18.75% | 0.28 | 0.2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33 | 0.32 | 18.75% | 0.28 | 0.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83% | 7.09% | 6.95% | -0.12% | 7.55% | 7.54%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6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72,576,122,859.60 | 67,683,329,226.91 | 68,611,332,346.16 | 5.78% | 50,287,380,415.68 | 51,373,374,293.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2,521,130,925.14 | 30,922,796,455.46 | 30,941,044,388.04 | 5.11% | 23,286,206,822.68 | 23,325,208,072.11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665,570,392.15 | 6,464,281,398.73 | 6,133,715,988.34 | 10,948,132,241.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5,984,601.17 | 432,311,487.91 | 456,861,464.93 | 848,449,951.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91,131,962.40 | 420,213,516.37 | 440,653,348.34 | 793,876,645.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7,540,776.02 | 1,141,158,063.68 | -599,044,017.62 | 903,678,734.4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450,757.10 | -69,697.52 | 19,167.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4,464,054.70 | 101,686,984.15 | 356,943,995.5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804,209.86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4,623,990.55 | 59,041,599.98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1,435,425.33 | 66,046,481.62 | 66,680,503.61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707,547.18 | 8,973,818.33 | 8,022,209.2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172,838.56 | -29,905.76 | -9,601,776.3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52,086.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174,896.94 | 22,693,220.73 | 52,541,535.9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28,919.46 | 17,351,288.93 | 31,172,338.08 | |
合计 | 117,732,033.11 | 195,604,771.14 | 340,154,435.5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及新能源汽车制造综合服务商。在以光电显示材料为代表的新材料领域,公司拥有中国第一、全球第四的液晶玻璃基板生产能力,同时横向布局盖板玻璃原片、曲面盖板玻璃、车载盖板玻璃、光学膜片、彩色滤光片、蓝宝石等其他核心光电显示材料,产业集群优势突出;在石墨烯领域,公司携手英国曼彻斯特等全球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加速完善自身石墨烯应用产品的开发与销售;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公司借助自主研发的成套玻璃基板生产装备技术溢出效应,不仅完成高端智能装备在光电产业链上的纵深探索,同时将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外延拓展至众多领域包括半导体装备领域,形成公司重要的收入及利润来源;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以申龙客车为载体,大力推进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的产业发展,努力将新能源汽车业务打造成为公司又一重要的收入及利润来源;此外,作为增值业务,公司配套发展建筑安装业务及电子通讯业务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补充。
一、新材料业务体系
1.液晶玻璃基板业务
液晶玻璃基板是液晶显示面板上游的核心原材料,制造工艺要求极高。公司基于在液晶玻璃基板成套生产设备领域的突破,率先打破国际垄断,实现了液晶玻璃基板的国产化。目前,公司拥有郑州、石家庄、芜湖、福州、营口五大液晶玻璃基板生产基地,全面覆盖了G5、G6和G8.5代TFT-LCD液晶玻璃基板产品,公司至今已拥有20余条液晶玻璃基板产线(含在建及拟建项目),量产产能稳居国内第一、全球第四。
2.其他显示材料业务
为增强显示材料业务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顺应OLED柔性显示发展趋势,公司采取产业链横向拓展策略,自2015年起,先后布局了盖板玻璃原片、曲面盖板玻璃、光学膜片、彩色滤光片、蓝宝石等业务,业务结构得以优化,产业集群效应显现。
盖板玻璃用于保护触控模组和显示屏,公司拥有浮法高铝盖板玻璃基板原片产线,具备国内第一、全球第三的高铝盖板玻璃基板原片产能;曲面盖板玻璃又称3D盖板玻璃,具有可弯曲、轻薄、透明洁净、抗指纹、防眩光、耐候性佳等特点,能够提升智能终端产品的触控手感,2018年公司先期建设完成的近500万片产能的曲面盖板玻璃产线,已实现批量生产与销售,该产品适用于柔性显示领域,是公司为顺应OLED柔性显示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有力举措之一;同时车载盖板玻璃产品随着车用市场空间的爆发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应用;公司光学膜片产品能够覆盖扩散、反射、棱镜、复合棱镜等细分领域,主要应用于TFT-LCD背光源;彩色滤光片是液晶显示器彩色化的关键组件,公司主要产品为G5代彩色滤光片;蓝宝石广泛应用于LED衬底材料及光学元件等领域,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为2英寸和4英寸的LED衬底产品。
3.石墨烯产业化应用
石墨烯具有优异的光学、电学、热学、力学特性,在材料学、能源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被认为是一种革命性的新材料。石墨烯产业化应用,是公司近几年重点布局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报告期,公司石墨烯产业化应用已成功接轨英国曼彻斯特等全球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依托国际先进装备与技术储备,加速完善自身石墨烯应用产品的开发。公司在已经开发的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石墨烯节能照明、石墨烯电采暖及石墨烯防腐涂料四大产业化产品系列基础上,在高质量石墨烯及其衍生物原材料制备技术上取得了突破,并在不断积极探索石墨烯和其他二维材料的新型制备技术。目前,公司石墨烯产业化应用产品主要涵盖各类石墨烯制备品、石墨烯包覆正极材料及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石墨烯大功率LED系列照明灯、石
墨烯智能电采暖、石墨烯防腐涂料、石墨烯基固态柔性锂离子电池等产品,部分产品已实现批量供货,并远销海外。
二、高端装备制造业务体系
公司依托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率先突破了国外在生产设备及技术上的全面封锁,成为国内唯一一家同时具备全套液晶玻璃基板生产工艺及装备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借助自主研发的成套玻璃基板生产装备技术溢出效应,在国内工业制造由设备替代人工、满足智能高效生产的大背景下,完成高端智能装备在光电产业链上的纵深探索,不断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高端装备业务市场,逐步成为为高端客户提供TFT-LCD、OLED平板显示行业高端智能装备、半导体装备、自动化生产线装备设计、研发、制造为一体的高新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另外,2018年公司通过收购三宝创新,向智能平台机器人领域进行延伸,为公司高端装备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新动力。
三、新能源汽车业务体系
公司于2017年收购申龙客车,正式进军新能源客车领域,目前申龙客车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涵盖纯电动、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商用车,已覆盖中国大陆除青、藏之外的所有市场,并批量销售至韩国、东南亚、中东、南美和非洲等地区。2018全年申龙客车销量蝉联行业前八,在细分领域,申龙新能源公路客车和公交客车销量分别位列行业前四和前十。同时,申龙客车不仅销量亮眼,技术上也不断推陈出新,在氢燃料电池客车生产制造方面,自生产出第一部氢燃料电池客车以来,已进行了多年的经验积累。2018年,公司氢燃料电池客车已完整覆盖8米至12米主流客车车型,其中10米、12米两款氢燃料电池城市客车成功入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形成了批量销售;在智能公共出行产品制造方面,申龙客车与深兰科技共同研发制造的熊猫智能公交车实现人工智能场景化应用,为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提供新的发展动能。
四、其他业务
1.建筑安装业务
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补充,随着国内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公司建筑安装业务在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多种模式经营下,以公司其他核心产业为依托,在新型材料、节能环保、桥梁工程等领域提供基础设施和建筑工程服务,打造智能产品和品质服务协同并进,从而助推公司发展。
2.电子通讯业务
电子通讯业务为公司的主营业务补充业务,通过整合高端装备及液晶显示材料客户资源,利用公司成熟的销售渠道,继续拓展液晶显示模组、存储芯片、高端外设及整机类电子产品的进出口渠道,为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优质的一体化服务。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无 |
固定资产 | 无 |
无形资产 | 无 |
在建工程 | 昆山彩膜项目投入、芜湖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工程项目投入以及高铝硅盖板玻璃原片产线升级改造等项目投入形成。 |
投资性房地产 | 投资性房地产是本期部分房屋等固定资产对外出租。 |
开发支出 | 开发支出的增加是由于随着业务的扩展,公司加大研发力度。 |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 应收款项的增加是随着销售收入规模的快速增长,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期末随着大幅增加。 |
预付账款 | 销售及生产的扩大,增加物资和存货的备置。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为扩大公司发展规模,增加长期资产的建设及购置形成。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强大的研发实力及技术创新优势
依托多年的产业发展与经验,东旭光电不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注重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和专业院校开展合作与交流,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合作机制,组建了平板显示玻璃技术和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石墨烯研究院等,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研发支撑。
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已经获得和正在申请的与液晶玻璃基板、高铝浮法盖板玻璃、高端装备制造、整车制造、石墨烯产品制备等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2400余项。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装备、芜湖光电、郑州旭飞、石家庄旭新、四川旭虹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北京工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共同完成的“光电显示用高均匀超净面玻璃基板关键技术与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高强超薄浮法铝硅酸盐屏幕保护玻璃规模化生产成套技术与应用开发”项目,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基板项目一等奖、盖板项目二等奖。
2、核心光电显示材料的规模优势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郑州、石家庄、营口、芜湖、福州五大液晶玻璃基板生产基地,全面覆盖了G5、G6和G8.5代TFT-LCD液晶玻璃基板产品,量产产能稳居国内第一、全球第四,同时公司还拥有高铝盖板玻璃、彩色滤光片、蓝宝石等核心光电显示材料生产线。随着各条生产线的陆续投产,公司在国内光电显示材料领域的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规模效益显现,各类核心光电显示材料实现了良好的联动性效应,有效增强了公司在光电显示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了对下游客户的定价话语权,有效保证了公司核心光电显示材料的盈利能力。
3、内生与外延的产业链整合优势
公司依托控股股东东旭集团二十年产业发展的技术与经验,通过内生发展方式逐步成长为业内领先的光电显示材料供应商和高端装备制造商。同时公司积极通过外延方式拓展新能源汽车及石墨烯领域,努力构建 “高端材料-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闭环。公司始终以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性为主线、以实现绝对控制权为导向、以资本推动为手段,以实现“1+1>2”的效果为目的,先后对光电显示材料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链进行了横向与纵向的产业链整合,为公司快速发展增添了新活力。
4、各业务板块互相借力的协同性优势
在光电显示材料领域,公司已在河北、河南、安徽、四川、江苏、福建、辽宁等地先后投资建厂,产业布局具备规模效应,一方面为各地方政府贡献了大额的税收及就业岗位,另一方面与京东方等大客户保持了紧密合作关系。公司收购申龙客车后,着手在广西、四川、江苏等地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并与当地开展多方面深层次的合作,让公司光电显示材料与智能制造业务的协同性效应逐渐显现,逐渐形成了综合销售、互相借力的商业模式,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及综合竞争
力得以提高。
5、高效管理及决策机制优势
自东旭集团入主公司后,公司管理体制实现了从国企到民营的彻底转换,公司不断完善激励体系与薪酬体系,并通过严格而富有吸引力的考核机制、两期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等多种方式灵活高效的对公司人才实施激励,使公司汇聚了大量的高精尖人才。同时管理层能够准确研判市场和产业发展方向,快速、灵活地把握机会,以市场化手段调动人才、资本等各项资源,高效突入新能源汽车、石墨烯等战略新兴产业,及时抢占战略制高点,公司灵活高效的管理及决策机制不断转换为公司生产力,优势不断凸显。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8年是东旭光电栉风沐雨、砥砺前行的一年。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广大员工齐心协力,紧紧围绕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2018年公司守正出新,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延伸原有产业的升级发展,在产业协同和集群效应互相带动下,进一步优化光电显示材料、高端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石墨烯产业链的布局,提升生产能力、促进企业增长,实现快速高效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实现营业收入282.12亿元,较2017年增长63.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4亿元,较2017年增长25.05%。
(一)光电显示材料业务体系
1、与日俱进,高世代玻璃基板推动业绩产出
2018年,由于面板市场大尺寸显示屏需求量的扩大,推动显示屏玻璃基板需求量日益提升,公司玻璃基板产量匹配液晶面板的需求,进而带动公司玻璃基板业务稳定发展。目前公司拥有郑州、石家庄、芜湖、福州、营口五大液晶玻璃基板生产基地,同时拥有20余条液晶玻璃基板产线,全面覆盖了G5、G6、G8.5代液晶玻璃基板产品,能够为不同尺寸需求的下游面板客户提供高品质玻璃基板产品。公司在顺应大屏、多屏时代的发展潮流和技术变革中,顺势而为,有效提升大屏幕液晶玻璃基板的良率以及产出率,降低生产成本,推动业绩稳定增长。报告期,公司依托液晶玻璃基板产品具有的多尺寸类型优势和全面覆盖大陆及台湾地区主流面板厂商优势,全年共计实现销售收入47.16亿元,客户包括京东方、深超光电、龙腾光电、深天马、友达光电等。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装备、芜湖光电、郑州旭飞、石家庄旭新参与的基板课题“光电显示用高均匀超净面玻璃基板关键技术与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基板项目一等奖。
2、横向布局,推进公司OLED显示玻璃基板技术积累
随着市场对柔性显示技术的突破和需求,未来将迎来柔性显示屏的爆发期。公司顺应OLED柔性显示屏趋势,横向优化布局高铝盖板玻璃基板、曲面盖板玻璃、光学膜片、彩色滤光片等核心光电显示材料以适用于柔性显示领域,报告期内,实现向下游批量供货,逐渐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2018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旭虹光电建设完成年产近500万片产能的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产线,实现批量生产与销售。其明星产品“王者熊猫”盖板玻璃的柔性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了360度弯曲,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王者熊猫”凭借产品的抗摔、抗划伤、高透光率、高触控灵敏度性能等特性,获得了2018年四川省专利一等奖,并通过蓝思科技、博恩光学、骏达光电、星星科技、东莞旭虹等下游客户精加工后成功进入华为、小米、LG、联想、VIVO等知名终端品牌的重要原材料供应链。旭虹光电参与的盖板课题 “高强超薄浮法铝硅酸盐屏幕保护玻璃规模化生产成套技术与应用开发”项目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盖板项目二等奖。
报告期,公司第一条第5代TFT-LCD用彩色滤光片生产线开始试生产,有效提高了现有G5液晶玻璃基板产品的附加值。
3、开展国际合作,强强联合,加速石墨烯产业化进程
从学术制高点到国际产业化合作综合联动,在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模式下,公司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UG2M签署《备忘录》,依托曼大国际先进装备与国际顶尖技术储备,解决现阶段产品工程化中的关键难题,加速完善自身产品开发体系。公司与英国领先的石墨烯领域UG2M企业合作,共同促进石墨烯产业化与技术提升,孵化石墨烯产业应用产品,为打开中国以及全球市场销售的大门奠定基础。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明朔和牡丹江明朔石墨烯“超极灯”产品相继在杭州、濮阳、张家口、牡丹江等省市的道路照明项目上中标,石墨烯大功率LED路灯产品以其自身卓越的优势正在逐步得到市场的认可,从而开启其大规模产业化的进一步推进,将对公司的石墨烯业务板块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2018年,公司石墨烯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81亿元。
(二)智能制造业务体系
持续发力,装备及技术服务稳步推进基于公司多年来在电子玻璃设备制造领域的经验,以及近年来中国高端装备制造业迅速的发展,公司在良好的政策环境引导下,完成高端智能装备在光电产业链上的纵深探索,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到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从发展所需的装备技术市场到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高端装备业务市场,逐步成为为高端客户提供TFT-LCD、OLED平板显示行业高端智能装备、半导体装备、自动化生产线装备设计、研发、制造为一体的高新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公司大力培育和发展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业,是抢占未来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战略选择。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三宝创新,将高端装备制造业进一步延伸向智能制造服务机器人领域,产业升级的同时提升了公司竞争力,随着市场需求日益扩大,公司高端装备制造的订单不断,2018年,公司高端装备及技术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3.88亿元,分别与京东方源盛光电、华星光电、厦门天马、视涯科技等公司签订高端装备订单,订单包括光电显示装备及半导体装备等,公司营业收入持续稳定的增长。
(二)新能源汽车业务
逆势飞扬,新能源汽车产业顺势而为砥砺前行疾风知劲草,烈火炼真金。回望2018年新能源客车市场,补贴政策进一步趋严、产能增幅受限、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减缓的趋势下,依据自身的综合实力,申龙客车在这轮行业洗牌中,成为构建新格局蓬勃的新势力。2018年申龙新能源客车实现销售收入42.58亿元 ,跻身行业前八,增幅达 69.39%。报告期内,公司氢燃料电池车中标张家口市区公交车辆采购项目,在2022京张冬奥会期间为张家口市民提供绿色出行服务,践行绿色冬奥的理念。截至报告期末,氢燃料电池客车已完整覆盖8米—12米主流客车车型,已有10米、12米两款氢燃料电池城市客车成功入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有多款氢燃料城市客车亮相国际大展。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申龙成功进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队供应商目录,推动公司新产品稳步进入军工物资市场,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保障。另外,公司规划中的华东、华西、华南、华北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布局,正在缔造东旭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待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顺势而为,不仅能够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而且可以带动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无人驾驶、人工智能等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三)其他增值业务稳中求进,配套发展建筑安装业务及电子通讯业务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及电子通讯业务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补充,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安装业务在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多种模式经营下,以公司其他核心产业为依托,在新型材料、节能环保、桥梁工程等领域提供基础设施和建筑工程服务,打造智能产品和品质服务协同并进,从而助推公司发展。另外,公司在电子通讯业务领域继续保持持续增长势头。在公司产业协同效应下,利用高端装备及液晶显示材料客户资源,利用公司成熟的销售渠道,继续拓展液晶显示模组、存储芯片、高端外设及整机类电子产品的进出口渠道,为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优质服务。2018年,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及电子通讯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2.80亿元和36.30亿元。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8,211,700,021.12 | 100% | 17,276,969,039.03 | 100% | 63.29% |
分行业 | |||||
光电显示材料 | 4,715,995,341.60 | 16.72% | 3,385,250,589.42 | 19.59% | 39.31%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8,388,418,369.14 | 29.73% | 7,239,942,351.91 | 41.91% | 15.86% |
石墨烯产业化应用 | 181,389,128.68 | 0.64% | 67,322,912.63 | 0.39% | 169.43% |
新能源汽车 | 4,257,501,557.67 | 15.09% | 2,513,425,799.56 | 14.55% | 69.39% |
建筑安装 | 5,280,053,280.29 | 18.72% | 1,896,347,858.88 | 10.98% | 178.43% |
电子通讯产品 | 3,629,930,835.74 | 12.87% | 2,141,375,356.27 | 12.39% | 69.51% |
其他 | 1,758,411,508.00 | 6.23% | 33,304,170.36 | 0.19% | 5,179.85% |
分产品 | |||||
光电显示材料 | 4,715,995,341.60 | 16.72% | 3,385,250,589.42 | 19.59% | 39.31%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8,388,418,369.14 | 29.73% | 7,239,942,351.91 | 41.91% | 15.86% |
石墨烯产业化应用 | 181,389,128.68 | 0.64% | 67,322,912.63 | 0.39% | 169.43% |
新能源汽车 | 4,257,501,557.67 | 15.09% | 2,513,425,799.56 | 14.55% | 69.39% |
建筑安装 | 5,280,053,280.29 | 18.72% | 1,896,347,858.88 | 10.98% | 178.43% |
电子通讯产品 | 3,629,930,835.74 | 12.87% | 2,141,375,356.27 | 12.39% | 69.51% |
其他 | 1,758,411,508.00 | 6.23% | 33,304,170.36 | 0.19% | 5,179.85% |
分地区 | |||||
中国大陆 | 25,855,603,599.82 | 91.65% | 16,240,515,360.46 | 94.00% | 59.20% |
港澳台 | 2,005,739,741.59 | 7.11% | 1,007,002,901.40 | 5.83% | 99.18% |
中国境外 | 350,356,679.71 | 1.24% | 29,450,777.17 | 0.17% | 1,089.63%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光电显示材料 | 4,715,995,341.60 | 3,745,308,978.44 | 20.58% | 39.31% | 54.72% | -7.91%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8,388,418,369.14 | 6,644,128,423.07 | 20.79% | 15.86% | 24.07% | -5.24% |
新能源汽车 | 4,257,501,557.67 | 3,301,027,932.47 | 22.47% | 69.39% | 64.56% | 2.27% |
建筑安装 | 5,280,053,280.29 | 4,774,880,498.47 | 9.57% | 178.43% | 173.49% | 1.63% |
电子通讯产品 | 3,629,930,835.74 | 3,542,442,721.95 | 2.41% | 69.51% | 69.52% | -0.01% |
分产品 |
光电显示材料 | 4,715,995,341.60 | 3,745,308,978.44 | 20.58% | 39.31% | 54.72% | -7.91%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8,388,418,369.14 | 6,644,128,423.07 | 20.79% | 15.86% | 24.07% | -5.24% |
新能源汽车 | 4,257,501,557.67 | 3,301,027,932.47 | 22.47% | 69.39% | 64.56% | 2.27% |
建筑安装 | 5,280,053,280.29 | 4,774,880,498.47 | 9.57% | 178.43% | 173.49% | 1.63% |
电子通讯产品 | 3,629,930,835.74 | 3,542,442,721.95 | 2.41% | 69.51% | 69.52% | -0.01% |
分地区 | ||||||
中国大陆 | 25,855,603,599.82 | 20,954,288,505.47 | 18.96% | 59.20% | 65.10% | -2.89%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光电显示材料 | 营业成本 | 3,745,308,978.44 | 16.14% | 2,420,764,896.51 | 17.70% | 54.72%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营业成本 | 6,644,128,423.07 | 28.63% | 5,354,959,245.05 | 39.16% | 24.07% |
石墨烯产业化应用 | 营业成本 | 108,462,263.68 | 0.47% | 27,298,093.82 | 0.20% | 297.33% |
新能源汽车 | 营业成本 | 3,301,027,932.47 | 14.23% | 2,005,947,709.45 | 14.67% | 64.56% |
建筑安装 | 营业成本 | 4,774,880,498.47 | 20.58% | 1,745,898,401.73 | 12.77% | 173.49% |
电子通讯产品 | 营业成本 | 3,542,442,721.95 | 15.27% | 2,089,646,020.25 | 15.28% | 69.52% |
其他 | 营业成本 | 1,087,827,974.30 | 4.69% | 29,973,279.43 | 0.22% | 3,529.33%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2018年05月30日 | 157,598,587.50 | 67.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18年05月30日 | 取得控制权 | 7,659,108.35 | -12,733,040.13 |
中诚国建有限公司 | 2018年03月30日 | 140,000,000.00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18年03月30日 | 取得控制权 | -7,172,706.59 | |
华西南充汽车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04日 | 56,000,0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18年04月04日 | 取得控制权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中诚国建有限公司 | 华西南充汽车有限公司 |
现金 | 157,598,587.50 | 39,999,996.00 | 44,8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100,000,004.00 | 11,200,000.00 | |
合并成本合计 | 157,598,587.50 | 140,000,000.00 | 56,0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88,710,182.00 | 6,730,432.38 | 83.6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68,888,405.50 | 133,269,567.62 | 55,999,916.40 |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127,075,645.81 | 127,075,645.81 |
应收款项 | 203,360.00 | 203,360.00 |
存货 | 26,320,943.47 | 18,724,138.92 |
固定资产 | 11,205,970.95 | 9,391,876.78 |
无形资产 | 53,241,307.46 | 53,849,371.07 |
预付账款 | 318,723.00 | 318,723.00 |
其他应收款 | 5,297.05 | 5,297.05 |
其他流动资产 | 7,989,608.01 | 7,989,608.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4,125.90 | 2,11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52,724.68 | |
预收账款 | 410,909.49 | 410,909.49 |
应付职工薪酬 | 59,926.94 | 59,926.94 |
应交税费 | 7,677.39 | 7,677.39 |
其他应付款 | 91,280,486.44 | 91,280,486.44 |
净资产 | 132,403,256.71 | 125,801,130.38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43,693,074.71 | 41,514,373.03 |
取得的净资产 | 88,710,182.00 | 84,286,757.35 |
续前表:
项目 | 中诚国建有限公司 | 华西南充汽车有限公司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1,854,947.92 | 1,854,947.92 | 83.60 | 83.60 |
固定资产 | 41,040.82 | 44,833.14 | ||
无形资产 | 14,204,413.89 | |||
预付账款 | 284,956.45 | 284,956.45 | ||
其他应收款 | 171,120.78 | 171,120.78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559.54 | 28,559.5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8.08 | |||
应付款项 | 4,200.00 | 4,2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51,103.4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61,899.22 | 1,261,899.22 | ||
其他应付款 | 2,153,881.38 | 2,153,881.38 | ||
净资产 | 9,614,903.41 | -1,035,562.77 | 83.60 | 83.60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2,844,471.03 | -310,668.83 | ||
取得的净资产 | 6,730,432.38 | -724,893.94 | 83.60 | 83.60 |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65.00% | 同一母公司 | 2018年06月30日 | 支付对价,控制经营 | 27,289,664.99 | -11,435,425.33 | 16,069,429.21 | -13,043,965.22 |
(2)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现金 | 195,525,500.00 |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项目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货币资金 | 49,876,382.38 | 85,581,351.01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6,247,411.94 | 27,508,065.58 |
存货 | 25,751,148.63 | 23,963,131.18 |
固定资产 | 330,341,703.53 | 335,451,284.12 |
无形资产 | 24,988,633.63 | 25,314,850.99 |
预付账款 | 498,425.88 | 858,504.05 |
其他应收款 | 32,000.00 | 2,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75,603,084.09 | 74,056,644.01 |
在建工程 | 586,201,554.22 | 570,609,032.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807,992.36 | 5,334,663.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85,104.15 | 1,985,104.15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0,134,535.09 | 101,667,530.90 |
预收账款 | 11,593.50 | 9,537.00 |
应付职工薪酬 | 296,037.13 | 249,318.39 |
应交税费 | 1,840,851.65 | 280,315.37 |
应付利息 | 1,075,377.78 | |
其他应付款 | 188,164,916.74 | 124,403,423.8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316,392.68 | 36,316,392.68 |
长期借款 | 420,000,000.00 | 42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84,997,214.64 | 85,655,410.9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8,000,000.00 | 108,000,000.00 |
净资产 | 256,571,899.38 | 268,007,324.71 |
3、处置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5.50亿元 | 51.00% | 出售 | 2018/4/28 | 收到对价,完成财产权交接,丧失控制权 | 3,182,206.12 |
续前表: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本期新增的重要子公司
(1)2018年3月8日,深圳旭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与江西理工大学成立子公司北京旭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73.45万元,实收资本2,273.45万元。其中深圳旭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200万元,持股52.78%;江西理工大学认缴出资1,073.45万元,持股47.22%。
(2)2018年3月23日,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牡丹江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0万元。
(3)2018年5月17日,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洛阳旭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
(4)2018年7月16日,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枣庄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
(5)2018年7月26日,江苏东旭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收购东旭瑞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其中江苏东旭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持股51%,刘洋持股32%,夏金龙持股17%。
(6)2018年11月6日,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安徽旭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241,919,653.4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2.1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2,009,430,965.39 | 7.12% |
2 | 客户二 | 1,342,569,568.48 | 4.76% |
3 | 客户三 | 1,079,622,920.16 | 3.83% |
4 | 客户四 | 958,146,403.75 | 3.40% |
5 | 客户五 | 852,149,795.67 | 3.02% |
合计 | -- | 6,241,919,653.45 | 22.13%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4,007,035,725.0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9.1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1,148,486,354.79 | 5.48% |
2 | 供应商二 | 1,017,794,292.80 | 4.85% |
3 | 供应商三 | 691,932,790.49 | 3.30% |
4 | 供应商四 | 663,319,885.26 | 3.16% |
5 | 供应商五 | 485,502,401.72 | 2.31% |
合计 | -- | 4,007,035,725.06 | 19.11%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334,476,301.51 | 209,160,183.73 | 59.91% | 主要是业务增长相应的运费等费用增长所致 |
管理费用 | 653,479,277.58 | 393,125,009.94 | 66.23% | 2018年度较2017年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工及折旧增加导致 |
财务费用 | 722,695,173.66 | 753,977,500.45 | -4.15% | |
研发费用 | 572,089,634.30 | 256,991,555.91 | 122.61% | 主要是业务增长及研发投入增值所致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2018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了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因此对2017年的研发投入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2018年6月公司收购了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高端制造研发投入增加。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18年 | 2017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735 | 1,397 | 24.19%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1.98% | 17.61% | 4.37%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96,044,201.02 | 385,731,049.90 | 54.5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11% | 2.23% | -0.1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21,724,530.97 | 15,397,704.97 | 41.09%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3.64% | 3.99% | -0.3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914,974,422.73 | 18,081,214,780.67 | 43.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526,722,418.21 | 16,828,036,269.36 | 51.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8,252,004.52 | 1,253,178,511.31 | -69.0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60,814,599.23 | 10,891,847,680.49 | -56.2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05,238,586.80 | 16,644,954,442.07 | -31.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44,423,987.57 | -5,753,106,761.58 | -15.4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27,058,792.58 | 16,584,610,295.08 | -34.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874,380,555.60 | 12,487,573,196.50 | 19.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47,321,763.02 | 4,097,037,098.58 | -196.3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198,023,465.21 | -423,591,772.55 | -2,307.5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80,925,191.79 | 2.96% | 主要是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具有可持续性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00% | |||
资产减值 | 93,480,733.09 | 3.41% | 应收账款以及存货的减值 | |
营业外收入 | 19,063,270.76 | 0.70% | 偶发性的收入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支出 | 8,892,705.00 | 0.32% | 偶发性的支出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其他收益 | 251,303,953.08 | 9.18% | 政府补助 | 部分具有不可持续性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9,807,094,397.16 | 27.29% | 27,456,759,768.86 | 40.02% | -12.73% | 无 |
应收账款 | 14,352,781,895.39 | 19.78% | 7,873,419,684.42 | 11.48% | 8.30% | 无 |
存货 | 3,510,786,666.85 | 4.84% | 4,909,570,356.36 | 7.16% | -2.32% | 无 |
投资性房地产 | 686,993,881.02 | 0.95% | 58,229,439.86 | 0.08% | 0.87% | 无 |
长期股权投资 | 2,174,347,969.22 | 3.00% | 2,130,640,158.90 | 3.11% | -0.11% | 无 |
固定资产 | 9,634,463,323.77 | 13.27% | 11,379,727,456.13 | 16.59% | -3.32% | 无 |
在建工程 | 5,013,941,980.61 | 6.91% | 3,667,972,406.42 | 5.35% | 1.56% | 无 |
短期借款 | 8,361,106,651.33 | 11.52% | 5,712,826,382.20 | 8.33% | 3.19% | 无 |
长期借款 | 2,741,589,600.00 | 3.78% | 5,209,726,250.77 | 7.59% | -3.81% | 无 |
预付账款 | 5,215,414,219.51 | 7.19% | 2,021,119,950.95 | 2.95% | 4.24% | 销售及生产的扩大,增加物资和存货的备置。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报告期末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1、受限货币资金4,890,457,106.12元。
2、设置抵押权或是融资租赁形成的固定资产截至期末的账面价值为9,130,840,228.68元。
3、设置抵押权的无形资产352,121,698.93元。
4、设置抵押权的在建工程 3,143,663,638.12元。5、作为抵押物的投资性房地产678,833,230.08元。
6、设置抵押权的应收账款455,136,717.34元。
7、设置抵押权的存货317,769,074.78元。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6,950,053,928.88 | 9,606,133,252.12 | -27.65%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深圳市 | 高端智 | 收购 | 157,750,0 | 67.00% | 自筹 | 林绿德、 | 长期 | 高端智 | 完成 | 7,500,0 | -8,754, | 否 | 2018年 | 巨潮资 |
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能装备 | 00.00 | 资金 | 庄永军、深圳市三宝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能装备 | 00.00 | 472.52 | 05月29日 |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玻璃基板 | 收购 | 195,525,500.00 | 65.00% | 自筹资金 | 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矿(营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长期 | 玻璃基板 | 完成 | 0.00 | 259,101.72 | 否 | 2018年06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新能源汽车 | 增资 | 2,100,000,000.00 | 100.00% | 募集资金 | 无 | 长期 | 新能源汽车 | 完成 | 400,000,000.00 | 433,305,590.26 | 否 | 2018年03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玻璃盖板 | 增资 | 800,000,000.00 | 100.00% | 募集资金 | 无 | 长期 | 玻璃盖板 | 完成 | 98,000,000.00 | 116,172,589.38 | 否 | 2018年03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玻璃基板 | 增资 | 200,000,000.00 | 90.86% | 募集资金 | 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 | 长期 | 玻璃基板 | 完成 | 0.00 | -25,748,415.55 | 否 | 2018年12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合计 | -- | -- | 3,453,275,500.00 | -- | -- | -- | -- | -- | -- | 505,500,000.00 | 515,234,393.29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3 | 定增 | 503,880 | 25,257.77 | 496,727.3 | 0 | 0 | 0.00% | 14.79 | 不适用 | 0 |
2015 | 定增 | 800,000 | 55,061.01 | 589,306.36 | 0 | 0 | 0.00% | 210,693.64 | 继续投入 | 0 |
2015 | 公司债 | 100,000 | 0 | 100,000 | 0 | 0 | 0.00% | - | 0 | |
2016 | 定增 | 695,000 | 153,260.89 | 201,682.88 | 0 | 0 | 0.00% | 493,317.12 | 继续投入 | 0 |
2017 | 定增 | 375,000 | 222,240.77 | 266,440.79 | 19,200 | 19,200 | 0.78% | 108,559.21 | 继续投入 | 0 |
合计 | -- | 2,473,880 | 455,820.44 | 1,654,157.33 | 19,200 | 19,200 | 0.78% | 812,584.76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2018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资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 本报告期实现 | 是否达到预计 | 项目可行性是 |
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2) | 进度(3)=(2)/(1) | 用状态日期 | 的效益 | 效益 | 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芜湖光电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 | 否 | 496,106.4 | 496,106.4 | 25,257.77 | 496,727.3 | 100.13% | 2019年12月31日 | 2,312.98 | 不适用 | 否 |
第5代TFT-LCD用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55,061 | 92,769 | 30.92%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收购旭飞光电100%股权 | 否 | 177,000 | 177,000 | 0 | 177,000 | 100.00% | 2015年12月31日 | 是 | 否 | |
收购旭新光电100%股权 | 否 | 198,000 | 198,000 | 0 | 198,000 | 100.00% | 2015年12月31日 | 是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5,000 | 125,000 | 0 | 121,537 | 97.23%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债) | 否 | 100,000 | 100,000 | 0 | 1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第8.5代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 | 否 | 695,000 | 695,000 | 153,261 | 201,683 | 29.02%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 | 否 | 220,000 | 220,000 | 141,132 | 141,132 | 64.15%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生产项目 | 否 | 110,000 | 90,800 | 64,138 | 64,138 | 70.64%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高铝硅盖板玻璃原片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是 | 0 | 19,200 | 16,170 | 16,170 | 84.22%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支付购买申龙股权对价 | 否 | 40,000 | 40,000 | 0 | 40,000 | 100.00% | 0 | 是 | 否 | |
支付交易费用及中介机构费用 | 否 | 5,000 | 5,000 | 800 | 5,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466,106.4 | 2,466,106.4 | 455,819.77 | 1,654,156.3 | -- | -- | 2,312.98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否 | |||||||||
合计 | -- | 2,466,106.4 | 2,466,106.4 | 455,819.77 | 1,654,156.3 | -- | -- | 2,312.9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 不适用 |
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公司于 2017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为“建设第8.5代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东旭”)。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原有实施主体不变的基础上增加福州东旭控股子公司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旭福”)。每条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分别由1条前工序生产线及1条后加工生产线组成,福州旭福承接募投项目中的2条8.5代线后加工生产线的投资及建设工作,涉及金额共计82,306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1.83%。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改变。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1) 2013年4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207,742.6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广州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专审字[2013]第5002号》。(2) 公司2015年12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10,708.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处(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专审字(2015)第5037号验证。(3) 公司2017年1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11,074.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并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专审字(2017)第105001号》验证。(4)公司2018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2,350.8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先期投入新能源客车募投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669.8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曲面玻璃募投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881.08万元,置换先期支付交易费用及中介机构费的自筹资金800.00万元,并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处(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专审字(2018)第105001号验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 适用 |
(1)公司2017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
金情况 | 起 12 个月内,同意公司从“第8.5代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695,000.00万元中,使用 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6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18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2)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3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待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陆续用于既定项目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铝硅盖板玻璃原片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生产项目 | 19,200 | 16,170.4 | 16,170.4 | 84.22% | 2019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9,200 | 16,170.4 | 16,170.4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6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在“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生产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旧厂房改造、部分设备自主研发升级等方式以较经济的投入达到预定的效能,经审慎论证及测算整个项目完成建设将节约部分募集资金。因此,公司为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及加工良率,增强公司经济效益,决定使用“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生产项目”募集资金19,200万元对“高铝硅盖板玻璃原片产线进行升级改造”。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8日 | 55,000 | -1,487.57 | 无 | -0.55% | 依据经审计的净资产 | 是 | 同一母公司 | 是 | 是 | 2018年04月14日 | 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1,000,000,000.00 | 13,755,386,995.54 | 2,935,961,082.24 | 3,601,268,014.77 | 1,152,126,380.88 | 993,962,972.35 |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安装 | 3,000,000,000.00 | 6,259,440,550.97 | 3,515,093,817.83 | 5,482,287,403.41 | 328,684,486.40 | 271,566,512.31 |
北京旭丰置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屋建筑业 | 870,000,000.00 | 1,838,373,077.62 | 755,833,828.16 | 1,084,330,384.90 | 378,362,128.50 | 283,758,478.29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光电显示材料 | 1,650,000,000.00 | 4,802,479,829.41 | 2,174,401,242.30 | 1,385,295,105.07 | 106,711,140.46 | 88,567,927.59 |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玻璃基板 | 1,906,000,000.00 | 3,309,605,175.07 | 2,181,522,448.03 | 368,078,577.55 | 37,096,592.71 | 38,845,710.75 |
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玻璃基板 | 2,000,000,000.00 | 4,137,331,483.74 | 2,970,732,149.39 | 1,366,699,357.80 | 66,407,612.97 | 49,196,247.99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能源客车 | 3,200,000,000.00 | 11,319,107,934.84 | 4,011,771,165.58 | 4,630,605,185.61 | 493,809,850.43 | 433,305,590.26 |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光电显示材料 | 1,900,000,000.00 | 3,841,237,025.65 | 2,138,823,072.41 | 543,995,845.38 | 125,562,733.68 | 116,172,589.3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并购 | 业务扩展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并购 | 业务扩展 |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处置 |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 |
安徽旭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扩展 |
Tunghsu Optoelectronic EU.C.V | 设立 | 业务扩展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光电显示领域,2018年由于液晶面板行业对液晶显示屏幕尺寸的需求量增大,从而带动了玻璃基板液晶显示屏幕尺寸的扩大,研究表明平均尺寸每增长1.5英寸显示屏,就大约可以消化掉一条8.5代液晶面板线的产能,公司玻璃基板产量能够匹配液晶面板的需求,带动玻璃基板业绩稳定增速发展。2019年,预计以8.5代及以上的大尺寸液晶面板供货量为主,仍然是消费市场的需求的主流。根据IHS Markit的预测,全球平板显示器面积需求预计在2019年增长将为6.4%,达到2.28亿平方米,这将对公司以玻璃基板为核心的光电显示材料业务发展形成有效的铺垫。
新能源客车领域,新能源汽车补贴额度已大幅下降,行业格局随大趋势的变化而改变,在政策引导市场驱动下,以申龙客车为代表的客车行业依托自身的综合实力成为构建新格局蓬勃的新势力。2019年新能源补贴政策退坡幅度很大,预计在2018年基础上平均退坡50%,根据目前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以及补贴政策退坡退出的相关规定影响下,促进产业优胜劣汰,低成本、高技术、智能化是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的优势,更是未来占领汽车市场的主力军。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以“国内最大的光电显示材料生产商及智能制造综合服务商”的战略目标为己任,深耕中国显示市场,加大科技投入、引领技术创新,稳固公司以液晶玻璃基板为核心的光电显示材料业务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司在高端智能制造业务、新能源汽车业务、石墨烯智能化应用业务的延伸和拓展。
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继续推进G8.5代线生产线建设,提高生产质量,拓宽生产工艺带,夯实公司玻璃基板主体业务。同时,公司为顺应OLED柔性显示屏趋势,在高铝盖板玻璃、曲面玻璃及蓝宝石等业务进行技术优化升级,加快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OLED柔性显示领域的经济效益。
2019年,公司将立足自主创新,加大研发力度,提高智能制造能力,发挥产业协同性,贯通智能制造产业链的完整性,公司将继续努力打造“高端材料-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的产业链闭环,将原创性科研成果转化为产能,为公司盈利做出贡献。
(三)2019年经营计划
2019年,公司将以产业整合为导向,以实现净利润几何增长为目标,继续推进以“拓市场、降成本、增效益”为主线,主要推进如下几项具体工作:
1、完善公司G8.5代液晶玻璃基板产线建设,有效提升大屏幕液晶基板的良率,进而降低生产成本,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以福州旭福G8.5代线项目为实施主体,切入国内主流客户,快速占领市场,进而快速提高生产力。
2、高端装备业务持续发力,充分发挥外延业务优势,逐步面向国内高端客户供应光电显示材料装备、半导体装备及其他通用化设备延伸业务通道,多元化业务拓展布局,保证公司高端装备业务的稳定增长。
3、公司继续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推进南宁、绵阳、宿迁三个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的建设,打造为集研发、创新、制造、推广应用为一体的“新能源客车科技产业园”目标,加速投产进程,以确保公司产能充足。同时,顺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思路,扩宽海外销售渠道,加大销售投入,践行申龙客车绿色价值理念及最前沿的新能源技术。
4、加大石墨烯电池及相关石墨烯产业的技术研发,联合国际研发团队实力,推动石墨烯相关产业孵化。同时,进一步完善落实石墨烯投资项目,积极推进项目进展,为公司在石墨烯产业领域强占有力之地,抢占市场份额。
5、随着市场对OLED的巨大需求,公司一方面积极快速推进曲面盖板玻璃、彩色滤光片及蓝宝石生产项目的各项工作。一方面拓展产业链升级系统,为顺应市场柔性显示屏需求做好技术储备和研发铺垫。
6、借助公司品牌优势,加强公司各项业务的市场综合拓展能力, 力推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实现收入与利润稳步增长。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以玻璃基板为核心的光电显示材料业务依托于液晶面板,属于周期性行业,下游面板的景气程度则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若由于宏观经济环境恶化或供需失衡引起面板价格剧烈波动,公司可能面临行业景气度下降的风险。
2、液晶玻璃基板项目预期效益不确定的风险
由于公司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若未来出现玻璃基板行业风险、公司玻璃基板生产线建设项目未能全部按期实现量产,或将造成玻璃基板的销售收入和利润不及预期的风险。
玻璃基板行业消费者及下游产业对产品的购买需求规模、议价能力和需求特征等,玻璃基板行业产品销售状况、需求状况、价格变化、技术研发状况、产品主要的销售渠道变化影响等,公司能否持续拓展市场份额,开发优质客户,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3、技术升级替代的风险
公司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技术储备,并在多个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若下游平板显示产业发生重大技术变迁,而公
司未能及时实现技术创新,则公司将面临一定的技术升级替代风险。
4、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持续退坡导致的风险
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呈现下降的趋势,补贴标准下降会给申龙客车未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带来一定影响。若未来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提前退坡或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申龙客车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及预期的风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8年05月15日 | 其他 | 个人 | 河北证监局网上接待日 |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机构 | 公司电话记录薄 |
接待次数 | 1,958 | ||
接待机构数量 | 35 | ||
接待个人数量 | 1,932 | ||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 0 | ||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 否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东旭光电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是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现金分红依据公司盈利情况,资金状况,未来的发展需求等多方面的因素考虑制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对外公布,并按照方案执行实施。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1、2016年度,公司以2016年12 月31 日总股本4,939,928,983.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2017年度,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5,730,250,11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3、2018年度,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730,250,11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年 | 401,117,508.26 | 2,163,607,505.39 | 18.54% | 0.00 | 0.00% | 401,117,508.26 | 18.54% |
