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格力地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对2018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方军雄、刘兴祥及董事刘泽红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方军雄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决议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4月23日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3、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4月26日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8月27日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10月26日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12月6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提出聘任建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对其独立性、专业性进行了评估。我们认为瑞华事务所在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工作细致、认真,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有鉴于此,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瑞华事务所为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瑞华事务所就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年报工作方案、瑞华事务所的审计策略及审计报告,提出了审阅意见。审计人员在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瑞华事务所对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听取内部审计机构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保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瑞华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为各方提供充分沟通的便利条件,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9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继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等,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委员 :方军雄、刘兴祥、刘泽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