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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及收款管理、成本费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了明确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部控制方面也建立了清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行使职权。

(2)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收集、综合分析内、外部信息,召开战略研讨会,广泛征求内、外部专家和委员会等各方面的论证意见,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公司将顺应技术和行业发展趋势,以创新为核心,品质为基础,交付为保障,加快新产品、新业务、新服务的推出,全面推进品牌战略。

(3)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在人力资源的配置、招聘、薪酬福利、培训、绩效考核、晋升、职业规划等各方面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管理体系,并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公司制定了文化与人才战略,重点聚焦人才梯队建设、各层级员工能力的培养、管理者领导力建设,尊重人、培养人,为有意愿有能力的员工提供发展平台,实现公司与员工共赢发展,推进人才建设有效支撑公司战略发展。

(4)社会责任

公司继续一贯坚持的优良作风,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在保证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建立了以《章程》为基础、涵盖公司运营各个层面的全套内控体系,形成了科学合理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确保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机构的规范操作和有效运行,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公益事业,促进了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达到了和谐发展的目的。

(5)企业文化公司重视并积极培育具有中恒特色的企业文化,明确了企业文化建设总体要求,坚持“至诚至精、中证恒久”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并通过日常管理、内部例会、内部报刊、文体活动等途径将公司价值观渗透到全公司,加强和巩固全体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知、认同和实践,不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文化的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公司全体员工均能够做到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风险评估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依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且及时开展风险评估。通过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的综合运用,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随着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3、控制活动公司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1)资金活动公司制订了货币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形成了重大资金活动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规范公司的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效益。

(2)成本核算和费用管理

公司制订了成本核算、费用报销等制度,建立了申请、审批、付款等三方面

的主要控制流程,通过开发及应用OA费用报销管理、并合理设置业务部门与付款部门的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对成本费用报销的流程、期限、审批、付款、会计处理、预算分析等环节的控制,堵塞成本费用支出环节的漏洞。各控制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3)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岗位分工和审批权限,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合同订立、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借用、调拨、处置等都作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涵盖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执行有效。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一系列标准,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为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4)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了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并在预算管理、合同订立审批、工程项目管理等环节建立了进一步规范程序;同时设置了从事销售业务的相关组织机构,对相关岗位均制订了相应的工作职责。

(5)研究与开发

公司重视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结合市场开拓和技术进步要求,建立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激励体系;强化研发全过程管理,合理配备专业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研究过程高效、可控。

(6)财务报告

公司依据国家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财务报告编制合法合规、披露真实、完整、有效。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关工作。企业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7)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并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重点对销售预算、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对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进行专项分析,及时制止公司不符合预算目标的经济行为,并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改善措施。

(8)合同管理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合同审批体系,明确了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强化了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和验收,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9)信息披露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部门、义务人与职责,对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容、标准、流程、审核披露程序、保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跟踪监管部门的披露要求和公司须披露的信息。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稿由投资证券部负责起草,由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审核,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加以披露。公司选择《证券时报》、巨潮信息网等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披露的任何信息均首先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另外,公司还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对信息披露进一步细化,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与合规。公司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10)关联交易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明确划分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原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力求遵循诚信、公

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有效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11)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保持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的有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审批程序、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具体操作,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4、信息与沟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包括治理层与管理层的沟通、经营目标的下达、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下达、主要业务流程信息的传递等。在各部

门各岗位职责中对各岗位的沟通对象进行明确规定,各岗位对其工作成果负责,同时按照权限上报相关领导。同时,公司建立了与外部咨询机构、审核和外部审计师的沟通,乐意接受其对公司内部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有益的意见,完善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高效和健康。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网上办公系统,各部门及岗位在所属权限内发布或是获取相关信息。网上办公系统OA的设立提高公司办公效率,节约了办公成本,使得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更加畅通高效,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也有效实现程序化的牵制监督。

公司建立了与财务会计相关的信息系统,包括用以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交易、事项和情况,对相关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履行经营管理责任的程序和记录,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能够与其业务流程相适应。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合同签署、销售收款控制、销售收入确认、成本费用管理、资金支付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调查;

3) 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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