2017年 | 401,117,508.26 | 1,730,174,564.57 | 23.18% | 0.00 | 0.00% | 401,117,508.26 | 23.18% |
2016年 | 345,795,028.81 | 1,301,466,332.10 | 26.57% | 0.00 | 0.00% | 345,795,028.81 | 26.57%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7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5,730,250,118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401,117,508.26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401,117,508.26 |
可分配利润(元) | 467,252,231.11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制定了2018-2020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包括1、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2、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影响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情况下,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3、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及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情况下,原则上公司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如必要时,也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资金充裕,无重大技改投入或其它投资计划,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下,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4、公司经营层、董事会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19年的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预案决定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730,250,11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比照《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格式指引》相关规定执行。 | 2007年03月29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除托管公司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旭光电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与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任何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活动。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3、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继续严格履行本公司/本人此前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声明和承诺。 | 2017年03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陈大城;陈细城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王文玺 ;姚娥琴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旭光电(含其子公司,下同)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与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任何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活动。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2017年03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人与东旭光电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未经东旭光电依《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旭光电《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审议通过,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东旭光电产生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谋求与东旭光电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谋求与东旭光电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东旭光电按照中国证 | 2017年03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东旭光电《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3、本企业/本人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东旭光电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东旭光电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东旭光电进行交易而给东旭光电造成损失,由本企业/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 |||||
陈大城;陈细城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王文玺 ;姚娥琴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未经东旭光电(含其子公司,下同)依《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旭光电《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审议通过,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东旭光电产生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对东旭光电的影响力,谋求与东旭光电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谋求与东旭光电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东旭光电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东旭光电《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3、本企业/本人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东旭光电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东旭光电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东旭光电进行交易而给东旭光电造成损失,由本企业/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 2017年03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本企业未与东旭光电任一股东签订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实施任何其他可能促使东旭光电数名股东共同行使股东权利从而实际控制东旭光电的行为。本次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本企业将直接持有东旭光电股份从而成为其股东,基于此,本企业承诺将独立行使股东权利,未来不会与东旭光电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于私下达成一致行动的意思表示。 | 2017年03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其他承诺 |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二)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三)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人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公司/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 | 2017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诺。(四)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本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龚昕;韩志国;黄锦亮;李兆廷;刘文泰;鲁桂华;王建强;王俊明;王立鹏;王忠辉;张双才 | 其他承诺 | (一)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三)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四)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五)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参与决策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六)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参与决策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七)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八)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17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针对认购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事项,东旭集团出具《认购资金来源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用于认购配套募集资金的资金均系来源于本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通过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获得融资来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形;2、本公司用于认购配套募集资金的资金在短期内(12个月内)不存在偿债义务和安排;3、本公司用于认购配套募集资金的资金来源不涉及以公开、变相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或向 | 2017年08月1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超过200人以上特定对象筹集的情形。 | |||||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积极协调配合申龙客车未获登记发证的房产的权证办理事宜,确保该事项不会影响申龙客车正常生产经营。如未来申龙客车在经营过程中,因该等权属瑕疵导致影响申龙客车正常生产经营而遭受任何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公司因此遭受政府部门的罚款、滞纳金等以及因该等需解决并完善相关房产问题而使相关公司不能正常生产经营而遭受的损失等),在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确定该等事项造成申龙客车的实际损失后30日内,上海辉懋给予申龙客车以足额赔偿。 | 2017年10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东旭光电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东旭光电回购。由于东旭光电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 2017年11月30日 | 2018年11月29日 | 履行完毕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企业因本次资产重组取得的东旭光电股票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经营,亦不得要求东旭光电回购。本企业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东旭光电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2、东旭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东旭光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东旭集团因本次资产重组取得的东旭光电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2017年11月30日 | 2020年11月29日 | 正在履行 |
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企业因本次资产重组取得的东旭光电股票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经营,亦不得要求东旭光电回购。本企业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东旭光电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17年11月30日 | 2018年11月29日 | 履行完毕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东旭集团认购的东旭光电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东旭集团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此规定。 | 2017年12月28日 | 2020年12月28日 | 正在履行 |
北信瑞丰基金 | 股份限售承 | 除东旭集团外的其他特定对象投资者认购的东 | 2017年12 | 2018年12 | 履行 |
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诺 | 旭光电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其他投资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此规定。 | 月28日 | 月28日 | 完毕 | |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1、上海辉懋承诺申龙客车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经审计的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0.00万元、40,000.00万元和55,000.00万元。2、若申龙客车在利润承诺期间内,截至2017年末(当年度)、2018年末(含2017年度)、2019年末(含2017、2018年度)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未能达到对应各年度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上海辉懋对不足部分优先以股份补偿的方式进行利润补偿,股份补偿不足部分由上海辉懋以现金补偿的方式进行利润补偿。 | 2017年11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1、东旭集团承诺若旭虹光电在2017年交割,则旭虹光电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500.00万元、9,800.00万元和11,500万元,若旭虹光电无法于2017年内实施交割,则东旭集团进一步承诺旭虹光电2020年的净利润不低于13,800万元。2、若旭虹光电在2017年交割,则旭虹光电在利润承诺期间内,截至2017年末(当年度)、2018年末(含2017年度)、2019年末(含2017、2018年度)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未能达到对应各年度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东旭集团对不足部分应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 | 2017年11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兆廷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委托给宝石股份管理的托管公司外,本人及控股子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石股份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将来也不会从事与宝石股份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2、本人保证不利用对宝石股份的控制关系做出任何有损宝石股份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利益,或导致与宝石股份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形成业务竞争的决策。3、本人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宝石股份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项目。4、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起本公司所拥有资产与宝石股份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竞争业务。5、若因本人原因导致与宝石股份产生同业竞争,并致使宝石股份受到损失,本人将承担全部相关责任。6、在符合证券监管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本人承诺将所持有的委托给宝石股份管 | 2011年11月22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理的托管公司的全部股权注入宝石股份。在本人作为宝石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书为有效之承诺。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委托给东旭光电管理的托管公司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将来也不会从事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2、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对东旭光电的控制关系做出任何有损东旭光电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利益,或导致与东旭光电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形成业务竞争的决策。 3、本公司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东旭光电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项目。4、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起本公司所拥有资产与东旭光电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竞争业务。5、若因本公司原因导致与东旭光电产生同业竞争,并致使东旭光电受到损失,本公司将承担全部相关责任。6、在本公司作为东旭光电的控股股东期间,承诺书为有效之承诺。 | 2012年04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鉴于:(1)东旭光电的主营业务为TFT-LCD玻璃基板的生产,目前正在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东旭集团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在东旭集团控制东旭光电期间,东旭集团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光电”)、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装备”)和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装备”)分别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此,东旭集团做出以下承诺:东旭集团在未来取得其他未包括在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与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相关的专利后,将完全按照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条款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光电、芜湖装备和石家庄装备)签订无偿的专利许可合同。东旭光电本次成功发行公司债券后,债券存续期内,无论东旭集团是否控制东旭光电,承诺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到期后,东旭集团仍将根据东旭光电的申请,无条件按原合同条款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光电、芜湖装备和石家庄装备)续签专利许可合同至债券存续期满。 | 2015年02月08日 |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鉴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 | 2015年02月10日 | 有效期至2020年12 | 正在履行 |
1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投入玻璃基板及其装备的研发、生产,以及原材料采购,以适应公司业务运营和拓展的需要。公司承诺:一、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不会直接、间接地投资房地产开发业务,不会用于增加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的资本金或对其借款;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会以任何方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 | 月31日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鉴于:(1)东旭光电的主营业务为TFT-LCD玻璃基板的生产,目前正在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2)东旭集团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在东旭集团控制东旭光电期间,东旭集团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光电”)、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装备”)和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装备”)等分别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此,东旭集团作出以下承诺: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涉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无论东旭集团是否控制东旭光电,承诺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到期后,东旭集团仍将根据东旭光电的要求,无条件按原合同条款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光电、芜湖装备和石家庄装备等)续签《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 2015年06月17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为避免将来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除托管公司外,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旭光电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人(本公司)作为东旭光电实际控制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期间,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与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任何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活动。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3、在本人(本公司)作为东旭光电实际控制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期间,将继续严格履行本人(本公司)此前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声明和承诺。本人 | 2015年12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为了保障公司主要业务TFT-LCD玻璃基板的生产,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期间承诺:鉴于:(1)东旭光电的主营业务为TFT-LCD玻璃基板的生产,目前正在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2)东旭集团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在东旭集团控制东旭光电期间,东旭集团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光电”)、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装备”)和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装备”)等分别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此,东旭集团作出以下承诺: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涉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无论东旭集团是否控制东旭光电,承诺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到期后,东旭集团仍将根据东旭光电的要求,无条件按原合同条款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光电、芜湖装备和石家庄装备等)续签《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 2015年12月16日 | 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北京英飞海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认购对象,承诺在东旭光电向本公司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完成后,就本公司所认购的东旭光电向本公司发行的股份(“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 2015年12月16日 | 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6日 | 履行完毕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其他承诺 |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016年02月06日 | 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李兆廷;龚昕;周波;鲁桂华;穆铁虎;张双才;牛建林;石志强;刘文泰;肖召雄;周波 | 其他承诺 |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 | 2016年02月06日 | 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在2018年6月30日前,将通过现金收购、定向增发等方式将东旭集团持有的委托给公司管理的东旭营口全部股权注入东旭光电。在上述期限内,如出现因行业整体景气度下降、监管要求变化等外部因素导致东旭营口股权不满足资产注入条件的,则实际控制人李兆廷、东旭集团将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继续将上述公司的股权和经营权托管给东旭光电。 | 2017年12月14日 | 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 履行完毕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郭守武;马圣杰;沈力;沈文卓;吴海霞 | 为确保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购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现预期效益,承诺人自愿对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来三年的盈利作出如下承诺:一、业绩承诺:2016年、2017年、2018年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二、补偿方式:若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当年的净利润无法达到承诺净利润时,差额部分由承诺方现金补足。 | 2016年03月08日 | 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
北京合宜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威;朱雷;王颖超;靳秀珍;江维;李洪雷;钱新明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八位股东陈威、朱雷、王颖超、靳秀珍、江维、李洪雷、北京合宜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钱新明自愿对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来三年的盈利作出如下承诺:2017、2018和2019年度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确定)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50万,2,000万和4,000万。 | 2017年05月11日 | 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增持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自公告之日(2018年2月2日)起,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15亿元的金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即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3%。东旭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8年02月02日 | 有效期至2018年8月2日 | 履行完毕 |
深圳市三宝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庄永军;林绿德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2018年、2019年、2020年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宝创新”)实现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为避免歧义,上述净利润指三宝创新各承诺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具体以当年度审计报告记载为准。如上述业绩承诺累计未完成,各方同意按照未完成净利润差额,由承诺方从其所持三宝创新股权中折算相应股权份额无偿转让给公司,业绩承诺期内承诺方无偿转让累计不超过三宝创新8%的股权用于补足业绩承诺差额部分。 | 2018年05月29日 |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03月08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00 | 2,060.8 | 已完成 | 2016年03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6-030号公告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2017年11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40,000 | 42,523.26 | 已完成 | 2017年03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11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9,800 | 9,912.72 | 已完成 | 2017年03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
明朔(北京)电子科技 | 2017年05 | 2019年12 | 2,000 | 273.65 | 请详见公司披露 | 2017年05 |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
有限公司 | 月11日 | 月31日 | 的《关于明朔科技2018年度业绩承诺情况的说明》 | 月11日 | 2017-047号公告 |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2018年05月28日 | 2020年12月31日 | 750 | -875.45 | 不适用 | 2018年05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069、079号公告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适用 □ 不适用1、公司股东东旭集团、上海辉懋在公司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对公司收购标的旭虹光电及申龙客车均作出过本报告年度的业绩承诺,报告期旭虹光电、申龙客车均已完成业绩承诺。具体数据见上表。2、2016年3月,公司与上海碳源汇谷五位自然人股东郭守武、马圣杰、吴海霞、沈文卓、沈力(以下统称“承诺人”)签订《业绩承诺书》,承诺人对报告期上海碳源汇谷经营业绩作出承诺,报告期末,上海碳源汇谷已完成承诺,具体数据见上表。3、2017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旭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旭华清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泰州东旭石墨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明朔科技股东陈威、朱雷、王颖超、靳秀珍、江维、李洪雷、北京合宜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钱新明就明朔科技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事宜签署了《关于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协议中对报告期经营业绩作出承诺,承诺2018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确定)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本报告期,明朔科技实现税后扣非净利润273.65万元,未实现已作出的2018年度经营业绩承诺。4、2018年6月,公司投资并购三宝创新,根据与三宝创新股东林绿德、庄永军及深圳市三宝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承诺人”)签订的《关于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承诺人自愿对三宝创新未来三年的盈利作出承诺:三宝创新2018/2019/2020年实现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其中2018年业绩承诺金额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实际剩余月份计算,具体计算方式:2018年业绩承诺金额=2018年承诺净利润×(12-公司股权转让款及增资款到账月份)/12。三宝创新2018年6月--12月实现扣非后净利润-875.45万元,直接滚存入下一年度累计承诺业绩中,不属于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公司于本报告期末委托外部专业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上海申龙、碳源汇谷、明朔和三宝创新并购过程中形成的商誉进行了评估测试。
1、申龙客车、上海碳源汇谷经营正常、盈利符合预期,经评估测试,均未出现商誉减值迹象。
2、明朔科技在2018年度未完成业务承诺,根据明朔科技目前的经营情况、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趋势进行判断,经评估测试,收购明朔科技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3、三宝创新2018年度未完成的业绩直接滚存入下一年度累计承诺业绩中,不属于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根据三宝创新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趋势进行判断,经评估测试,收购三宝创新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序号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金额增加+/减少- |
1 | 应收票据 | -538,128,584.84 |
应收账款 | -7,873,419,684.42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8,411,548,269.26 | |
2 | 应收利息 | -49,456,785.29 |
其他应收款 | +49,456,785.29 | |
3 | ||
应付票据 | -1,063,897,679.89 | |
应付账款 | -4,636,989,039.65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700,886,719.54 | |
4 | ||
应付利息 | -107,195,147.20 | |
应付股利 | -35,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142,195,147.20 |
5 | 管理费用 | -256,991,555.91 |
研发费用 | +256,991,555.91 |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2018年05月30日 | 157,598,587.50 | 67.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18年05月30日 | 取得控制权 | 7,659,108.35 | -12,733,040.13 |
中诚国建有限公司 | 2018年03月30日 | 140,000,000.00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18年03月30日 | 取得控制权 | -7,172,706.59 | |
华西南充汽车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04日 | 56,000,0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18年04月04日 | 取得控制权 |
2、本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65.00% | 同一母公司 | 2018年06月30日 | 支付对价,控制经营 | 27,289,664.99 | -11,435,425.33 | 16,069,429.21 | -13,043,965.22 |
3、本期处置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5.50亿元 | 51.00% | 出售 | 2018/4/28 | 收到对价,完成财产权交接,丧失控制权 | 3,182,206.12 |
续前表: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本期新增的重要子公司
(1)2018年3月8日,深圳旭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与江西理工大学成立子公司北京旭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73.45万元,实收资本2,273.45万元。其中深圳旭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200万元,持股52.78%;江西理工大学认缴出资1,073.45万元,持股47.22%。(2)2018年3月23日,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牡丹江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0万元。(3)2018年5月17日,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洛阳旭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4)2018年7月16日,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枣庄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5)2018年7月26日,江苏东旭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收购东旭瑞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其中江苏东旭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持股51%,刘洋持股32%,夏金龙持股17%。(6)2018年11月6日,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安徽旭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3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齐正华 、 孟晓光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规模总计49,540万元,通过长江兴利2号定向计划全额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72,639,296股,成本价6.82元/股,上述股份于2015年1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存续期共计48个月。该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18年12月18日解除限售。到期日为2019年12月16日。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7年9月5日完成设立,通过中海信托—东旭光电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52,555,280股,成交金额为49,641.21万元,成交均价约为9.45元/股,于2017年12月28日完成购买并过户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下。存续期24个月,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19年9月4日届满。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 | 关联关 | 关联交 | 关联交 | 关联交 | 关联交 | 关联交 | 占同类 | 获批的 | 是否超 | 关联交 | 可获得 | 披露日 | 披露索 |
方 | 系 | 易类型 | 易内容 | 易定价原则 | 易价格 | 易金额(万元) | 交易金额的比例 | 交易额度(万元) | 过获批额度 | 易结算方式 | 的同类交易市价 | 期 | 引 |
北京中环鑫融商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建筑工程 | 参考市价议定 | 19,613.27 | 19,613.27 | 14,543.56 | 否 | 货币 | 19,613.27 | 2018年0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建筑工程 | 参考市价议定 | 31,340.93 | 31,340.93 | 31,340.93 | 否 | 货币 | 31,340.93 | 2018年04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
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建筑工程 | 参考市价议定 | 29,849.72 | 29,849.72 | 35,000 | 否 | 货币 | 29,849.72 | 2018年04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
嵊州浙旭置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建筑工程 | 参考市价议定 | 13,213.64 | 13,213.64 | 20,000 | 否 | 货币 | 13,213.64 | 2018年04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
漳州市盛华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建筑工程 | 参考市价议定 | 15,910.00 | 15,910 | 20,000 | 否 | 货币 | 15,910 | 2018年04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建筑工程 | 参考市价议定 | 38,804.29 | 38,804.29 | 38,804.29 | 否 | 货币 | 38,804.29 | 2019年04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
合计 | -- | -- | 148,731.85 | -- | 159,688.78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无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值(万元) | 值(万元) |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股权转让 | 处置子公司 | 依据经审计的净资产 | 54,681.78 | 0 | 55,000 | 货币资金 | 318.22 | 2018年04月14日 | 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无 |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无 |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无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汽车销售按揭客户 | 2018年07月14日 | 150,000 | 42,510.39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150,0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42,510.3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150,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42,510.39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芜湖光电 | 2013年06月20日 | 132,000 | 2013年11月12日 | 71,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96个月 | 否 | 否 |
芜湖光电 | 2013年09月27日 | 90,000 | 2014年02月06日 | 41,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96个月 | 否 | 否 |
芜湖装备 | 2014年04月11日 | 150,000 | 2014年10月30日 | 3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96个月 | 否 | 否 |
芜湖光电 | 2016年11月18日 | 52,300 | 2016年12月02日 | 43,341.17 | 连带责任保证 | 72个月 | 否 | 否 |
旭虹光电 | 2018年01月11日 | 8,000 | 2018年02月09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广西申龙 | 2018年03月10日 | 5,000 | 0 | 否 | 否 | |||
申龙客车 | 2018年03月10日 | 10,000 | 2018年03月27日 | 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申龙客车 | 2018年03月10日 | 6,000 | 2018年04月02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申龙客车 | 2018年03 | 5,000 | 2018年03月30 | 5,000 | 连带责任保 | 12个月 | 否 | 否 |
月27日 | 日 | 证 | ||||||
广西申龙 | 2018年03月27日 | 10,000 | 0 | |||||
芜湖光电 | 2018年03月27日 | 10,000 | 2018年03月28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芜湖光电 | 2018年03月27日 | 10,000 | 2018年03月27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芜湖光电 | 2018年04月14日 | 7,000 | 2018年04月24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广西申龙 | 2018年04月14日 | 4,950 | 2018年04月28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深圳新盈通 | 2018年04月14日 | 10,000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
东旭(昆山) | 2018年05月11日 | 38,000 | 2018年05月14日 | 3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期限为自质权设立之日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 否 | 否 |
郑州旭飞 | 2018年06月13日 | 5,000 | 2018年06月2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苏州腾达光学 | 2018年06月13日 | 5,000 | 2018年06月28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芜湖东旭 | 2018年06月16日 | 15,000 | 2018年06月26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芜湖装备 | 2018年06月16日 | 15,000 | 2018年06月29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苏州腾达光学 | 2018年07月14日 | 2,000 | 0 | |||||
上海申龙 | 2018年07月14日 | 20,000 | 0 | |||||
郑州旭飞 | 2018年07月14日 | 20,000 | 0 | |||||
东旭(昆山) | 2018年07月14日 | 15,000 | 2018年07月26日 | 4,95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深圳新盈通 | 2018年07月28日 | 10,000 | 2018年07月28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广西申龙 | 2018年07月28日 | 10,000 | 2018年09月10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重庆京华腾 | 2018年08月04日 | 2,000 | 2018年09月2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郑州旭飞 | 2018年08月31日 | 8,000 | 2018年09月18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上海申龙 | 2018年09月22日 | 4,000 | 2018年11月05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江苏吉星 | 2018年09月22日 | 10,000 | 2018年09月30日 | 9,235.07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郑州旭飞 | 2018年09月22日 | 12,000 | 2018年09月28日 |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重庆京华腾 | 2018年09月22日 | 2,000 | 2018年09月27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湖南东旭德来 | 2018年10月20日 | 12,000 | 2018年12月19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广西申龙 | 2018年10月20日 | 30,000 | 2018年11月2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江苏东旭亿泰 | 2018年10月20日 | 2,0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
苏州腾达光学 | 2018年10月31日 | 2,000 | 2018年10月3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重庆京华腾 | 2018年10月31日 | 2,500 | 2018年11月20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广西申龙 | 2018年10月31日 | 30,000 | 2018年12月28日 | 1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苏州腾达光学 | 2018年11月24日 | 2,500 | 2018年12月03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东旭(昆山) | 2018年11月24日 | 30,000 | 2018年12月11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郴州旭鸿交通运输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无与伦比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东旭德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京华腾 | 2018年12月26日 | 202,400 |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上海申龙 | 2018年12月26日 | 2,5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594,85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264,5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104,15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24,685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744,85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07,010.3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254,15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67,195.39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2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1、2018年2月2日,东旭光电向河北省阜平县无偿捐赠首批石墨烯电暖器300台,以实现冬季清洁采暖;同时还捐赠价值20万元的图书。本次捐赠仅为首次试点型工程,后期还会根据运营情况适当扩大捐赠范围。
2、2018年2月8日,东旭光电向河北省张北县公会镇中心小学和郝家营乡中心敬老院捐赠价值89.04万元的530台石墨烯电暖器及价值20万元的图书,用来帮助小学生和孤寡老人温暖过冬,并为中小学教育尽一份力。
3、2018年6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广西马山县加方乡忠党村捐赠22.85万元用于援建广西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项目申龙结对帮扶扶贫项目:人饮工程蓄水池项目。
4、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江苏吉星、苏州腾达分别捐赠扶贫帮困资金1万元、1万元、2万元。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福州东旭光 | 化学需氧 | 经处理达标 | 1 | 厂区东南角 | 25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 | 3.19T/年 | 117.1T/ | 未超标 |
电科技有限公司 | 量 | 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 废水总排放口 | 准GB8978-1997 | 年 | ||||
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氨氮 | 1 | 厂区东南角废水总排放口 | 6.8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 0.87T/年 | 15.6T/年 | 未超标 | |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NOX、SO2、颗粒物(熔窑)、颗粒物(配料、碎玻璃) | 经除尘系统、脱硝系统处理后排入大气 | 3 | 窑炉废气:厂区西北面60米高烟囱 配料颗粒物:厂区西北面配料楼顶 玻璃破碎进料颗粒物:厂区西北面碎玻璃上料楼3楼 | NOX≤700mg/m? SO2≤400mg/m? 粒物(熔窑)≤50mg/m? 颗粒物(配料、碎玻璃)≤30mg/m?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 NOX:82.67吨/年 SO2:1.28吨/年 颗粒物:2.09吨/年 | NOX:82.67吨/年 SO2:8.49吨/年 颗粒物:6.23吨/年 | 2018年4月28日大气督查测管协同监测显示公司玻璃窑炉排放的NOX为742mg/m3(排放限值:700 mg/m3)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窑炉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锅炉烟气通过低氮燃烧机处理后排放 | 5 | 一期玻璃窑炉1个烟囱,二期玻璃窑炉1个烟囱,3台天然气锅炉各一个烟囱 | 一期窑炉烟气排放口:161.3mg/m?。 二期窑炉烟气排放口:205.7mg/m3 | 玻璃窑炉烟气执行《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495-2013)表2限值,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排放限值 | 9.72t/a | 10.014t/a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5 | 一期玻璃窑炉1个烟囱,二期玻璃窑炉1个烟囱,3台天然气锅炉各一个烟囱 | 一期窑炉烟气排放口:未检出。二期窑炉烟气排放口:未检出。 | 玻璃窑炉烟气执行《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495-2013)表2限值,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排放限值 | 0.0466t/a | 1.387t/a | 未超标 |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5 | 一期玻璃窑炉1个烟囱,二期玻 | 一期窑炉烟气排放口:8.44mg/m?。二 | 玻璃窑炉烟气执行《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 0.827t/a | \ | 未超标 |
璃窑炉1个烟囱,3台天然气锅炉各一个烟囱 | 期窑炉烟气排放口:25.1mg/m?。 | 放标准》(GB29495-2013)表2限值,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排放限值 |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COD | 生活废水生化(AO2)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沉淀中和后排放 | 1 | 公司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 | 62.3mg/L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 5.02t/a | 9.1t/a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氨氮 | 1 | 公司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 | 0.763mg/L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 0.08t/a | 0.13t/a | 未超标 |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废水PH | 研磨废水和清洗废水分别经研磨废水处理系统和清洗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汇入厂区废水总排放口,通过产业基地市政管网排至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1 | 厂区东侧门岗附近 | 6-9 |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 废水量535m3/d | 废水量 | 无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废水COD | 1 | 厂区东侧门岗附近 | 52.07mg/L |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 9.93t/a | 57.21t/a | 无 |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废水SS | 1 | 厂区东侧门岗附近 | 28.78mg/L |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 5.44t/a | 56.71t/a | 无 |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废水BOD | 1 | 厂区东侧门岗附近 | 22.25mg/L |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 4.24t/a | 47.64t/a | 无 |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废水氨氮 | 1 | 厂区东侧门岗附近 | 1.31mg/L |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 0.25t/a | 5.73t/a | 无 |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SO2) | 经过烟气处理系统之后直接排入大气中 | 2 | 101厂房与202厂房之间 | 19.5 mg/m? | SO2≤400 mg/m? | 1.89 t | 4.52 t/a | 无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 | 氮氧化物(NOX) | 2 | 101厂房与202厂房之 | 166 mg/m? | NOX≤700 mg/m? | 33.03 t | 84.76 t/a | 无 |
公司 | 间 |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量(COD) | 中和之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 1 | 公司东门东侧 | 26 mg/L | COD≤500 mg/L | 40.09 t | 42.5 t/a | 无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氨氮(NH3-N) | 1 | 公司东门东侧 | 0.979 mg/L | / | 1.51 t | 2.86 t/a | 无 | |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COD 、TP、氨氮 | 废水通过管道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 1 | 厂区南侧 | 101.4mgL 0.066 mg/L 0.238 mg/L | 地表4类水标准 | 36.5吨 0.023吨 0.085吨 | 62.442吨 0.096吨 0.723吨 | 无 |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有机废气(TVOC) | 有机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米烟囱排放 | 1 | 主厂房西侧楼顶 | 1.58 mg/m? | DB12/524-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 0.58吨 | 10.081吨 | 无 |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酸性废气(HCL) | 1 | 主厂房西侧楼顶 | 0.42 mg/m? | 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0.02吨 | 0.333吨 | 无 | |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颗粒物、SO2、NOx | 1 | 主厂房北侧楼顶 | 5.62 mg/ m? 0.311 mg/m? 45.32 mg/m? |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0.0103吨 0.006吨 0.231吨 | 0.231吨 0.014吨 5.361吨 | 无 | |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碱雾 | 1 | 主厂房西侧楼顶 | 4.83mg/m? | 参照GB28665-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0.626吨 | 2.294吨 | 无 | |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 COD | 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 | 1 | WS-960001污水处理站西侧 | ≤500 | HJ/T399-2007 | 5.2446吨 | 22.774吨 | 无 |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 SS | 1 | WS-960001污水处理站西侧 | ≤150 | GB/T11901—1989 | 0.4995吨 | 13.002吨 | 无 | |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 硫酸雾 | 通过碱雾喷淋处理设施排入大气 | 1 | FQ-960001制造车间北侧 | 排放浓度≤100mg/m?;排放速率≤0.26kg/h | GB16297-1996 | 0.002165吨 | 0.206吨 | 无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废水:化学需氧量 | 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 1 | 厂区东南角废水总排放口 | 197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 | /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废水:总氮 | 1 | 厂区东南角废水总排放 | 21.93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 | / | 未超标 |
口 | DB31/199-2018 |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废水:悬浮物 | 1 | 厂区东南角废水总排放口 | 42.67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 | / | 未超标 |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废水:石油类 | 1 | 厂区东南角废水总排放口 | 2.54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 | / | 未超标 |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废水:总磷 | 1 | 厂区东南角废水总排放口 | 1.41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 | / | 未超标 |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废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 | 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4 | 厂区偏西 | 4.33mg/m? | 《汽车制造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859-2014 | 39.289 | /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废气:二氧化硫 | 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10 | 厂区中部偏西 | 9.545mg/m?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 | 0.00134 | 0.02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废气:氮氧化物 | 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10 | 厂区中部偏西 | 13.04mg/m?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 | 0.625 | 0.84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废气:焊接烟尘 | 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11 | 厂区中部偏南 | <20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1.001 | 1.04 | 未超标 |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量,氨氮,pH,甲苯,二甲苯,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32 | 污水总排口1个,涂装车间31个废气排放口 | COD:45mg/L 氨氮:2.66 mg/L 甲苯0.215mg/m? 二甲苯0.5 mg/m? 颗粒物3.2 mg/m?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COD:1.61吨氨氮:0.18吨甲苯:0.042吨二甲苯:0.04吨 颗粒物:0.384吨 | 无 | 无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废切屑液) | 废水;经过处理后由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出; 噪声:合理布局、采取 | / | / | 符合要求、达到标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 | 噪声:达标、废水:处理后达标、固体废物(废切屑液):0.2吨 | 按环保标准要求执行 | 无 |
降噪措施处理; 固体废物:费切屑液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 | 8) | ||||||||
重庆旭福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生活污水 | 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 | 1 | 盈田工谷废水管网 |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0.4350 | 0.4350 | / |
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非甲甲烷总烃 | 有组织 | 1 | / | 60 | 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 | 0.38 | 无 |
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生活污水 | 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 | 1 | / | /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 | / | / |
