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17 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9,8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8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0.25577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4423亿元。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扣除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部分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余额人民币9.614亿元已由新时代证券于2014年12月31日汇入本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4年12月31日出具了《验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40040029号)。2015年1月13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5年1月15
日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注销前余额(万元)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 44001642035059668899 | 0.00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44350101040023220 | 2.54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竣工,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近日,公司已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001642035059668899)及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350101040023220)办理了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的资金余额2.54万元已转入公司其他一般存款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