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为美元8,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 《关于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 《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3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
1、将独立董事履职合理费用打包至每月津贴中,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调整为20,000元/月(含税);
2、在独立董事任期内由公司按月支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19-03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 《关于投资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2,727万元,总规模包括厂区规模7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2、同意公司与湖南国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总院有限公司与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7,025万元,持有其54.8%股权;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9-029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