合肥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生活污水 | 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 | / | / | /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 | / | / |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直排到工业港污水管网 | 4 | 园区地下水管 | 8mg/L |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 14t/a | 15 t/a | 无 |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粉尘 | 布袋式除尘器 | 2 | 生产车间 | 1mg/ 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110 mg/ m? | 120mg/ m? | 无 |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锡及其化合物 | 抽排风系统 | 2 | 生产车间 | 0.24mg/ 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3.3 mg/ m? | 8.5 mg/ m? | 无 |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噪声 | / | / | 园区 | 昼(65)dB/A夜(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16500 m?/h | 20000 m?/h | /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福州东旭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全年生产过程中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为废水,于2017年建成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建有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600t/d,采用PH调节+二级混凝沉淀处理工艺。所有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融元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报告期内废水处理站运行正常,排放达标。
2、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SCR脱硝系统(1套)
公司玻璃生产使用燃料为天然气,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15年,公司花费大量资金建立了一套SCR脱硝系统,未处理的窑炉烟气经烟道进入脱硝系统静电除尘器,经除尘后的烟气进入SCR反应器,以氨水作为还原剂,V2O5/TiO2作为催化剂,烟气中的氮氧化物被还原为N2后经出口烟道进入60米高的烟囱排放。为保证公司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脱硝系统全年不间断运行。公司脱硝系统配备了两台烟气引风机(一用一备),采用双回路供电,脱硝治理设施运行人员实行4班3倒,保证运行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巡点检作业指导书进行,对运行参数进行实时监控,最大程度确保脱硝系统的常运转率。2)除尘设备(滤筒除尘器13台、布袋除尘器1台)
公司玻璃生产上料和配料过程中均产生少量颗粒物,2011 年建厂初期,我公司在配料车间的各个料仓,碎玻璃上料系统,窑头投料口均安装了滤筒除尘器对上料和配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为保证外排颗粒物达标排放,2015年2月公司将各个料仓排气筒汇集到一根总管,再安装了一台袋式除尘器将处理后残余颗粒物进行二次除尘。公司除尘设备均为间断运行,岗位人员间隙期对除尘设备滤筒、滤袋进行清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了除尘设备在作业过程中正常运转。
3、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投资109.4万元对3台燃气锅炉(2台10t/h锅炉、1台6t/h锅炉)实施超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通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核查。
2)投资79万元,安装了窑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并网运行。
3)环保设施全年连续稳定运行,未出现一起无计划停机事件,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无环境违规事件发生。
4、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1)本项目研磨废水产生量为160m3/d,主要含有SS,废水,经管道收集,进入废水处理站的研磨废水均衡池,再用泵送入研磨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废水先经阶梯式沉淀槽沉淀后排入沉淀池进行混凝沉淀,最终排入综合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后经产业基地市政管网排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采用混凝沉淀处理的工艺,对研磨废水进行处理,研磨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能力为400 m3/d,项目研磨废水产生量为176 m3/d,完全有能力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研磨废水。
2)清洗废水进入调节池,调节其PH进行中和处理,然后泵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厂区总排污口。本项目清洗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700 m3/d,项目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10 m3/d,完全有能力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
3)本项目生活废水排放量为20 m3/d,包括洗漱、冲厕及食堂排水,其主要污染物COD、SS、氨氮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计,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由此对较大的悬浮物,动植物油等有较好的去除效果,化粪池为常见的简单的废水生化处理措施。对生活污水有较好的稳定处理效果。
4)本项目生产车间,化学品库,地面均采取三层防渗措施,即在底层铺不小于30厘米厚的三合土压实,其上铺100mm厚的混凝土,然后用200mm厚高强度混凝土硬化,确保渗透系数小于1x10-7cm/s,对水处理构建物采用防渗混凝土构筑;排水各环节均由水泥或陶瓷等防渗管道输送;厂区地面除绿化用地外均进行水泥抹面防渗硬化,采用上述防渗、防腐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化学品库,生产车间等对地下水产生的污染影响。
5、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建有烟气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站、化粪池。公司为了保证防治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并明确要求设施使用、运行部门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目前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
6、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建成一套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一套酸排气处理系统、一套碱排气处理系统、一套锅炉排气系统、一套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和一套有机废水处理系统,目前除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外各系统均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有机废气处理系统目前自动监控系统不完善,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目前设备负责单位正编制自控改善方案,实现设备运行参数实时监控,在方案改善期间值班人员进行定期现场巡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核准废水处理量为52030t/a;扩建后污水处理站设施于4月份投入运行,核准废水处理量为147037t/a。
8、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全年生产过程中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危废,于2008年建成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建有工业废水处理站,主要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涂装废水,设计处理能力为10t/h,采用物理+生化处理工艺,所有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汇同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元山路),最终排入白龙港系统。报告期内废水处理站运行正常,排放达标。废气处理:涂装喷漆有机废气(VOCs)采用沸石转轮+RTO燃烧工艺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低浓度有机废气(VOCs)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在有机废气(VOCs)排放口装有在线监测系统(FID)实时监测排放数值;对于颗粒物、焊接烟尘等,采用滤芯过滤工艺除尘,达标后高空排放;生产工艺中需加温的设施采用天燃气燃烧器,通过三元体内循环工艺,使天燃气高效燃烧,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9、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废气排放及治理:涂装废气采用水璇+活性炭吸附装置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等大气污染物,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公司共有6套水璇式+活性炭吸附装置;涂装烘干废气采用催化燃烧装置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等大气污染物,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公司共有3套催化燃烧装置;原子灰打磨室,玻璃钢打磨室,中途打磨室采用底部排风通道及送风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工艺控制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收集后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后的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公司共有8套布袋除尘装置;补漆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控制控制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公司共有8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排放及治理:公司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淋雨试验废水及涂装循环废水三部分,其中淋雨试验废水每半年排放一次,涂装循环废水每季度排放一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混合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五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污水处理站主要采用隔油+UASB厌氧+生物接触氧化工艺。
噪声治理:对高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
固废治理: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纸皮、纸箱等一般性固体废物及漆渣、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其中漆渣等危险废物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2)运行情况
2018年全年公司环保设备设施持续、可靠、稳定运行,定期开展污染物监测,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排放标准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10、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加强车间内的换气排风,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加强车间内的换气排风,同时经过车间阻隔,基本落于车间内部;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道并由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接管城东污水处理厂之前,经过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符合外排标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高性能的设备,对这些噪声源头采取基础建筑、围墙阻隔、绿化阻隔等措施;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废切屑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马鞍山市关东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1、重庆旭福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水污染:利用盈田?两江工谷标准厂房项目现有的2#生化池处理后排放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厂区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12、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于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处理,不造成二次污染。
13、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废水:各类废水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均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废水从总排 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过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清水河,并在总排口设置明显标识牌。
2)废气:焊锡烟通过各区域上方等焊接设备自带排风系统收集,最后汇总一个20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后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噪声:合理布置声源;选型上采用低噪音设备;噪声设备大部分按装在密闭厂房;进化排风系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合法合规。该项目于2016年9月取得福清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
2、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PDP玻璃基板项目》《年产1000万平米高强超薄显示用盖板玻璃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环评批复, 2015年和2017年两个项目分别通过了环评验收。我公司在2017年12年取得了新版排污许可证,2018年严格按照新版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排污和各项环境管理。
3、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一期工程环评:2009年8月16日河南省环保厅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审【2009】295号),2011年2月24日河南省环保厅通过《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豫环评验【2011】12号)。
二期工程环评:2010年11月2日河南省环保厅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平方米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审【2010】251号),2014年2月28日河南省环保厅通过《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平方米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豫环审【2014】77号)。
4、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2月已获得批复,并于2018年3月完成后加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
5、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间 | 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2011年11月 |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显示屏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2011年12月 |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环评函[2011]1283号《关于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显示屏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
2012年3月 |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出《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平板显示屏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
2012年3月 |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环评函[2012]298号《关于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对该项目的变更环评进行了批复。 |
2014年4月 | 安徽省环保厅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阶段性试生产的函》(皖环函[2014]472号)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阶段性试生产。 |
2015年6月 | 通过1-4线G6液晶(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
2017年10月 | 通过5-8线G6液晶(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
2018年12月 | 通过9-10线G6液晶(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
6、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2015年7月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目前正在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作业,2019年2月份完成环评三同时验收专家评审,三同时验收报告编制中,预计2019年3月底完成公示,整体验收部分目前因危废问题(废显影液、高浓度含氮浓缩废液目前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不符,需要依照环评报告书要求执行委外处置,并保存记录)无法向环保局递交验收资料,目前已提交废显影液、高浓度含氮浓缩废液委外处置请购申请,采购执行合同谈判中,预计4月份完成委外处置执行。
7、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60万片大尺寸Micro-LED级蓝宝石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已取得扬中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件号:扬环审[2018]64号。
8、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合法合规。该项目于2009年1月取得上海市闵行区环境保护局(闵环保管许验[2009]041号)的竣工验收批复。
9、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南宁源正全铝车身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项目于2015年10月22日获得广西区环保厅环评批复,环评审批文号桂环审[2015]175号,2018年3月27日该项目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文号桂环审[2018]45号。
10、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1)项目建设前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芜湖市环保局备案 (文号:环函【2013】156号)。2)通过芜湖市环保局验收(文号:环验【2016】190号)。
11、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吴环建{2013}632号
12、重庆旭福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渝(两江)环准[2018]090号
13、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渝(两江)环准{2017}240号
14、合肥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肥东建审字{2016}248号
15、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郫发项目2011-119号)、环境标准请示(郫环2011-88号)、环境标准批复(成环建复2011-204号)、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成环建评2009-406)等文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了企业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相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2、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存在天然气、氢气、液化石油气、柴油等风险物质,因此在2015年12月组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绵阳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2019年,我公司将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向绵阳市环保局申请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和备案。
3、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有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废水排放环境异常应急预案,放射辐射源应急预案,废气排放异常应急预案。
4、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公司环境应急预案健全,主要包括:厂区内危险废物储存装置发生泄漏、天燃气及柴油泄漏、火灾、爆炸事故衍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噪声、配料粉尘、危险化学品流出、辐射源泄漏所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和其他不可抗拒力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
5、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要求,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结合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阐述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工作处置措施,是指导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准则。该预案于2015年11月上报至芜湖市环保局备案(备案号:340207-2015-016-L),满三年后,已按要求于2018年9月再次上报至芜湖市环保局备案(备案号:340207-2018-044-L)。
6、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2018年7月完成环境应急预案报告,8月完成专家评审及终版报告修正,9月14日取得应急预案备案批复。
7、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委托第三方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应急预案标号:
JSJX-YA-2017001,应急预案版本号:2017第(1)版。
8、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的《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环保备案(备案号:3102212018043),
并定期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了企业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相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9、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公司委托广西高标监测有限公司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8月1月21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组评审,2018年5月22日在邕宁区环保局完成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450109-2018-0002-M。
10、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旭福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子公司已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并对全员进行了培训,应急预案小组人员进行公示。
11、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坚持“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环境体系,制定环境管理制定,明确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对环境风险进行分析,进行公众参与形式进意见收集,完全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1、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要求对公司废水每月进行一次检测、对公司噪声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测,并每月及时登入自行监测网站上传检测结果等数据信息。
2、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管理要求,公司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公司安装了一台烟气在线分析仪对窑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进行了在线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到国家环保平台。对无法进行在线监测的烟气黑度、氯化氢、氟化物、配料颗粒物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季度进行了手工监测。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氨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半年进行了手工监测。所有监测数据均上传到全国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
3、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有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每月人工对废气进行检测一次,每年委外检测一次;废水有在线监测系统,每天人工对废水检测一次,每年委外检测一次。
4、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1)加强固废、危废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建立台账,严格控制废物去向,按国家标准处置废物。2)废水站设有污水在线监测加药设备,实时监测废水pH值;每天早晚人工监测总排污口废水pH值,确保废水排放达标。
5、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设有1套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并对101厂房与202厂房各配备1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市环境监测平台。另外,公司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公司厂区环境进行季度和年度监测,要求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报告。监测项目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及噪声监测,公司根据监测结果来判断相关环境指标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截止目前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未出现超标现象。
6、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废水排放口设置COD、TP、氨氮及流量自动监控设备,在线监控设备均与环保局联网,实时监控废水排放状况,确保达标排放;各废气处理系统除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均设置自动监控措施,实时监控处理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废气排放检测,确保达标排放。有机废气处理系统目前无自动监控系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目前设备负责单位正编制自控改善方案,在此期间值班人员进行定期现场巡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硬件设施: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站,除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的PH实时监测设备外,还在排污管道上安装PH实时监测2套,COD在线监测1套,超标停排PLC系统1套,污水治理实时数据传输系统1套。软件设施: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对废水、废气治理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委托实时监测设备维保单位对环保设备进行定期维保、校验。
8、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委托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按要求对废水、废气、噪声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测,定期登录环保普查平台、环境统计业务系统上传检测结果等数据信息。
9、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正在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开展排放许可证申领工作及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编制。
10、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因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与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一个园区内,且园区内雨污水管道由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管理,环境自行检测方案,公司会定期进行噪声检测、废水检测由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监管。
11、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旭福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加强项目“三同时”的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建设。2)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引起的环境污染。3)加强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4)每年进行生活污水排放检测,安排第三方进行噪声、车间环境检测。
12、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因公司无独立污水处理站,有管委会统一协助处理,关于废气及噪音无独立监测设备设施,平时采用手动仪器进行监测。
2)委托监测:因公司不具备专业监测废气及噪音,外请资质检测公司(四川九合评价公司)进行年度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出具书面检测报告,进行系统及管委会备案。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1、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网址:
http://wryfb.fjemc.org.cn/page0.aspx?id=CLDICBRK-37EH-9PYO-8M63-F288U13S89W8
2)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验收信息公开网址: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
2、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在环境信用评价评价网站对公司环保行政许可手续的取得,排污信息,固废管理,环境风险,监测信息进行了公示。
3、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河南省环境信息公开系统。
4、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平台,网址为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
5、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情况在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进行公示。
2)利用微信公众号对公司相关环保信息进行公示。
6、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目前正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报告及验收检测数据厂商编制中,完成后预计3月底将在中国昆山网站上进行公示。
7、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蓝宝石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表全本公示网址:http://www.212200.com
8、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在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公司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生产经营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原辅料用量等基本信息、公开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保数据污染。
9、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2月已对工作场所进行危害因素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噪音、苯、甲苯、二甲苯、粉尘、锡及其化合物。公司投入大量资金,采用先进的处理系统对废水、废气、噪音及风险治理,表明公司对环境保护的重视,这与公司的绿色环保产业形象是吻合的。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危废污染物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处置方式 | 贮存场所 | 产生分布情况 | 执行标准 | 2018年产生量(吨) | 处置量(吨) | 库存量(吨)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900-252-12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 | 危废暂存间 | 涂装车间、总装车间、调试车间 | / | 21.66 | 23 | 15 |
900-252-12 | 5.87 | 5.31 | 2.74 | |||||
900-014-13 | 6.6 | 4.8 | 4.85 | |||||
900-041-49 | 40.21 | 43.12 | 1.89 | |||||
900-041-49 | 1.3 | 0 | 1.3 | |||||
900-218-08 | 0.4 | 0 | 0.4 | |||||
900-041-49 | 5.55 | 0 | 5.55 | |||||
900-041-49 | 2.25 | 0 | 2.25 |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85,624,525 | 24.18% | -769,529,722 | -769,529,722 | 616,094,803 | 10.75%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0,389,095 | 1.05% | -60,389,095 | -60,389,095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325,235,430 | 23.13% | -709,140,627 | -709,140,627 | 616,094,803 | 10.75%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323,974,680 | 23.11% | -709,140,627 | -709,140,627 | 614,834,053 | 10.7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60,750 | 0.02% | 1,260,750 | 0.02%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44,625,593 | 75.82% | 769,529,722 | 769,529,722 | 5,114,155,315 | 89.2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094,625,592 | 71.46% | 769,529,722 | 769,529,722 | 4,864,155,314 | 84.8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250,000,001 | 4.36% | 250,000,001 | 4.36% | |||||
三、股份总数 | 5,730,250,118 | 100.00% | 5,730,250,118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791,889,488 | 439,882,697 | 352,006,791 |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18年12月19日439,882,697股解除限售;2020年11月30日106,326,446股解除限售;2020年12月29日245,680,345股解除限售。 |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 72,639,296 | 72,639,296 | 0 |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18年12月19日 | |
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 | 43,988,269 | 43,988,269 | 0 |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18年12月19日 | |
北京英飞海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9,325,513 | 29,325,513 | 0 |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18年12月19日 | |
上海长江财富资产-招商银行-长江财富-东旭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8,005,865 | 8,005,865 | 0 |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18年12月19日 | |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62,626,262 | 262,626,262 | 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2020年11月30日 | ||
民生加银基金-平安银行-大业信托-大业信托·增利2号单一资金信托 | 97,192,224 | 97,192,224 | 0 | 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2018年12月29日 | |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大业信托-大业信托·增利3号单一资金计划 | 62,095,032 | 62,095,032 | 0 | 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2018年12月29日 | |
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380,165 | 11,380,165 | 0 | 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2018年12月29日 |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5,020,661 | 5,020,661 | 0 | 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2018年12月29日 | |
40位股权激励获授股东 | 1,260,750 | 1,260,750 | 股权激励及高管锁定股 | 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后回购注销或未达解锁条件回购注销 |
9位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东 | 201,000 | 201,000 |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东 | 待相关股东委托公司办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业务时 | ||
合计 | 1,385,624,525 | 769,529,722 | 0 | 616,094,803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50,362(其中A股333148户;B股17214户)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57,654(其中A股340582户;B股17072户)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上一月末表决权回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97% | 915,064,091 | 352,006,791 | 563,057,300 | 质押 | 799,643,042 |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80% | 332,382,171 | 332,382,171 | 质押 | 153,520,000 | ||||||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8% | 262,626,262 | 262,626,262 | 0 | 质押 | 80,240,722 | |||||
民生加银基金-平安银行-大业信托-大业信托·增利2号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1.70% | 97,192,224 | 97,192,224 |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5% | 83,341,345 | 83,341,345 |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27% | 72,639,296 | 72,639,296 | ||||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大业信托-大业信托·增利3号单一资金计划 | 其他 | 1.08% | 62,095,032 | 62,095,032 | ||||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7% | 61,165,682 | 61,165,682 | 质押 | 55,265,682 |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东旭光电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 其他 | 0.92% | 52,555,280 | 52,555,280 | ||||
国寿安保基金-渤海银行-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托·至诚192号东旭光电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85% | 48,619,336 | 48,619,336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加注3) | 前十大股东中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国寿安保基金-渤海银行-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托·至诚192号东旭光电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因参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认购,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时间12个月,即2016年8月26日至2017年8月25日。前十大股东中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平安银行-大业信托-大业信托?增利2号单一资金信托、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大业信托-大业信托?增利3号单一资金计划因参与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股份认购,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股份限售时间36个月,即2017年11月30日-2020年11月29日;民生加银基金-平安银行-大业信托-大业信托?增利2号单一资金信托、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大业信托-大业信托?增利3号单一资金计划所持股份限售期12个月,即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2月28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说明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东旭集团与宝石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余8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63,05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3,057,300 |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32,382,171 | 人民币普通股 | 332,382,171 | |||||
民生加银基金-平安银行-大业信托-大业信托·增利2号单一资金信托 | 97,192,224 | 人民币普通股 | 97,192,224 | |||||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83,341,345 | 人民币普通股 | 83,341,345 |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 72,639,296 | 人民币普通股 | 72,639,296 |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大业信托-大业信托·增利3号单一资金计划 | 62,095,032 | 人民币普通股 | 62,095,032 |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1,165,682 | 人民币普通股 | 61,165,682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东旭光电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 52,555,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555,280 |
国寿安保基金-渤海银行-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托·至诚192号东旭光电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48,619,336 | 人民币普通股 | 48,619,336 |
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 | 43,988,269 | 人民币普通股 | 43,988,269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前10名股东中的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李兆廷 | 2004年11月05日 | 91130100768130363K | 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资;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各类非标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制定;研磨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零部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机电设备(以上不含需前置许可项目)的安装,工程咨询。(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持有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东旭蓝天,股票代码:000040)股份57,968.2614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8.99%。2、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嘉麟杰,股票代码:002468)3,574.88万股股票,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30%;通过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嘉麟杰16,319万股股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9.61%;同时通过受托行使投票权的方式拥有嘉麟杰2,535万股股票对应的投票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05%;东旭集团合计拥有嘉麟杰22,429万股股票对应的投票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6.96%。实际控制人姓名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兆廷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李兆廷先生,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历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持有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东旭蓝天,股票代码:000040)股份57968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8.99%。2、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嘉麟杰,股票代码:002468)3,574.88万股股票,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30%;通过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嘉麟杰16,319万股股票,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9.61%;同时通过受托行使投票权的方式拥有嘉麟杰2,535万股股票对应的投票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05%;东旭集团合计拥有嘉麟杰22,429万股股票对应的投票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6.96%。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王立鹏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1 | 2018年08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
张双才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7 | 2013年07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
鲁桂华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0 | 2014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韩志国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5 | 2016年07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郭轩 | 董事 | 现任 | 男 | 53 | 2018年08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周永杰 | 董事 | 现任 | 男 | 38 | 2018年08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王中 | 董事 | 现任 | 女 | 42 | 2018年08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郭春林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39 | 2016年07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徐玲智 | 监事 | 现任 | 女 | 52 | 2016年07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陈德伟 | 监事 | 现任 | 男 | 55 | 2016年07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谢居文 | 监事 | 现任 | 男 | 41 | 2016年07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万欢欢 | 监事 | 现任 | 女 | 33 | 2016年07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龚昕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39 | 2015年04月20日 | 100,000 | 0 | 0 | 0 | 100,000 | |
冯秋菊 | 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41 | 2018年07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
王建强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3 | 2016年07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刘文泰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8 | 2016年07月28日 | 125,000 | 0 | 0 | 0 | 125,000 | |
王俊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4 | 2016年07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李兆廷 | 董事长 | 离任 | 男 | 53 | 2011年11月30日 | 2018年04月25日 | |||||
武吉伟 | 董事长 | 离任 | 男 | 48 | 2018年04月25日 | 2018年08月03日 | |||||
黄锦亮 | 财务总监 | 离任 | 男 | 39 | 2017年04月28日 | 2018年07月27日 | |||||
王忠辉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41 | 2016年07月28日 | 2018年12月21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225,000 | 0 | 0 | 0 | 225,000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李兆廷 | 董事长 | 离任 | 2018年04月25日 | 工作变动。 |
武吉伟 | 董事长 | 离任 | 2018年08月03日 | 个人原因。 |
黄锦亮 | 财务总监 | 离任 | 2018年07月27日 | 工作变动。 |
龚昕 | 董事 | 任免 | 2018年08月03日 | 公司人才战略调整。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1. 王立鹏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天津大学硕士学历。1989年参加工作,曾任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
子枪厂厂长、石家庄宝东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 郭轩先生,中国国籍,1966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石家庄拖拉机厂副总经理,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裁,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本公司董事。3. 周永杰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参加工作,曾任北京城建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兼办公室主任、海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兼办公室主任,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长办公室主任。4. 王中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中国科学院硕士学历。1999年10月参加工作,1998年4月加入中共共产党,曾任北
京华旗资讯(爱国者)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国美在线人力资源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行政总监,(国美)
北京大中人力行政总监,(国美)中关村科技集团人力资源行政总监。现任东旭集团高级副总裁兼任东旭资本常务副总
裁。5. 张双才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1年,管理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民主建国会会员,曾任保定市政协常委、河北
省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现为河北省十二届政协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成本研究会理
事,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现任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世界经济专业博士生导师、会计学及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生
导师、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6. 鲁桂华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5月生,会计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和博士生
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天津商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7. 韩志国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师、河北正晨律
师事务所律师、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8. 郭春林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法学本科学历,2004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任教中国传媒
大学。2007月10月加盟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监事。9. 徐玲智女士,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会计学本科学历,1988年参加工作,2006年加盟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现任东旭集
团有限公司董办本部风控中心总经理、监事。10. 陈德伟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监事。11. 谢居文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北京工业大学项目管理专业,曾任北人集团技术研发工程师、项
目主管、北人集团折页机分公司项目主管等职,现任公司综合办公室项目经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2. 万欢欢女士,中国国籍,1985年7月出生,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中铁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江苏华
星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经理、深圳君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专员,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审核经理及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13. 王建强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大学学历,毕业于河北科技大学机械专业,曾就职于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曾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第8.5代玻璃基板项目公司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
总经理。14. 刘文泰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间设备主
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液晶玻璃研究所所长、热工事业部总经理,东旭集团副总裁兼采购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
责公司装备及技术服务业务。15. 王俊明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北京交通大学硕士,曾任河南安飞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州旭飞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6. 龚昕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79年,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投行部项目经理、董
事长助理、副总经理等职 务。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17. 冯秋菊女士,中国国籍,1977年8月出生,湖南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绿冠草业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旭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财务风
险管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郭轩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副总裁 | 是 | ||
周永杰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副总裁 | 是 | ||
王中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副总裁 | 是 | ||
郭春林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是 | ||
徐玲智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董办本部风控中心总经理、监事 | 是 | ||
陈德伟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监事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立鹏 |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王立鹏 |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 | 董事长 | 否 | ||
王立鹏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 | 董事长 | 否 | ||
王立鹏 | 石家庄宝东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
张双才 |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张双才 |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否 |
张双才 | 河北涞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张双才 |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张双才 | 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否 | ||
鲁桂华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鲁桂华 |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鲁桂华 |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否 | ||
韩志国 |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否 | ||
郭轩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
郭轩 | 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轩 |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否 | ||
郭轩 | 河北旭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否 | ||
郭轩 | 石家庄东旭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轩 | 天津旭日中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否 | ||
郭轩 |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郭轩 | 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轩 | 中大诚信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郭轩 | 东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否 | ||
郭轩 | 东旭如皋高端智能制造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郭轩 | 成都泰轶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轩 | 石家庄东旭医药设备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轩 | 广东东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轩 | 远安东旭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周永杰 | 惠州市东旭大湾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周永杰 | 深圳市旭恒东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否 | ||
周永杰 | 惠州市旭宏弘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否 | ||
周永杰 | 惠州市旭昶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否 | ||
周永杰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是 | ||
王中 | 北京东旭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常务副总裁 | 否 | ||
王中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高级副总裁 | 否 | ||
郭春林 | 北京兴华丰商贸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华融金属表面处理(安平)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郭春林 | 日照东旭国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澧县旭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山西国山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广东东旭泰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东旭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郭春林 | 旭袖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宝丰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嫩江县量子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塔河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鄂州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白水旭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山西旭晖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陆丰旭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东营基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东营市河口区旭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东营市旭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克什克腾旗旭腾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清水河县旭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黎城县旭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易县易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平山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长岭县吉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乌兰县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鲁山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鲁山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淮阳县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淮阳县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东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郭春林 | 蕲春县旭春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河南泰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宣化县晟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武汉泰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郭春林 | 山丹县丹旭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唐山曹妃甸旭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平凉量子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湖南东旭泰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山东东阿晟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宜兴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湖北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涡阳旭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营口市旭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岳西旭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民乐众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张家口昊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保定天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会理弘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高台辉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黄梅国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进贤量子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海南东旭泰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安徽省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成都旭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平定量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广水市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贵溪量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濮阳县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临朐晟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黄梅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鄂尔多斯市旭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共和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绵阳旭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攸县旭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扎鲁特旗通宝蓝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仙桃泰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曲阳县正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郭春林 | 武安市焱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涞源县旭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茶陵县旭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凤阳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杞县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郭春林 | 宣化县晟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北京柯林斯贝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北京旭丰置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北京纳了得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北京云智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河北旭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大连旭昶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武汉中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东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汇银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石家庄金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重庆旭福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徐玲智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陈德伟 | 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否 | ||
陈德伟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是 | ||
万欢欢 |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建强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建强 | 通辽旭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建强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建强 | 武汉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建强 | 牡丹江旭阳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建强 | 锦州旭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建强 | 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否 |
王建强 |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王建强 | 安徽旭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否 | ||
王建强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王建强 | 福州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否 | ||
王建强 | 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王建强 | 大连四海达通导设备有限公司 | 经理 | 否 | ||
王建强 | 江苏东旭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否 | ||
王建强 | 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王建强 | 浙江旭恒甬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否 | ||
王建强 | 重庆旭福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刘文泰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刘文泰 | 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俊明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否 | ||
王俊明 |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工资管理制度确定。2018年度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税前实发报酬总额)均依据公司岗位职责、绩效考核以及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关薪酬管理和等级标准相关规定进行发放。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按月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立鹏 | 董事长 | 男 | 51 | 现任 | 142.56 | 否 |
张双才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现任 | 5 | 否 |
鲁桂华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现任 | 5 | 否 |
韩志国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现任 | 5 | 否 |
郭轩 | 董事 | 男 | 52 | 现任 | 是 | |
周永杰 | 董事 | 男 | 37 | 现任 | 是 | |
王中 | 董事 | 女 | 42 | 现任 | 是 | |
郭春林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8 | 现任 | 是 |
徐玲智 | 监事 | 女 | 51 | 现任 | 是 | |
陈德伟 | 监事 | 男 | 54 | 现任 | 是 | |
谢居文 | 监事 | 男 | 41 | 现任 | 39 | 否 |
万欢欢 | 监事 | 女 | 33 | 现任 | 36.72 | 否 |
龚昕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9 | 现任 | 126 | 否 |
冯秋菊 | 财务总监 | 女 | 41 | 现任 | 72 | 否 |
王建强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现任 | 99 | 否 |
刘文泰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现任 | 84 | 否 |
王俊明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现任 | 73.2 | 否 |
李兆廷 | 董事长 | 男 | 53 | 离任 | 是 | |
武吉伟 | 董事长 | 男 | 47 | 离任 | 是 | |
黄锦亮 | 财务总监 | 男 | 39 | 离任 | 否 | |
王忠辉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离任 | 130 | 否 |
合计 | -- | -- | -- | -- | 817.48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4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8,46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8,60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8,60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689 |
销售人员 | 934 |
技术人员 | 3,563 |
财务人员 | 259 |
行政人员 | 1,161 |
合计 | 8,60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8 |
硕士 | 264 |
本科 | 2,891 |
专科及以下 | 5,443 |
合计 | 8,606 |
2、薪酬政策
公司本着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员工具有保障激励作用的原则,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坚持“薪酬与岗位价值紧密相关,薪酬与员工业绩紧密相关,薪酬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变化相契合”。坚持“高职责、高绩效、高薪酬”的三高原则,坚持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倾斜的理念,坚持短、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主要包括薪酬(年薪)和利润分享,中期激励主要包括认购股权和期权,长期激励主要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及合伙人机制。
3、培训计划
1、新员工入职培训:每月集中1期,员工专业类学习人均培训学时不低于2小时。
2、管理干部队伍(领导力)培养:基于不同领导层级及预期目标,提供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培训,提升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经营理念,提升中层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3、专业人才队伍(专业力)培养:提供员工专业类学习培训,人均培训学时每月不低于2小时。创建“东旭大学堂“”学习驿站“。
4、绩效改进(专项提升)培养:基于管理、专业双通道,提供分通道、分人群的系统培训,储备干部人才,帮助集团绩效达成,助推战略落地。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诚信经营,合规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及时、准确。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组织机构的完整、独立、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公司核心治理架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形成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公司各机构与部门间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有效保证公司治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和“透明度”,全力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2018年共计召开10次会议,其中1次为年度股东大会,9次为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报告期内共召开27次董事会,审议了121个议案;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召开了8次会议;监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3次会议。上述会议的召开全部严格遵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合法合规,决议全部合法有效,为公司的高速发展起到了核心作用。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行为规范,不存在越过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方面能够做到“五分开”。
1、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且未在控股股东单位领取报酬和担任职务。
2、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开立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会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
3、资产方面:公司资产产权清晰、完整,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体系及配套设施,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偿占用、挪用公司资产的现象。
4、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均依照法定程序参与公司决策,未影响本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5、业务方面:公司自主独立经营,业务结构完整,并拥有独立的生产、销售、财务系统,依照法定经营范围独立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不存在由大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和干预供应及销售的情况,与大股东之间保持着各自的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1.88% | 2018年01月26日 | 2018年01月27日 | 公告编号:2018--011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1.95% | 2018年03月26日 | 2018年03月27日 | 公告编号:2018--028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1.96% | 2018年04月25日 | 2018年04月26日 | 公告编号:2018--05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2.66% | 2018年05月10日 | 2018年05月11日 | 公告编号:2018--059《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2.73% | 2018年06月28日 | 2018年06月29日 | 公告编号:2018--087《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1.99% | 2018年07月30日 | 2018年07月31日 | 公告编号:2018--100《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7.68% | 2018年08月20日 | 2018年08月21日 | 公告编号:2018--117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1.87% | 2018年11月15日 | 2018年11月16日 | 公告编号:2018--13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
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1.92% | 2018年12月10日 | 2018年12月11日 | 公告编号:2018--147《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
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1.93% | 2018年12月25日 | 2019年12月26日 | 公告编号:2018--155《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张双才 | 27 | 27 | 0 | 0 | 0 | 否 | 10 |
鲁桂华 | 27 | 27 | 0 | 0 | 0 | 否 | 10 |
韩志国 | 27 | 27 | 0 | 0 | 0 | 否 | 10 |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 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 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发展决策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就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年度内对外担保情况、续聘年度财务及内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增补董事、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增持承诺主体变更、募集资金使用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公司高管变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对公司增补董事候选人、新聘财务总监候选人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津贴)进行审查并出具结论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
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主要对公司年度审计和审计部工作进行了沟通、监督和核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业务约定书、风险和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及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由其审定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年公司战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2018年度战略发展规划进行了充分讨论。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 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逐步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激励机制,建立了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体系,成立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2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9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定性标准,即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可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 |
于以下因素:(1)相关资产或负债易于发生损失或舞弊的可能性: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取决于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账户或列报发生错报的可能性的大小;(2)所涉及的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的性质:是否与一个或多个财务报表认定直接相关;(3)评价补偿性控制是否能够弥补控制缺陷,考虑补偿性控制是否能够有足够的精确度以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可能发生的重大错报;(4)是否足以引起负责监督企业财务报告的人员的关注:a.控制缺陷在去年已存在并被确认为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b.控制缺陷存在于企业新兴业务或高风险业务中;c.控制缺陷存在于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的领域中,如特殊组成部分或敏感业务;(5)控制缺陷之间的相互作用:对同一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或内部控制要素产生影响的各项控制缺陷,组合起来是否构成重大缺陷;(6)控制缺陷在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如果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将导致审慎的管理人员在执行工作时,认为自身无法合理保证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记录交易,应当将这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视为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下列迹象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1)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程度的舞弊;(2)企业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3)企业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企业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企业内部控制环境无效;(6)对预算的重大偏离;(7)被监管机构处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8)企业出现重大损失;(9)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上限;(10)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比如影响了盈亏结果;(11)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 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确定。以下迹象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1)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2)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比如“三重一大”决策程序;(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4)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纷纷流失;(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1)盈利情况下:①单项缺陷 a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认定为重大缺陷;b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但是达到或超过0.5%,认定为重要缺陷;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②影响同一个重要会计科目或披露事项的多个缺陷的汇总 a汇总后的影响水平达到或超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1)公司内部控制缺陷问题 ①单项缺陷 a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认定为重大缺陷;b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但是达到或超过0.05%,认定为重要 |
过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认定为重大缺陷;b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但是达到或超过0.5%,认定为重要缺陷;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2)亏损情况下 ①单项缺陷 a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认定为重大缺陷;b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但是达到或超过0.05%,认定为重要缺陷;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②影响同一个重要会计科目或披露事项的多个缺陷的汇总 如果多项控制缺陷影响财务报表的同一账户或列报,错报发生的概率会增加。在存在多项控制缺陷时,即使这些缺陷从单项看不重要,但组合起来也可能构成重大缺陷。因此,对同一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或内部控制要素产生影响的各种控制缺陷,要考虑汇总起来是否构成重大缺陷。a汇总后的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认定为重大缺陷;b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但是达到或超过0.05%,认定为重要缺陷;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 缺陷;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②影响同一个重要会计科目或披露事项的多个缺陷的汇总 a汇总后的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认定为重大缺陷;b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但是达到或超过0.05%,认定为重要缺陷;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2)个人舞弊等内部控制缺陷问题参照公司廉洁管理相关规定,缺陷认定等级一般缺陷100万元以下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东旭光电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缺陷认定等级重要缺陷100万元(含100万元)-1000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东旭光电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缺陷认定等级重大缺陷1000万元及以上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东旭光电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105014号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东旭光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东旭光电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19年4月29日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29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 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 □ 否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 15东旭债 | 112243 | 2015年05月19日 | 2020年05月19日 | 95,200 | 6.68%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本期按时足额支付第一期债券利息60,000,000.00元。 | ||||||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 | 公司将“15东旭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6.00%,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由6.00%上调至6.8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内(2018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18日)固定不变。报告期内,“15东旭债”回售申报数量439,573张、回售金额46,594,738.00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9,560,427张。 |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债券受托管理人: | ||||||||
名称 |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 联系人 | 石建华、严向军 | 联系人电话 | 020-88836999 | |
报告期内对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的资信评级机构: | ||||||||
名称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 |||||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变更的原因、履行的程序、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等(如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 |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说明书》 |
序 | 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
年末余额(万元) | 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正常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
四、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2018年6月14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根据公司2017年年报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960号,通过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确定此次评级结果为长期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详见公司2018年6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跟踪评级公告》)。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在公司公告2018年年报后2个月内对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五、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偿债计划(一)利息的支付1、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款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次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5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5月19日。
2、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予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其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1、本次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金兑付日为2020年5月19日,若投资者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2018年5月19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本次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偿债保障措施
(一)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公司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债券利息和本金兑付日之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债券兑付工作小组,包括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专门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试点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作用
公司按照《试点办法》的要求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聘请广州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之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
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四)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按照《募集说明书》并根据与登记托管机构的约定将到期的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2)预计不能或实际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本次公司债券的利息和/或本金;(3)订立可能对如期偿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对外担保合同或其他重大合同;(4)发生或者预计将发生超过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5)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或其他涉及公司主体变更的情形;(6)发生标的金额超过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仲裁或诉讼;(7)拟进行标的金额超过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资产或债务处置;(8)拟变更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9)未履行或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0)指定的负责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发生变化;(11)本次债券被暂停交易;(12)其他可能对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构成重大影响的或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承诺
根据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于2014年11月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时,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
六、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受托管理人对公司的资信状况进行了持续关注,于2018年5月10日、2018年8月9日分别发表东旭光电2015年公司债券2017年度受托管理报告,及东旭光电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临时报告(关于董事及董事长变更),并于2018年12月到公司进行了现场走访,查看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期变动率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489,789.49 | 444,259.47 | 10.25% |
流动比率 | 167.08% | 223.56% | -56.48% |
资产负债率 | 53.95% | 53.11% | 0.84% |
速动比率 | 131.58% | 177.08% | -45.50%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2.51% | 12.19% | 0.32% |
利息保障倍数 | 36.79 | 22.23 | 65.50%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61 | 2.26 | -28.76%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73 | 3.43 | 8.75%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 适用 □ 不适用流动比率下降56.48%,主要短期借款本期期末与上期期末相比增加26亿元所致。利息保障倍数大幅提高是由于本期业绩向好。速动比率的大幅下降也是短期借款大幅增加26亿元所致。现金利息保障倍数下降主要是经营活动回款能力相比2017年同期下降。
九、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1.本报告期内发行债券付息兑付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6年9月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7.00亿元中期票据。2016年9月2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2016年中期票据47.00亿分2期,其中:
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为(3+2)年期和5年期两个品种,规模合计30.00亿元;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为(3+2)年期和5年期两个品种,规模合计17.00亿元。均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报告期内尚未到付息期,计提利息224,280,000.00元。2.以前年度发行未到期债券付息兑付情况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63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2016年按时足额支付第一期债券利息60,000,000.00元,2018年按时支付第二期债券利息43,957,300.00元。
十、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本期长短期借款余额共计11,102,696,251.33元,较2017年末增加605,143,618.36元,主要为满足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需要,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银行贷款要求合规使用资金,按时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本息。
十一、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使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情况,且公司严格履行了债券募集资金将不会直接、间接地投资房地产开发业务,不会用于增加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的资本金或对其借款的承诺。
十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无
十三、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 是 √ 否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19年04月2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2019)第105028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齐正华、孟晓光 |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2019)第105028号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旭光电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旭光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营业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8,附注七、52”东旭光电公司2018年度确认的营业收入2,821,170.00万元,本期较2017年度增长63.29%,营业收入分为建造合同收入和产品销售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东旭光电公司在相关项目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以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预算合同预计总成本涉及重大的会计估计和判断,该估计和判断受现有经验及对未来市场判断的影响,管理层对预计总成本估计和判断的合理性对东旭光电公司相关项目收入的确认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产品销售收入占东旭光电公司营
业收入比重较大;
因此,我们将确认建造合同预计成本以及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1)对于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复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一贯执行;
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东旭光电公司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重大销售合同、销售发票、运输单、客户验收单、出口报关单等文件,对重要的客户进行函证、走访,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发生;
对东旭光电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核对运输单、客户验收单等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2)对于建造合同预计成本,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项目合同预算编制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采用抽样方式,将已完工项目实际发生的总成本与管理层作出的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是否存在异常的差异,以判断管理层是否有效的对合同预算进行动态管理;
对未完工项目的预计总成本与同类已完工项目的历史实际成本进行对比分析,评估管理层做出此项会计估计的经验和能力;
采取抽样方式,对东旭光电公司预计总成本的编制依据进行核对,评估预计总成本的合理性;
取得公司收入计算明细表,执行重新计算程序,以确定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二)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2、附注七、22”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东旭光电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商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83,567.26万元,其中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为人民币1,016.34万元。管理层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例如对资产组预计未来可产生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估计),该等估计受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评估商誉的可收回价值产生很大影响。因收购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金额为244,362.74万元,因该金额巨大,占合并报表商誉85.87%,因此,我们将收购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的减值测算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并测试了东旭光电公司对商誉减值评估的内部控制;
(2)复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了解资产组的历史业绩情况及发展规划,以及宏观经济和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评价管理层估计资产可收回价值时采用的假设和方法;评价和测试东旭光电在评估商誉于2018年12月31日是否减值时的假设、估值方法,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确定,现金流量预测及所使用的其他数据和参数,我们也对其他重要参数进行了评估,包括销售增长率、产量、生产成本、营业费用和折现率等;
(3)评价资产评估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客观性及独立性,查阅评估报告的评估技术说明、分析评估取值和计算公式是否合理、复核计算评估数据。同时对评估师进行访谈,访谈内容包括出具的评估报告的目的和范围、其独立性、评估方法选用、评估过程、其主要参数的选取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4)复核东旭光电公司商誉列报是否恰当。
四、其他信息
东旭光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东旭光电公司 2018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 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 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旭光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东旭光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旭光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旭光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旭光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东旭光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使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齐正华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孟晓光
2019年4月29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807,094,397.16 | 27,456,759,768.8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4,852,563,398.56 | 8,411,548,269.26 |
其中:应收票据 | 499,781,503.17 | 538,128,584.84 |
应收账款 | 14,352,781,895.39 | 7,873,419,684.42 |
预付款项 | 5,215,414,219.51 | 2,021,119,950.9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25,991,020.55 | 1,094,347,121.61 |
其中:应收利息 | 56,811,961.67 | 49,456,785.29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510,786,666.85 | 4,909,570,356.36 |
持有待售资产 | 119,355,435.58 | 213,034,435.5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09,360,778.49 | 2,559,947,333.75 |
流动资产合计 | 45,440,565,916.70 | 46,666,327,236.3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43,158,605.30 | 100,000,056.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44,430,815.68 | 143,988,866.91 |
长期股权投资 | 2,174,347,969.22 | 2,130,640,158.90 |
投资性房地产 | 686,993,881.02 | 58,229,439.86 |
固定资产 | 9,634,463,323.77 | 11,379,727,456.13 |
在建工程 | 5,013,941,980.61 | 3,667,972,406.4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46,949,745.14 | 1,001,796,110.02 |
开发支出 | 37,122,235.94 | 15,397,704.97 |
商誉 | 2,835,672,586.90 | 2,587,678,140.99 |
长期待摊费用 | 21,884,204.82 | 26,538,304.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3,094,627.68 | 526,633,526.0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463,496,966.82 | 306,402,939.4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135,556,942.90 | 21,945,005,109.79 |
资产总计 | 72,576,122,859.60 | 68,611,332,346.1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361,106,651.33 | 5,712,826,382.2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0,276,094,132.88 | 5,700,886,719.54 |
预收款项 | 1,402,283,662.37 | 1,655,137,563.6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8,146,977.17 | 207,697,362.25 |
应交税费 | 817,173,127.12 | 294,979,419.96 |
其他应付款 | 2,089,603,676.60 | 2,029,716,039.08 |
其中:应付利息 | 117,554,951.58 | 107,195,147.20 |
应付股利 | 35,000,000.00 | |
应付分保账款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97,392,864.91 | 5,045,608,756.45 |
其他流动负债 | 315,193,128.73 | 227,155,178.97 |
流动负债合计 | 27,196,994,221.11 | 20,874,007,422.0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741,589,600.00 | 5,209,726,250.77 |
应付债券 | 5,630,818,825.32 | 5,665,126,090.52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2,644,309,592.95 | 3,276,308,254.4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99,765,750.04 | 156,421,713.31 |
递延收益 | 676,146,399.31 | 592,290,617.4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192,983.97 | 60,149,328.7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8,000,000.00 | 608,0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955,823,151.59 | 15,568,022,255.20 |
负债合计 | 39,152,817,372.70 | 36,442,029,677.2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730,250,118.00 | 5,730,250,11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786,233,393.78 | 21,979,242,606.60 |
减:库存股 | 4,422,320.00 | 4,422,32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29,175.80 | -4,518.45 |
专项储备 | 12,614,331.35 | 1,983,921.21 |
盈余公积 | 245,507,019.95 | 224,133,824.8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750,977,557.86 | 3,009,860,755.8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521,130,925.14 | 30,941,044,388.04 |
少数股东权益 | 902,174,561.76 | 1,228,258,280.8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3,423,305,486.90 | 32,169,302,668.8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2,576,122,859.60 | 68,611,332,346.16 |
法定代表人:王立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秋菊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飞鹏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732,302,654.23 | 11,224,359,236.3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76,613,926.23 | 24,037,262.59 |
其中:应收票据 | 50,000.00 | 200,000.00 |
应收账款 | 176,563,926.23 | 23,837,262.59 |
预付款项 | 2,008,364.11 | 16,902,375.19 |
其他应收款 | 6,281,675,319.27 | 5,497,581,593.85 |
其中:应收利息 | 7,521,489.86 | 41,868,921.15 |
应收股利 | 500,000,000.00 | 665,000,000.00 |
存货 | 269,759,580.95 | 509,283,364.38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8,973.38 | 1,220,148,973.38 |
流动资产合计 | 16,462,508,818.17 | 18,492,312,805.78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29,500,056.00 | 100,000,056.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504,735,200.89 | 23,020,364,897.17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60,867,244.63 | 44,669,881.93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 9,339,387.26 | 9,687,094.5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9,964,967.85 | 58,105,970.4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81,4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924,406,856.63 | 23,234,209,300.15 |
资产总计 | 43,386,915,674.80 | 41,726,522,105.9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278,000,000.00 | 2,760,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1,500,796.58 | 15,219,920.86 |
预收款项 | 1,991,498.78 | 421,587.90 |
应付职工薪酬 | 4,484,401.86 | 4,061,413.48 |
应交税费 | 17,959,833.09 | 28,150,779.48 |
其他应付款 | 3,656,725,253.66 | 503,617,925.37 |
其中:应付利息 | 97,197,464.99 | 79,827,566.10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33,383,333.28 | 2,769,233,333.3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504,045,117.25 | 6,080,704,960.3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512,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5,630,818,825.32 | 5,665,126,090.52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630,818,825.32 | 7,177,626,090.52 |
负债合计 | 15,134,863,942.57 | 13,258,331,050.9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730,250,118.00 | 5,730,250,11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832,453,907.50 | 21,861,207,672.90 |
减:库存股 | 4,422,320.00 | 4,422,32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26,517,795.62 | 205,144,600.53 |
未分配利润 | 467,252,231.11 | 676,010,983.5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252,051,732.23 | 28,468,191,055.0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3,386,915,674.80 | 41,726,522,105.9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28,211,700,021.12 | 17,276,969,039.03 |
其中:营业收入 | 28,211,700,021.12 | 17,276,969,039.0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817,783,711.68 | 15,436,795,701.80 |
其中:营业成本 | 23,204,078,792.38 | 13,674,487,646.2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税金及附加 | 237,483,799.16 | 94,070,286.07 |
销售费用 | 334,476,301.51 | 209,160,183.73 |
管理费用 | 653,479,277.58 | 393,125,009.94 |
研发费用 | 572,089,634.30 | 256,991,555.91 |
财务费用 | 722,695,173.66 | 753,977,500.45 |
其中:利息费用 | 1,204,287,050.60 | 1,142,316,421.06 |
利息收入 | 506,083,846.24 | 442,489,241.64 |
资产减值损失 | 93,480,733.09 | 54,983,519.46 |
加:其他收益 | 251,303,953.08 | 352,095,131.4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0,925,191.79 | 63,704,853.9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4,366,051.65 | 4,663,254.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15,607.5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27,661,061.82 | 2,255,973,322.66 |
加:营业外收入 | 19,063,270.76 | 3,569,062.38 |
减:营业外支出 | 8,892,705.00 | 2,408,772.8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37,831,627.58 | 2,257,133,612.24 |
减:所得税费用 | 469,003,541.40 | 336,234,590.3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68,828,086.18 | 1,920,899,021.88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68,828,086.18 | 1,920,899,021.88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63,607,505.39 | 1,730,174,564.57 |
少数股东损益 | 105,220,580.79 | 190,724,457.3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2,240.07 | -8,409.93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657.35 | -4,518.4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657.35 | -4,518.45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657.35 | -4,518.45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582.72 | -3,891.48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68,785,846.11 | 1,920,890,611.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63,582,848.04 | 1,730,170,046.1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5,202,998.07 | 190,720,565.83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8 | 0.3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8 | 0.3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1,435,425.33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13,043,965.22元。法定代表人:王立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秋菊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飞鹏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192,196,941.80 | 224,036,245.36 |
减:营业成本 | 152,993,440.70 | 157,850,832.08 |
税金及附加 | 6,644,502.15 | 5,861,889.82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9,463,721.23 | 36,146,618.59 |
研发费用 | 8,322,311.54 | 4,750,475.24 |
财务费用 | 379,774,437.36 | 440,687,806.43 |
其中:利息费用 | 645,866,773.53 | 715,302,441.40 |
利息收入 | 275,451,910.63 | 277,294,157.23 |
资产减值损失 | 10,403,118.18 | 953,612.93 |
加:其他收益 | 5,000.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6,448,607.09 | 728,710,908.3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4,362,875.25 | 4,680,716.6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3,936.5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0,960,081.19 | 306,500,918.63 |
加:营业外收入 | 1,125,858.13 | 3,258.50 |
减:营业外支出 | 212,985.8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1,872,953.49 | 306,504,177.13 |
减:所得税费用 | -61,858,997.38 | -54,393,366.6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3,731,950.87 | 360,897,543.7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3,731,950.87 | 360,897,543.7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
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3,731,950.87 | 360,897,543.7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460,106,952.41 | 16,319,362,118.1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2,117,355.30 | 368,068,395.1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2,750,115.02 | 1,393,784,267.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914,974,422.73 | 18,081,214,780.6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506,440,909.95 | 13,863,864,085.7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48,904,118.69 | 675,531,188.2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74,045,127.91 | 851,129,505.8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7,332,261.66 | 1,437,511,489.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526,722,418.21 | 16,828,036,269.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8,252,004.52 | 1,253,178,511.3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87,107,423.40 | 10,72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623,990.55 | 61,158,304.6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42,541.78 | 4,233.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92,179,613.5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65,561,030.00 | 110,685,142.8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60,814,599.23 | 10,891,847,680.4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397,726,636.77 | 2,120,419,910.4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00,017,546.00 | 2,743,196,945.39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92,683,239.84 | 409,333,786.2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14,811,164.19 | 11,372,003,8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05,238,586.80 | 16,644,954,442.0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44,423,987.57 | -5,753,106,761.5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782,250.00 | 4,089,127,645.26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000,000.00 | 381,127,66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271,938,586.70 | 6,415,966,666.66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25,337,955.88 | 6,079,515,983.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27,058,792.58 | 16,584,610,295.0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790,796,153.46 | 7,676,192,931.2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34,663,688.12 | 1,506,017,279.7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5,000,000.00 | 30,000,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48,920,714.02 | 3,305,362,985.4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874,380,555.60 | 12,487,573,196.5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47,321,763.02 | 4,097,037,098.5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470,280.86 | -20,700,620.8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198,023,465.21 | -423,591,772.5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114,660,756.25 | 25,538,252,528.8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16,637,291.04 | 25,114,660,756.2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2,531,777.31 | 257,729,472.4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7,597,222.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531,777.31 | 985,326,694.6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022,885.88 | 499,508,106.8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420,776.83 | 12,003,112.7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690,820.97 | 13,008,194.5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832,370.74 | 704,986,879.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966,854.42 | 1,229,506,293.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35,077.11 | -244,179,599.0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88,307,423.40 | 10,72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78,923,452.07 | 631,146,896.4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756,644,994.40 | 4,090,240,995.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223,875,869.87 | 15,441,387,891.9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6,199.61 | 108,60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234,000,000.00 | 8,020,648,977.5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17,834,645.9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503,969,862.86 | 16,271,549,676.0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555,860,708.44 | 24,292,307,253.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1,984,838.57 | -8,850,919,361.5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07,999,985.2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858,000,000.00 | 4,241,666,666.66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28,715,830.12 | 241,954,213.6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786,715,830.12 | 8,191,620,865.5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132,307,300.02 | 3,730,033,333.3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20,777,853.83 | 1,044,754,330.4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73,267,342.75 | 49,565,032.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26,352,496.60 | 4,824,352,696.6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0,363,333.52 | 3,367,268,168.8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33,490.3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92,056,582.16 | -5,727,397,301.3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224,359,236.39 | 16,951,756,537.7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32,302,654.23 | 11,224,359,236.3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30,250,118.00 | 21,979,242,606.60 | 4,422,320.00 | -4,518.45 | 1,983,921.21 | 224,133,824.86 | 3,009,860,755.82 | 1,228,258,280.84 | 32,169,302,668.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30,250,11 | 21,979,242,606 | 4,422,320.00 | -4,518.45 | 1,983,921.21 | 224,133,824.86 | 3,009,860,755. | 1,228,258,280. | 32,169,302,668 |
8.00 | .60 | 82 | 84 | .8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3,009,212.82 | -24,657.35 | 10,630,410.14 | 21,373,195.09 | 1,741,116,802.04 | -326,083,719.08 | 1,254,002,818.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657.35 | 2,163,607,505.39 | 105,202,998.07 | 2,268,785,846.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16,287.18 | 38,810,610.28 | 41,326,897.4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9,734,500.00 | 39,734,5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516,287.18 | -923,889.72 | 1,592,397.46 | ||||||||||
(三)利润分配 | 21,373,195.09 | -422,490,703.35 | -401,117,508.2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373,195.09 | -21,373,195.0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1,117,508.26 | -401,117,508.2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
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630,410.14 | 7,169,363.61 | 17,799,773.75 | ||||||||||
1.本期提取 | 38,527,044.56 | 7,324,978.46 | 45,852,023.02 | ||||||||||
2.本期使用 | -27,896,634.42 | -155,614.85 | -28,052,249.27 | ||||||||||
(六)其他 | -195,525,500.00 | -477,266,691.04 | -672,792,191.0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30,250,118.00 | 21,786,233,393.78 | 4,422,320.00 | -29,175.80 | 12,614,331.35 | 245,507,019.95 | 4,750,977,557.86 | 902,174,561.76 | 33,423,305,486.9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939,928,983.00 | 16,338,960,810.89 | 4,422,320.00 | 188,044,070.48 | 1,823,695,278.31 | 1,093,061,728.31 | 24,379,268,550.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94,098,440.35 | -155,097,190.92 | 91,021,359.68 | 130,022,609.11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939,928,983.00 | 16,533,059,251.24 | 4,422,320.00 | 188,044,070.48 | 1,668,598,087.39 | 1,184,083,087.99 | 24,509,291,160.1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0,321,135.00 | 5,446,183,355.36 | -4,518.45 | 1,983,921.21 | 36,089,754.38 | 1,341,262,668.43 | 44,175,192.85 | 7,660,011,508.7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18.45 | 1,730,174,564.57 | 190,724,457.31 | 1,920,894,503.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90,321,135.00 | 6,683,065,275.65 | 382,886,041.50 | 7,856,272,452.1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90,321,135.00 | 6,728,522,710.65 | 382,886,041.50 | 7,901,729,887.1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5,457,435.00 | -45,457,435.00 | |||||||||||
(三)利润分配 | 36,089,754.38 | -388,911,896.14 | -35,000,000.00 | -387,822,141.7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6,089,754.38 | -36,089,754.3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2,822,141.76 | -35,000,000.00 | -387,822,141.7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983,921.21 | 1,906,120.38 | 3,890,041.59 | ||||||||||
1.本期提取 | 38,971,707.64 | 1,906,120.38 | 40,877,828.02 | ||||||||||
2.本期使用 | -36,987,786.43 | -36,987,786.43 | |||||||||||
(六)其他 | -1,236,881,920.29 | -496,341,426.34 | -1,733,223,346.6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30,250,118.00 | 21,979,242,606.60 | 4,422,320.00 | -4,518.45 | 1,983,921.21 | 224,133,824.86 | 3,009,860,755.82 | 1,228,258,280.84 | 32,169,302,668.88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30,250,118.00 | 21,861,207,672.90 | 4,422,320.00 | 205,144,600.53 | 676,010,983.59 | 28,468,191,055.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30,250,118.00 | 21,861,207,672.90 | 4,422,320.00 | 205,144,600.53 | 676,010,983.59 | 28,468,191,055.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753,765.40 | 21,373,195.09 | -208,758,752.48 | -216,139,322.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3,731,950.87 | 213,731,950.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753,765.40 | -28,753,765.4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8,753,765.40 | -28,753,765.40 | |||||||||
(三)利润分配 | 21,373,195.09 | -422,490,703.35 | -401,117,508.2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373,195.09 | -21,373,195.0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1,117,508.26 | -401,117,508.2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30,250,118.00 | 21,832,453,907.50 | 4,422,320.00 | 226,517,795.62 | 467,252,231.11 | 28,252,051,732.2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939,928,983.00 | 15,130,191,736.27 | 4,422,320.00 | 169,054,846.15 | 696,998,223.03 | 20,931,751,468.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939,928,983.00 | 15,130,191,736.27 | 4,422,320.00 | 169,054,846.15 | 696,998,223.03 | 20,931,751,468.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0,321,135.00 | 6,731,015,936.63 | 36,089,754.38 | -20,987,239.44 | 7,536,439,586.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0,897,543.75 | 360,897,543.7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90,321,135.00 | 6,731,015,936.63 | 7,521,337,071.6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90,321,135.00 | 6,728,522,710.65 | 7,518,843,845.6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493,225.98 | 2,493,225.98 | |||||||||
(三)利润分配 | 36,089,754.38 | -381,884,783.19 | -345,795,028.8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6,089,754.38 | -36,089,754.3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45,795,028.81 | -345,795,028.8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 |
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30,250,118.00 | 21,861,207,672.90 | 4,422,320.00 | 205,144,600.53 | 676,010,983.59 | 28,468,191,055.02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东旭光电”)是1992年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组建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冀体改委股字【1992】5号)批准,由石家庄显像管总厂(后改制成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中化河北进出口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股份总数为2,568万股(每股面值10元人民币),总股本为25,680万元。
1993年7月17日,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每股面值人民币10元的股权证拆细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从而本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5,680万股,股本总额为25,680万元。
1996年6月11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以《关于同意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0,00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委发【1996】15号)批准,本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同年8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字【1996】174号)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2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1996年9月17日,股本总额增加至38,300万元。
2013年4月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61号《关于核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5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9.69元/股,均为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0,300万元,公司的控股股东由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4.40%,通过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2.27%。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由“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以及2014年4月27日通过的章程修正案规定,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90,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共计转增180,600万股,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80,600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4年5月27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900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共计向41人授予30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8元/股,均为现金认购。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3,08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8,870,4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712,080,000.00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的规定,公司回购本公司发行在外B股49,999,999.00股,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减少股本人民币
49,999,999.00元,减少资本公积218,024,376.6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662,080,001.00元。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70号文《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86,943,620股新股。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186,943,620股(含1,186,943,620股)。公司实际发行股份1,173,020,525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3,835,100,526.00元。
根据公司2015年10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回购价格为3.78元/股。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22号文《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04,928,457.00股新股。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104,928,457.00股(含1,104,928,457.00股)。公司实际发行股份1,104,928,457.00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4,939,928,983.00元。
根据公司2017年3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6月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6月26日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41号文《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辉懋”)发行262,626,262股股份、向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发行106,326,446股股份、向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发集团”)发行11,380,165股股份、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发行5,020,66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75,000万元。公司购买资产实际发行股份385,353,5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0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404,967,601.00股,每股发行价格9.26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5,730,250,118.00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30,250,118.00元;法定代表人:王立鹏;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1043959836;注册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东旭光电的母公司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李兆廷。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批准。
东旭光电经营范围:电真空玻璃器件及配套的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及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平板显示玻璃基板产业投资、建设与运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2户,孙子公司93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33户,减少2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
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孙公司。子孙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
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4、(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4(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
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应收款项视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按照下述“(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的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其它组合 | 其他方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信用期内 | 0.00% | 0.00% |
信用期外1年以内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年 | 70.00% | 7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关联公司往来 | 0.00% | 0.00% |
保证金 | 0.00% | 0.00% |
押金 | 0.00% | 0.00% |
备用金 | 0.00% | 0.00%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单项金额未达到500万元,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12、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的分类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开发成本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公司从事客车生产及销售业务的,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材料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产成品(库存商品)按个别计价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从事光电显示材料、石墨烯及其他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的,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类别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3、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16、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有权属年限(房产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期限)按权属年限,无权属年限按30年 | 5 | 3.17 |
窑炉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铂金通道 | 年限平均法 | 3 | 95.50 | 1.5 |
玻璃基板其它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5 | 5 | 6.33 |
其他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临时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按照项目的年限 | 0 | |
实验、质检、办公设备、工具器具及其它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铂金通道主要由贵金属铂、铑组成,几乎无损耗,因此净残值率比较高。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4)大修理费用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8、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生物资产20、油气资产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将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划分为短期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
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25、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26、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28、收入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公司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
(1)销售产品:
在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和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收入具体确认方法:主要从事光电显示材料、石墨烯及电子通讯产品业务的公司,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在货物交付客户,客户验收确认后确认收入;从事客车业务的,根据合同约定将商品交付客户并开具发票时确认销售收入;从事外销业务的,在收到出口证明(报关单)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当期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并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公司采用以下方法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①已完工作的测量;②己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的劳务总量的比例;③已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能够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区别情况处理:如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则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作为费用;如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则在发生时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29、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
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13“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2)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是指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未按期限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申请,视为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解锁,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的行为。
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本公司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序号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金额增加+/减少- |
1 | 应收票据 | -538,128,584.84 |
应收账款 | -7,873,419,684.42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8,411,548,269.26 | |
2 | 应收利息 | -49,456,785.29 |
其他应收款 | +49,456,785.29 | |
3 | ||
应付票据 | -1,063,897,679.89 | |
应付账款 | -4,636,989,039.65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700,886,719.54 |
4 | 应付利息 | -107,195,147.20 |
应付股利 | -35,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142,195,147.20 | |
5 | 管理费用 | -256,991,555.91 |
研发费用 | +256,991,555.91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4、其他
(1)所得税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2)安全生产费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①收入确认——建造合同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五、28“收入确认原则”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建造合同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
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②坏账准备计提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③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④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⑤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⑥所得税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产品销售收入 | 3%、10%、11%、16%、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9%、10%、15%、16.5%、25% |
增值税 | 技术服务收入 | 6%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税额 | 1%、2% |
2、税收优惠
①本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本公司从2018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②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17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③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16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④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16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⑤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自2018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⑥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从2016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⑦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16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⑧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2016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
⑨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2016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⑩北京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17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17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2016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2016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2016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道隧集团西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依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51号)政策,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40%份额,实际执行所得税率为9%。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和修订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14]5号)政策,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40%份额,实际执行所得税率为9%。
?哈尔滨申龙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实际执行所得税率为10%。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14 号)相关规定 :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8年东旭建设有限公司享受此政策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18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2日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18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自2018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593,055.78 | 2,461,658.94 |
银行存款 | 19,285,678,472.37 | 26,666,668,936.88 |
其他货币资金 | 518,822,869.01 | 787,629,173.04 |
合计 | 19,807,094,397.16 | 27,456,759,768.8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307,958.14 | 15,577,823.27 |
其他说明
注1: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采购款增加导致。注2:期末货币资金中使用受限的资金为4,890,457,106.12元。主要是信用证及承兑汇票保证金、定期存单以及质押存单、保函保证金。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99,781,503.17 | 538,128,584.84 |
应收账款 | 14,352,781,895.39 | 7,873,419,684.42 |
合计 | 14,852,563,398.56 | 8,411,548,269.26 |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2,810,310.93 | 267,121,031.99 |
商业承兑票据 | 356,971,192.24 | 271,007,552.85 |
合计 | 499,781,503.17 | 538,128,584.84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合计 | 0.00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74,945,963.88 | |
商业承兑票据 | 350,505,600.00 | |
合计 | 1,074,945,963.88 | 350,505,600.00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合计 | 0.00 |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4,637,381.31 | 1.06% | 154,637,381.31 | 100.00% | 175,782,084.76 | 2.16% | 175,782,084.76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450,540,744.24 | 98.94% | 97,758,848.85 | 0.68% | 14,352,781,895.39 | 7,975,776,808.83 | 97.84% | 102,357,124.41 | 1.28% | 7,873,419,684.42 |
合计 | 14,605,178,125.55 | 100.00% | 252,396,230.16 | 1.73% | 14,352,781,895.39 | 8,151,558,893.59 | 100.00% | 278,139,209.17 | 3.41% | 7,873,419,684.42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36,922,651.00 | 136,922,651.00 | 100.00% | 因诉讼预计不能收回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17,714,730.31 | 17,714,730.3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54,637,381.31 | 154,637,381.31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信用期内 | 8,737,320,986.99 | ||
信用期外1年以内 | 1,070,531,899.41 | 53,526,594.96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9,807,852,886.40 | 53,526,594.96 | 5.00% |
1至2年 | 189,920,028.18 | 18,992,002.82 | 10.00% |
2至3年 | 35,279,812.36 | 10,583,943.71 | 20.00% |
3年以上 | 20,711,170.96 | 14,656,307.36 | |
3至4年 | 10,708,702.83 | 5,354,351.42 | 30.00% |
4至5年 | 2,335,040.62 | 1,634,528.43 | 50.00% |
5年以上 | 7,667,427.51 | 7,667,427.51 | 70.00% |
合计 | 10,053,763,897.90 | 97,758,848.85 | 100.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国补、地补 | 2,810,817,714.40 | |
其他组合 | 1,585,959,131.94 | |
合计 | 4,396,776,846.34 |
续前表:
组合名称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国补、地补 | 2,160,997,954.00 | |
其他组合 | 254,753,079.36 | |
合计 | 2,415,751,033.36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6,848,675.65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55,997,072.38元。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6,594,582.2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Korea sunlong Bus Co.Ltd | 货款 | 33,605,450.90 | 预计无法收回 | 已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 否 |
Siam Standard Energy Co.,Ltd | 货款 | 29,683,695.30 | 预计无法收回 | 已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 否 |
佛山市三水粤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货款 | 5,695,816.45 | 公司破产,预计无法收回 | 已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 否 |
合计 | -- | 68,984,962.65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注:公司对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861,131,011.67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12.7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204,560.00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无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注1: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为本期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应收款项增加导致的。注2:应收账款期末保理融资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0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876,126,216.78 | 93.49% | 1,771,543,035.64 | 87.65% |
1至2年 | 146,513,615.36 | 2.81% | 196,545,999.45 | 9.73% |
2至3年 | 148,601,980.13 | 2.85% | 27,318,669.74 | 1.35% |
3年以上 | 44,172,407.24 | 0.85% | 25,712,246.12 | 1.27% |
合计 | 5,215,414,219.51 | -- | 2,021,119,950.95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账款金额220,285,693.73元,未结转原因为未达到结算条件。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1,860,688,593.47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5.68%。
6、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56,811,961.67 | 49,456,785.29 |
其他应收款 | 1,069,179,058.88 | 1,044,890,336.32 |
合计 | 1,125,991,020.55 | 1,094,347,121.61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56,811,961.67 | 49,456,785.29 |
合计 | 56,811,961.67 | 49,456,785.29 |
2)重要逾期利息无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其他说明:
无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056,821.74 | 0.83% | 9,056,821.74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075,686,445.89 | 98.19% | 19,934,834.82 | 1.85% | 1,055,751,611.07 | 1,080,821,148.37 | 98.85% | 35,930,812.05 | 3.32% | 1,044,890,336.32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9,817,716.37 | 1.81% | 6,390,268.56 | 32.25% | 13,427,447.81 | 3,471,143.41 | 0.32% | 3,471,143.41 | 100.00% | |
合计 | 1,095,504,162.26 | 100.00% | 26,325,103.38 | 2.40% | 1,069,179,058.88 | 1,093,349,113.52 | 100.00% | 48,458,777.20 | 4.43% | 1,044,890,336.32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信用期内 | 270,308,778.79 | ||
信用期外1年以内 | 33,176,078.81 | 1,658,803.94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303,484,857.60 | 1,658,803.94 | 5.00% |
1至2年 | 48,822,292.15 | 4,882,229.21 | 10.00% |
2至3年 | 26,135,402.05 | 7,840,620.61 | 30.00% |
3年以上 | 9,516,681.87 | 5,553,181.06 | |
3至4年 | 7,896,375.72 | 3,948,187.86 | 50.00% |
4至5年 | 51,043.17 | 35,730.22 | 70.00% |
5年以上 | 1,569,262.98 | 1,569,262.98 | 100.00% |
合计 | 387,959,233.67 | 19,934,834.8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内容(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哈尔滨君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1,886,873.28 | 462,229.61 | 24.50 | 预计可收回金额 |
深圳市海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2,765,624.60 | 1,103,381.59 | 39.90 | 预计可收回金额 |
深圳市鑫广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519,037.04 | 1,148,020.60 | 45.57 | 预计可收回金额 |
大同市龙途旅游有限公司 | 1,969,899.05 | 571,507.85 | 29.01 | 预计可收回金额 |
哈尔滨天露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1,866,499.22 | 801,693.19 | 42.95 | 预计可收回金额 |
许昌运通巴士旅游有限公司 | 1,478,721.26 | 802,334.27 | 54.26 | 预计可收回金额 |
大同市龙途旅游有限公司 | 1,274,996.21 | 20,059.22 | 1.57 | 预计可收回金额 |
呼和浩特市巨鼎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1,105,311.68 | 144,270.58 | 13.05 | 预计可收回金额 |
其他公司 | 4,950,754.03 | 1,336,771.65 | 27.00 | 预计可收回金额 |
合计 | 19,817,716.37 | 6,390,268.56 | 32.25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2,110,365.98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30,868,265.50元。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3,375,774.3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佛山市三水粤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471,143.41 | 预计无法收回 | 根据报告确认坏账-佛山市三水粤景 | 否 |
Korea sunlong Bus Co.Ltd | 往来款 | 9,904,630.89 | 预计无法收回 | 根据公司审批报告确认韩国申龙坏账损失 | 否 |
合计 | -- | 13,375,774.30 | -- | -- | -- |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往来 | 305,650,872.46 | 283,565,756.25 |
保证金及押金 | 621,344,394.44 | 507,704,264.31 |
个人公务借款 | 59,482,116.20 | 84,988,267.52 |
个人代扣保险 | 5,863,292.04 | 2,564,564.43 |
出口退税 | 1,037,409.54 | 6,453,137.37 |
代垫款 | 55,633,246.16 | 129,922,874.94 |
项目备用金 | 37,831,545.08 | 68,529,879.43 |
其他 | 8,661,286.34 | 9,620,369.27 |
合计 | 1,095,504,162.26 | 1,093,349,113.52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四川城建五基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00,000,000.00 | 信用期外1年以内8000万,1-2年1.2亿 | 18.26% | |
四川省攀西灵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 83,188,661.00 | 信用期内 | 7.59% | |
重庆浩龙铂金实业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 50,163,611.11 | 信用期内 | 4.58% | |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保证金 | 30,305,918.60 | 1-2年 | 2.77% | |
成都定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25,024,900.25 | 1年以内20,672,055.62元,其余为1-2年 | 2.28% | |
合计 | -- | 388,683,090.96 | -- | 35.48%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无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其他说明:
无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11,195,380.28 | 39,101,593.48 | 972,093,786.80 | 2,210,317,909.51 | 23,802,249.09 | 2,186,515,660.42 |
在产品 | 144,788,638.36 | 144,788,638.36 | 243,932,972.44 | 243,932,972.44 | ||
库存商品 | 675,474,531.36 | 21,859,006.00 | 653,615,525.36 | 457,130,464.91 | 9,080,902.13 | 448,049,562.78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200,764,859.02 | 1,200,764,859.02 | 760,198,642.91 | 760,198,642.91 | ||
开发产品 | 317,769,074.78 | 317,769,074.78 | ||||
发出商品 | 33,093,172.93 | 435,243.31 | 32,657,929.62 | 60,471,813.36 | 1,443,698.36 | 59,028,115.00 |
委托加工物资 | 6,883,551.21 | 6,883,551.21 | 13,306,134.19 | 13,306,134.19 | ||
土地整理 | 182,213,301.70 | 182,213,301.70 | 10,346,187.21 | 10,346,187.21 | ||
开发成本 | 1,188,193,081.41 | 1,188,193,081.41 | ||||
合计 | 3,572,182,509.64 | 61,395,842.79 | 3,510,786,666.85 | 4,943,897,205.94 | 34,326,849.58 | 4,909,570,356.36 |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3,802,249.09 | 15,299,344.39 | 39,101,593.48 | |||
库存商品 | 9,080,902.13 | 14,146,518.02 | 1,368,414.15 | 21,859,006.00 | ||
发出商品 | 1,443,698.36 | 1,008,455.05 | 435,243.31 | |||
合计 | 34,326,849.58 | 29,445,862.41 | 2,376,869.20 | 61,395,842.79 |
注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为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原因为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期末开发产品中含有利息资本化金额 32,101,989,.83元。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金额 |
累计已发生成本 | 8,396,256,236.64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844,504,632.54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8,039,996,010.16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200,764,859.02 |
其他说明:
开发成本明细表: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总投资(万) | 期初余额 | 期初存货跌价准备 | 期末余额 | 期末存货跌价准备 |
东旭国际中心 | 2015.12.29 | 2018.10.16 | 220,000.00 | 1,188,193,081.41 |
其中:资本利息 | 101,544,263.19 | ||||||
合计 | 1,188,193,081.41 |
开发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东旭国际中心 | 2018/10/16 | 1,459,295,506.43 | 1,141,526,431.65 | 317,769,074.78 | ||
其中:资本利息 | 125,233,711.67 | 93,131,721.84 | 32,101,989.83 |
注2:存货期末抵押情况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0
8、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持有待售资产 | 119,355,435.58 | 119,355,435.58 | 2019年12月31日 | |
合计 | 119,355,435.58 | 119,355,435.58 | -- |
其他说明:
注:子公司深圳旭辉投资控制有限公司收购孙公司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协议约定: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持有的子公司明朔(北京)贸易有限公司、湖州名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在收购后进行剥离,拟出售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根据孙公司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约定:拟出售肃北县禾兴水务有限公司,拟出售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美元置换 | 58,000,000.00 | 58,000,000.00 |
预缴和待抵扣的税费 | 663,642,694.01 | 1,281,947,333.75 |
短期理财 | 87,718,084.48 | 1,220,000,000.00 |
合计 | 809,360,778.49 | 2,559,947,333.75 |
其他说明:
注:期末较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短期理财、预缴及待抵扣税费减少导致的。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243,158,605.30 | 243,158,605.30 | 100,000,056.00 | 100,000,056.00 | ||
按成本计量的 | 243,158,605.30 | 243,158,605.30 | 100,000,056.00 | 100,000,056.00 | ||
合计 | 243,158,605.30 | 243,158,605.30 | 100,000,056.00 | 100,000,056.00 |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56.00 | 100,000,056.00 | 5.51% | |||||||
北京申威狮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9,500,000.00 | 29,500,000.00 | 16.50% | |||||||
中冶建信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113,658,549.30 | 113,658,549.30 | ||||||||
合计 | 100,000,056.00 | 143,158,549.30 | 243,158,605.30 | -- |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注1:2017年7月10日公司以78.00元/股的价格认购新三板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增股票1,282,052.00股,支付对价100,000,056.00元,认购后本公司持有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比例为5.51%。因无法取得公允价值,故按照成本计量。
注2::2018年7月12日公司与冯明、梁红杰、刘杰及屠丽英签署协议,向北京申威狮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增资2950万元,增资后持有北京申威狮星16.5%的股权。因无法取得公允价值,故按照成本计量。
注3: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建设”)参与认购由中冶建信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衡水市滏南新区市政管廊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衡水管廊基金”)及衡水市滏南新区市政道路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衡水道路基金”)。衡水管廊基金总规模38,602.71万元,其中东旭建设现金出资20,000万元,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8,602.71万元;衡水道路基金总规模6,467.76万元,其中东旭建设现金出资4,000万元,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出资2,467.76万元。衡水管廊基金及衡水道路基金的主办基金管理人均为中冶建信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协办基金管理人均为北京东方旭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13、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347,225,434.05 | 2,794,618.37 | 344,430,815.68 | 143,988,866.91 | 143,988,866.91 | 6%-7.6%、45.78% | |
合计 | 347,225,434.05 | 2,794,618.37 | 344,430,815.68 | 143,988,866.91 | 143,988,866.91 | -- |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无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其他说明无
14、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准备期末余额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04,062,204.94 | 52,198,290.80 | 2,056,260,495.74 | ||||||||
东旭(德阳)石墨烯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436,738.11 | 20,502,807.13 | 66,069.02 | ||||||||
淄博巴士客运有限公司增资款 | 32,678,813.57 | 9,137,725.63 | 41,816,539.20 | ||||||||
中大诚信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73,306,968.08 | 2,963,966.20 | 76,270,934.28 | ||||||||
小计 | 2,130,484,724.70 | 20,502,807.13 | 64,366,051.65 | 2,174,347,969.22 | |||||||
合计 | 2,130,484,724.70 | 20,502,807.13 | 64,366,051.65 | 2,174,347,969.22 |
其他说明注1:2018年11月联营企业东旭(德阳)石墨烯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注2:期初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已经决定注销的子公司东旭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155,434.20元,期末减少的原因为东旭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5月注销完毕。
15、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8,843,742.66 | 58,843,742.6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0,839,934.77 | 650,839,934.77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650,839,934.77 | 650,839,934.7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09,683,677.43 | 709,683,677.43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14,302.80 | 614,302.8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075,493.61 | 22,075,493.61 | ||
(1)计提或摊销 | 1,311,370.70 | 1,311,370.70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20,764,122.91 | 20,764,122.9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2,689,796.41 | 22,689,796.4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86,993,881.02 | 686,993,881.0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8,229,439.86 | 58,229,439.86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注1: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注2:期末所有权使用受限的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0
16、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634,463,323.77 | 11,379,727,456.13 |
合计 | 9,634,463,323.77 | 11,379,727,456.13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13,818,494.63 | 11,507,750,402.79 | 122,144,132.07 | 185,704,090.92 | 13,929,417,120.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07,180.25 | 246,913,236.99 | 12,199,683.44 | 17,281,305.55 | 286,601,406.23 |
(1)购置 | 3,461,826.41 | 102,143,588.91 | 11,778,832.81 | 14,896,843.09 | 132,281,091.22 |
(2)在建工程转入 | 6,745,353.84 | 135,659,667.72 | 420,850.63 | 154,608.75 | 142,980,480.94 |
(3)企业合并增加 | 9,109,980.36 | 2,229,853.71 | 11,339,834.0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5,773,182.12 | 1,490,329,299.95 | 5,451,335.92 | 8,506,417.41 | 1,560,060,235.40 |
(1)处置或报废 | 1,643,394.46 | 31,261,718.03 | 2,172,216.69 | 2,555,836.20 | 37,633,165.38 |
(2)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 54,129,787.66 | 54,129,787.66 | |||
(3)转入在建工程 | 1,423,046,991.10 | 1,423,046,991.10 | |||
(4)合并减少 | 34,979,102.26 | 3,224,838.34 | 3,917,061.15 | 42,121,001.75 | |
(5)其他减少 | 1,041,488.56 | 54,280.89 | 2,033,520.06 | 3,129,289.51 | |
4.期末余额 | 2,068,252,492.76 | 10,264,334,339.83 | 128,892,479.59 | 194,478,979.06 | 12,655,958,291.2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04,808,570.47 | 2,013,275,887.71 | 57,491,501.47 | 73,521,319.79 | 2,549,097,279.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379,067.98 | 748,514,807.63 | 14,306,694.96 | 22,334,400.51 | 857,534,971.08 |
(1)计提 | 72,379,067.98 | 748,456,500.83 | 14,306,694.96 | 22,299,885.01 | 857,442,148.78 |
(2)合并增加 | 58,306.80 | 34,515.50 | 92,822.3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267,629.35 | 360,768,003.71 | 1,457,400.78 | 3,236,634.05 | 385,729,667.89 |
(1)处置或报废 | 711,850.91 | 22,966,383.95 | 1,057,436.73 | 943,282.86 | 25,678,954.45 |
(2)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 19,555,778.44 | 19,555,778.44 | |||
(3)转入在建工程 | 336,099,776.16 | 336,099,776.16 | |||
(4)合并减少 | 660,355.04 | 345,683.16 | 259,831.13 | 1,265,869.33 | |
(5)其他减少 | 1,041,488.56 | 54,280.89 | 2,033,520.06 | 3,129,289.51 | |
4.期末余额 | 456,920,009.10 | 2,401,022,691.63 | 70,340,795.65 | 92,619,086.25 | 3,020,902,582.6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6,444.84 | 555,940.00 | 592,384.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6,444.84 | 555,940.00 | 592,384.8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11,332,483.66 | 7,863,275,203.36 | 57,995,743.94 | 101,859,892.81 | 9,634,463,323.7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09,009,924.16 | 9,494,438,070.24 | 64,096,690.60 | 112,182,771.13 | 11,379,727,456.13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1,438,000,000.00 | 397,112,850.07 | 1,040,887,149.93 | |
合计 | 1,438,000,000.00 | 397,112,850.07 | 1,040,887,149.93 |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变电所 | 249,637.97 | 竣工决算手续正在办理中 |
锅炉房 | 3,700,833.84 | 竣工决算手续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注1:固定资产期末抵押权以及融资租赁受限情况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0
(6)固定资产清理
17、在建工程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013,940,816.82 | 3,667,972,406.42 |
工程物资 | 1,163.79 | |
合计 | 5,013,941,980.61 | 3,667,972,406.42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芜湖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工程 | 2,258,254,792.65 | 2,258,254,792.65 | 1,992,039,147.54 | 1,992,039,147.54 | ||
武汉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 | 14,645,209.52 | 14,645,209.52 | 14,645,209.52 | 14,645,209.52 | ||
昆山彩膜项目 | 617,456,517.49 | 617,456,517.49 | 363,976,794.49 | 363,976,794.49 | ||
偏光片项目 | 763,009,412.48 | 763,009,412.48 | ||||
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 | 125,655,703.76 | 125,655,703.76 | 15,954,258.93 | 15,954,258.93 | ||
高铝硅盖板玻璃原片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1,003,879,240.41 | 1,003,879,240.41 | ||||
营口(G5)TFT-LCD玻基板生产线 | 570,129,313.14 | 570,129,313.14 | 414,857,526.62 | 414,857,526.62 | ||
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 | 147,947,403.38 | 147,947,403.38 | ||||
其他 | 290,617,845.99 | 290,617,845.99 | 118,135,266.36 | 118,135,266.36 | ||
合计 | 5,028,586,026.34 | 14,645,209.52 | 5,013,940,816.82 | 3,682,617,615.94 | 14,645,209.52 | 3,667,972,406.4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芜湖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工程 | 7,576,520,000.00 | 1,992,039,147.54 | 266,215,645.11 | 2,258,254,792.65 | 96.66% | 96.66% | 800,297,668.32 | 83,615,883.39 | 募股资金 | |||
昆山彩膜项目 | 3,115,500,000.00 | 363,976,794.49 | 253,479,723.00 | 617,456,517.49 | 21.30% | 21.30% | 募股资金 | |||||
曲面玻璃项目 | 1,497,380,000.00 | 15,954,258.93 | 109,701,444.83 | 125,655,703.76 | 12.18% | 12.18% | 13,715,701.19 | 募股资金 | ||||
高铝硅盖板玻 | 1,300,000,000.00 | 1,003,879,240.41 | 1,003,879,240.41 | 85.44% | 85.44% | 募股资金 |
璃原片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
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 | 2,955,074,600.00 | 147,947,403.38 | 147,947,403.38 | 10.41% | 10.41% | 募股资金 | ||||||
营口(G5)TFT-LCD玻基板生产线 | 981,050,000.00 | 414,857,526.62 | 155,271,786.52 | 570,129,313.14 | 109.17% | 95.00% | 56,702,556.91 | 23,550,311.10 | 其他 | |||
厚膜电路基板中试生产线项目 | 126,490,000.00 | 120,788,399.94 | 120,788,399.94 | 95.49% | 100.00% | 其他 | ||||||
偏光片项目 | 2,200,000,000.00 | 763,009,412.48 | 15,793,220.47 | 778,802,632.95 | 其他 | |||||||
合计 | 19,752,014,600.00 | 3,549,837,140.06 | 2,073,076,863.66 | 120,788,399.94 | 778,802,632.95 | 4,723,322,970.83 | -- | -- | 870,715,926.42 | 107,166,194.49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4)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1,163.79 | 1,163.79 | ||||
合计 | 1,163.79 | 1,163.79 |
其他说明:
注1:在建工程期末抵押情况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0
18、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9、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87,528,257.12 | 23,582,996.80 | 150,931,868.85 | 7,755,063.97 | 87,050,298.13 | 1,156,848,484.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5,458,869.94 | 66,657,413.82 | 14,204,413.89 | 12,316,749.51 | 238,637,447.16 | |
(1)购置 | 145,458,869.94 | 2,234,200.42 | 12,316,749.51 | 160,009,819.8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53,688,713.40 | 14,204,413.89 | 67,893,127.29 | |||
(4)投资者投入 | 10,734,500.00 | 10,734,5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632,373.72 | 5,632,373.72 | ||||
(1)处置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5,632,373.72 | 5,632,373.72 | ||||
4.期末余额 | 1,027,354,753.34 | 90,240,410.62 | 165,136,282.74 | 20,071,813.48 | 87,050,298.13 | 1,389,853,558.3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6,219,489.09 | 3,138,879.85 | 28,677,985.20 | 2,965,954.66 | 44,050,066.05 | 155,052,374.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744,757.95 | 5,204,892.49 | 15,878,742.46 | 2,331,780.50 | 42,899,609.40 | 89,059,782.80 |
(1)计提 | 22,744,757.95 | 4,688,497.61 | 15,878,742.46 | 2,331,780.50 | 42,899,609.40 | 88,543,387.92 |
(2)企业合并增 | 447,405.94 | 447,405.94 |
加 | ||||||
(3)投资者投入 | 68,988.94 | 68,988.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08,344.48 | 1,208,344.48 | ||||
(1)处置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208,344.48 | 1,208,344.48 | ||||
4.期末余额 | 97,755,902.56 | 8,343,772.34 | 44,556,727.66 | 5,297,735.16 | 86,949,675.45 | 242,903,813.1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29,598,850.78 | 81,896,638.28 | 120,579,555.08 | 14,774,078.32 | 100,622.68 | 1,146,949,745.14 |
2.期初账面价值 | 811,308,768.03 | 20,444,116.95 | 122,253,883.65 | 4,789,109.31 | 43,000,232.08 | 1,001,796,110.0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注1:截至本期期末土地使用权均已办妥产权证书。注2:无形资产期末抵押情况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0
21、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金属磷酸盐作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应用等 | 3,883,495.16 | 7,260,906.60 | 2,557,863.40 | 8,586,538.36 | ||
金刚机器人 | 3,361,420.59 | 3,361,420.59 | ||||
仓管机器人 | 2,855,282.54 | 2,855,282.54 | ||||
知音机器人(桌面) | 2,900,641.21 | 2,900,641.21 | ||||
EAS供应链系统 | 2,236,772.24 | 2,236,772.24 |
景观路灯设计项目 | 2,141,940.99 | 1,673,576.37 | 3,815,517.36 | |||
玉兰灯设计项目 | 762,432.49 | 762,432.49 | ||||
低压配电系统项目 | 2,055,487.81 | 2,055,487.81 | ||||
高压配电系统项目 | 3,096,837.78 | 3,096,837.78 | ||||
智能接线盒 | 914,598.09 | 914,598.09 | ||||
汽车充电桩项目 | 519,955.68 | 803,963.60 | 519,955.68 | 803,963.60 | ||
储能项目 | 2,022,956.97 | 2,022,956.97 | ||||
交流充电桩主控系统开发 | 5,522,571.93 | 5,522,571.93 | ||||
高效LED模组路灯 | 3,903,701.39 | 3,903,701.39 | ||||
中式庭院灯设计项目 | 1,663,986.67 | 1,663,986.67 | ||||
柔性电池 | 1,456,310.68 | 1,456,310.68 | ||||
其他 | 15,529.37 | 15,529.37 | ||||
合计 | 15,397,704.97 | 33,654,663.19 | 11,930,132.22 | 37,122,235.94 |
22、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本期购置 | 处置 | |||
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2,783,882.96 | 32,783,882.96 | |||
郴州弘晟公共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0,163,443.61 | 10,163,443.61 | |||
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40,095,298.31 | 40,095,298.31 | |||
创联华泰(香港)有限公司 | 722,450.89 | 722,450.89 | |||
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82,350,192.94 | 82,350,192.94 | |||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55,664,910.37 | 55,664,910.37 | |||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3,935,384.57 | 33,935,384.57 |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2,331,962,577.34 | 2,331,962,577.34 | |||
中诚国建有限公司 | 133,269,567.62 | 133,269,567.62 |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68,888,405.50 | 68,888,405.50 | |||
华西南充汽车有限公司 | 55,999,916.40 | 55,999,916.40 | |||
合计 | 2,587,678,140.99 | 258,157,889.52 | 2,845,836,030.51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郴州弘晟公共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0,163,443.61 | 10,163,443.61 | ||
合计 | 10,163,443.61 | 10,163,443.61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资产负债表日的测试范围为与商誉相关的最小资产组所涉及的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营运资金和长期资产。
其中资产组本期发生变化:公司2017年10月收购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龙”),因并购时间较短,未完成对客车业务的整合,故将上海申龙、其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申龙”)分别作为独立的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2018年,随着客车业务的整合,客车研发、采购、销售业务统一管理,资源统一配置,因此管理层将上海申龙、广西申龙以及在2018年4月上海申龙并购的华西南充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南充”)作为一个独立的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除上述资产组外,其他资产组本期没有变动。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基于管理层批准的三年至五年期预算,之后进入稳定期为基础进行估计,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
其中郴州弘晟,因建设期和运营期为截至2036年,因此做了全周期的现金流预测。
公司管理层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不同资产组所处行业不同,折现率结果不同,其中:上海申龙11.03%;苏州腾达11.39%;深圳三宝14.23%;道隧为12.79%;碳源汇谷14.11%;明朔12.63%;郴州弘晟10.29%。
中诚国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国建”)因未来要处置,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未来处置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确定的。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资产组在2018年12月31日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了评估确认,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上海申龙资产组,经中铭评报字[2019]第0008号评估报告确认,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苏州腾达资产组,经中铭评报字[2019]第0009号评估报告确认,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三宝创新资产组,经中铭评报字[2019]第0010号评估报告确认,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道隧资产组,经中铭评报字[2019]第0011号评估报告确认,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碳源汇谷资产组,经中铭评报字[2019]第0012号评估报告确认,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明朔资产组,经中铭评报字[2019]第0013号评估报告确认,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郴州弘晟资产组,经中铭评报字[2019]第0014号评估报告确认,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中诚国建资产组,2019年4月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诚国建70%的股权估值价格为1.4亿元,因此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2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楼及厂房装修费 | 20,884,579.02 | 12,415,384.73 | 7,862,496.12 | 8,590,217.81 | 16,847,249.82 |
NEG技术使用费 | 5,653,725.00 | 616,770.00 | 5,036,955.00 | ||
合计 | 26,538,304.02 | 12,415,384.73 | 8,479,266.12 | 8,590,217.81 | 21,884,204.82 |
2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43,092,733.65 | 64,950,015.23 | 361,268,489.05 | 72,770,445.7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085,646,185.70 | 313,672,923.77 | 2,184,199,412.75 | 350,253,995.33 |
可抵扣亏损 | 813,056,144.42 | 123,065,344.84 | 434,657,411.04 | 65,723,232.54 |
递延收益差异 | 99,944,032.99 | 14,878,382.57 | 73,641,000.14 | 11,046,150.0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9,424,416.78 | 909,279.99 | 8,652,114.93 | 783,147.37 |
预计负债 | 20,944,899.84 | 5,236,224.96 | 38,543,627.93 | 9,635,906.98 |
预计的质量保证金 | 78,820,850.20 | 10,382,456.32 | 117,878,085.38 | 16,420,648.06 |
合计 | 3,450,929,263.58 | 533,094,627.68 | 3,218,840,141.22 | 526,633,526.0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93,849,152.24 | 54,572,072.64 | 349,818,170.15 | 60,149,328.74 |
因税法与会计折旧年限不同导致的折旧差异 | 4,198,490.69 | 620,911.33 | ||
合计 | 298,047,642.93 | 55,192,983.97 | 349,818,170.15 | 60,149,328.7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3,094,627.68 | 526,633,526.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192,983.97 | 60,149,328.7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52,606,559.26 | 74,905,668.59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0.00 | 36,444.84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14,645,209.52 | 14,645,209.52 |
坏账准备 | 86,413.68 | 86,413.68 |
合计 | 167,338,182.46 | 89,673,736.6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8年 | 0.00 | 15,649.80 | |
2019年 | 386,221.54 | 436,608.64 | |
2020年 | 3,751,170.54 | 3,751,170.54 | |
2021年 | 22,199,323.24 | 32,084,711.54 | |
2022年 | 27,911,201.66 | 38,617,528.07 | |
2023年 | 98,358,642.28 | ||
合计 | 152,606,559.26 | 74,905,668.59 | -- |
2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土地款 | 6,590,000.00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4,463,496,966.82 | 299,812,939.48 |
合计 | 4,463,496,966.82 | 306,402,939.48 |
26、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666,853,417.34 | 320,666,279.80 |
抵押借款 | 1,847,600,000.00 | 374,600,000.00 |
保证借款 | 3,589,753,471.68 | 4,997,500,000.00 |
信用借款 | 256,899,762.31 | 20,060,102.40 |
合计 | 8,361,106,651.33 | 5,712,826,382.2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本公司报告期内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注2:期末抵押借款1,847,600,000.00元:
其中(1)期末抵押借款110,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抵押借款,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为孙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物为坐落于南宁市邕宁区蒲兴大道99号编号为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43831、0243689、0137166号的检测线车间、仓库、1号生产车间;
(2)期末抵押借款49,6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抵押借款,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建忠为孙公司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抵押物是坐落于华蓥市迎宾路66号编号为华国用(2012)字第384号建设用地及房产编号为华蓥字第200700980号等房产;
(3)期末抵押借款110,000,000.00元,抵押物为子公司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机器设备、第一条生产线对应的土地和房产;
(4)期末抵押借款98,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抵押借款,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李兆廷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人东旭筑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115号办公地产,房地产证编号为京(2018)海不动产第0050316号的房屋及其他定着物作为抵押。
(5)期末抵押借款480,000,000.00元,李兆廷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杭州远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坎山镇一宗地号33010801200000004住宅用地以及一宗地号33010801200000006号商服用地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第二顺位抵押担保,安徽美生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68号滨江花月三期公寓楼一层及包河区包河大道368号滨江花月三期办公楼工程一层抵押担保;
(6)期末抵押借款1,000,000,000.00元,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李兆廷为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本公司同时质押持有的子公司北京旭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份,子公司北京旭丰置业有限公司以自有的土地提供抵押;
注3:保证借款3,589,753,471.68元:
其中:(1)期末保证借款210,000,000.00元,本公司、李兆廷为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期末保证借款100,000,000.00元,本公司为孙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期末保证借款25,000,000.00元,本公司、李兆廷为孙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期末保证借款20,000,000.00元,本公司为孙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期末保证借款205,000,000.00元,本公司为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期末保证借款95,000,000.00元,本公司为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7)期末保证借款50,000,000.00元,本公司为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8)期末保证借款80,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及本公司为子公司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9)期末保证借款50,000,000.00元,本公司为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0)期末保证借款100,000,000.00元,本公司及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期末保证借款45,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为孙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期末保证借款200,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为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3)期末保证借款400,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4)期末保证借款100,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为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5)期末保证借款200,000,000.00元,本公司、李兆廷为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16)期末保证借款200,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17)期末保证借款200,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18)期末保证借款250,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孙公司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19)期末保证借款150,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孙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期末保证借款320,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1)期末保证借款50,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2)期末保证借款200,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3)期末保证借款30,000,000.00元,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为孙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4)期末保证借款55,253,471.68元,孙公司深圳市新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以100%保证金质押提供保证。(25)期末保证借款150,000,000.00元,本公司为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6)期末保证借款25,000,000.00元,本公司为孙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7)期末保证借款49,500,000.00元,本公司为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8)期末保证借款20,000,000.00元,本公司及李兆廷为孙公司湖南东旭德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29)期末保证金额10,000,000.00元,本公司为孙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4:期末质押借款金额为2,666,853,417.34元:
(1)期末质押借款142,500,000.00元,本公司以150,000,000.00元定期存单为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2)期末质押借款20,000,000.00元,本公司以应收账款25,674,800.00元为孙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3)期末质押借款180,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质押借款,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之孙公司芜湖东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孙公司湖南东旭威高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以定期存单1个亿提供质押担保;
(4)期末质押借款142,500,000.00元,芜湖东旭光电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150,000,000.00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
(5)期末质押借款69,000,000.00元,孙公司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72,010,000.00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
(6)期末质押借款1,800,000,000.00元,李兆廷及深圳市欧富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7)期末质押借款12,853,417.34元,孙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提供质押担保。(8)期末质押借款300,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质押借款,李兆廷、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3.5亿的应收账款质押为本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2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8、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29、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1,643,167,026.68 | 1,063,897,679.89 |
应付账款 | 8,632,927,106.20 | 4,636,989,039.65 |
合计 | 10,276,094,132.88 | 5,700,886,719.54 |
(1)应付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288,410,321.68 | 826,294,597.49 |
银行承兑汇票 | 354,756,705.00 | 237,603,082.40 |
合计 | 1,643,167,026.68 | 1,063,897,679.89 |
(2)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工程劳务款 | 6,796,000,151.83 | 3,434,306,764.15 |
工程款 | 1,749,055,669.87 | 1,093,739,288.73 |
运输费 | 28,726,403.86 | 11,172,407.72 |
其他 | 59,144,880.64 | 97,770,579.05 |
合计 | 8,632,927,106.20 | 4,636,989,039.65 |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四川众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未到付款期限 |
北京国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41,088,123.25 | 未到付款期限 |
四川超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22,500,000.00 | 未到付款期限 |
宁夏天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1,052,646.58 | 未到付款期限 |
新疆安普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895,884.25 | 未到付款期限 |
合计 | 153,536,654.08 | -- |
30、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33,288,930.47 | 635,268,325.76 |
工程劳务款 | 1,268,994,731.90 | 1,019,869,237.87 |
合计 | 1,402,283,662.37 | 1,655,137,563.6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金额 |
累计已发生成本 | 2,275,075,178.00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162,467,492.90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2,688,749,974.00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 | -251,207,303.10 |
其他说明:
注:本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账款。
3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5,475,973.45 | 1,098,774,156.49 | 1,068,386,812.83 | 235,863,317.1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221,388.80 | 75,449,849.88 | 75,387,578.62 | 2,283,660.06 |
三、辞退福利 | 2,985,525.91 | 2,985,525.91 | ||
合计 | 207,697,362.25 | 1,177,209,532.28 | 1,146,759,917.36 | 238,146,977.17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8,272,400.10 | 965,100,495.48 | 953,664,721.94 | 169,708,173.64 |
2、职工福利费 | 54,843.85 | 37,806,600.30 | 37,724,038.16 | 137,405.99 |
3、社会保险费 | 1,209,437.58 | 38,925,976.09 | 38,618,326.35 | 1,517,087.3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43,116.93 | 33,687,308.23 | 33,593,331.33 | 1,137,093.83 |
工伤保险费 | 66,261.87 | 2,562,329.37 | 2,384,798.52 | 243,792.72 |
生育保险费 | 100,058.78 | 2,676,338.49 | 2,640,196.50 | 136,200.77 |
4、住房公积金 | 986,360.29 | 28,309,758.40 | 27,377,817.94 | 1,918,300.75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4,804,730.41 | 23,167,792.00 | 5,776,294.23 | 62,196,228.18 |
其他 | 148,201.22 | 5,463,534.22 | 5,225,614.21 | 386,121.23 |
合计 | 205,475,973.45 | 1,098,774,156.49 | 1,068,386,812.83 | 235,863,317.1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080,192.50 | 71,033,325.56 | 70,982,835.70 | 2,130,682.36 |
2、失业保险费 | 141,196.30 | 4,416,524.32 | 4,404,742.92 | 152,977.70 |
合计 | 2,221,388.80 | 75,449,849.88 | 75,387,578.62 | 2,283,660.06 |
其他说明:
应付职工薪酬中无拖欠性质的工资。
32、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49,650,560.67 | 60,982,068.15 |
企业所得税 | 307,974,748.03 | 170,094,083.01 |
个人所得税 | 8,509,011.91 | 30,271,740.7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922,593.39 | 7,530,509.66 |
土地增值税 | 101,545,748.03 | |
房产税 | 10,701,618.07 | 8,631,413.12 |
土地使用税 | 1,534,812.83 | 1,802,208.59 |
教育费附加 | 10,584,164.68 | 6,453,814.04 |
印花税 | 3,930,901.55 | 3,666,280.55 |
其他 | 8,818,967.96 | 5,547,302.09 |
合计 | 817,173,127.12 | 294,979,419.96 |
其他说明:
注: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加导致。
33、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17,554,951.58 | 107,195,147.20 |
应付股利 | 35,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1,972,048,725.02 | 1,887,520,891.88 |
合计 | 2,089,603,676.60 | 2,029,716,039.08 |
(1)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37,542,540.23 | 29,020,856.73 |
企业债券利息 | 71,935,414.10 | 66,833,709.29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8,076,997.25 | 11,340,581.18 |
合计 | 117,554,951.58 | 107,195,147.20 |
(2)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5,000,000.00 | |
合计 | 35,0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款项 | 632,884,079.05 | 475,619,957.85 |
项目部资金 | 558,426,427.62 | 575,733,577.03 |
保证金及押金 | 370,070,455.32 | 332,956,845.59 |
个人公务借款 | 95,995,501.74 | 118,851,620.51 |
政府补助款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代扣社保 | 8,526,750.21 | 1,823,102.07 |
工程款 | 55,246,500.11 | |
代垫款 | 10,363,123.11 | 33,376,954.61 |
股权款 | 266,310,044.77 | 252,444,235.97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4,422,320.00 | 4,422,320.00 |
其他 | 10,050,023.20 | 22,045,778.14 |
合计 | 1,972,048,725.02 | 1,887,520,891.8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金额527,931,897.61元,未偿还或未结转原因为未达到结算条件。
34、持有待售负债
3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523,290,150.75 | 4,196,242,686.59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124,359,280.45 | 801,679,582.86 |
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 | 49,743,433.71 | 47,686,487.00 |
合计 | 3,697,392,864.91 | 5,045,608,756.45 |
其他说明:
注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导致的。注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9。注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7。注4: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2。
3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美元置换 | 68,632,000.00 | 65,342,000.00 |
待转销项税 | 136,561,128.73 | 79,012,267.85 |
保理融资 | 110,000,000.00 | 82,800,911.12 |
合计 | 315,193,128.73 | 227,155,178.9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本公司1993年签订人民币置换美元协议,约定1998年11月将10,000,000.00美元返还调汇单位,取回用于置换的人民币58,000,000.00 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仍在与调汇单位协商返还事宜。
3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50,000,000.00 | 95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3,013,496,417.47 | 4,096,235,604.06 |
保证借款 | 1,801,383,333.28 | 4,359,733,333.3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523,290,150.75 | -4,196,242,686.59 |
合计 | 2,741,589,600.00 | 5,209,726,250.7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期末本公司无已经到期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注2:保证借款1,801,383,333.28元,其中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33,383,333.28 元。其中:(1)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为本公司615,000,000.00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15,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为本公司提供218,833,333.28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及李青为本公司提供299,550,000.00元连带责任保证,其中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18,383,333.28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李兆廷为本公司400,000,000.00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0,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孙公司四川东旭繁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0,000,000.00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元。
(2)日本电气硝子株式会社为孙公司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88,000,000.00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元。
注3:抵押借款3,013,496,417.47元既是抵押借款又是保证借款,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89,906,817.47 元。
其中:(1)204,000,000.00元借款中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36,000,000.00元,该借款的抵押物和保证人为:a、由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抵押20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本项目建成后厂房、2条贵金属铂金通道提供抵押担保;b、该借款保证人为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1,125,000,000.00元借款中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75,000,000.00元,该借款的抵押物和保证人为:
a、由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8条贵金属铂金通道资产提供抵押担保;b、本公司为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479,316,000.00元借款中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213,726,400.00 元,该借款的抵押物和保证人为:
a、保证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下4.5亿元人民币等值的借款及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的债权的费用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b、地上建筑物、机器设备(含4条贵金属铂金通道)抵押物评估价值为1,055,713,019.27元。
(4)425,000,000.00元借款中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5,000,000.00元,该借款的抵押及质押担保:a、由东旭(营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16号、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67号、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34号、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60号、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11号、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25号、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69号、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47号房产作为抵押;b、由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东旭(营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c、提供4000万股质押担保。
(5) 180,417.47 元借款中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180,417.47 元,该借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为:由曾坚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供价值人民币729,238.00元车辆为抵押物。
(6)450,000,000.00元借款中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50,000,000.00元,该借款的抵押物和保证人为:a、由抵押人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可抵押的本项目形成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厂房等建筑物、机器设备(包括
三条贵金属铂金通道)等提供抵押担保;b、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李兆廷、李青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7)330,000,000.00元借款中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80,000,000.00元,该借款抵押物和保证人为a、由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拥有的芜开(工)国用2013第020号、芜开(工)国用2013第021号、芜开(工)国用2014第008号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及项目建成后的固定资产;b、本公司为其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4:质押借款450,000,000.00元既是质押借款又是保证借款,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元。
其中450,000,000.00元借款,该借款质押物和保证人为:a、质押物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500万流通股票及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78,750,000.00元对应的股权全部质押;b、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提供保证。
注5:长期借款的利率一般年利率为3.68%--8.50%。
38、应付债券(1)应付债券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5东旭债 | 952,223,306.45 | 993,310,440.39 |
中期票据一期 | 2,986,250,396.83 | 2,981,914,109.61 |
中期票据二期 | 1,692,345,122.04 | 1,689,901,540.5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
合计 | 5,630,818,825.32 | 5,665,126,090.52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15东旭债 | 956,042,700.00 | 2015.5.19 | 5年 | 1,000,000,000.00 | 993,310,440.39 | 63,088,913.18 | 2,870,166.06 | 43,957,300.00 | 952,223,306.45 | |
中期票据一期 | 3,000,000,000.00 | 2016.11.17 | 5年 | 3,000,000,000.00 | 2,981,914,109.61 | 139,280,000.00 | 4,336,287.22 | 2,986,250,396.83 | ||
中期票据二期 | 1,700,000,000.00 | 2016.12.02 | 5年 | 1,700,000,000.00 | 1,689,901,540.52 | 85,000,000.00 | 2,443,581.52 | 1,692,345,122.04 | ||
合计 | -- | -- | -- | 5,700,000,000.00 | 5,665,126,090.52 | 287,368,913.18 | 9,650,034.80 | 43,957,300.00 | 5,630,818,825.32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无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无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其他说明注:2015年5月19日发行金额为10.00亿元的“15东旭债”,于2018年05月回售金额43,957,300.00元,同时将票面利率由6.00%调整为6.80%。
39、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644,309,592.95 | 3,276,308,254.44 |
合计 | 2,644,309,592.95 | 3,276,308,254.44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441,492,662.34 | 4,935,555,693.56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72,823,788.94 | 857,567,856.2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1,124,359,280.45 | 801,679,582.86 |
其他说明:
注: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提供1,047,092,103.61元的保证,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李兆廷为融资租赁提供732,372,469.64元保证,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为融资租赁提供208,000,000.00元的保证;杨建忠、洪淑萍、游绍国、李艳、胡永生、李军为融资租赁提供123,276,502.66元的保证;本公司及李兆廷为融资租赁提供11,0316,039.24元的保证;本公司之子公司为融资租赁提供71,830,000.00元保证金质押;本公司之子公司的生产产线及机器设备为融资租赁提供2,148,605,547.19元的抵押。
(2)专项应付款
4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41、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20,944,899.84 | 38,543,627.93 | |
产品质量保证 | 78,820,850.20 | 117,878,085.38 | |
合计 | 99,765,750.04 | 156,421,713.31 | -- |
42、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01,213,644.42 | 143,338,833.67 | 46,218,458.32 | 698,334,019.7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政府补助 | -36,478,840.45 | -2,056,946.72 | -38,535,787.17 | ||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 38,763,460.00 | 16,348,166.82 | 27,555,813.56 | 27,555,813.26 | |
减:一年内到期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 -11,207,646.55 | -11,207,646.55 | |||
合计 | 592,290,617.42 | 157,630,053.77 | 73,774,271.88 | 676,146,399.31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府基础设施补偿(土地返还款) | 25,438,800.00 | 2,244,600.00 | 23,194,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振兴与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2,644,444.61 | 233,333.28 | 2,411,111.33 | 与资产相关 | ||||
玻管二期环保补助 | 0.00 | 与资产相关 | ||||||
技术改造 | 2,666,666.65 | 266,666.68 | 2,399,999.97 | 与资产相关 | ||||
玻璃基板项目补助资金 | 9,999,999.94 | 1,000,000.00 | 8,999,999.94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发展资金 | 4,666,666.65 | 466,666.68 | 4,199,999.97 | 与资产相关 | ||||
项目财政贴息 | 313,333.37 | 31,333.32 | 282,000.05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振兴及 | 71,668,666.7 | 6,515,333.32 | 65,153,333.3 | 与资产相关 |
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1 | 9 | ||||||
2013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 | 4,250,000.04 | 333,333.32 | 3,916,666.72 | 与资产相关 | ||||
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28,822,333.32 | 2,156,000.00 | 26,666,333.32 | 与资产相关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双百计划”项目投资补助 | 1,783,333.33 | 200,000.00 | 1,58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TFT玻璃基板成套技术研发经费 | 89,166.77 | 10,000.00 | 79,166.77 | 与资产相关 | ||||
TFT玻璃基板项目补贴 | 5,944,444.43 | 666,666.67 | 5,277,777.76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技术改造项目预算内投资补贴 | 8,322,222.23 | 933,333.33 | 7,388,888.90 | 与资产相关 | ||||
TFT玻璃基板项目补贴 | 11,888,888.91 | 1,333,333.33 | 10,555,555.58 | 与资产相关 | ||||
郑州市财政局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 594,444.43 | 66,666.67 | 527,777.76 | 与资产相关 | ||||
市财政局国家重点产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 | 8,322,222.23 | 933,333.33 | 7,388,888.90 | 与资产相关 | ||||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4,161,111.10 | 466,666.67 | 3,694,444.43 | 与资产相关 | ||||
省扶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 | 3,566,666.71 | 400,000.00 | 3,166,666.71 | 与资产相关 | ||||
财政贴息扶持资金 | 1,188,888.91 | 133,333.33 | 1,055,555.58 | 与资产相关 |
财政局教科文款 | 891,666.71 | 100,000.00 | 791,666.71 | 与资产相关 | ||||
区财政局工业结构调整项目配套资金 | 1,742,222.16 | 186,666.67 | 1,555,555.49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贴息及经费 | 1,004,444.42 | 106,666.67 | 897,777.75 | 与资产相关 | ||||
财政贴息 | 3,194,444.50 | 333,333.33 | 2,861,111.17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结构调整项目财政资金 | 3,493,333.29 | 320,000.00 | 3,173,333.29 | 与资产相关 | ||||
经开区财政局高端信息产业链专项资金 | 3,861,111.09 | 333,333.33 | 3,527,777.76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项目设备投资补贴资金 | 29,981,766.60 | 2,291,600.16 | 27,690,166.44 | 与资产相关 | ||||
郑州市财政局2011年及2012年已验收省工业结构调整项目第二批资金 | 2,412,222.08 | 173,333.39 | 2,238,888.69 | 与资产相关 | ||||
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项目补贴 | 1,760,000.00 | 1,7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设备补贴 | 880,000.00 | 8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 25,500,000.00 | 2,000,000.00 | 23,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新区拨付基板项目 | 5,866,666.65 | 426,666.68 | 5,439,999.97 | 与资产相关 | ||||
生产线奖励资金 | 19,241,899.37 | 1,506,943.40 | 17,734,955.97 | 与资产相关 | ||||
15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6,158,080.51 | 635,162.01 | 5,522,918.50 | 与资产相关 |
专项资金 | ||||||||
G8.5TFT-LCD玻璃基板精密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 45,000,000.00 | 3,000,000.00 | 4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央预算内投资 | 3,933,333.41 | 799,999.92 | 3,133,333.49 | 与资产相关 | ||||
市2011年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 491,666.70 | 99,999.96 | 391,666.74 | 与资产相关 | ||||
201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 | 565,416.70 | 114,999.96 | 450,416.74 | 与资产相关 | ||||
2012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资助项目 | 983,333.30 | 200,000.04 | 783,333.26 | 与资产相关 | ||||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补贴款 | 9,399,999.99 | 800,000.02 | 8,599,999.97 | 与资产相关 | ||||
2013年战略新兴产业资金 | 392,777.78 | 33,333.34 | 359,444.44 | 与资产相关 | ||||
绵阳市财政局专项资金 | 236,666.66 | 20,000.02 | 216,666.64 | 与资产相关 | ||||
玻璃基板精加工成果转化项目 | 548,333.33 | 46,666.67 | 501,666.66 | 与资产相关 | ||||
市财政局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 | 433,888.86 | 36,666.69 | 397,222.17 | 与资产相关 | ||||
2013年战略新兴产业资金2 | 3,944,444.44 | 333,333.34 | 3,611,111.10 | 与资产相关 | ||||
2014年第省级科技技术资金款 | 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省产业转型升级项 | 18,608,333.35 | 1,449,999.98 | 17,158,333.37 | 与资产相关 |
目2015 | ||||||||
经开区2016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39,852,753.54 | 3,202,185.31 | 36,650,568.23 | 与资产相关 | ||||
玻璃基板绿色关键工艺技术改造(840) | 8,400,000.00 | 140,000.00 | 8,2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00) | 1,000,000.00 | 66,666.67 | 93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集团转付补助(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重点专项2016年项目) | 915,400.00 | 915,4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制造新模式工程项目 | 3,990,000.00 | 3,9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000万平米高铝超薄显示用盖板玻璃项目 | 4,700,000.00 | 4,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7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资金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 | 2,580,000.00 | 172,000.00 | 2,40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福清市配套补助资金 | 1,290,000.00 | 86,000.00 | 1,20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及智能制造综 | 45,000,000.00 | 1,300,578.03 | 43,699,421.97 | 与资产相关 |
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补助 |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2017年“三重一创”高端设备和新材料 | 13,417,100.00 | 894,473.18 | 12,522,626.82 | 与资产相关 | ||||
玻璃基板生产线改造专项资金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转入课题五经费 | 150,400.00 | 150,4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转入11-625 课题经费 | 496,000.00 | 49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转入间接经费(课题四) | 521,000.00 | 521,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厂房建设奖励87.75万 | 854,475.22 | 30,699.72 | 823,775.50 | 与资产相关 | ||||
资质收购及厂房租金补助 | 45,653,100.00 | 45,653,1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发展专项资金 | 114,399.00 | 1,800,000.00 | 1,914,399.00 | 与资产相关 | ||||
经开区财政局项目补贴款 | 6,966,547.39 | 588,957.03 | 6,377,590.36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基础材料技术项目补助 | 2,280,000.00 | 2,2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高铝盖板玻璃成套技术”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财政补贴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经开区2017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0 | 289,855.07 | 4,710,144.93 | 与资产相关 | ||||
曲面显示用关键材料及部件智能工厂建设及应用项目 | 9,350,000.00 | 9,3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重点新产品项目 | 160,000.04 | 39,999.96 | 120,000.08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省战略新兴产业财政拨款 | 3,366,000.00 | 306,000.00 | 3,0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30万套无极灯镇流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 644,999.92 | 86,000.04 | 558,999.88 | 与资产相关 | ||||
高效照明系统智能化工程实验室 | 1,783,333.29 | 200,000.04 | 1,583,333.25 | 与资产相关 | ||||
区级技改项目补助150 | 0.0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厂房建设补助189.29万 | 1,892,899.93 | 5,860.37 | 1,887,039.56 | 与资产相关 | ||||
玻璃基板项目补助资金 | 86,971,803.66 | 1,316,392.68 | 85,655,410.98 | 与资产相关 | ||||
研发课题经费159 | 2,226,000.00 | 2,22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17年贷款贴息487.1万 | 1,127,484.71 | 1,127,484.71 | 与收益相关 | |||||
科教扶持基金 | 1,787,595.41 | 500,000.00 | 2,287,595.41 | 与收益相关 | ||||
燃料电池项目补贴款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0.00 | 2,833.74 | 2,833.74 | 与收益相关 |
科研专项资金40 | 400,000.00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601,213,644.42 | 143,338,833.67 | 45,090,973.61 | 1,127,484.71 | 698,334,019.77 |
其他说明:
43、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开行融资 | 500,000,000.00 | |
营口沿海融资 | 108,000,000.00 | 108,000,000.00 |
合计 | 108,000,000.00 | 608,000,000.00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与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合同,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0,800万元对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承接东旭集团应履行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共涉及不超过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的回购及对应1.2%/年投资收益的补偿义务,2024年6月前述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和1.2%/年投资收益支付完毕后,10,8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东旭营口股权转让给公司。
注2:根据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州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合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50,000.00万元对福州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每年享有固定收益率,待项目建成后,由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期赎回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根据相关协议,2018年12月,公司赎回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
4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730,250,118 | 5,730,250,118 |
45、其他权益工具(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46、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947,720,231.34 | 4,475,242.57 | 197,484,455.39 | 21,754,711,018.52 |
其他资本公积 | 31,522,375.26 | 31,522,375.26 | ||
合计 | 21,979,242,606.60 | 4,475,242.57 | 197,484,455.39 | 21,786,233,393.7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变动情况:本期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导致资本公积减少 195,525,500.00 元;本期对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非同比例增资导致资本公积减少558,955.39元;本期对孙子公司郴州旭鸿交通运输建设有限公司非同比例增资导致资本公积增加1,881,000.00元; 本期对孙子公司深圳市新盈通科技有限公司非同比例增资导致资本公积减少1,400,000.00 元; 本期对孙子公司北京旭江科技有限公司非同比例出资导致资本公积增加1,002,082.92元; 本期处置子公司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导致资本公积增加1,592,159.65元。
47、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权激励回购义务 | 4,422,320.00 | 4,422,320.00 | ||
合计 | 4,422,320.00 | 4,422,320.00 |
48、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518.45 | -42,240.07 | -24,657.35 | -17,582.72 | -29,175.80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518.45 | -42,240.07 | -24,657.35 | -17,582.72 | -29,175.8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518.45 | -42,240.07 | -24,657.35 | -17,582.72 | -29,175.80 |
49、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983,921.21 | 38,527,044.56 | 27,896,634.42 | 12,614,331.35 |
合计 | 1,983,921.21 | 38,527,044.56 | 27,896,634.42 | 12,614,331.35 |
50、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24,133,824.86 | 21,373,195.09 | 245,507,019.95 | |
合计 | 224,133,824.86 | 21,373,195.09 | 245,507,019.95 |
51、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09,860,755.82 | 1,823,695,278.3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55,097,190.9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009,860,755.82 | 1,668,598,087.3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63,607,505.39 | 1,730,174,564.5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1,373,195.09 | 36,089,754.38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01,117,508.26 | 352,822,141.76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50,977,557.86 | 3,009,860,755.8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55,097,190.92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7,532,911,433.28 | 22,666,699,476.31 | 17,245,606,616.24 | 13,644,514,366.81 |
其他业务 | 678,788,587.84 | 537,379,316.07 | 31,362,422.79 | 29,973,279.43 |
合计 | 28,211,700,021.12 | 23,204,078,792.38 | 17,276,969,039.03 | 13,674,487,646.24 |
53、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810,482.30 | 25,979,433.14 |
教育费附加 | 23,159,424.99 | 17,674,597.83 |
房产税 | 16,876,028.18 | 12,698,590.04 |
土地使用税 | 21,346,497.10 | 21,300,624.63 |
车船使用税 | 132,583.31 | 32,274.84 |
印花税 | 13,856,742.20 | 12,325,654.26 |
土地增值税 | 124,554,237.34 | |
其他 | 3,747,803.74 | 4,059,111.33 |
合计 | 237,483,799.16 | 94,070,286.07 |
54、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福利保险 | 92,273,371.89 | 58,561,217.08 |
寄运费 | 90,294,560.21 | 63,453,918.97 |
差旅费 | 20,406,607.49 | 8,645,322.33 |
业务招待费 | 25,334,960.74 | 8,067,708.92 |
质检认证费 | 355,243.12 | 400,656.64 |
咨询服务费 | 23,399,717.86 | 10,178,128.46 |
汽车费 | 22,148,062.40 | 6,054,493.14 |
低值易耗品及修理费 | 4,482,483.49 | 970,196.52 |
办公费用 | 5,349,463.64 | 4,311,147.89 |
折旧 | 1,264,353.73 | 837,982.02 |
广告宣传费 | 10,333,401.71 | 6,800,911.81 |
产品销售保证费 | 32,639,764.21 | 27,469,125.70 |
其它 | 6,194,311.02 | 13,409,374.25 |
合计 | 334,476,301.51 | 209,160,183.73 |
55、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福利 | 288,091,860.23 | 180,518,516.88 |
业务招待费 | 16,030,918.90 | 6,808,507.59 |
劳动保护费 | 2,722,389.79 | 1,944,101.86 |
办公费 | 25,841,772.52 | 25,043,067.11 |
差旅费 | 17,009,388.53 | 9,719,098.91 |
宣传费 | 8,345,441.30 | 7,383,473.36 |
运杂费 | 8,035,086.41 | 1,946,988.14 |
累计折旧与摊销 | 144,145,302.18 | 62,962,111.58 |
低值易耗品及修理费 | 24,488,949.88 | 10,288,171.00 |
咨询费 | 53,847,915.52 | 51,079,357.72 |
房租水电物业费 | 45,502,177.92 | 26,010,092.75 |
股权激励费用 | -3,685,060.00 | |
其他 | 19,418,074.40 | 13,106,583.04 |
合计 | 653,479,277.58 | 393,125,009.94 |
其他说明:
2018年度较2017年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工及折旧增加导致。
56、研发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204,666,344.41 | 84,414,093.62 |
材料费 | 220,667,309.89 | 109,611,282.99 |
试验检测费 | 86,313,301.06 | 28,773,748.12 |
水电燃气费 | 14,396,778.76 | 13,647,405.72 |
折旧费 | 23,882,733.08 | 12,320,763.99 |
无形资产摊销 | 4,322,047.03 | 1,256,897.08 |
其他 | 17,841,120.07 | 6,967,364.39 |
合计 | 572,089,634.30 | 256,991,555.91 |
57、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204,287,050.60 | 1,142,316,421.06 |
减:利息收入 | 506,083,846.24 | 442,489,241.64 |
汇兑损益 | -23,199,230.78 | 18,458,150.08 |
手续费 | 21,943,537.39 | 5,619,616.01 |
票据贴现利息 | 7,137,552.53 | 14,514,160.04 |
融资费用 | 18,000,000.00 | 14,509,424.87 |
其他 | 610,110.16 | 1,048,970.03 |
合计 | 722,695,173.66 | 753,977,500.45 |
5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54,879,882.12 | 45,785,385.37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28,437,407.36 | 9,198,134.09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10,163,443.61 | |
合计 | 93,480,733.09 | 54,983,519.46 |
其他说明:
2018年度较2017年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存货跌价损失、商誉减值损失增加导致。
59、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50,713,869.96 | 352,095,131.45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590,083.12 | |
合计 | 251,303,953.08 | 352,095,131.45 |
60、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4,366,051.65 | 4,663,254.0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935,149.59 | |
理财收益 | 14,623,990.55 | 59,041,599.98 |
合计 | 80,925,191.79 | 63,704,853.98 |
其他说明: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处置子公司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3,182,206.12元,联营企业东旭(德阳)石墨烯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本期清算,产生投资收益-1,195,383.73元,孙公司东旭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清算完毕,产生投资收益-51,672.80元。
6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515,607.5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515,607.51 | |
合计 | 1,515,607.51 |
63、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203,256.52 | 1,646,890.81 | 203,256.52 |
无法支付款项 | 1,100,000.00 | 1,100,000.00 | |
罚款净收入 | 200,053.96 | 200,053.96 | |
保险补偿款 | 10,799,394.15 | 10,799,394.15 | |
其他 | 6,760,566.13 | 1,922,171.57 | 6,760,566.13 |
合计 | 19,063,270.76 | 3,569,062.38 | 19,063,270.7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房屋维修补贴款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1,546,890.81 | 与收益相关 | |
土地税返还 | 沿海产业基地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可研经费 | 中建材蚌埠设计研究院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53,262.52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社保局 | 补助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 | 否 | 否 | 29,994.00 | 与收益相关 |
而获得的补助 | ||||||||
税收奖励 | 税务局 | 奖励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03,256.52 | 1,646,890.81 |
64、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764,006.00 | 695,000.00 | 2,764,006.00 |
违约金 | 2,526,929.14 | 753,616.36 | 2,526,929.14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1,660,746.89 | 65,061.78 | 1,660,746.89 |
其他 | 1,941,022.97 | 895,094.66 | 1,941,022.97 |
合计 | 8,892,705.00 | 2,408,772.80 | 8,892,705.00 |
6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86,169,741.93 | 419,418,513.1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7,166,200.53 | -83,183,922.77 |
合计 | 469,003,541.40 | 336,234,590.3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737,831,627.5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10,674,744.1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3,321,675.3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732,239.0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4,980,132.9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4,827,760.5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20,369.8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547,779.09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41,462,810.37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25,127,134.40 |
所得税费用 | 469,003,541.40 |
6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第十一节 七.48。
6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72,580,223.31 | 140,642,106.05 |
政府补助 | 285,674,986.53 | 182,198,655.37 |
保证金及押金 | 341,556,036.47 | 898,714,597.84 |
代垫款 | 95,881,327.96 | 128,508,839.16 |
留抵增值税退回款 | 244,105,762.29 | |
个人公务借款 | 49,113,531.62 | 42,487,900.06 |
代收款项 | 12,042,902.50 | |
保险理赔款 | 9,121,325.00 | |
其他 | 2,674,019.34 | 1,232,168.84 |
合计 | 1,112,750,115.02 | 1,393,784,267.32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捐赠支出 | 3,003,932.05 | 164,100.97 |
备用金 | 37,390,022.00 | 39,765,728.35 |
保证金及押金 | 384,336,174.24 | 1,032,128,416.85 |
付现的期间费用 | 572,602,133.37 | 365,453,243.31 |
合计 | 997,332,261.66 | 1,437,511,489.4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资保证金 | 200,000,000.00 | 50,000,000.00 |
收购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51,681,062.80 | |
定期存单 | 1,402,500,000.00 | |
往来款 | 463,061,030.00 | 9,004,080.00 |
合计 | 2,065,561,030.00 | 110,685,142.80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短期理财 | 113,658,549.30 | 9,940,000,000.00 |
定期存单 | 3,751,750,000.00 | 1,352,500,000.00 |
投资保证金 | 200,000,000.00 | 50,000,000.00 |
资金往来款 | 449,402,614.89 | 29,503,800.00 |
合计 | 4,514,811,164.19 | 11,372,003,800.00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426,148,446.55 | 252,390,350.30 |
融资租赁款 | 533,750,000.00 | 2,502,800,000.00 |
保理融资 | 27,199,088.88 | 10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157,000,000.00 | |
资金往来款 | 481,240,420.45 | 3,224,325,632.86 |
合计 | 1,625,337,955.88 | 6,079,515,983.16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手续费 | 37,017,570.05 | 39,217,775.67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47,666,666.66 | |
偿还保理融资 | 17,199,088.88 | |
融资租赁租金 | 984,205,977.49 | 693,258,375.43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支付款 | 571,040,000.00 | |
申龙一号私募基金 | 31,979,671.29 | |
资金往来款 | 856,657,166.48 | 2,476,041,407.56 |
合计 | 2,448,920,714.02 | 3,305,362,985.49 |
6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2,268,828,086.18 | 1,920,899,021.8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3,480,733.09 | 54,983,519.4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58,753,519.46 | 1,003,010,229.32 |
无形资产摊销 | 88,543,387.92 | 29,493,603.5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479,266.12 | 10,640,874.1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15,607.51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60,746.89 | 65,061.7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23,755,233.08 | 882,333,791.4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0,925,191.79 | -63,704,853.9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306,027.61 | -81,706,028.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860,172.92 | -1,477,894.4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99,334,364.53 | -701,656,101.0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076,576,343.39 | -2,798,458,529.5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621,600,010.47 | 998,755,817.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8,252,004.52 | 1,253,178,511.3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525,209,012.42 | 3,234,833,741.02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916,637,291.04 | 25,114,660,756.2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5,114,660,756.25 | 25,538,252,528.8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198,023,465.21 | -423,591,772.5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13,924,083.50 |
其中: | --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33,598,587.50 |
中诚国建有限公司 | 39,999,996.00 |
华西南充汽车有限公司 | 44,800,000.00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195,525,5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930,677.33 |
其中: | --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3,075,645.81 |
中诚国建有限公司 | 1,854,947.92 |
华西南充汽车有限公司 | 83.60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83,689,833.67 |
其中: | -- |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7,670,558.47 |
江苏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20,019,275.20 |
郴州弘晟公共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38,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392,683,239.84 |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50,103,761.40 |
其中: | -- |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550,000,000.00 |
东旭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03,761.4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57,924,147.90 |
其中: | -- |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157,924,147.90 |
东旭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其中: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92,179,613.50 |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916,637,291.04 | 25,114,660,756.25 |
其中:库存现金 | 2,593,055.78 | 2,461,658.9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914,044,235.26 | 24,971,467,452.6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40,731,644.63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16,637,291.04 | 25,114,660,756.25 |
6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890,457,106.12 | 主要为定期存款、保证金等款项 |
存货 | 317,769,074.78 | 作为抵押物取得借款 |
固定资产 | 9,130,840,228.68 | 设置了抵押权以及融资租赁形成的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352,121,698.93 | 作为抵押物取得借款 |
在建工程 | 3,143,663,638.12 | 作为抵押物取得借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678,833,230.08 | 作为抵押物取得借款 |
应收账款 | 455,136,717.34 | 保理融资 |
合计 | 18,968,821,694.05 | -- |
7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6,526,979.25 | 6.8632 | 44,795,960.10 |
欧元 | 6,016.60 | 7.8473 | 47,214.06 |
港币 | 10,379.45 | 0.8762 | 9,094.97 |
日元 | 563,299,791.60 | 0.0619 | 34,860,934.19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53,519,866.68 | 6.8632 | 367,317,549.01 |
欧元 | 1,490.00 | 7.8473 | 11,692.48 |
港币 | 23,697,714.31 | 0.8762 | 20,763,937.29 |
日元 | 981,801,683.00 | 0.0619 | 60,760,760.76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5,000,000.00 | 6.8632 | 34,316,000.00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票据 | |||
其中:美元 | 5,015,000.00 | 6.8632 | 34,418,948.00 |
应付利息 | |||
其中:美元 | 170,737.09 | 6.86 | 1,171,802.79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8,407,370.00 | 6.8632 | 57,701,461.78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75,451,654.63 | 6.8632 | 517,839,796.09 |
欧元 | 2,680,492.77 | 7.8473 | 21,034,630.92 |
港元 | 28,442,325.26 | 0.8762 | 24,921,165.40 |
日元 | 234,698,455.00 | 0.0619 | 14,521,991.37 |
英镑 | 1,230,210.14 | 8.6762 | 10,673,549.18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72、套期7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 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项目补贴 | 1,760,000.00 | 递延收益 | |
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设备补贴 | 88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及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补助 | 4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玻璃基板生产线改造专项资金 | 3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资质收购及厂房租金补助 | 45,653,100.00 | 递延收益 | |
汽车发展专项资金 | 1,800,000.00 | 递延收益 | |
经开区2017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曲面显示用关键材料及部件智能工厂建设及应用项目 | 9,350,000.00 | 递延收益 | |
区级技改项目补助150 | 1,5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厂房建设补助189.29万 | 1,892,899.93 | 递延收益 | |
科教扶持基金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 |
稳岗补贴 | 2,833.74 | 递延收益 | |
15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资金 | 635,162.01 | 其他收益 | 635,162.01 |
1.9收金山英才补助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3.12建行收科技局科技创新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3.1收2017年促进产业强镇奖励 | 8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 |
3.16建行收科技局2018年第一批专利资金 | 15,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 |
2017年度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绩效评价奖励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4.8建行收财政局外包执行奖励款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5.31建行收企业贯标奖励经费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2018年度第二批专利专项资金 | 6,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 |
5.31建行收院士工作站奖励经费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河南省人民政府“双百计划”项目投资补助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TFT玻璃基板成套技术研发经费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TFT玻璃基板项目补贴 | 666,666.67 | 其他收益 | 666,666.67 |
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技术改造项目预算内投资补贴 | 933,333.33 | 其他收益 | 933,333.33 |
TFT玻璃基板项目补贴. | 1,333,333.33 | 其他收益 | 1,333,333.33 |
郑州市财政局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 66,666.67 | 其他收益 | 66,666.67 |
市财政局国家重点产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 | 933,333.33 | 其他收益 | 933,333.33 |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466,666.67 | 其他收益 | 466,666.67 |
省扶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财政贴息扶持资金 | 133,333.33 | 其他收益 | 133,333.33 |
财政局教科文款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区财政局工业结构调整项目配套资金 | 186,666.67 | 其他收益 | 186,666.67 |
工业贴息及经费 | 106,666.67 | 其他收益 | 106,666.67 |
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财政贴息 | 333,333.33 | 其他收益 | 333,333.33 |
2013年工业结构调整项目第一批财政资金 | 320,000.00 | 其他收益 | 320,000.00 |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高端信息产业链专项资金 | 333,333.33 | 其他收益 | 333,333.33 |
2015年项目设备投资补贴资 | 2,291,600.16 | 其他收益 | 2,291,600.16 |
金 | |||
郑州市财政局2011年及2012年已验收省工业调整项目第二批资金 | 173,333.39 | 其他收益 | 173,333.39 |
郑州市社保局1月工伤预防费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郑州市社保局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 215,600.00 | 其他收益 | 215,600.00 |
郑州市财政局大学生见习补助 | 246,000.00 | 其他收益 | 246,000.00 |
2017年郑州市对外开放专项补贴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利资助 | 14,400.00 | 其他收益 | 14,400.00 |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利资助 | 22,800.00 | 其他收益 | 22,800.00 |
2017年度科技研发费用后补助资金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 |
2017年度企业授权专利资助 | 46,400.00 | 其他收益 | 46,400.00 |
返三代手续费 | 8,816.64 | 其他收益 | 8,816.64 |
稳岗补助 | 10,553.00 | 其他收益 | 10,553.00 |
专精特新补助 | 250,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0 |
稳岗补贴 | 17,946.00 | 其他收益 | 17,946.00 |
企业技术创新专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工业转型升级扶持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扶持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 | 799,999.92 | 其他收益 | 799,999.92 |
市2011年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 99,999.96 | 其他收益 | 99,999.96 |
201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 | 114,999.96 | 其他收益 | 114,999.96 |
2012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 | 200,000.04 | 其他收益 | 200,000.04 |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补贴款 | 800,000.02 | 其他收益 | 800,000.02 |
玻璃基板精加工成果转化项 | 46,666.67 | 其他收益 | 46,666.67 |
目 | |||
四川省产业转型升级项目2015 | 1,449,999.98 | 其他收益 | 1,449,999.98 |
2013年战略新兴产业资金 | 33,333.34 | 其他收益 | 33,333.34 |
绵阳市财政局专项资金 | 20,000.02 | 其他收益 | 20,000.02 |
市财政局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款 | 36,666.69 | 其他收益 | 36,666.69 |
经开区政府代省财政厅拨付的2013年战略新兴产业资金 | 333,333.34 | 其他收益 | 333,333.34 |
经开区2016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3,202,185.31 | 其他收益 | 3,202,185.31 |
经开区财政局项目补贴款 | 588,957.03 | 其他收益 | 588,957.03 |
经开区2017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289,855.07 | 其他收益 | 289,855.07 |
(市配套)引智项目经费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重大创新产品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2017鼓励企业技术改造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2018第一批专利资助 | 16,000.00 | 其他收益 | 16,000.00 |
省专利资助资金 | 8,400.00 | 其他收益 | 8,400.00 |
2017引智经费追加 | 120,0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00 |
2017省专利奖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专利资助 | 21,260.00 | 其他收益 | 21,260.00 |
2018省知识产权专项(高强度玻璃版转换项目)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18国家引进人才专家项目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集团转付补助(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重点专项2016年项目) | 91,540.00 | 其他收益 | 91,540.00 |
企业招聘补助费 | 3,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 |
2018第一批省知识产权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军民融合资金补助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2017年技术改造及创新成果补助 | 8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 |
2018企业稳岗补贴 | 60,561.00 | 其他收益 | 60,561.00 |
效益上台阶:入库税金突破2000万元以上企业 | 105,000.00 | 其他收益 | 105,000.00 |
沿海产业基地土地税费返还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营口市科技局专利补助 | 17,100.00 | 其他收益 | 17,100.00 |
玻璃基板项目补助资金 | 1,316,392.68 | 其他收益 | 1,316,392.68 |
专利补助 | 5,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 |
税收返还 | 63,490,000.00 | 其他收益 | 63,490,000.00 |
2018年省科学技术奖 | 6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 |
党委示范活动室建设补助款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市科技计划项目款 | 210,000.00 | 其他收益 | 210,000.00 |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第三批“5111”产业团队扶持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技术标准奖励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商标注册奖励 | 6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省文化示范企业经费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资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芜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自助创新补助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自主创新奖励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自主创新政策-专利奖 | 106,250.00 | 其他收益 | 106,250.00 |
政府补助经费 | 240,0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00 |
芜湖市社会保险中心2018年开发区稳岗补贴 | 219,999.00 | 其他收益 | 219,999.00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培训、鉴定补贴 | 126,000.00 | 其他收益 | 126,000.00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工业转型升级款 | 6,742,100.00 | 其他收益 | 6,742,100.00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18年制造强省建设资金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0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省级外贸补助 | 189,300.00 | 其他收益 | 189,300.00 |
基础设施补助(土地返还款) | 2,244,600.00 | 其他收益 | 2,244,600.00 |
产业振兴与技术改造项目 | 233,333.28 | 其他收益 | 233,333.28 |
“三重一创”新兴产业补助 | 894,473.18 | 其他收益 | 894,473.18 |
技术改造 | 266,666.68 | 其他收益 | 266,666.68 |
玻璃基板项目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产业发展资金 | 466,666.68 | 其他收益 | 466,666.68 |
项目财政贴息 | 31,333.32 | 其他收益 | 31,333.32 |
产业振兴及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6,515,333.32 | 其他收益 | 6,515,333.32 |
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 | 333,333.32 | 其他收益 | 333,333.32 |
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2,156,000.00 | 其他收益 | 2,156,000.00 |
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 |
高新区拨付基板项目资金 | 426,666.68 | 其他收益 | 426,666.68 |
生产线奖励资金 | 1,506,943.40 | 其他收益 | 1,506,943.40 |
玻璃基板绿色关键工艺技术改造(840) | 140,000.00 | 其他收益 | 140,000.00 |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00) | 66,666.67 | 其他收益 | 66,666.67 |
中建国际课题经费159 | 2,226,000.00 | 其他收益 | 2,226,000.00 |
科研专项资金40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项目资金补助 | 6,824,000.00 | 其他收益 | 6,824,000.00 |
2018年市级专利申请资金 | 5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 |
统计局投入产出调查员补贴 | 1,400.00 | 其他收益 | 1,400.00 |
收新型平板显示玻璃基板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奖金 | 8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 |
海鸥计划 | 999,980.01 | 其他收益 | 999,980.01 |
2018年昆山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 | 89,000.00 | 其他收益 | 89,000.00 |
科技局重点产业项目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收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补贴 | 7,232.00 | 其他收益 | 7,232.00 |
教育附加培训补贴 | 34,464.00 | 其他收益 | 34,464.00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使用教育费附加培训补贴 | 101,616.00 | 其他收益 | 101,616.00 |
收上海市闵行区环境保护局VOC治理补贴 | 110,000.00 | 其他收益 | 110,000.00 |
张江专项资金重点项目验收尾款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科技项目验收资金 | 4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 |
张江专项资金重点项目验收尾款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第四批国内知识产权资助 | 17,800.00 | 其他收益 | 17,800.00 |
厂房建设奖励 | 30,699.72 | 其他收益 | 30,699.72 |
科技项目经费补助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企业稳岗补贴 | 74,146.00 | 其他收益 | 74,146.00 |
推荐目录补助 | 6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63,000,000.00 |
稳增长补助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高新技术补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技术中心项目研发补贴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见习补贴 | 3,600.00 | 其他收益 | 3,600.00 |
科学技术奖奖励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计划项目首款 | 210,000.00 | 其他收益 | 210,000.00 |
南浔区科技技术局专利经费补助 | 16,800.00 | 其他收益 | 16,800.00 |
南浔区科技局专项经费补助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湖州财政局专项经费补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南浔区人才发展补助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税收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稳岗补贴 | 5,376.32 | 其他收益 | 5,376.32 |
企服中心第二季度增长支持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现代服务业新增入库支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服中心第三季度增长支持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人才补助 | 31,500.00 | 其他收益 | 31,500.00 |
2016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项目 | 2,550,000.00 | 其他收益 | 2,550,000.00 |
产业发展拨付制造强省补助 | 4,620,000.00 | 其他收益 | 4,620,000.00 |
2016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项目 | 3,990,000.00 | 其他收益 | 3,990,000.00 |
17年省级重点研发项目资金 | 900,000.00 | 其他收益 | 900,000.00 |
2017年度增值税税收返还 | 1,590,000.00 | 其他收益 | 1,590,000.00 |
宿迁开发区财政局17年省级技术企业入库奖励 | 123,300.00 | 其他收益 | 123,300.00 |
宿迁开发区财政局17年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资金 | 203,100.00 | 其他收益 | 203,100.00 |
宿迁开发区财政局16年省级创新券兑现资金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宿迁开发区财政局17年市级产业引用科技创新专项奖金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宿迁市2017年人才引进一次性奖励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宿迁市2017年市级专利资助 | 20,500.00 | 其他收益 | 20,500.00 |
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 | 172,000.00 | 其他收益 | 172,000.00 |
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福清市配套补助资金 | 86,000.00 | 其他收益 | 86,000.00 |
G8.5TFT-LCD玻璃基板精密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0 |
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及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补助 | 1,300,578.03 | 其他收益 | 1,300,578.03 |
2017年利用外资专项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2018年第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 | 343,000.00 | 其他收益 | 343,000.00 |
2017年全市工业稳增长增产增效奖励 | 610,000.00 | 其他收益 | 610,000.00 |
2017年提升规模工业企业政策奖励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新材料保险补助 | 2,922,323.47 | 其他收益 | 2,922,323.47 |
增产增效奖励 | 71,500.00 | 其他收益 | 71,500.00 |
市财政局对城市公交的补贴款 | 1,508,400.00 | 其他收益 | 1,508,400.00 |
重点新产品项目 | 39,999.96 | 其他收益 | 39,999.96 |
四川省战略新兴产业财政拨款 | 306,000.00 | 其他收益 | 306,000.00 |
30万套无极灯镇流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 86,000.04 | 其他收益 | 86,000.04 |
高效照明系统智能化工程实验室 | 200,000.04 | 其他收益 | 200,000.04 |
2018年第一批科技计划(省重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点新产品) | |||
区科技计划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流贷贴息 | 210,000.00 | 其他收益 | 210,000.00 |
工业企业扶持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失业动态监控 | 1,2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 |
政府稳岗补贴 | 47,132.90 | 其他收益 | 47,132.90 |
企业经营奖补贴(税收返还) | 14,424,000.00 | 其他收益 | 14,424,000.00 |
就业补助 | 16,800.00 | 其他收益 | 16,800.00 |
安全生产专项扶持项目款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销售收入补助资金 | 6,924,000.00 | 其他收益 | 6,924,000.00 |
高新企业后补助奖励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中国工业博览会展位费补助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18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补助资金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计划生育局补助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消费月汽车奖励金 | 2,392,000.00 | 其他收益 | 2,392,000.00 |
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经费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重点工业扶持补助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厂房建设补助189.29万 | 5,860.37 | 其他收益 | 5,860.37 |
统计基层建设补助 | 2,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 |
2018年度闵行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项目 | 535,000.00 | 其他收益 | 535,000.00 |
闵行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 | 120,0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00 |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科技奖励 | 5,600.00 | 其他收益 | 5,600.00 |
可研经费 | 153,262.52 | 营业外收入 | 153,262.52 |
稳岗补贴 | 29,994.00 | 营业外收入 | 29,994.00 |
税收奖励 | 2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4、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2018年05月30日 | 157,598,587.50 | 67.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18年05月30日 | 取得控制权 | 7,659,108.35 | -12,733,040.13 |
中诚国建有限公司 | 2018年03月30日 | 140,000,000.00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18年03月30日 | 取得控制权 | -7,172,706.59 | |
华西 南充汽车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04日 | 56,000,0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18年04月04日 | 取得控制权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中诚国建有限公司 | 华西南充汽车有限公司 |
--现金 | 157,598,587.50 | 39,999,996.00 | 44,800,000.00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100,000,004.00 | ||
--其他 | 11,200,000.00 | ||
合并成本合计 | 157,598,587.50 | 140,000,000.00 | 56,0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88,710,182.00 | 6,730,432.38 | 83.6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68,888,405.50 | 133,269,567.62 | 55,999,916.40 |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中诚国建有限公司 | 华西南充汽车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127,075,645.81 | 127,075,645.81 | 1,854,947.92 | 1,854,947.92 | 83.60 | 83.60 |
应收款项 | 203,360.00 | 203,360.00 |
存货 | 26,320,943.47 | 18,724,138.92 | ||||
固定资产 | 11,205,970.95 | 9,391,876.78 | 41,040.82 | 44,833.14 | ||
无形资产 | 53,241,307.46 | 53,849,371.07 | 14,204,413.89 | |||
预付账款 | 318,723.00 | 318,723.00 | 284,956.45 | 284,956.45 | ||
其他应收款 | 5,297.05 | 5,297.05 | 171,120.78 | 171,120.78 | ||
其他流动资产 | 7,989,608.01 | 7,989,608.01 | 28,559.54 | 28,559.5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4,125.90 | 2,110.00 | 948.08 | |||
应付款项 | 4,200.00 | 4,2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52,724.68 | 3,551,103.47 | ||||
预收账款 | 410,909.49 | 410,909.49 | ||||
应付职工薪酬 | 59,926.94 | 59,926.94 | 1,261,899.22 | 1,261,899.22 | ||
应交税费 | 7,677.39 | 7,677.39 | ||||
其他应付款 | 91,280,486.44 | 91,280,486.44 | 2,153,881.38 | 2,153,881.38 | ||
净资产 | 132,403,256.71 | 125,801,130.38 | 9,614,903.41 | -1,035,562.77 | 83.60 | 83.60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43,693,074.71 | 41,514,373.03 | 2,884,471.03 | -310,668.83 | ||
取得的净资产 | 88,710,182.00 | 84,286,757.35 | 6,730,432.38 | -724,893.94 | 83.60 | 83.60 |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65.00% | 同一母公司 | 2018年06月30日 | 支付对价,控制经营 | 27,289,664.99 | -11,435,425.33 | 16,069,429.21 | -13,043,965.22 |
(2)合并成本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现金 | 195,525,500.00 |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 元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货币资金 | 49,876,382.38 | 85,581,351.01 |
应收款项 | 26,247,411.94 | 27,508,065.58 |
存货 | 25,751,148.63 | 23,963,131.18 |
固定资产 | 330,341,703.53 | 335,451,284.12 |
无形资产 | 24,988,633.63 | 25,314,850.99 |
预付账款 | 498,425.88 | 858,504.05 |
其他应收款 | 32,000.00 | 2,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75,603,084.09 | 74,056,644.01 |
在建工程 | 586,201,554.22 | 570,609,032.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807,992.36 | 5,334,663.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85,104.15 | 1,985,104.15 |
应付款项 | 30,134,535.09 | 101,667,530.90 |
预收账款 | 11,593.50 | 9,537.00 |
应付职工薪酬 | 296,037.13 | 249,318.39 |
应交税费 | 1,840,851.65 | 280,315.37 |
其他应付款 | 188,164,916.74 | 125,478,801.6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316,392.68 | 36,316,392.68 |
长期借款 | 420,000,000.00 | 42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84,997,214.64 | 85,655,410.9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8,000,000.00 | 108,000,000.00 |
净资产 | 256,571,899.38 | 268,007,324.71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89,800,164.78 | 93,802,563.65 |
取得的净资产 | 166,771,734.60 | 174,204,761.06 |
3、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 否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550,000,000.00 | 51.00% | 出售 | 2018年04月28日 | 收到对价,完成财产权交接,丧失控制权 | 3,182,206.1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期新增的重要子公司
(1)2018年3月8日,深圳旭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与江西理工大学成立子公司北京旭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73.45万元,实收资本2,273.45万元。其中深圳旭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200万元,持股52.78%;江西理工大学认缴出资1,073.45万元,持股47.22%。(2)2018年3月23日,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牡丹江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0万元。(3)2018年5月17日,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洛阳旭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4)2018年7月16日,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枣庄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
(5)2018年7月26日,江苏东旭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收购东旭瑞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其中江苏东旭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持股51%,刘洋持股32%,夏金龙持股17%。(6)2018年11月6日,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安徽旭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 | 石家庄 | 石家庄市黄河大道9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81.26% | 设立 |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芜湖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纬二次路36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100.00% | 设立 | |
武汉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1号华中曙光软件园商界2幢一楼 | 光电显示材料 | 100.00% | 设立 | |
北京旭丰置业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10号1号楼C17室 | 房屋建筑业 | 100.00% | 设立 | |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昆山 |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蓬溪北路500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88.89% | 设立 |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66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100.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石家庄 | 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77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100.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北京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B区2号楼二层206 | 石墨烯产业化应用 | 70.00% | 设立 | |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 | 扬中市油坊镇新材料工业园区 | 光电显示材料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北京东旭华清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3号楼1单元12层1201-E18(园区) | 投资管理 | 70.00% | 设立 | |
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 | 福建省福州保税港区加工贸易区监管大楼109室072区间(福清市新厝镇新江路9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87.25% | 12.75% | 设立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芜湖 |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A楼302室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28号3幢2层02室 | 石墨烯产业化应用 | 50.5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深圳旭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投资管理 | 100.00% | 设立 | |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 |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81号15号楼21号 | 建筑安装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2898号A区 | 新能源汽车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 | 绵阳市经开区涪滨路北段177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100.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二期)28层 | 机器人、智能电子设备的研发与制造业 | 67.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辽宁 | 辽宁省营口市新城大街19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65.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Tunghsu Optoelectronic EU.C.V | 荷兰 | Strawinskylaan 909, 1077XX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 | 海外投资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安徽旭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滁州市 |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路155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100.00% | 设立 | |
江苏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 | 徐州市云龙区汉景大道36号文体活动中心主楼9层 | 新材料技术研发 | 100.00% | 设立 |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注:按照本集团内各企业对该等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之和填列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15,261,279.63 | 127,875,221.16 |
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49.00% | 12,848,583.00 | 86,002,179.03 | |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9.50% | 10,138,966.40 | 63,373,844.58 |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33.00% | -4,201,903.25 | 39,491,171.47 |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35.00% | 90,685.60 | 93,893,249.2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875,591,098.65 | 556,167,620.87 | 1,431,758,719.52 | 924,168,474.44 | 188,000,000.00 | 1,112,168,474.44 | 646,709,574.39 | 423,862,686.32 | 1,070,572,260.71 | 601,135,214.70 | 188,000,000.00 | 789,135,214.70 |
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2,167,509,492.45 | 202,708,811.48 | 2,370,218,303.93 | 2,073,267,879.04 | 121,889,831.33 | 2,195,157,710.37 | 1,703,235,393.81 | 212,928,263.97 | 1,916,163,657.78 | 1,652,020,253.77 | 129,832,585.29 | 1,781,852,839.06 |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4,919,712.81 | 89,462,417.94 | 144,382,130.75 | 15,988,124.61 | 366,037.32 | 16,354,161.93 | 29,877,854.31 | 84,534,600.13 | 114,412,454.44 | 6,477,598.47 | 389,647.55 | 6,867,246.02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54,727,702.15 | 71,302,661.35 | 126,030,363.50 | 5,342,553.57 | 1,017,593.35 | 6,360,146.92 |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325,578,183.83 | 1,104,104,232.11 | 1,429,682,415.94 | 579,076,971.21 | 582,339,018.30 | 1,161,415,989.51 | 211,969,695.83 | 938,694,935.81 | 1,150,664,631.64 | 264,001,895.95 | 618,655,410.98 | 882,657,306.93 |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346,878,749.65 | 38,153,199.07 | 38,153,199.07 | 691,769,381.35 | 431,614,395.70 | 41,290,334.25 | 41,290,334.25 | -72,064,807.16 |
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1,861,703,065.12 | 26,141,288.12 | 26,141,288.12 | -193,439,024.46 | 314,838,576.30 | 3,830,635.45 | 3,830,635.45 | 65,139,015.21 |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8,995,675.61 | 20,482,760.40 | 20,482,760.40 | 8,168,288.19 | 17,171,660.27 | 23,827,340.62 | 23,827,340.62 | 6,575,862.80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7,659,108.35 | -12,733,040.13 | -12,733,040.13 | -11,678,623.70 |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147,376,006.85 | 259,101.72 | 259,101.72 | 61,789,360.02 | 16,069,429.21 | -13,043,965.22 | -13,043,965.22 | -7,604,917.03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金融服务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045,452,313.85 | 2,682,394,584.48 |
非流动资产 | 28,093,049,900.77 | 9,907,461,970.78 |
资产合计 | 31,138,502,214.62 | 12,589,856,555.26 |
流动负债 | 25,997,850,975.29 | 7,579,701,042.91 |
负债合计 | 25,997,850,975.29 | 7,579,701,042.9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140,651,239.33 | 5,010,155,512.3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056,260,495.73 | 2,004,062,204.94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056,260,495.73 | 2,004,062,204.94 |
营业收入 | 520,973,281.19 | 123,282,711.28 |
净利润 | 130,495,726.98 | 10,155,512.35 |
综合收益总额 | 130,495,726.98 | 10,155,512.35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18,087,473.48 | 126,422,519.7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12,167,760.85 | 601,000.00 |
--综合收益总额 | 12,167,760.85 | 601,000.00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 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月度工作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
(1)利率风险
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由于外币金融资产和负债占总资产比重较小,2018年度及2017年度,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日元、欧元、英镑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详见附注七、71 。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369号 | 投资、生产、研发等 | 368.00亿 | 15.97% | 21.85% |
报告期内,母公司实收资本变化如下:
项目 | 期初金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金额 |
实收资本 | 21,800,000,000.00 | 15,000,000,000.00 | 36,800,000,000.00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兆廷。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中大诚信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联营 |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联营 |
淄博巴士客运有限公司 | 联营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 |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石家庄宝石电真空玻璃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石家庄宝石克拉大径塑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石家庄宝石众和钢塑门窗型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石家庄宝石旭铭管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石家庄宝东电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河北宝石节能照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锦州旭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河北装潢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中光电总经理为李兆廷 |
石家庄旭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银川市凤翔街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易县旭华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广东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李青 | 实际控制人之配偶 |
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安徽东旭大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北方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福建恒达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汇银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嵊州浙旭置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漳州市盛华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重庆东旭启德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工贸公司矿泉水厂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上海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北京和谐光路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成都泰轶斯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北京中环鑫融商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创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科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福建东旭启明置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杭州远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石家庄东旭医药设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漳州市南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鸿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锦州旭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惠州市德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旭东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山市东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玻璃基板 | 20,000,000.00 | |||
石家庄宝石众和钢塑门窗型材有限公司 | 门窗 | 8,963,488.82 | 289,743.58 |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材料 | 1,064,512.80 | |||
成都泰轶斯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材料 | 361,965.81 | |||
东旭鸿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燃烧机 | 340,517.24 | |||
安徽东旭大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山茶油 | 48,364.00 | |||
石家庄博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机加工件及A型架 | 568,390.00 | |||
石家庄宝石电真空玻璃有限公司 | 机电设备 | 1,196,581.20 |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 | 908,190.45 | 792,773.07 |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安防费 | 630,779.00 | |||
合计 | 32,883,620.32 | 2,281,685.6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备品备件 | 274,310.34 | |
北京和谐光路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287,179.49 | |
北京中环鑫融商贸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96,132,742.57 | |
成都泰轶斯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23,131.62 |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4,647.38 |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牵引辊、备品备件 | 611,459.82 | 1,851,454.70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烯王 | 3,439.66 | |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7,435,707.37 | |
东旭北方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54,568.04 | |
东旭北方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烯王 | 71,503.37 | |
东旭创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机器人 | 175,862.12 | |
东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备品备件 | 8,892.24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收入 | 235,849.06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648,458.60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玻璃 | 34,482.76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灯具 | 8,717.94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备品备件 | 253,922.41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设备 | 20,085,470.09 |
东旭科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备品备件 | 247,586.21 | |
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9,771,017.46 |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节能灯 | 811.97 | 5,384.62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石墨烯 | 39,490,909.09 | 34,102.56 |
福建东旭启明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9,178,396.21 | |
福建东旭启明置业有限公司 | 销售烯王 | 33,456.70 | |
广东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46,479,358.32 | 50,231,982.84 |
杭州远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备品备件 | 3,008.62 |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28,799,566.55 | |
汇银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387,177.52 |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80,564,662.74 | |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313,409,269.67 | |
锦州旭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 | 2,334,172.94 | |
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472,417,467.35 | 57,628,263.37 |
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烯王 | 15,474.14 | |
上海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零配件 | 184,745.94 | |
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263,333.34 | |
嵊州浙旭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32,136,363.64 | |
嵊州浙旭置业有限公司 | 销售烯王 | 20,520.34 | |
石家庄宝石克拉大径塑管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594,000.00 | |
石家庄博发机械有限公司 | A型架 | 7,285,897.44 | |
宁夏旭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11,964.11 | |
石家庄东旭医药设备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3,636,363.60 | |
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备品备件 | 3,275.86 | |
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石墨烯 | 5,115.39 | |
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机器人 | 8,448.28 | |
易县旭华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58,744,654.57 | 41,574,488.29 |
银川市凤翔街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52,741,795.14 | 336,755,509.90 |
漳州市南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3,517.24 | |
漳州市南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烯王 | 6,879.31 | |
漳州市盛华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59,100,004.55 | |
漳州市盛华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备品备件 | 8,732.98 |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388,042,917.70 |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51,747,572.82 |
重庆东旭启德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72,347,034.55 | |
惠州市德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84,628,947.48 | |
合计 | 2,211,283,426.74 | 517,812,524.1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持有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股 | 425,000,000.00 | 2016年11月07日 | 2024年06月2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17,792,407.79 | 2016年06月16日 | 2019年06月1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300,000,000.00 | 2014年04月01日 | 2022年04月11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150,000,000.00 | 2015年04月22日 | 2022年04月11日 | 否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8年03月27日 | 2019年03月27日 | 否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8年03月28日 | 2019年03月28日 | 否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18年12月28日 | 2019年12月28日 | 否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18年03月27日 | 2019年03月15日 | 否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8年04月02日 | 2019年03月15日 | 否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兆廷 | 60,000,000.00 | 2018年03月01日 | 2019年03月01日 | 否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8年03月30日 | 2019年03月29日 | 否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兆廷 | 92,350,746.73 | 2018年09月30日 | 2021年09月29日 | 否 |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2018年12月07日 | 2019年12月0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8年07月26日 | 2019年07月2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2018年03月19日 | 2019年03月12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2018年04月12日 | 2019年04月02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8年06月12日 | 2019年05月0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115,000,000.00 | 2017年10月31日 | 2019年10月31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98,000,000.00 | 2017年07月07日 | 2019年07月0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8年09月26日 | 2019年09月2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18年12月03日 | 2019年12月02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李兆廷 | 400,000,000.00 | 2016年11月30日 | 2019年11月3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青、李兆廷 | 200,000,000.00 | 2016年05月27日 | 2019年05月2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100,000,000.00 | 2017年03月03日 | 2019年03月02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136,301,749.37 | 2017年11月07日 | 2020年11月0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180,000,000.00 | 2017年11月10日 | 2022年11月1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18年02月09日 | 2019年02月08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18年02月12日 | 2019年02月11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206,466,015.69 | 2017年11月06日 | 2020年11月0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200,000,000.00 | 2018年06月26日 | 2019年06月24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80,000,000.00 | 2018年09月18日 | 2019年09月18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40,000,000.00 | 2018年09月28日 | 2019年09月2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80,000,000.00 | 2018年09月30日 | 2019年09月2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8年06月08日 | 2019年06月08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18年05月28日 | 2019年05月28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35,000,000.00 | 2018年06月27日 | 2019年06月2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46,225,932.79 | 2018年10月12日 | 2021年10月12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8年07月26日 | 2020年03月2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8年11月01日 | 2020年06月2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4,306,914.36 | 2016年05月25日 | 2019年05月2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200,000,000.00 | 2018年11月26日 | 2019年11月2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98,000,000.00 | 2018年11月06日 | 2019年11月0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200,000,000.00 | 2018年11月26日 | 2019年11月2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100,000,000.00 | 2018年12月11日 | 2019年12月11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85,000,000.00 | 2017年09月18日 | 2022年09月1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70,000,000.00 | 2017年09月18日 | 2022年09月1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70,000,000.00 | 2017年09月18日 | 2022年09月1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85,000,000.00 | 2017年09月18日 | 2022年09月1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70,000,000.00 | 2017年10月31日 | 2022年09月1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70,000,000.00 | 2017年10月31日 | 2022年09月1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8年07月11日 | 2019年07月1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8年09月27日 | 2019年09月2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8年11月05日 | 2019年11月0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8年12月11日 | 2019年12月1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345,000,000.00 | 2013年01月28日 | 2021年01月2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7,742,800.00 | 2013年01月28日 | 2021年01月2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133,782,675.98 | 2016年05月31日 | 2021年05月3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8年02月07日 | 2019年02月0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8年12月04日 | 2019年12月04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200,000,000.00 | 2017年05月15日 | 2019年05月1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300,000,000.00 | 2017年06月02日 | 2019年06月02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299,550,000.00 | 2016年06月07日 | 2019年06月0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450,000,000.00 | 2016年09月30日 | 2021年09月29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8年03月15日 | 2019年03月1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00 | 2018年06月13日 | 2019年06月13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18年07月28日 | 2019年07月28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8年09月26日 | 2019年09月25日 | 否 |
李兆廷 | 480,000,000.00 | 2018年12月21日 | 2019年12月21日 | 否 |
李兆廷 | 1,800,000,000.00 | 2018年10月16日 | 2019年10月1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7年04月05日 | 2018年03月14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7年06月19日 | 2018年03月14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17年04月01日 | 2018年03月23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17年04月10日 | 2018年03月31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150,000,000.00 | 2016年05月26日 | 2018年04月26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159,000,049.50 | 2016年06月08日 | 2018年04月08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40,999,950.50 | 2016年06月21日 | 2018年04月21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38,000,000.00 | 2017年04月20日 | 2018年04月19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20,000,000.00 | 2017年06月30日 | 2018年06月29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22,000,000.00 | 2017年07月07日 | 2018年07月06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7年06月20日 | 2018年04月25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7年06月20日 | 2018年04月20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387,700,000.00 | 2016年04月29日 | 2018年04月28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6年05月17日 | 2018年05月17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6年05月20日 | 2018年05月20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150,000,000.00 | 2016年05月19日 | 2018年05月18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81,500,000.00 | 2016年05月26日 | 2018年05月26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17年05月09日 | 2018年05月08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2017年05月11日 | 2018年05月10日 | 是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兆廷 | 75,000,000.00 | 2017年05月31日 | 2018年05月31日 | 是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兆廷 | 30,000,000.00 | 2017年06月09日 | 2018年06月09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400,000,000.00 | 2017年08月15日 | 2018年06月29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7年07月07日 | 2018年07月06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7年07月26日 | 2018年07月06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7年07月31日 | 2018年07月30日 | 是 |
李兆廷、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8年05月22日 | 2019年05月22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400,000,000.00 | 2017年08月15日 | 2018年08月15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50,000,000.00 | 2017年08月03日 | 2018年08月02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99,000,000.00 | 2017年02月24日 | 2018年08月23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7年08月24日 | 2018年08月24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80,000,000.00 | 2015年10月20日 | 2018年10月15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204,000,000.00 | 2017年03月29日 | 2018年09月28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42,000,000.00 | 2018年04月10日 | 2018年10月10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38,000,000.00 | 2018年04月11日 | 2018年10月11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97,000,000.00 | 2017年04月27日 | 2018年10月26日 | 是 |
李兆廷 | 400,000,000.00 | 2017年10月19日 | 2018年10月19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200,000,000.00 | 2017年10月26日 | 2018年10月26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17年10月19日 | 2018年10月19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7年10月12日 | 2018年10月10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7年10月26日 | 2018年10月26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17年10月20日 | 2018年10月19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3年09月26日 | 2022年04月11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200,000,000.00 | 2017年11月30日 | 2018年11月30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7年11月01日 | 2018年11月01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7年11月16日 | 2018年11月15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7年12月01日 | 2018年11月30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100,000,000.00 | 2017年11月13日 | 2018年11月12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2016年03月17日 | 2028年03月17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80,000,000.00 | 2016年06月16日 | 2028年06月16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7年12月28日 | 2018年12月27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7年12月22日 | 2018年12月22日 | 是 |
李兆廷 | 560,000,000.00 | 2017年12月15日 | 2018年12月15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8年01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200,000,000.00 | 2016年12月27日 | 2018年12月27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200,000,000.00 | 2016年12月29日 | 2018年12月29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 | 100,000,000.00 | 2016年12月23日 | 2018年12月23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6年12月15日 | 2018年12月15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7年12月29日 | 2018年12月27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166,666,666.66 | 2017年01月06日 | 2019年01月06日 | 是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兆廷 | 142,500,000.00 | 2018年06月26日 | 2019年01月26日 | 是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兆廷 | 150,000,000.00 | 2018年06月26日 | 2019年01月26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445,000,000.00 | 2013年01月28日 | 2021年01月2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34,316,000.00 | 2013年01月28日 | 2021年01月27日 | 否 |
杭州远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80,000,000.00 | 2018年12月21日 | 2019年12月21日 | 否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兆廷 | 20,000,000.00 | 2018年12月19日 | 2019年12月18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8年11月29日 | 2019年11月28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20,833,333.28 | 2017年01月06日 | 2019年01月06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51%股权 | 550,000,000.00 | |
合 计 | 550,000,000.00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17.48 | 837.29 |
(8)其他关联交易
(5)资金结算业务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本公司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财务公司”开展部分资金结算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旭财务公司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一、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存款 | 5,838,232,555.01 | 73,647,041,005.91 | 71,365,240,006.18 |
二、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
三、委托东旭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 | |||
四、向东旭财务公司进行票据贴现 | |||
五、向东旭财务公司借款 | |||
六、向东旭财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续前表: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取或支付(-)的利息 |
一、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存款 | 8,120,033,554.74 | 135,922,815.23 |
二、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
三、委托东旭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 | ||
四、向东旭财务公司进行票据贴现 | ||
五、向东旭财务公司借款 | ||
六、向东旭财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874,842.20 | 591,029.80 | ||
应收账款 | 河北宝石节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43,600.00 | |||
应收账款 | 广东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096,793.88 | 19,184,644.15 | ||
应收账款 | 锦州旭龙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449,198.07 | 2,449,198.07 | ||
应收账款 | 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47,253,556.82 | 29,110,261.39 | ||
应收账款 | 银川市凤翔街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 | 107,844,476.63 | 173,363,844.40 |
司 | |||||
应收账款 | 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22,740.00 | |||
应收账款 |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392,973.72 | |||
应收账款 | 北京和谐光路科技有限公司 | 138,000.00 | |||
应收账款 | 北京中环鑫融商贸有限公司 | 215,747,350.00 | |||
应收账款 |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96,344.71 | |||
应收账款 | 东旭创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4,000.00 | |||
应收账款 | 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133,892.00 | |||
应收账款 | 福建东旭启明置业有限公司 | 3,389,184.77 | |||
应收账款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459,762.15 | |||
应收账款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2,810,756.93 | |||
应收账款 |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56,023,829.26 | |||
应收账款 | 惠州市德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 67,266,007.88 | |||
应收账款 | 上海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109,032.00 |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405.00 | |||
应收账款 | 嵊州浙旭置业有限公司 | 85,658,187.65 | |||
应收账款 | 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9,800.00 | |||
应收账款 | 漳州市盛华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8,070,429.45 | |||
应收账款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3,677,332.40 | |||
应收账款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42,197,817.95 | |||
应收账款 | 重庆东旭启德置业有限公司 | 57,086,524.08 | |||
预付款项 | 河北宝石节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 | 60,000.00 | ||
预付款项 | 河北装潢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835,680.87 | 835,680.87 | ||
预付款项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 | |||
预付款项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47,924.53 | |||
其他应收款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02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惠州市德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重庆东旭启德置业有限公司 | 1,05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石家庄宝石电真空玻璃有限公司 | 42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73,876,642.13 | 132,132,857.44 |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石家庄博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55,444.45 | |
应付账款 | 石家庄宝石旭铭管业有限公司 | 14,948.00 | 14,948.00 |
应付账款 | 石家庄宝石电真空玻璃有限公司 | 6,344.16 | 6,344.16 |
应付账款 | 石家庄宝石克拉大径塑管有限公司 | 533,942.80 | 533,942.80 |
应付账款 | 石家庄宝石众和钢塑门窗型材有限公司 | 3,483,519.11 | 30,296.40 |
应付账款 | 石家庄旭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320,164.09 | 1,320,164.09 |
应付账款 | 东旭鸿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76,500.00 | |
预收账款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47,075,980.50 | 46,176,000.00 |
预收账款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预收账款 | 易县旭华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10,259,360.60 | 3,852,318.00 |
预收账款 | 杭州远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预收账款 | 中山市东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18,850.80 | |
其他应付款 | 锦州旭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其他应付款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22,000.00 | 72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75,490,964.33 | 470,099,941.55 |
其他应付款 | 石家庄宝石电真空玻璃有限公司 | 4,768,691.30 | 4,700,985.30 |
其他应付款 | 石家庄宝石旭铭管业有限公司 | 97,031.00 | 97,031.00 |
其他应付款 |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 |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6,850.92 | |
其他应付款 |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008,4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东旭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782,25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9,000,000.00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原告:重庆茗艺劳务有限公司,被告: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隧集团),诉讼请求:道隧集团支付工程补偿等款项5,000,000.00元及2011年08月01日起的利息。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17)川1302民初第2370号案,2017年07月26日15点30分开庭,案件移交至成都市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2017年12月18日一审开庭受理,法院通知原被告补充资料,一审判决结果:道隧集团支付1,500,000.00元,承担受理费14,040.00元。道隧集团上诉,2019年03月04日09点30分开庭,现等待二审结果。
(2)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原告:重庆茗艺劳务有限公司,被告:道隧集团、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路桥),第三人:四川省南充宏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土石方工程分公司,诉讼请求:道隧集团给付现场物资设备款4,266,061.00元及2011年01月23日起的利息;中交路桥和第三人在接收的现场物资设备款2,750,721.63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17)川 1302民初第2371号,2017年07月27日15点30分开庭,案件移交至成都市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2017年12月18日一审开庭受理,法院通知原被告补充资料,一审判决结果:道隧集团支付2,300,720.63元及利息,南充宏城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承担受理费21,591.00元。道隧集团上诉,现等待判决结果。
(3)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叶平远,被告:何远缘、道隧集团,原告请求:立即偿还借款本金3,300,000.00元及期内利息726,000.00元、逾期利息和罚息等;支付实现债权的律师费、差旅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80,000.00元。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受理并于2018年02月05日向道隧集团发出(2017)渝0108字第5009号应诉通知书,(2017)渝 0108字第5009号一审判决结果:何远缘、道隧集团偿还本金3,300,000.00元及利息,道隧集团上诉,二审裁定结果: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现在发回重审阶段。
(4)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叶平远,被告:何远缘、道隧集团,原告请求:立即偿还借款本金2,700,000.00元及期内利息972,000.00元、逾期利息和罚息等;支付实现债权的律师费、差旅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50,000.00元。重庆市南岸区人
民法院受理并于2018年02月05日向道隧集团发出5010号应诉通知书,(2017)渝 0108字第5010号一审判决结果:何远缘、道隧集团偿还本金2,700,000.00元及利息,道隧集团上诉,二审裁定结果: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现在发回重审阶段。
(5)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原告:南充建安劳务有限公司,被告: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道隧集团。原告请求:支付3,850,838.84元。2018年07月30日收到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送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8年07月31日,道隧集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2018年9月26日收到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送裁定书:本案移交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审理,2018年11月29日收到成都铁路法院送起诉状、传票、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定于2018年12月19日14点30分开庭,现等待一审判决结果。
(6)2016年03月,道隧集团起诉业主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应支付的质保金,合计金额1.03亿元,业主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由北京仲裁委仲裁,道隧集团上诉,经最高院审理,2016年09月27日裁定由北京仲裁委仲裁。该案处于暂停状态,等待道隧集团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同年,道隧集团对除质保金外的AZ-1、AZ-2部分进行反诉,反诉后,业主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判决由北京仲裁委仲裁,道隧集团提起上诉,2017年7月二审最高院判决由内蒙古高院起诉。2017年09月10日,道隧集团重新提交了起诉状,内蒙古高院已受理,截至报告日止尚未开庭。
(7)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为以融资租赁方式购车的购车者向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截止2018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金额为425,103,861.08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01,117,508.26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01,117,508.26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19年4月,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将持有的中诚国建有限公司70%的股权以估值价格为1.4亿元进行转让。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2)未来适用法2、债务重组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5、终止经营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50,000.00 | 200,000.00 |
应收账款 | 176,563,926.23 | 23,837,262.59 |
合计 | 176,613,926.23 | 24,037,262.59 |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0,000.00 | 200,000.00 |
合计 | 50,000.00 | 200,00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6,852,788.81 | 100.00% | 288,862.58 | 0.16% | 176,563,926.23 | 24,456,691.50 | 100.00% | 619,428.91 | 2.53% | 23,837,262.59 |
合计 | 176,852,788.81 | 100.00% | 288,862.58 | 0.16% | 176,563,926.23 | 24,456,691.50 | 100.00% | 619,428.91 | 2.53% | 23,837,262.59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信用期内 | 82,500,000.00 | ||
信用期外1年以内 | |||
1年以内小计 | 82,500,000.00 | ||
4至5年 | 34,668.39 | 24,267.87 | 70.00% |
5年以上 | 264,594.71 | 264,594.71 | 100.00% |
合计 | 82,799,263.10 | 288,862.5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其他组合 | 94,053,525.71 |
续前表:
组合名称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其他组合 | 23,220,877.08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330,566.33元。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69,546,593.20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95.87%,相应计提的坏账
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0.00元。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2、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7,521,489.86 | 41,868,921.15 |
应收股利 | 500,000,000.00 | 665,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5,774,153,829.41 | 4,790,712,672.70 |
合计 | 6,281,675,319.27 | 5,497,581,593.85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7,521,489.86 | 41,868,921.15 |
合计 | 7,521,489.86 | 41,868,921.15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芜湖东旭装备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665,0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00 | 665,0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775,788,977.98 | 100.00% | 1,635,148.57 | 0.03% | 5,774,153,829.41 | 4,792,302,782.16 | 100.00% | 1,590,109.46 | 0.03% | 4,790,712,672.70 |
合计 | 5,775,788,977.98 | 100.00% | 1,635,148.57 | 0.03% | 5,774,153,829.41 | 4,792,302,782.16 | 100.00% | 1,590,109.46 | 0.03% | 4,790,712,672.7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信用期内 | |||
信用期外1年以内 | 469,830.82 | 23,491.54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469,830.82 | 23,491.54 | 5.00% |
3年以上 | 1,686,460.99 | 1,611,657.03 | |
4至5年 | 249,346.55 | 174,542.59 | 70.00% |
5年以上 | 1,437,114.44 | 1,437,114.44 | 100.00% |
合计 | 2,156,291.81 | 1,635,148.57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5,039.11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9,065,478.16 | 31,693,666.66 |
个人公务借款 | 163,295.56 | 159,109.89 |
关联方往来 | 5,743,653,445.32 | 4,728,633,349.92 |
往来款 | 28,846,088.84 | |
个人代扣保险 | 603,814.14 | 446,555.34 |
其他 | 2,302,944.80 | 2,524,011.51 |
合计 | 5,775,788,977.98 | 4,792,302,782.16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210,541,471.94 | 信用期内 | 38.27% |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533,274,072.27 | 信用期内 | 26.55% |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269,060,118.34 | 信用期内 | 21.97% | |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82,538,999.97 | 信用期外1年以内 | 4.89% | |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79,448,608.11 | 1-2年 | 3.11% | |
合计 | -- | 5,474,863,270.63 | --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无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4,708,559,881.51 | 378,172,649.84 | 24,330,387,231.67 | 21,269,035,359.71 | 378,172,649.84 | 20,890,862,709.87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174,347,969.22 | 2,174,347,969.22 | 2,129,502,187.30 | 2,129,502,187.30 | ||
合计 | 26,882,907,850.73 | 378,172,649.84 | 26,504,735,200.89 | 23,398,537,547.01 | 378,172,649.84 | 23,020,364,897.17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290,900,000.00 | 290,900,000.00 | ||||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966,568,609.92 | 1,966,568,609.92 |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791,853,741.58 | 1,791,853,741.58 | ||||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221,178,272.58 | 800,000,000.00 | 2,021,178,272.58 |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711,064,000.00 | 4,711,064,000.00 | ||||
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745,000,000.00 | 1,745,000,000.00 | ||||
武汉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247,200.00 | 3,247,200.00 | ||||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24,000,000.00 | ||||
深圳旭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570,628,050.30 | 570,628,050.30 |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166,771,734.60 | 166,771,734.60 | ||||
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 | 439,341,956.80 | 439,341,956.80 | 378,172,649.84 | |||
江苏吉星新材料 | 222,345,300.00 | 75,000,000.00 | 297,345,300.00 |
有限公司 | ||||||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8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北京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500,000.00 | 10,500,000.00 | ||||
北京旭丰置业有限公司 | 470,000,000.00 | 470,000,000.00 | ||||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000,453,728.53 | 3,000,453,728.53 |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3,800,000,000.00 | 2,100,000,000.00 | 5,900,000,000.00 |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157,598,587.50 | 157,598,587.50 | ||||
北京东旭华清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3,454,500.00 | 73,454,500.00 | ||||
泰州东旭石墨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福州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安徽旭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Tunghsu Optoelectronic EU.C.V(荷兰) | 782,250.00 | 782,250.00 | ||||
合计 | 21,269,035,359.71 | 4,010,152,572.10 | 570,628,050.30 | 24,708,559,881.51 | 378,172,649.84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04,062,204.94 | 52,198,290.80 | 2,056,260,495.74 | ||||||||
东旭(德阳)石墨烯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454,200.71 | 19,517,093.33 | 62,892.62 | ||||||||
淄博巴士客运有限公司 | 32,678,813.57 | 9,137,725.63 | 41,816,539.20 | ||||||||
中大诚信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73,306,968.08 | 2,963,966.20 | 76,270,934.28 | ||||||||
小计 | 2,129,502,187.30 | 19,517,093.33 | 64,362,875.25 | 2,174,347,969.22 | |||||||
合计 | 2,129,502,187.30 | 19,517,093.33 | 64,362,875.25 | 2,174,347,969.22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7,730,245.51 | 92,810,680.07 | 188,688,625.35 | 135,848,152.08 |
其他业务 | 64,466,696.29 | 60,182,760.63 | 35,347,620.01 | 22,002,680.00 |
合计 | 192,196,941.80 | 152,993,440.70 | 224,036,245.36 | 157,850,832.08 |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79,371,949.70 | 665,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4,362,875.25 | 4,680,716.6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09,669.93 |
理财收益 | 13,923,452.07 | 59,030,191.76 |
合计 | 556,448,607.09 | 728,710,908.36 |
6、其他
无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450,757.1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4,464,054.7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4,623,990.55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1,435,425.33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707,547.1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172,838.5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52,086.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174,896.9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628,919.46 | |
合计 | 117,732,033.1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83% | 0.38 | 0.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44% | 0.36 | 0.3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4、其他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正本。【注】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立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